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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瘦 (流行病系列 i)-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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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先找到能大量制造销售,能达到医疗普遍化的一种打击耐药性病菌的方法。
  
  就像所有刚开始的科学实验一样,没有人知道到底哪一种方法才是最有效的,甚至也没有人知道是否哪一个研究方向是不会有结果的。
  
  三年前,文素在获得实验资助下,展开了她对噬菌体的研究实验。噬菌体是一种可生长在细菌细胞的病毒,并可以选择性攻击特定细菌。
  
  她相信噬菌体是打击耐药性细菌最有效的方法。
  
  然而,在研究实验过程中,她却发现自己面对一个难题:要让噬菌体发挥其攻击特定细菌的作用,必需对感染拥有极精确深度的了解,而抗生素引起的耐药性细菌感染,却往往是属於难以确认的感染类型。在无法精确辩证耐药性细菌感染类型的情况下,噬菌体治疗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而且,噬菌体也抑制不了细菌体产生耐药性的速度。
  
  三年了,她日以继夜地埋头研究,希望能获得突破,但是到现在她还是一筹莫展。
  
  还有一个星期,研究资助组就要开下一次的检讨会议。而届时,她还无法获取任何突破的话,她的噬菌体治疗研究资助将被中止。
  
  文素伸手按了按太阳穴,然後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冷掉的咖啡。
  
  可恶的细菌。






☆、第一章:瘦身的时代 (7)

  7
  
  第二天早上,文素七点便起床,吃了早餐,就打了个电话给还昏昏欲睡的实验室助理,交代说今天他不必过来实验室了。
  
  “发生了什麽事吗?”实验室助理强打著精神在电话里问道。
  
  “没什麽,就想放一天假,休息一下。”文素苦笑道。三年来,他们几乎是每一天都在实验室里寻找噬菌体的突破,就连圣诞节、劳动节也风雨不改地埋头苦干。
  
  “好,那明天见。”实验室助理放心地回答。
  
  盖上手机後,文素换了套简便的上衣及牛仔裤,穿上一双凉鞋,拿了手提包就离开了公寓。
  
  时间还很早,但星期六早上的街道上,已看见许多熙来攘往的人潮,公园里有很多人在跑步,或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报纸、闲聊。
  
  她走了快十分钟,到最近的捷运站,搭捷运到市中心的购物商场。周末的街上特别塞车,而且今天她也只想漫无目的地闲逛,不想被塞车影响心情。
  
  当然周末的购物商场也是人挤人的,不过她暂时想不到该到哪里去逛。
  
  看看最近流行的时尚也不错,她想。虽然不是特别追求时尚的人,但是文素也不是个全然的“流行盲”,有些流行的商品她也是挺喜欢的,就例如前阵子特别风行的罗马凉鞋、窄管牛仔裤、波希米亚风的流苏皮包及充满民族风味的饰品。
  
  她偏褐色的皮肤,穿上波希米亚风的时装搭配,显得特别自然爽朗。而且在不夸张的地方凸显对鲜豔顔色的着迷,也很符合她的个人哲学。
  
  反观那些普普文化带来的时尚潮流,例如荧光色裤袜、电蓝色靴子、亮绿色手提包、波卡圆点裙等等,在她看来太过花俏,也缺乏历史文化的触感。
  
  当然她也知道像可可·香奈儿、柯德丽·夏萍这些崇尚黑白色经典的时尚名人,她们也带动了“小黑色礼服”(Little Black Dress)这种无论何时何地皆适宜,永不过时的经典时尚。文素尊重她们尤其是可可·香奈儿对解放女性上作出的巨大意义的贡献,但是撇开意义来説,她还是认爲黑色太沉闷了些。
  
  大约15分钟後,她就到达了市中心的购物商场。踩著一双骆驼色罗马凉鞋,她缓缓地走在商场里,四处观望玻璃橱柜里展示的最新服饰、鞋子和首饰。
  
  逛了快一个小时,文素才开始感觉到有点累。最後她只买了一双古铜色猫头鹰造型的耳环,及一双肉色平底芭蕾鞋,然後便走进商场内的大型书局,买了本当月的Vogue意大利版杂志,就到书局附设的咖啡馆里坐下,喝咖啡看杂志。
  
