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的阶梯--历史上最有影响的33部书-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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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墨子》的兼爱理论,构成了它的其他政治学说的出发点。虽然兼爱在当时不过是小私有者企图摆脱残酷现实的幻想,但它毕竟是出现于人类社会早期的最广泛的利人主义的哲学思想,是古典人道主义的一面光辉旗帜,在价值观思想体系中,是对私有制社会无孔不入的利己主义哲学的有力挑战。
在政治混乱中为害人民最严重的事情,《墨子》认为是侵略战争。因此,它特别提倡“非攻”。《墨子》书中反映的墨翟一生比较突出的政治活动也是从事反对侵略战争。据说他为了制止楚国对宋国的进攻,从鲁国出发,十天十夜跋涉千里赶往楚国,鞋子磨破了,就撕裂衣服裹住双脚继续前进。
《墨子》认为,侵略战争固然使被侵略国家的人民生命财产遭到极大破坏,但由于发动侵略的国家也是打乱国内正常生产生活从事战争的,战争中因饥寒、疾病、战斗而伤亡的人民又不在少数,计算起来侵略得到的,反而比所丧失的多。
因此,它认为,在战争中没有胜利者,只有受害者。
《墨子》说,有些国家认为发动侵略战争,可以开拓疆土,进行兼并,因而有利可图。但仔细分析一下看,绝大多数发动侵略的国家都是人口不足而土地有余,大国侵略小国,实际是在伤害自己所不足的人民,而争夺自己有余的土地,即使取得暂时的胜利也是得不偿失。这样的好战国家,如同舍弃自己家中精美的粱肉去偷窃邻居家粗劣的糟糠一样,完全是患了偷盗之病的战争狂。
《墨子》主张“非攻”,在理论上并不是笼统地反对一切战争。它说一个国家为了兼并,兴师动众,侵略无罪之国,这叫“攻”,应该加以非难谴责。而汤伐桀、武王伐纣,得道之师讨伐无道的暴君,则叫“诛”,应加以支持赞扬。但在具体分析中,它认为当今天下的好战之国,像楚、齐、晋、越,所进行的每一场战争都属于“攻”,不属于“诛”。因此,《墨子》所主张的“非攻”在现实意义上实际是“非战”,即反对一切战争,这与其兼爱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并且也是兼爱思想最集中最突出的具体要求。
“非攻”在《墨子》中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口头的声讨上,它同时还主张小国积极备战,用牢固的防御击败大国的侵略。有《备城门》等11篇专门研究城池守卫的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防御战术,从兵员、武器、军事工程到战术战法应有尽有,俨然是一部城池保卫战的军事大全。《公输》篇记载墨翟到楚国去制止其发动进攻宋国的战争,与帮楚国制造进攻器械的公输般(即鲁班)斗法。墨翟解下腰带当城墙,用小木札当武器。鲁班先后设计了九种攻城武器,墨翟就设计了九种防御方法。鲁班的攻城武器用光了,墨翟的防御武器还绰绰有余。鲁班斗输了,突然叫道:“我知道怎样制服你了,但我不说。”墨翟说:“我知道你想怎样制服我了,但我也不说。”从旁观看的楚惠王不解地问:“这是啥道理?”
