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间 作者:叶秋池-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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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您就是人称江北红袍子、江南有天衣的沈天衣?中国梅花易外传三十一代的沈天衣?”刘长河挺了挺身体,稍微有点意外,但很快又把身体靠在沙发背上,轻描淡写地说:“没想到您居然是星铉的老师。隐居在僻川闹市中的能人异士何其多,今日能见,也不知是荣幸或遗憾。”
沈天衣一笑说:“刘先生过誉了,天衣哪里算得上是能人,只不过是个算命老罢了,至于荣幸或者遗憾,您刘先生心中早已经有了打算。”
“沈先生见笑,我是个诚信的生意人,我爱交朋友,也关注着彼此的利益,我认为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不管我和星铉之间有什么误会,甚至假设有人向星铉买起我,我想那都会成为过去,这次我来并没有恶意,是和解来的!”
第33章 神兽纹牌与环首长刀B
刘云呆呆的看着刘长河,他对这个男人的感觉或许没有赵星铉来得强烈,但那种打翻了五味瓶的滋味却如出一辙,他竟然说他是来和解的。
房小沫凑下来在他耳边蚁语:“我们要注意这个人,等一下假如有发生状况你记得站在我身后。”刘云轻轻点了一下头,这位影子部队的女孩子,倒也敢于担当!刘长河不会平白无故的来访,按刘云的逻辑,今天很可能就是刘长河企图毕其功于一役的好日子。不知道今天算否巧合,刘云手心里捏了把汗。
赵星铉还没开口,他坐的地方正好挡住了肖婷和他的照片,他举起茶杯遮住了忽然间意图微笑的嘴唇,倘若刘长河见到那张像片,他是否还能如此轻松?
沈天衣看着轻松自若的刘长河,却让自己的心情沉重起来,隐约感到某种奇怪的压力在凝聚,焜堂的书厅里流栗着沉重气氛,从刘长河坐下来开始;这种云谲波诡的感觉愈来愈重,以至让沈天衣心头压抑,他稍微有些发愣,从二十六岁开始在玄术界奠定自己的声名以来,这种感觉仅发生了有限的两次,而那两次都让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全部以惨败告终,一次赔上了自己的妻儿,一次使他只剩下赵星铉这个唯一的徒儿。压力之大,以至让他做了个请喝茶的手式,口中却说:“愿闻其详。”
刘长河趋前身子,他脸上的笑容如若有着历史的印迹,他从容的拍了拍盒子,如同抚摸着一个心爱的物体,“我带来了它!”
窗边几缕阳光被一堵黑影遮去过半,一道眉苏差儿汗神色紧张站在那里,他手里已经握着斧子,斧口向着刘长河伸在盒子上的手臂,但持斧手臂的腋下却湿了,滥了内衣。他心里急躁而且恐惧,地产大厦里死去的弟兄并不能让他燃烧起仇恨,斧子在颤动,手臂上的青筋在痉动,但他还是站在那里,他和疯狗伟佳一样,本都是流浪的混儿,因着赵星铉才过得象个人样子,他无法说服自己的脚,它们不愿离开!他无法说服自己的眼,它们死死盯住它们所恐惧的对象!他无法说服自己拿着斧子的手,它因为用力过度而变得有些僵硬。
赵星铉放下了茶杯,半举起手掌,冷冷说了声“请!”
