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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漫长的告别-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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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的抬头没有日期也没有开场白。
     我在湖泊山城欧塔托丹一家不太干净的旅馆里,正坐在二楼房间的窗口边。窗外有一个邮箱,仆役端咖啡来的时候,我曾吩咐他待会儿替我寄信,而且要举起来让我看一眼再投进邮筒。他这样做可以得到一张一百比索的钞票,对他而言算是一笔大钱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门外有一个穿尖头鞋、衬衫脏乎乎、肤色黝黑的家伙守着门。他在等什么,我不知道,可是他不让我出去。只要信寄出,就没关系了。我要你收下这笔钱,因为我用不着,而本地宪兵一定会偷走。这钱本来就不是买东西用的。算是我给你惹这么多麻烦的谢罪礼,且是对一个君子表示敬意吧。我照例每件事都做得不对劲,可是枪还在我手上。我预感有一件事你已经有了定论。也许是我弄死她的,也许不是,但另一个行为我不可能做出。我不可能那么残暴。所以说有些事叫人真不愉快。反正也无所谓了,完全无所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避免不必要和无用的丑闻。她父亲和她姐姐从未伤害过我。他们有他们的日子要过,我却对自己的人生感到灰心而走到这一步。不是西尔维娅害得我变成了瘪三,我早就是瘪三了。她为什么嫁给我,我无法简单扼要地答复。我猜只是一时性起吧。至少她在年轻貌美时去世。俗话说情欲使男人衰老,却使女人年轻。俗话有不少是胡说八道。俗话说有钱人永远能保护自己,他们的世界永远是灿烂的夏天。我跟他们生活过,他们其实是烦得要死又寂寞的人。
     我写了一份自白。我觉得有点儿不舒服,而且非常害怕。你在书报上看过这种情况,可是书报上说的并非事实。事情发生在你头上,除了口袋里的枪什么都没有,你被困在异国一家肮脏的小旅馆,只有一条出路——相信我,朋友,这一点儿也不动人,一点儿也不精彩。彻头彻尾地龌龊、下流、灰暗和狰狞。
     所以忘了这件事也忘了我吧。不过,请先替我到维克托酒吧喝一杯螺丝起子。下回你煮咖啡,替我倒一杯,加点儿波本威士忌,替我点根烟放在咖啡杯旁。然后把这件事全部忘掉。特里·伦诺克斯已成为过去。所以再会啦。
     有人敲门。我猜是仆役送咖啡来了。如果不是,也许会有枪战呢。大致说来,我喜欢墨西哥人,但不喜欢他们的监狱。
     再见。
     全部内容如上。我把信重新折好放进信封。敲门的应该是送咖啡的仆役,否则我不会收到这封信。更不会有一张“麦迪逊肖像”。“麦迪逊肖像”就是五千美元的巨钞。
     巨钞就搁在我前头的桌面上。我以前连见都没见过这种钞票。很多在银行工作的人也没见过。兰迪·斯塔尔和梅嫩德斯之类的角色很可能带在身上当票据使用。如果你到银行要求领一张,他们不见得有。他们得替你向联邦储备局申请,可能要好几天。整个美国只有一千张左右在流通。我这张四周有柔美的光泽。这种巨钞可以创造出它自己独特的阳光。
     我呆坐着看这张钞票看了好久。最后我把它收进信匣,到厨房去煮咖啡。不管是不是感情用事,我照他的吩咐做了。我倒了两杯咖啡,在他那杯里加了点儿波本威士忌,放在我送他去机场那天早晨他坐的位置上。我替他点了一根烟,摆在杯侧的一个烟灰缸里。我望着咖啡冒出热气,香烟升起一缕轻烟。外面的金钟花树丛中,鸟儿不知忙些什么,它们低声啾啾自言自语,偶尔拍拍羽翼。

◎漫长的告别 10(2)

     后来咖啡不再冒热气,香烟也不再冒烟,只剩下一截冷烟蒂在烟灰缸边缘。我把它扔进水槽底下的垃圾箱,将咖啡倒掉,洗好杯子收起来。
     就这样吧。以五千块钱报酬来说,只做这些好像还不太够。
     过了一会儿,我去看晚场电影。毫无意义。我几乎没看到片子里演什么,只是一堆噪音和大脸。我又回家,玩儿了一会儿西班牙开局①,也没什么意思。于是我上床睡觉。
     可是睡不着。凌晨三点我在屋里踱来踱去,听哈恰图良②在拖拉机厂做工。他居然敢说那是小提琴演奏会。我看简直像电风扇链带松了,滚他的。
     失眠的夜对我而言简直像胖子邮差一般稀奇。若不是早上要到丽兹贝弗利大酒店去见霍华德·斯潘塞先生,我会干下一瓶酒,喝个烂醉。下回我看见一个彬彬有礼的家伙醉倒在劳斯莱斯银色幽灵车上,我会能往哪儿跑就往哪儿跑。世上没有一个陷阱像你自设的陷阱那般害人。