墨翟说:“鲁班的意思,不过是想让你把我杀掉,以为杀了我,就没有人替宋国守城了。但是,我的学生禽滑釐等三百余人,已拿着我制造的武器,等在宋国城墙上,准备给进攻的楚军迎头痛击了。即使杀了我,宋国还是攻不下来的。”楚王理屈计穷,不得不停止攻宋。《墨子》还主张在防御中采取积极的攻势行动,把最大限度地消灭来犯之敌,看作防守的当务之急,而不是消极防御,单纯阻挡敌人进攻,使自己陷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强调敌人来犯时,要在城外迎击敌人;敌人溃退时要毫不留情地主动追击,歼灭穷寇,等等。《墨子》杰出的防御战理论,在我国历代兵书中居于特殊的地位,“墨翟之守”或“墨守”还成了千古流传的成语。
《墨子》的非攻学说,和“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的主张,是中国人民酷爱和平的一面旗帜。
尚贤尚同:用人之道和行政管理
“尚贤”是《墨子》的主要学说之一,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是实现兼爱理想的组织保证。《墨子》所谓的贤良之士,是指有淳厚的品德,有渊博的学识,善于言辩的智者。它把这种贤人看作国家的珍宝、社稷的栋梁。说国家贤良之士多,国家之治就会加强;贤良之士少,国家之治就会削弱。因此,国家的当务之急就是选拔、重用大批的贤人。
《墨子》把“尚贤”视作为政之本,认为当时国家混乱的原因就在于当权者不能选贤任能。书中打比方说,当权的王公大人有一件衣服不会做,一定要找好裁缝;有一头牛不会宰,一定要找好屠夫;一匹马有病不会治,一定要找好兽医;一张弓有毛病,一定会找好工匠。这说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懂得选贤任能的重要性。可是一遇到国家大事了,就不去选贤任能,而是信任重用自己的骨肉,或者富贵之人,或者长相漂亮的,但这些人未必都是贤人。这就好像让哑巴当外交官、让聋子当乐师一样,是肯定干不好的。可见王公大人们看待国家大事还不如看待一件衣服、一头牛、一匹马、一张弓重要,乃是只懂小道理、不懂大道理的十足蠢材。
因此,《墨子》主张摒弃儒家宣扬的血缘关系是否亲疏和先天出身是否富贵的用人标准,变任人唯亲为任人唯贤,实行官无常贵、民无常贱,有才能就任用,无才能就免职的用人之道,即使出身于农夫工商,只要有才干就提拔重用。这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主张,反映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要求提高自己政治地位、参与国家管理的强烈愿望。
“尚同”是《墨子》“尚贤”学说的引申,即主张把贤人政治推广到全国,让有德有才的人从事国家的各级行政管理,建立起中央集权的、上下一致的贤人一统政治。
在《墨子》的理想政治下,从天子到乡长、里长都是贤良之士,连国君都是由臣民共同协约选定的。《墨子》特别强调天子并不是神,他之所以被选拔出来担当天子的重任,是因为他能够听取群众的意见,发挥大家的作用,借别人的耳目,助自己的视听;借别人的唇舌,助自己的言谈;借别人之心,助自己的思虑;借别人的手足,助自己的作为,——即能够集中众人的智慧和能力,顺乎民意,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在以血缘为基础的贵族专政制度下和管理手段简陋的古代,这是《墨子》的一种合理而大胆的想象。
勤劳致富与节俭则昌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墨子》特别强调劳动尤其是物质生产的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认为人类跟自然界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用劳动养活自己。它说禽兽用它自身的羽毛当衣服,用它的蹄爪当鞋子,用水草当饮食,雄的不耕种,雌的不纺织,也能活下去。但人就不同了,只有靠勤奋的劳动才能维持生存。这是古代劳动人民根据亲身体验揭示出的一个简单朴素但又是重要的社会真理。