刘长河打开长盒,端出了一个玻璃罩子,罩底衬着一块红色绒布,绒布上面竖立着一块美玉。它一出现,所有人的眼光全都被吸引过去。阳光仿佛骤然暗淡下来,在这晶莹流淌着的岁月年轮的玉牌前羞涩着。
房小沫心头一荡,这玉牌何其眼熟,伊因着工作的关系,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物件都有过默记,这块玉不经意蕴涵着些什么,犹如岁月源头般悠久,在它面前好象所有男女间的情仇爱恨、国度政权的变更换代不过是云烟渐散。它端坐在刘长河手上,沦落于一间普通的书房之中,却依然具备了君王的气势。这块玉牌,打一眼望见它,它就在告诉你,不需任何仪器的考证,它就是它,伫立君王冠顶的它。
“这是中国良渚文化考古价值最高的发现——神兽纹牌,它的珍贵稍微有点文物知识的人都知道,我现在想用它来交换中国西汉甘父的环首长刀,这应该毫不为过!”刘长河轻轻说,他的眼神完全陷入了玉牌上神兽的眼睛里,象看着自己的孩子。
赵星铉心头震了一下,并非为这块声名赫赫、凡人难得窥见的玉石。他不是一位古董鉴赏家,他并不太关心这件东西的文化价值,他之所以感到意外是因为刘长河口中的这把长刀他刚获得不久,那是他一个冒险家叔辈临终时托到他手里,并希望他转交给另一个已经失踪的考古学家的遗物。
赵星铉把玩了这把刀很久,对几千年前的煅造工艺非常赞叹,只可惜查不到这把刀的详细资料,说明刀本身不是什么名器。唯一的线索是铜造刀柄上用汉隶刻着的“甘父”两个字,然而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人,他问过T市一些号称博学之人,回答都是一样,整个中国历史上将军级的人物里就没找到这个人。
但现在这刀名和使用者的具体年代从刘长河口中吐出来,无法不让赵星铉感到惊讶。他心想,如此说来刘长河对自己并非一无所知,他竟能掌握到自己手里刚获得不久的这把刀,而且还准备用一块据说是异常珍贵的牌子来换取!先不管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这起码是一个异常明显的警示——我盯着你看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我。
房小沫又一次伏低身体在刘云耳边轻轻说:“神兽纹牌极其珍贵,是中国国宝级的文物,总部联系后说这件文物并没有列入本次豪基集团赞助的国际古玩博览会展品中,也没有失窃,但指示一定不能使其受到伤害,这宝物称得上价值连城,尚不能排除有两件的可能性。”
刘云点了点头,但心中却不甚痛快。房小沫口中的总部并不是国际异常现象研究组织,而是影子部队;更让他这个小组长反感的是在任务中,他们的行动居然还被影子部队监控着,这完全是越权的行为。不过这种不快立刻被另一种忽然冒起来的怀疑所代替,刘长河明明见到房间里这么多人,还敢拿出一件如此珍贵而且来路不明的超级文物出来,他就不怕以后有人找他麻烦?
第34章 神兽纹牌与环首长刀C
赵星铉端起杯子又放下来,淡黄色的茶水在杯里荡着圈儿。沉吟了一会,他让苏差儿汗去取来那把长刀。
沈天衣看着赵星铉放下的茶杯,那里的茶水才刚恢复平静,星铉现在正当年壮,不该连杯子都拿不稳。于是沈天衣有些担心,他咬了咬嘴唇,更让他忧虑的是假如这个徒弟拼了命要当这帮自称国家安全部门人员的面切下刘长河的脑袋,那事情就糟透了,对刘长河这种人不得硬来,硬来绝对是不讨好的。然而沈天衣却知道,人力不可抗天,通过卦象他知道接下来不管会发生什么,今天必定是他和星铉生命中一个很难越过的坎儿。
坐在旁边一直默默无言的刘云忽然插嘴:“请问刘先生,神兽纹牌如此珍贵,您为什么觉得那把刀值得您用它来交换呢?”
刘长河微微一笑,他转过脸望向刘云,他的身材高大不逊干拉布,坐在椅子上挺起身的时候,刘云几乎需要仰望着他。
刘长河说:“这位先生问得好,虽然我还不知道您是谁,但我愿意回答您这个问题。从文化价值上来说,神兽牌在考古学家心目中的地位无可比拟;但甘父的佩刀对我来说意义更加重大。比如说你和我都是华裔,星铉和沈老先生的国籍都还在中国,中国有一位不出世的帝王——汉武帝,他曾任张骞出使西域,想联合大月氏国攻打匈奴,使队其间多次经历生死边缘,十几年数万里无数次辗转逃亡,一百多人随使,最后唯剩下胡奴甘父护送张骞归来。这把甘父的佩刀无数次切下敌人的脑袋,无数次饮血大漠在危难边缘护卫民族尊严,回汉后,武皇帝亲写下甘父二字令人刻于刀上。它包含着一个民族的尊严,为丝绸之路的开通打下汗马功劳,虽然是凡铁所铸却有干将莫邪未有的气度。对于这样的锐器,我愿意用任何东西来交换。”刘长河停了一下,却忽然转了口风,语带轻蔑的说:“当然从普通商业意义上来说,这两者之间是无法比较的。不过这是我对星铉表达善意的方式。”
甘父环首刀的来历经刘长河娓娓道来,虽寥寥几句,却好象在众人面前展现了一段辉煌无比的历史,连刘云这样的半历史盲都热血澎湃,这凡铁铸造的古代兵器虽还未出现,却已令人肃然而敬。
苏差儿汗终于取来了一个长长布包,和刘长河带来的玉牌不同,这把尚未出现却已获得众人敬意的长刀仅被包裹在几层厚厚麻布中。一道眉苏差儿汗解开包衣后,长长的泛着冷光的刀静静卧在那里。这是一把奇怪的刀,刘云从未见过这种真正的古代冷兵器,它的刃虽经历千年却依然雪亮,依然锋利,刘云不由得站起来,仔细观察之下,那刃口确实有几处不小的崩口,带着少许青色的氧化痕迹,但这应该也是它骄傲的所在。
刀和电视里的模样不甚相同,它没有花销的外貌,流畅的曲线,它只需一个字就足以形容——朴!刀背厚实刀头是方形的,仅刃处就长达近一米,直接给人雄浑且英武的感觉。这家伙若横握在马背上,马一跑起来不需要人用力它就能劈断一棵小树。
刘云看着那刀,突然间浑身冰冷,是那种熟悉的惧怕感从身体每一个地方袭来!头、颈、肩、背、手无处不因感觉到这种害怕而剧烈颤抖。此时此刻,站在他身后的阿佐里也忽然发出一声呻吟。
一切骤然发生!让人来不及反应!
