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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月夜魔-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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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魔 作者:聊聊
第一章:世事无常
   我的世界:图书馆的谋杀密码
  你或许会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那你就不必怀疑,它就是从斯蒂芬金的小说中而来,对,就是那篇关于涂鸦和忧郁的自杀者的故事。
  我喜欢那篇故事,它抑郁低沉,让人心中充满忧伤,还有莫名的对生命的思考,特别是它的名字,《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是啊,生活是个奇怪的过程,一切人类所爱的都将被岁月带走,更何况个人的一些小秘密,或者是情爱和恨意。我想我是个忧郁的人,就像故事里的那个老男人,站在暴风雪的窗前默默的数着,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上帝仲裁。但有些许不同,可连我自己都分不清那界线,谁知道呢,生活总是莫名其妙的。
  我想到了死,自杀或他杀,强加于他人身上,而这一切有个不光彩的总称:谋杀。
  心底有些阴冷,而这个念头却是真实的,甚至可以触摸到刀锋的边缘,那是死神的召唤。
  
   不愿想起的事
  我是个记者,但我喜欢寂静的图书馆,特别是午后时分,书柜间没有一个人,阳光洒在临窗的水泥地面上,半掩的轻纱般的窗帘被微风吹动,而室内充满书本的油墨气息,抬眼向四周看去,你会发现那些书整齐的排列,而透过书的间隙后面则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同样充满阳光和智慧还有未知,等待着你的造访。
  是的,在图书馆里存在着另一个世界,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想不起第一次发现时是星期几,只模糊的记得自己浑身颤抖,像一个发现新大陆的探险者。就是那本斯蒂芬金的《世事无常》,在我翻到第六十三页时,那篇《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终于结束,那种深深的绝望及死灰的色的风雪仿佛在我眼前闪现。可这些并不让人惊异,让我感到血液加速的是有人在扉页上写下的那行字:永未发现,南海路,陈小亦,第三十二个。我立即意识到,这是真的,因为南海路上确发现一具年轻的无名女尸,她的头被人残酷切下,放在赤裸的两乳间,脸上挂着惊骇的表情,仿佛难以相信自己的遭遇。这条新闻是我独家报道,那时我刚从附近一幢大厦出来,是去采访一位给无毛猫纹身的行为艺术家,那位艺术家艺术的连厕所都不要,在阳台上放了只木桶大小便,憋的我膀胱都要爆了,于是一出来就到处找地方方便,但没一家让我进,于是钻进南海路上的那条小巷子。当尿液倾泄而出后我感到一身轻松,眼角却瞥到一只花猫正在左侧垃圾桶上,我拉上裤链,向那只花猫瞪眼,嘴里学狗凶恶的低吼,花猫叫了声跳下垃圾桶跑了,一阵风带起垃圾桶旁的塑料布,我看到一条光滑的腿在下边动了下,第六感告诉我那是年轻女人的腿。出于女性们不齿的目的,我左右张望后悄悄走过去蹲下,猛的掀起塑料布,看到全身,果如我所料没穿衣服,而且还有我没有料到的,她的头在垂向两边的乳房间摆着,牙齿呲出嘴唇,眼睛外突,直直的盯着我,散乱的长发掩住了断颈,看去仿佛头就是生在胸前一般。
  这副画面整整折磨了我一个星期,吃什么都没有味道。但它是我的独家报道,并因此揭露出一个血腥变态的连环杀手,警方称之为:月夜魔,因为这个凶手只在有圆月的那几天犯案。警方说到南海路案件为止,已发现二十一起案件与之有关,但这本书里的人说是第三十二个,那么就是说还有十一起案件未被现发,我想也许警方太过于注重月夜而忽略了其他线索。
  现在是下午两点十分,窗外一片寂静,燥热使人昏昏欲睡,甚至连蝉都哑了。
  每日早报编辑部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不在,立式空调在墙角嗡嗡响着,冷气却吹不到不我桌前,全被前面的桌子挡住了。我点了支烟,云烟,假的,四块二一包,烟丝切的整齐而金黄,跟真的差不了多少,只是味道上辣了点。深吸一口,顺便抬起头看副主编张之芊上午刚贴的禁烟标志,觉得她画的画也就一般,凭这也能当美院高材生。
  我鼻孔哼出两股烟,在眼前飘散。
  我的皮肤很白,因为尼古丁过敏造成的。有时我常会想起那具女尸,陈小亦,她的皮肤白皙像和田羊脂,大概也是在过敏吧。可是我看见的只是尸体,一具失去了血液的尸体,她应该发蓝,可是却透着发亮般的白。特别是腰胯和乳房,与我之前见过的尸体完全不同,那么的美和不安。这让我莫名的激动,下边有些勃起。随之而来的是那张脸,还有眼睛,眼睑仿佛还在抖动,睫毛上粘了血变得粗长,眼睛鼻子还有唇间都有血迹,这表明她是在活着时被人割下了头颅。我闭上眼睛 ,努力把陈小亦的脸从想像中擦去,可耳边却仿佛听到了她嘶哑断续的呻吟,那是血流进了割断的气管,或许还夹杂着垂死扭动时骨节松脱的脆响,还有五官向外喷血线的细微响动。这下意识的肴梦也焕涠酰币踩梦腋械嚼Щ蟛唤猓鞘裁慈梦夷院V胁庋幕妫空隹郏嗉坷锶跃杉啪参奚皇俏页隽艘簧淼睦浜梗姑缭饩驳绨闳⒘似鹄础?br /》   或许是看车臣匪徒残杀俄罗斯士兵录像的后遗症吧。
  主编室的门开了,我转动电脑椅回身看去,主编庄不非板着脸走来。
  “耿重宙!你这期的稿子真真是一坨狗屎!你以为你是福尔摩斯?又是细节勘验又是线性推论,还警方忽略了这个那个,你丫能不能用点脑子?要这样发出去咱们报社还用不用混饭吃?要我说多少回?擦边球!三点前改出来!”