《墨子》把生产劳动叫做“从事”,认为勤奋从事,积极生产,才能创造丰富的物质生产资料,才能吃饱穿暖,不然就会贫穷受饥寒。勤奋劳动的观念应当推行到社会各个阶层之中,当官的要带头参加劳动。禹治九河,拿着木铲和畚箕去挖土,脚上腿上的毛都磨光了,《墨子》认为这是应该学习的榜样。同时,统治者治理国事也应勤奋,贤人之所以早起晚眠,不敢懈怠,是因为他们懂得勤奋必治,怠惰必乱,勤奋必安宁、怠惰必危亡的道理。因此,《墨子》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农夫、工匠、商贾从事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这种既不脱离生产、又有知识文化的人的工作更有意义。因为在它看来,一个农夫无论他怎样勤奋,如果把他的产品分发天下,每个人得不到一升粟,不能够填饱天下的肚子。但如果建立起贤人政治,或者使王公大人采纳贤人们的意见,实行兼爱,就会为天下所有的农夫创造勤奋生产的条件,解除所有人的饥寒,即政治为生产劳动这一社会存在的基础服务。这种既重视生产劳动、又强调政治问题的学说,集中反映了小生产者出身的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与儒家只偏重仁义礼智而鄙夷生产劳动的做法相比,其阶级观念的差异应当说是十分明显的。
既然政治是直接服务于物质生产以满足人民生存需要这个总目标的,那么,一切违反或与这个根本目标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活动都应加以杜绝或限制。《墨子》以小生产者功利主义的眼光看待消费,提出了节俭则昌、淫逸则亡的口号。
主张消费应以保持人民基本生活条件为限度,去掉统治者的所有侈糜之费,一切不利于民的开支都应节省,各种人厉行了节俭,社会财富就等于无形中增加了一倍。
为此,《墨子》提出了一整套节省用度、节制丧葬、甚至取缔音乐的主张,并对统治者的骄奢淫佚进行了无情的谴责。先秦诸子书中,虽有不少批判当时统治者暴行的言论,也反映了人民的呼声,但唯独《墨子》对王公贵族生前残酷剥削掠夺人民的衣食之财、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死后还要把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埋进坟墓、甚至惨无人道地杀人殉葬的罪行,作了最全面、最系统的揭露和控诉,这是值得注意的。
《墨子》书中记载的墨翟及其后学,也是他们倡导的节俭论的力行者。
他们穿粗布衣,喝菜粥,住房只求避潮湿、御风寒,出行则双腿当车,从不追求功名利禄,也不羡慕荣华富贵,始终以抑强扶弱为己任,如果对天下有利,即使从头顶到脚跟被磨成粉末、赴汤蹈火、死不旋踵也在所不辞。这是我国古代艰苦朴素、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的化身和典范。
精湛独到的逻辑学体系战国时期,随着思想上理论上斗争的发展,各家各派都注意如何运用逻辑思维规律以击败自己的论敌,逻辑学成为当时论战不可缺少的思想武器。
《墨子》集先秦诸子逻辑思想之大成,开创了我国古代最完整、最具体系的逻辑学说。《墨子》的逻辑理论,和古希腊三段论式的形式逻辑,印度五支、三支式的因明理论,鼎立而三,并称为世界古代三大逻辑宝典。
《墨子》的逻辑思想,主要集中在被称为《墨经》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和《大取》、《小取》等篇里面。
先秦时,思想上理论上的斗争统称为“辩”。《墨子》认为,辩论的根本目的是要明辨是非,判定异同,决断嫌疑,因此,辩论必须以客观事实为根据,遵循一定的逻辑原则。《小取》篇对此做了详尽的说明。其一,辩论时必须了解所辩论的事物的情况,符合客观实际,同时要充分了解对所辩论事物的各种意见的异同。其二,使用的名词或概念,必须能反映客观的实际内容,命题或判断要正确地表达其含义,论证要有充分的依据。其三,辩论时要遵守类概念的原则,在同一类概念中选取已知部分提出例证,同样依据
同一类概念进行推论。《墨子》非常重视逻辑上的类概念,认为只有同类的东西才有可比性,把不同类的事物或概念硬拉到一起相比或进行推论,这叫“狂举”,是根本错误的。其四,辩论者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自己承认的不能硬要别人也承认,自己所否认的也不能要求别人也否认。
在此基础上,《墨子》对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学上的一些基本范畴作了深入的研究。
关于概念,《墨子》首先用唯物主义观点肯定,概念是表示客观事物的。
认为,所谓的“实”是客观对象,是第一性的;名词、概念是表达客观对象的,是第二性的。名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属性,只能存在于事物之中,而不能离开具体事物独立存在。《墨子》进一步把概念分为“达”、“类”、“私”三种。所谓“达”是指最高最普遍的名词或类概念,例如“物”这个词就包括了所有的事物;所谓“类”,是指一般的同类事物的共同概念,例如马这个概念包括一切马;所谓“私”,则是专指某一事物的专有名词或个别概念,例如墨翟指的就是某一个特定的人。这些不同等级的类概念,《墨子》认为是有类属关系的。
它特别批驳了公孙龙关于“白马不是马”的诡辩学说,指出不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