第35章 插篇:du李傻傻《河滩上的尸体》
在写这篇评论之前,我还不认识风云人物李傻傻,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是一篇好文章,值得一读。糟糕的是我只看过他这一篇作品,直至后来旁人说你知道那篇文章的作者是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李傻傻么,我仍一无所知,没有任何的人脉因素,所以得以安静下来,仔细咀嚼。
短篇小说不易写,如何写得意犹未尽,写得不落痕迹,写出静河下的汹涌澎湃,《河滩上的尸体》甚至可以做为一个范本;虽然后来李傻傻给我发信息的时候谦虚的说对于文学他只是一个摸索中的孩子。
小说开篇便构筑出一个隐藏的概念,两座村子间存在一处河滩,渔船可见却人烟不至的河滩;这明显违背逻辑思维的勾画必定是有其象征性的;当然每个人都会填上不同的理解,我可以会心的笑,把精力放在那些景色的细微刻画上。几乎没有一字的虚废,短篇的千锤百炼就这么体现出来;观察,假如盯着一片景色观察,而后,用一段短短的字描绘出来,谁还能和长篇白描一般废话连篇么?谁需要去了解到画面的长和宽,一道水线浮起来,于是,这么美丽的景色就出现了。而后跟着一个传说,一个很多村庄都在流传的不同版本关于恐惧的传说,恐惧是没有依据的未知,河滩就成了可以偶见的实际未知。
传说和河滩在这里汇成了一个整体,后面的故事甚至可以看成是这个整体的补充和为了让普通读者阅读的后续,它的隐意或许可以解释为,在这片千百年素背朝天的农耕社会土壤里,这些朴素的人民愿意因为拒绝探索未知的惧怕,而编造出解释惧怕的谎言!
故事说的是龙朱,一个用名字象征着中华民族的小孩,,故事的背景是一九六几年特殊的政治、生存环境。故事开始便通过叙说者知道龙朱死了,而后妈妈又告诉我们有更多的人死了,仿佛在那么一个年代里,非正常的死亡便是正常的,正常得可以轻易忘记死亡的原因。
龙朱是可爱的,活泼的,相对那些面黄肌瘦的其他小孩来说,他是漂亮的,因此他也是不妥当的,甚至是邪恶的!但是龙朱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好,他也饿,饿起来也和大他五岁的青樱一起偷包谷,两个小孩里,龙朱名字的色彩象征着成熟的,青樱名字的色彩象征着雏形,这里有另外两个背反的隐喻,但不论如何,这么小的小孩便有了思想;而且是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思想,在极端的情况下,由生存需要繁生出来的邪恶和邪恶本身仍然有本质的差别!
这一次龙朱没有死,是的,他没有死,作者也觉得让读者失望了,本来说好要说龙朱的死,时间地点事件都很适合,怎么就没死了呢?怎么就不好好的死掉呢?龙朱没死,是因为妈妈还着急他。可是,龙朱变了,和所有被未知的惧怕笼罩的人一样,他小小的世界观发生了变化。于是龙朱去看牛,和畜生在一起对于与众不同的龙朱来说,未尝比在人堆里混着不舒服。
连牛都要找群,人怎么能一个人呆着呢?龙朱还小,所以他暂时能。
青樱扮演了一个角色,他只是用他的小手解开了牛绳。象任何人生命里突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