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谋杀案-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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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一点儿也没有真实感。
班斯眯起了眼睛,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俯视着尸体。他的外表看来似乎轻松自在,事实上,我知道他正集中精神在研究眼前所见到的光景。
“这支箭非常的奇怪。”班斯说明道。“是用来射击大猎物的……一定是陈列在刚刚的民俗馆里。而且是一发即中——瞄准了肋骨之间的空隙,一点也不迟疑。相当的吓人……马卡姆。这种箭术绝非出自凡人之手。也许是偶然被凶手命中,但要杀死这么一位男子,也实在不容易。这种有力的打猎用箭,很明显的是从屋内的那面镜板上取下来的,可见这件谋杀案是有预谋的——”突然,班斯弯下了腰,看着身体。“咦!这可有趣了!你看,箭尾竟然坏了——如此一来,箭就无法搭在弓上发射了。”班斯转向西斯。“组长,迪拉特教授是在那里发现那支弓的呢?应该离那个俱乐部的窗口不会很远吧?”
西斯挺直了身。
“事实上,那把弓就在窗外被发现的。现在我正在等指纹课的人过来,暂时把弓放在钢琴上。”
“大概只能发现教授的手掌纹吧。”班斯打开香烟盒,取出另一支香烟。“根据我的猜测,这把弓上可能连指纹都没有。”
班斯的脸上出现疑惑的表情,定定地注视着西斯。
“班斯先生,你是怎么知道那支弓离窗子不远呢?”组长问道。
“从罗宾尸体的位置来看,理论上,弓应该是在那里被发现才对。”
“那不就是意味着从最近的距离射出的吗?”
班斯摇摇头。
“不是。我所说的是,尸体的脚朝向地下室的门口,而且他的手腕伸长,脚向上抬,这些迹象都显示出他是被射穿心脏致死的。”
西斯回味着班斯所指出的种种根据。
“没错。”组长同意了他的说法。“如果是挣扎过的话,身体应该会蜷缩成一团才对。即使不是如此,只要头向上仰卧,脚也应该是伸的直直的,手腕回缩。”
“真如你所说的。而且,再看看那顶帽子,如果仰倒的话,帽子应会落在尸体的后面,而非在脚边。”
“喂,班斯,”马卡姆以尖锐的声音问道:“你究竟在想些什么呀?”
“杂七杂八的。但是,再将整个事件彻头彻尾的想一遍,还是会发现许多不合逻辑的地方。换句话说,我认为这位先生不是被弓箭射死的。”
“什么?!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马卡姆,我没办法说明自己为什么这样猜测,只能说我对这件凶案,有种很不详的预感。”
当班斯在说话的时候,地下室的门打开了,精神奕奕的多马斯医师被巴克刑警带到这里来。他很热切地和我们每个人握手打过招呼,然后以不满的眼神望向西斯组长。
“喂!组长!”验尸官一边像个醉汉般地拉下了自己的帽子,一边开始唠叨。“我一天24小时中,只有3个小时吃饭时间。你却偏挑我这段宝贵的时间,要我过来验尸。由于你的善解人意,害我得了胃病。”多马斯发了一阵牢骚后,才去检视罗宾的尸体,然后夸张地吹了一下口哨。“这真是一起罕见的杀人手法。”
医师屈膝蹲下,以熟练的手法检查着尸体的全身。
马卡姆在旁边站着看了一会儿,随即转向西斯。
“组长,在医师验尸的这段时候,我想到二楼和迪拉特教授谈一谈。”然后,他又对多马斯说:“医师,在你回去之前,我想再和你见一次面。”
“知道了!”多马斯头也不抬的说。他翻过了尸体的侧面,检视着头盖骨的地方。
郁子的侦探小屋出品 郁子扫校
3、不祥的预言
4月2日 星期六 下午1时30分
当我们走进外面走廊的客厅时,警察本部指纹课的德保司警官与贝拉米警官刚好抵达。早已等的不耐烦的史尼特金刑警马上就把两人带往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马卡姆、班斯和我则爬上二楼。
书房的宽度最少有20尺,占了建筑正面宽度的全部,是相当宽敞又稍嫌浪费的一个房间。房间的两侧,塞满了高至天花板的大书架,西侧窗户的中间,有一个青铜制的拿破仑时代式的暖炉。门口处有一个精巧的装饰用的窗架,它对面那个朝向75号街的窗子旁边,则摆了一张相当大且经过细心雕琢的桌子,上面散置了许多书籍和小册子。房间里有许多难得一见的精品古董。暖炉旁的镜板上挂了许多装饰品,两幅杜勒的作品高挂在壁上俯看着我们。素色的皮椅看起来非常的舒适。
迪拉特教授坐在桌前。靠近窗旁的一角,蜷缩在靠背椅中的是迪拉特的侄女。她是一个青春洋溢、脸型古典、穿着入时的小姐。老教授看到我们时并没有站起来,这是情有可原,他似乎觉察到我们都已经知道他的行动不便。马卡姆向他简单的说明了班斯和我在那里的原因。
“马卡姆,”教授静静地等着我们坐好。“这真是个无从说起的悲剧,在这种情况下见面实在很遗憾,每次见到你,我都是高高兴兴的。你大概是要来查问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吧?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尽管问吧!”