  嗅到咖啡馆里传来的烤饼香味,文素本想叫个法式蛋烤派解馋,但当她正眼看清手里的那本杂志的封面图後,就打消了那个念头。
  
  即使鼻子里缭绕著香气逼人的绿茶拿鉄咖啡香味,她还是有一点郁闷反胃的感觉。
  
  只见杂志封面上是一名女模特儿,穿著全身黑,手里拿著剪刀,站在一座果园里,而她的腰部则绑著马甲,腰部纤瘦到有如用手一捏就会断成两截的夸张程度。
  
  文素虽然同意过胖是现代文明的一个全球问题,但是她也反对崇拜“瘦就是美”的极端主义。
  
  尤其是偶尔在街上见到一双腿瘦得弱不禁风的人,她会胆战心惊,害怕看到那双腿踩著高跟鞋,走著走著会因爲缺乏肌肉支撑而突然断成两半。
  
  而封面上这个女模特儿表现的纤腰,已经到了让她看著都不舒服的地步。那是多少寸的腰?18寸?15寸?
  
  “当设计师们忘了裙子里面包裹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时尚开始成爲了一种笑话。”一把男声突然从文素身旁传来,她擡起头,才发现一个穿著上面印著一棵抽象的树画像的黑色T…恤、牛仔裤、休闲鞋的青年男人正坐在她桌旁的位子,朝她笑了笑。
  
  “什麽?”文素疑惑地挑眉。
  
  “是可可·香奈儿著名语录之一。”男人的桌上摆著一台东芝手提电脑。
  
  “时尚对美的定义已经逐渐偏离了人本主义。”他伸手指了指文素手里的那本Vogue杂志:“像这一期的Vogue杂志封面,歌颂了拥有13寸世上最小纤腰的 Ethel Granger。”
  
  “Ethel Granger?”文素见面前这个男人竟然提到对时尚史的见解,而对他有点另眼相看。
  
  “生於英国19世纪的Ethel Granger被形容是革命性的妇女,她除了利用马甲把腰围缩小至13寸,也在穿耳洞还未普遍化的时代,就开始穿上大鼻环。”男人倒是说得如数家珍,还加了一句:“这也是爲什麽这杂志封面女模特儿戴著鼻环的缘故。”
  
  本来没有注意到封面模特儿戴著鼻环的文素,低头检视了一眼杂志封面,果然如男人所言,穿著让她觉得有点过大的鼻环。
  
  “Avant…garde,”文素念出了杂志封面印著的字眼:“病态的纤腰、夸张的鼻环,这真的是未来的前卫时尚吗?”
  
  “不可否认的是,照目前种种趋势表明,纤瘦,的确将成爲我们的未来。它不仅仅会是一种流行,它甚至将成爲人类演化过程中的产物。”男人语气之坚定,让文素稍稍眯起了眼,打量面前这个男人。
  
  似乎是个过度自信的男人。
  
  “我不认爲这和人类演化史有什麽关系。”文素冷冷地回答。
  
  男人倒是爽朗地笑了笑,又正色説道:“人类是物竞天择的产物,许多人类体系的文化表现、沟通方式,都和其他拥有悠久基因历史的生物类似,説明人类的文化、流行,也是一种演化的产物。”
  
  文素没有打断男人,只是静静地聼他继续鬼扯。
  
  但男人接下来提到的,却又让文素兴趣大增:“举例来説,人类是一种群体生物,这和鲨鱼、狼,甚至细菌的生活方式都很接近。从微观来説,像细菌这种群体生物,它们通过零星的直接接触,交换基因,以能够产生突变基因,适应变动的环境。这方面,就和人类团聚在一起,互相交换资讯,再利用这些资讯获得更先进的发展,一模一样。”
  
  “人类就和细菌或其他动物一样,会不断地顺应环境的改变,而变得更强,或更利於生存、繁衍後代的机会。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家犬,它们经过15千年,从狼演化成现在温驯的狗;科学研究显示,只要经过五代的驯养,野狗就会开始产生利牙变短、脾性变温驯的遗传迹象。这显示了野狗为了获得更丰盛的营养,亦即人类的喂食,获得更高的存活率,而演化成了家犬。”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现代人因爲发生过胖问题,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再加上发现纤瘦的体型较受到异性的青睐,能找到配偶,生出下一代的几率更高,因此而会渐渐地往这个大方向而去。人类的文化、流行,都不仅仅是一种自发性的选择,其实人类身体里的遗传基因,决定了我们的现在与未来。”
  
  说到这里,男人喝了一口他面前的咖啡,露出一道略显稚嫩的笑容,望著文素:“真是不好意思,说了这麽些冗长沉闷的东西。没有把你闷著吧?”
  