◎漫长的告别 11(1)

     我看看手表,我们这位大权在握的出版家已经迟到二十分钟。我再等半个钟头就走。全听顾客的划不来。他若能对你作威作福,就会以为别人可以任意摆布你,他雇你可不是为这个目的。现在我不怎么缺工作,绝不让一个东部来的笨瓜把我当牵马童——那种经理人才在木板装潢的八十五楼办公室上班,办公室有一排按钮和一个对讲机、一位穿哈蒂·卡内基②职业妇女专属服装、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许诺的秘书。他是那种你九点整到,而他自己两个钟头后喝了一杯双份的鸡尾酒才飘飘而来,如果你不挂着笑容静静坐着等他,他那受到冒犯的经理才华会突然发作,事后要在阿卡普尔科①度假五周,才能复原。
     老酒吧服务员由我身边走过,轻轻地瞄我的淡苏格兰威士忌加水,我摇摇头,他晃了晃白脑袋,这时候一位梦幻一样的女人走了进来。我觉得酒吧一下鸦雀无声,老千不再玩纸牌,高凳上的酒鬼不再滔滔不绝——指挥在音乐台上轻轻敲一声,举起手臂,叫大家安静时,气氛就是如此。
     她又高又瘦,身穿裁缝特制的白麻纱衣,脖子上围着一条黑白圆点丝巾。头发是童话公主的那种浅金色。她戴了一顶小帽,帽子下的金丝像鸟巢中的小鸟服服帖帖的。眼珠子呈罕见的矢车菊蓝色,睫毛很长,色泽稍嫌浅了一点。她走到对面的餐台,脱下手套,老服务员特地为她拉出餐台,绝对没有一位服务员肯为我这么做。她坐下来,把手套塞进皮包带子下面,含笑谢谢他,笑得温柔而纯洁,他迷得差一点儿瘫痪。她用很低的嗓音跟他说了一句话。他低着头匆匆走开。这家伙的人生真像有了重大的使命呢。
     我瞪着眼睛瞧。她瞥见我的目光,视线抬高半英寸,我已经不在她的视线中了。但无论她看不看得见我,我都屏息不敢出声。
     世上有金发碧眼之人,但金发碧眼现在几乎已变成一个滑稽的词了。一切金发碧眼的人都各有特点,大概只有白得像漂白的祖鲁族②、脾气软得像人行道那种除外。有唧唧喳喳的金发小可爱,有用冰蓝目光拦截你的雕像型金发壮妇。有仰视你、体味清香、闪闪发亮、吊着你的膀子,你带她回家她却总是很累很累的金发美人。她做出无奈的手势,头疼得要命,害你恨不得揍她一顿,却又深深庆幸自己及早发现她头疼的事,还没有在她身上花费太多时间、金钱和希望。因为头疼会永远存在,成为永不磨损的利器,比暴徒的刀剑或古罗马烈妇卢克雷西亚①的毒药瓶更厉害。
     有那种温柔、嗜酒的金发美人,只要是貂皮,什么样的衣服她都肯穿,只要是星光屋顶,她什么地方都肯去;还有活泼孟浪的金发美人,像个小哥儿们,样样要自己付钱,充满阳光和常识,精通柔道,可以一边过肩摔倒一个卡车司机,一边看《星期六评论》②,至多只看漏一个句子;还有那患了非致命性贫血绝症的苍白金发美人,萎靡不振,鬼魅一般,谈话轻声细语,你不能对她动一根指头,首先你根本不想这么做,其次她不是在读原文的《荒原》或原文的但丁,就是在读卡夫卡或克尔?郭尔③,或者在研究普罗旺斯文。她热爱音乐,纽约爱乐乐团演奏辛德米特④的作品时,她会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中哪一个慢了四分之一拍。听说托斯卡尼尼⑤也听得出来。全世界就他们两个内行。
     最后还有风华绝代的展示品型,死过三个大歹徒男友后,她们先后嫁给两位百万富翁,每位一百万,老来在昂蒂布海角⑥拥有一栋浅色玫瑰别墅,一辆两座的阿尔法·罗密欧①,一窝已经是老皮老脸的贵族朋友——她对他们全都很亲昵却心不在焉,像老公爵对管家道晚安一样。
     对面的梦幻一样的女人不属于上述各类,甚至不属于那种世界。她难以归类,像山泉一般幽远和清纯,像水色一样难以捉摸。我还在盯着她瞧,旁边有个声音说:“我迟到得太久了。对不起。都是这个的错。我名叫霍华德·斯潘塞。你是马洛,当然。”