巴托蓝特·迪拉特教授年约60开外,长年坐着研读书籍的关系,背脊已经有点驼了。脸庞修理的很干净,满头白发。眼睛虽小,但眼神锐利,直射人心。嘴唇分有些皱纹,一眼即能看出他是经年累月钻研学问的学者。面带固执坚定的表情;他的脸孔看起来很像个梦想家或是科学家。正如众所周知的一样,他是一个把梦想付诸现实的人。甚至现在,教授的外表也仍能反映出他内心的抽象作用,也许是罗宾的死又刺激了他多感的心灵吧!
马卡姆在讲话之前曾踌躇了一下,然后以非常礼貌的态度开始询问起来。
“教授,请你就你所知,尽量把这件悲剧的详细情形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再针对几个要点做进一步的探问,这样好吗?”
迪拉特教授伸手去取身旁的烟斗,装好烟丝后,点上火,以一种舒适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我所知道的全部情形大约都已在电话中禀告过了。罗宾和斯帕林格今早10点左右来访。但是,因为蓓儿刚好去打网球不在,所以他们两人就在楼下的客厅里等。大约有30分钟的时间都能听到他们的谈话的声音,不久之后,两人就到地下室的俱乐部里去了。我坐在这里看了约一个小时的书,但是天气实在太好,我就起身到家里后面的阳台上去透透气。大概待了5分钟,我随意地向下观看,没想到就发现了这幕可怕的情景,罗宾的胸口有支射出的箭,仰躺在那里。我有痛风症,行动不怎么方便,但还是尽快地下楼,想过去帮他。可悲的是,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于是我就赶忙的打电话给你们。当时家里只有派因——管家——和我两个人而已。女佣正好出门买菜去了,亚乃逊9点就到学校去,蓓儿去打网球还没回来。我叫派因去找斯帕林格,但他已不见踪影了。于是我只好再回到书房来,在这儿等着你们。蓓儿在你们的部下抵达之前不久才回到家的,女佣比她稍晚些抵达家门。亚乃逊则要到两点钟才会回来。”
“除此之外,今早还有没有人来访过呢?譬如说不认识的人或其他客人?”
教授摇了摇头。
“只有德拉卡来过——你曾有一次在这儿见过他。他就住在我的后面,经常到这里来。——事实上,他大部分时间是来找亚乃逊的。他们两个人有许多共同之处,他曾写了一本书叫《多次之持续下的世界线》,德拉卡确是个天才,他的研究也有科学上的价值。不过,亚乃逊不在家,他只和我坐了一会儿,聊了聊有关王室天文学会远征巴西的事后,就走了。”
“那时大约几点钟呢?”
“大约9点左右吧。当罗宾和斯帕林格来的时候,德拉卡已经走了。”
“这不是很有趣吗,迪拉特教授?”班斯插嘴说道:“亚乃逊星期六一早就出门,他是到哪里去了呢?”