  文素微笑摇了摇头:“还好,我是念微生物学出来的,这麽点理论还吓不退我。”
  
  男人爽朗地笑了起来,説道:“我还真是班门弄斧了呀!”说著,他从背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文素:“你好,我叫莫子龙,副业是大学社会生物学教授,正业是漫画收藏家。”
  
  文素也笑了起来,拿过男人的名片,也把自己的名片掏出来:“你好,我叫郭文素,医学微生物学研究员。”
  
  “医学微生物学,”子龙打量了一下文素的名片:“病毒和细菌方面的专家对吧?”
  
  “是的。”文素点点头:“如此渺小的病菌,却永远能给我带来新的惊喜。它们是如此地顽强,在很多层面上,就如你刚才所说的,和人类群体非常相似。但是有时候我怀疑有一天,不,或者可以说,它们可能已经比我们人类还要更先进。”
  
  “我有时候会怀疑,我们是不是在和病菌打著一场必输的困兽之战?”文素又喝了一口她的绿茶拿鉄。
  
  结果这个星期六下午,文素还是脱离不了谈论她想抛诸脑后的病菌,但是子龙是如此健谈的一个人,他们一直聊到七点才发现两人都饿了。
  
  “一起吃个晚餐吧。”子龙望了眼手表,把手提电脑收起来。
  
  “不错的提议,我也差不多饿了。”文素把一直没机会翻閲的Vogue杂志塞进包包里。
  
  “我们这算是第一次约会吗?”子龙笑道。
  
  “你这种招式在我这种熟女身上是不管用的。”文素笑了笑,起身到柜台付了帐单。
  
  “有趣。”子龙望著文素的身影,脸上浮现一道笑容。






☆、第一章:瘦身的时代 (8)

  8
  
  凌乱的桌上散放著一大曡的照片,照片上全是同一个女人在不同地点、时间被拍下的样子。
  
  一个女人从丰润到苗条身材的变化。
  
  眼镜男 仔细地检视每一张照片上的女人,并重复确认每一张照片拍下的日期。他摸著光滑的下巴,眯著眼睛,一张接著一张,从九月那个星期五开始,一直到今天拍下的照片,共25张。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是私家侦探蓝富德,他年纪虽轻,但是看人的眼光一点也不差,而他对雇用他的私家侦探服务的客户,是否拥有特殊的内在人格,看得尤其精准。
  
  大多数来找富德的客户,都是想要挖出另一半出轨或对孩子照顾不周的证据,通常都是些想要离婚,也想要保住孩子监护权、赢得更多赡养费的人。这些人都乏善可陈,除了贪钱的嘴脸之外,他甚少对这些客户有猜测其人格的兴趣。
  
  然而在这大部分的离婚客户之外,还有一些爲数较少的客户,为特殊的目的,买下他的服务。当然,作爲一名专业的私家侦探,若客户不愿意表达采取服务的目的,他是无权过问的。但通常在服务过程中,他能猜测出十之八九的客户目的。
  
  以富德观人的经验来看,面前这个眼镜男,很多特徵都与一名迷恋跟踪狂相符。拍下每一天同一个女人的照片,不论地点时间,只管确保每一天都必须拍下一张照片——这多少与一个极度渴望了解迷恋对象的一举一动、任何讯息的人的行爲模式相似。
  
  然而眼镜男此刻检视照片上的女人的神情,如此地严肃,与一般迷恋狂会越来越兴奋的表现很不一样,与富德的猜测产生了相悖,倒让富德对面前这个神秘的男人有更深刻想洞悉对方心思的欲望。
  
  好奇心杀死一只猫,这种理论,是不能被用在私家侦探、警察、记者这些人身上的。
  
  没有好奇心才会饿死街头。
  
  富德望著眼镜男以认真的表情审视每一张照片——是的,“审视”——富德突然像想通了什麽一般:这个男人与他想象中的迷恋狂不一样,甚至用到了审视的眼光,在看著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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