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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于川作品集-上海闲人-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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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是多余,她懒,她受穷,活该!”
  陈燕欢恨恨地埋怨着老娘,虽然对自己这个一向用势利眼看人的老娘,她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母女毕竟是母女。
  “我还不是心疼你哥哥,自从老婆下岗以后,他连烟都戒了。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三个人,小孩子还要上学。……”
  老娘的眼里淌下几滴浊泪,少不得她又要破费了,于是,一叠钞票让老娘收了泪,让嫂子继续快快活活地搓她的小麻将。
  “你也是活该!”
  每当她向肖强抱怨的时候,肖强都会这样说。
  的确,她也是活该。当初嫁给前夫,中断了学业,是活该;结了婚,没有预见到前夫会像抛弃他前妻那样抛弃了自己,落得青春荒芜,是活该;后来离了婚,却又拒绝了所有在别人看来十分般配的追求者,最终找了个还要自己哄着玩的小男朋友,让她爱不得,恨不得的,还是活该。……
  “唉!”
  她叹了口气。
  郭阿姨的手在她肩头轻轻地揉。
  “太太,别总叹气,脸上会长皱纹的。”
  她差点又要叹息了。
  吃晚饭的时候,郭阿姨的话特别多。不知到是今天陈燕欢对她的态度比较亲热,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她是摆出一副知心姐姐的样子,絮叨个没完。
  “让我说呀,这女人一个人过日子,就是艰难。”
  郭阿姨把剥好了皮的几只河虾布到陈燕欢面前的小碟子里,感慨着。
  “我没到太太这里打工的时候,我老公没了,这周围的男人哪,不得了!不管有没有事,就往我屋里跑,看看这里,摸摸那里,你要是对他们有好脸色,那好哩,赖上你哦!要么人家怎么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哪!”
  郭阿姨很伤感地摇摇头。
  “没个可依靠的男人,不灵啊!”
  陈燕欢看着面前这个身世也很不幸的女人,没有做声。
  “叫我说啊,太太,趁了年轻,赶快再找个好男人。你和我不一样,有知识,有修养,还有钞票,不怕找不到好男人。女人毕竟是女人,有好多地方不方便,什么抛头露面啦,什么顶门立户啦,比男人可是差得多啦!”
  想不到昔日的工会小组长竟然是个男尊女卑的拥护者。陈燕欢感到有些好笑。
  男人,有时候有男人还不如没有。诚然,有些时候作为女人,她也渴望有一个呵护爱抚自己的男人,那是一种异性间自然的感情和生理的需求,但曾经有过的切肤之痛的伤害,让她在对男人的需求的同时,时时对他们存一份永远无法放弃的警惕。就说她和肖强吧,俩人相识已经一年多了,她可以在寂寞善感伤感的时候偎依在他的怀里,体味一份温存,一份爱抚,虽然肖强比她整整小了十岁;她也可以在春困发幽的时候,从他强壮而年轻的肉体上得到强烈的满足,但她却始终无法下定决心地去全身心地爱他,更不敢奢望去嫁给他。不是他们之间年龄和身份的差异,而是她时时提醒自己,永远不要再遭受一次如前夫带给她的那样的伤害。在她看来,避免那样的伤害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和你的男人保持距离,不是肉体上的,而是心灵之间的。你可以给他一切,肉体,金钱,快乐,甚至情感,但绝对不能再没有百分之一千的把握之前,把你的独立和自尊交付出去,那样做是极度危险的。
  “其实,叫我看,我们的邻居郁先生就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陈燕欢奇怪了,这郭阿姨今天是不是搭错了哪根神经了?傍晚的时候还和小胡说,她们家先生一定是每天晚上跑出去找女人,怎么这么一会,又变成不错的男人啦?
  “你说是吧?人吗,有风度,有学问,又有钞票,还是美国籍的,要是有了孩子,生下来就是美国人哪!你看现在那么多年轻人想着到美国留学,不是签证办不出来,就是没有人担保。要是有个美国国籍的老爸,那还用发什么愁啊!”
  真不知道郭阿姨今天的感慨怎么这么多。怕是如果她要年轻几岁,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送上郁先生的门去,为她那个据说也是十分渴望出国的女儿找个美国爸爸吧!
  “郭阿姨,”
  陈燕欢抿了嘴忍住自己的坏笑,显出一付很认真的样子。
  “我看你和郁先生到是蛮般配的哦!”