◎漫长的告别 11(2)

     我转头看他。他是中年人,相当丰满,衣着漫不经心,但胡子刮得很干净,稀疏的头发光溜溜地往后梳,小心盖住两耳间宽宽的脑袋。他穿着俗气的双排扣马甲,在加州很少人穿,也许来做客的波士顿人偶尔会穿穿。他戴着无框眼镜,正在轻拍一个破旧的公事包,所谓“这个”显然就是指它。
     我看看对面的金发美人。她喝完了青柠汽水之类的,正在看一个显微镜似的手表。酒吧人多起来,但还太吵。两个赌徒还在挥手,吧台边凳子上的独酌客有了两个酒友。我回头看霍华德·斯潘塞。
     “跟你的问题有关吗?”我问他,“我是说这位姓韦德的家伙。”
     他点点头,又仔细地打量我一眼,说:“马洛先生,谈谈你自己吧。我是说,如果你不排斥这个请求的话。”
     “谈哪一类的事?我是领执照的私人侦探,而且已经干了一阵子了。我是孤狼,没结婚,已届中年,不富有。我入狱不只一次,我不办离婚案件。我喜欢醇酒、女人、下棋等。警察不太喜欢我,可是我认识一两个合得来的。我是本地人,出生在圣塔罗沙,双亲都死了,没有兄弟姐妹,万一我以后在暗巷子被杀——这一行谁都可能出事,很多其他行业或者根本没做事的人也一样——我死了没有人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彻底崩溃。”
     “我明白了,”他说,“可是,你并没说出我想知道的事。”
     他把金酒加柳橙汁喝完,我不喜欢。我对他咧咧嘴,说:“有一项我省略了,斯潘塞先生。我口袋里有一张‘麦迪逊肖像’。”
     “麦迪逊总统的肖像?我恐怕不——”
     “一张五千块钱的大钞,”我说,“随时带着。我的幸运符。”
     “老天,”他压低了嗓门说,“那不是非常危险吗?”
     “是谁说的来着,超过某一点后所有的危险都是相等的?”
     “我想是沃尔特·巴格奥特①说的。他谈的是修筑烟囱的人。”然后他笑一笑,“抱歉,但我是出版商。马洛,你没问题。我要在你身上冒个险,否则你会叫我滚蛋。对吧?”
     我也向他笑笑。他召唤服务员,又点了两杯酒。
     他小心翼翼地说:“嗯,我们在罗杰·韦德身上遇到了大麻烦,他没办法写完一本书。他失去了自制能力,背后有隐情。他好像快要崩溃了,酗酒乱发脾气。他每隔一阵子就会连着失踪几天。不久前他把妻子推下楼,害得她断了五根肋骨住进医院。他们之间没有一般所谓的问题,完全没有。那人只是酒醉发疯。”斯潘塞往后仰,郁郁地看着我,“我们必须让那本书完成,非常重要,事关我的饭碗。可是我们需要的不只这些。我们要挽救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作家,他应该可以写出比以往更好的作品。有一件事很不对劲,这回他甚至不肯见我。听起来好像该找心理医生,我明白。韦德太太不同意,她相信他完全正常,只是有事情让他担心得半死,例如勒索之类的。韦德夫妇已经结婚五年。可能有什么过去的往事困扰着他,甚至可能——只是瞎猜——开车压死人逃逸之类的,有人发现了。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我们想知道,而且我们愿意付一大笔钱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证明是医疗问题,噢——那就算了。如果不是,非找出答案不可。同时韦德太太也该受到保护,下回他说不定会害死她。世事难料。”
     第二轮酒开始了。我那杯原封不动,看他一口气吞下了半杯。我点了一根烟,只管瞪着他瞧。
     “你要的不是侦探,”我说,“你要的是魔术师。我能干什么?如果我恰好在正确的时间到场,如果我觉得他不难应付,也许可以把他打昏,扶他上床。可是我必须在场啊。机会是百分之一。你知道吗?”
     “他个子跟你差不多。”斯潘塞说,“但他的体能状况不如你。你可以随时在场。”
     “不见得。醉鬼狡猾,他一定会挑我不在的时候发作。我又不是在男护士市场求职。”

◎漫长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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