教授抬头看着班斯,锐利的眼神闪闪发光,在回答之前,他稍稍踌躇了一会儿。
“这并不有趣。亚乃逊平常的礼拜六都在家的,但今天早上,我要他到学校的图书馆去帮我查一些资料……亚乃逊——”他欲言又止。“正和我一起为下一部著述共同研究。”
有好一会儿的静默,然后马卡姆开口说道:
“你今天早上告诉我说,罗宾和斯帕林格都曾向迪拉特小姐求婚……"
“叔叔!”蓓儿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以愤怒而责难的眼光注视着教授。“你这样说就太不公平了。”
“这是事实啊!”教授温柔地说道。
“事实是事实,但是从某个意义上来说——”蓓儿断然地说:“你并没有必要提及这件事。你这样认为,但你该晓得我把他们两个当做是好朋友看待——就是这样而已。我昨天晚上已经对他们两个人说过,只要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绝对不要提什么结婚的事。他们两个是我最要好的男朋友呀!而现在其中的一个已经死了……可怜的小知更鸟。”蓓儿尽量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激动,滔滔不绝地辩解着。
班斯扬起了眉毛,身体向前倾。
“小知更鸟?”
“嗯!我们都见称他为知更鸟。为了逗他,我们故意这么叫他的。”
“也难怪他会得到这样的绰号。”班斯同情似地说着。“其实这不也是个好称呼吗?知更鸟一向讨人喜爱的,死时也会有很多人悼念他的。”班斯一边说话,一边直盯着蓓儿。
“我也知道。”蓓儿点点头。“我也曾经对他说过。他实在是个和气的好人。”
班斯重新坐回椅子,恢复原来的姿势。马卡姆继续他的质问。
“教授,你不是说曾听到罗宾和斯帕林格在客厅说话吗?你听到他们谈些什么?”
老人偷偷地看了一眼侄女。
“马卡姆,他们谈话的内容真的那么重要吗?”教授犹豫了一会儿后,才开口问道。
“也许对整件事有相当重要的帮助。”
“或许吧!”教授深思了一会儿后,把烟斗拿离嘴边。“但是,我又怕万一我的话给予大家一个错误的导向,又徒增活着的人的烦恼。”
“关于这一点的判断,请你相信我们好吗?”马卡姆慎重地说着。
又是沉默了好久,这次由迪拉特小姐打破静默。
“叔叔你为什么不告诉马卡姆先生呢?难道有什么苦衷吗?”
“蓓儿,我全是为了你着想啊!”教授以温和的声调说着:“但是,也许你说的才对。”教授意犹未尽地抬头向上看。“事实上,马卡姆。罗宾和斯帕林格好象是为了蓓儿的事发生一点争执。我虽然只听到一点点,但确实知道他们好象要用公平的方法来比个高下——互相较量一番……”
“啊!他们两个人绝不是这个意思。”迪拉特小姐以激烈的语调插嘴说道。“他们两个人经常喜欢拌嘴,彼此对对方也都有嫉妒心,但真正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我。事实上,雷蒙多——也就是斯帕林格——的技术要比约瑟夫高,只是在去年的赛会中,约瑟夫击败了雷蒙多,代表我们俱乐部出去比赛。”
“结果,”马卡姆接下去说。“他对你就不太尊重?”
“乱讲!”蓓儿马上反驳道。
“我想你最好相信马卡姆先生的判断。”教授出来做和事佬了。然后,他再次看着马卡姆:“你还有什么话想问的吗?”
“关于罗宾和斯帕林格,你能不能尽可能地描绘一下他们的事——譬如说,他们两人的背景、交往情形,与你们家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来往的等等。”
“这一个问题,蓓儿会比我清楚一点。两人都是她的朋友,我只是偶尔才见到他们的。”
马卡姆以讯问的眼光看着蓓儿。
“我认识他们两人已有好几年的时间了。”她马上接口说道。“约瑟夫比雷蒙多年长8岁或10岁。5年前,当他的父母尚未去世时,他是住在英格兰的。之后才搬到美国来,住在河岸大道的单身公寓里。他相当有钱,经常去钓鱼、打猎或做一些野外运动等等,生活过得很富裕。与社交界有点来往,有几位有头有脸的朋友,有时当人不够时,他也会被邀去参加他们的晚宴会、桥牌会等。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值得歌颂的优点——如果从理性的角度来说的话——”
蓓儿的的这番批评对一个死人来说,实在不够厚道。看到这个情形的马卡姆,仍旧若无其事地继续问道:
“那斯帕林格呢?”
“他——是目前已经退休的某制造业者的公子——现在住在史卡斯提尔郊区一栋美丽的别墅里。——我们射箭俱乐部正式的射箭场就设在那里。——雷蒙多自己本身则担任某家工业公司的顾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