  郭阿姨红了脸,眼里竟然滚过一阵羞怯。
  “太太,你拿我开心!”
  “真的呀!”
  陈燕欢一本正经地说。
  “你嘛,会持家,会烧菜,还会按摩,长得也不错,哪一点配不上他啦!”
  郭阿姨认真地看了看陈燕欢的神情,忽然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般娇羞地双手捂了脸,扭动着肩膀,嘤嘤地嗔怪起陈燕欢来。
  “你不要寻我开心啦!”
  陈燕欢忽然感到自己就像吃苹果时发现咬过的苹果上残存着半只虫子一样,说不出的恶心。可怜她那位永远斯斯文文谦和非常的邻居,竟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两个单身女人议论的对像。
  3
  提到郁有,陈燕欢倒也不是没有注意过他。
  陈燕欢刚搬进罗马花园的时候,认识的第一个邻居就是郁有。那时,她养了一条名叫“菲菲”的马尔基斯犬,那条白色的小狗很调皮,只要底楼的门一开,它就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而且会冲出花园,跑到甬道或者别人家的花园中去。
  搬家公司的工人们卸下了她的家当后,她正忙着和保姆收拾安置那些繁复的家具和摆设,菲菲就趁乱冲出门去,探寻它崭新而陌生的世界去了,而她和保姆却毫无察觉。
  “楼上有人吗?”
  她们正忙得灰头土脸的时候,隐约听到底楼有人在叫。
  她从二楼的楼梯口往下看,看到一楼客厅门开着,一个中年男子站在门外,怀抱着她的菲菲,向里面张望。
  她警觉起来,不会是不怀好意的人前来“踩点”吧?
  “你找谁?怎么抱着我的狗?”
  那个略显清瘦的男子友善地对了她笑笑,把怀中的狗对着她举了举。
  “我看到这条小狗从您这儿跑出来,跑到我的花园里,我怕它跑丢,主人会着急,就把它送回来了。”
  她将信将疑地看看他,对方的脸上是一片诚恳。
  “谢谢!”
  她勉强地冲他点点头,然后走下楼梯,接过已经摇头摆尾谄媚起来的菲菲。
  “你这个讨厌的小东西,这么不乖!”
  她在菲菲头上轻轻地打了一下,半嗔半怨地对着狗说。
  “是啊,这小狗很名贵,可不能让它乱跑,让人抓去就不好办了。”
  男人附和着。
  讨厌,谁让你来饶舌!她冷冷地看了一眼对方。
  这样的男人她见得多了,见到有几分姿色和风韵的女人就想方设法地套近乎。你只要给他们一点好脸色,他马上就回想入非非,恨不得立刻爬到你床上去。
  “谢谢!”
  她仍然只挤出这两个字,脸上的霜让对方扫了兴。
  “再见!”
  男人的语调中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热情,神色中凭添了几分傲然,转身走了出去。
  “都是你!”
  她又打了菲菲一下,这次却是很重,疼的菲菲“呜呜”地叫出声来。
  “下次给我记住,不要再到处乱跑!”
  她心中莫名地窜起一团邪火,不知是因为菲菲,还是因为那送狗的男人。
  除去她前夫在他们那桩失败的婚姻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对她冷眼相待,形同陌路以外,还没有哪个男人见到她像这个男人这样不为所动呢!
  很多女人就是这样,当她身边围绕着追求者的时候,她要做出一副不屑乃至鄙视的样子,而在蜂蝶尽散,凄清寂寞的时候,她们又会为自己遭受的冷遇忿忿不平,甚至咬牙切齿。为此,她们往往会失去原本可以获得或者可以企及的一份幸福和快乐,但却最终给自己留下一份痛苦和烦恼,至少是一份像她现在这样的失落感。
  陈燕欢就这样尴尬地和郁有相识了。
  4
  陈燕欢泡茶艺馆不是因为她喜欢喝茶,更不是要去那里找男人,而实在是因为她的孤独和寂寞。
  实在忍受不住独自一人的冷清的时候,她有两种解脱方式,逛街,随之而来的是疯狂的购物,直至把家里弄得像个百货公司的仓库;要么就是去泡茶艺馆,弄上一壶最贵的茶,虽然她绝对无法区分茶的优劣,但像她这样什么都没有,就只是有钱的女人,当然要最贵的了。
  陈燕欢不喝酒,甚至是达到了滴酒不沾的程度。酒,绝对是万恶之源,它不仅可以麻痹人的神经,还可以霍乱人的情性。她不就是在喝过她做家庭教师的那家男主人殷勤奉上的一杯“人头马”之后,昏沉沉地失身于他,而最终做了他的续弦和那个从此仇视自己的她的学生的继母吗。可见,酒绝不是个好东西,所以她不喝酒,自然也就不会去泡酒吧;当然,像咖啡厅、红茶坊一类的地方她倒也会偶尔光顾,但却多半是没坐上多久就气咻咻地跑开了,不是人家的服务不周到,态度不热情,而是那其中的一对对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嗲得不能再嗲的情侣们旁若无人的亲昵,刺激得她心烦意乱,郁闷难当。既然不能歇斯底里地发作,那就只好落荒而逃了。
  她最终选择了茶艺馆。
  她那位嫁了个长得像黑皮球似的台湾老公的大学同学潘丽曾经对她说,她老公梁福生有一个理论,就是好男人不一定爱喝茶,而爱喝茶的男人则一定是好男人。就比如她们家福生,那就绝对是个爱喝茶的好男人。梁福生确实是个不错的男人,虽然长得实在有些对不起观众,但人却是蛮敦厚的,尽管她像很多上海人一样不大看得起台湾人,蔑视地叫他们“台巴子”,可梁福生这个“巴子”在她看来倒确乎没有什么招人讨厌的地方。于是,她试着去泡茶艺馆,起初是跟了潘丽和梁福生一道,然后自己也偶尔去坐坐。感觉还不错,喝着茶,欣赏着江南丝竹音乐,听着茶客们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地闲扯,虽然还不能体会梁福生所说的那种所谓意境,但确实是感到几分轻松,些许享受。渐渐地陈燕欢上了茶艺馆,而且成了罗马花园对面那家“聚闲居”的常客。
  今晚陈燕欢也要到“聚闲居”去,不过,今天可不单纯是为了喝茶去的,昨晚潘丽和她的台湾老公梁福生在她这里打牌的时候告诉她,今天那个宜兴紫砂壶贩子惠文兴要带一批精品茶壶上来,他们要去选购几把,问她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陈燕欢除去到茶艺馆喝茶以外,在家里并不讲究喝茶,通常她只喝矿泉水一类的软饮料,她对茶壶和其它茶具并没有多少兴趣,家中仅有的一把紫砂茶壶还是潘丽送给她的。不过,反正闲着也没有事,去坐坐也不错。早上上床之前,她给肖强打了个电话,告诉那个在“摇头吧”里蹦了一夜,此刻正在街上吃早点的家伙,晚上陪她一道去。
  “又去‘聚闲居’啊?”
  显然肖强在陪她泡过几回茶艺馆后已经厌烦了那单调,或者对于他这样的“帅哥”来说还有些压抑的环境和氛围。
  “你没兴趣?”
  “没有!”
  “那要是我一定要你去呢?”
  陈燕欢不喜欢肖强违抗她的意愿,毕竟他是生活在她的阴影下之下,他不应该有自己的意志,尤其是在他们相处的时候。
  “那,我也没办法。”
  肖强的无奈溢于言表。
  “真的,欢欢姐,说实在,我真不喜欢那个地方。”
  肖强又使出了他惯用的着数,与年龄和身份极不相称地撒起娇来。他的这一招在一般情况下会很奏效的,不是陈燕欢喜欢他在自己面前撒娇,而是她实在无法忍受他那让所有人肉麻得不成的语气和表情。
  “小赤佬!”
  陈燕欢恨恨地骂了一句。
  “欢欢姐,”
  “?”
  “我好想你!”
  这小家伙又开始花自己。陈燕欢叹了口气,心软下来。
  对于这个比自己小了整整十岁的男人,陈燕欢从来都是奈何不得。
  “那你来呀?”
  “好的呀,不过茶艺馆我就不去了。明天我陪你去逛‘伊势丹’,你不是说要去买夏装吗?我也想买几件T恤衫。”
  肖强总是会不失时机地照顾照顾他自己,当然,他慷的是她的慨。
  “逛完街咱们去吃西餐,我请你。”
  当然是他请她,他是男人吗,就像当年前夫请自己一样。不过,不同的是,那时是前夫请客,前夫掏钱;现在是肖强请客,她掏前夫留给她的钱来买单。谁掏钱似乎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当然如果肖强能够掏钱更好,可现在这样要求一个没有工作的小伙子那就是过份,就是强人所难,所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般都是他请客,她掏钱。她不要求他别的,只要他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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