  庄不非怒气冲冲的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无语,脑海里却忽的回想起童年看过的一个关于鱼盘的动画片,那个洋教士操着蹩脚的中国话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的……主编室的门很响的关上,震的门旁的假花枝叶震动。我冷笑一声,转回电脑椅,盯着桌上的打印稿,上面用红笔画满圈子,圈子里划着大红叉,就像不及格的小学生作文。我耸耸肩膀,努力把散乱的思绪集中,还有时间,能赶上发稿。
  我负责的是法制栏目,每周两期,每期一千五百字左右,一千字讲解案例,五百字左右解答读者提问。这种对大多数记者是简单的工作,对我来说却是件头痛的事情,因为我总把握不好尺寸,不是太血腥了就是太露骨了,有时总编又会说淡出鸟来。我提出过换人,但主编说我是正牌公安大学毕业的人,这个工作我最合适。每当主编说我是公安大学毕业的话时,我都会感到一阵阵头痛,因为我记得大学的教室和宿舍,还有许多的人,还有午夜翻墙出去喝酒打架,但让我回忆一下所学刑侦技术,非常遗憾,大概和一个经常看侦探小说的爱好者没什么区别。而且,我晕血,更确切的说是对殷红的血液有着本能的恐惧,在深深的恐惧中又有种莫名的渴望,像大脑里有两个人在不停争持,而我夹在中间,惊惧着,唯恐迷失自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稿件一张张铺在电脑桌上,仿楠木的笔筒被遮去一半,用来写大字的毛笔歪向一边,红墨没有洗净,只是笔尖露出了干净的原色。十五寸的方正显示器占据近桌面一半,我拉近与键盘的距离,盯着散乱的稿件。
  这一期做的青云路菜市场凶杀案,案发时间为傍晚八点二十一分。当时我在现场,刚结束一个同事的婚礼晚宴,喝了几瓶啤酒,有头晕,打算买点醒酒的酸味小菜,突然看见一个四十左右的汉子阴沉着脸从对面走过来,直觉告诉我这人有问题,几乎是本能握住了相机转身追随他的背影,结果真让我拍到了,惊人快的刀,一刀致命。我不停的连拍,好像刚换了512M的SD卡,内存不成问题。透过摄相框我看见那个汉子的手在抖,但落刀却非常稳,显然练过,不是屠户的话就是厨子。他用的刀是街头假藏民卖的管制刀具,三十几厘米,五六厘米宽,四五毫米厚,正是杀人越货的绝好利器。当那个女人的头被砍下时,一腔的血喷出来,旁边一个浓装艳摸的女人吓的瘫倒在地。那汉子被血没溅了一脸,凶性大发,一转身抓住那女人的长发提起,挥手一刀,又一颗人头被砍了下来,她的身体则软软的倒下,血像自来水般涌出。我抓住这个时机连按快门,把他行凶的过程全部拍了下来。菜市场里的人们终于醒悟过来,惊恐的尖叫着向出口挤去。我心跳的很快,因为那汉子转过头盯过来,妈的,他看见我了!
  那汉子完全转过身来,手中还提着刚砍下的人头,那女人双眼紧闭,拼命的咬着牙在忍受痛苦,这给我一种错觉,她还活着。就在这时,那颗头忽然睁开了眼睛,溅上几滴血的面部表情也不再害怕,茫然的望着我,仿佛在询问我她是否还活着。
  我想转身逃跑,但事实上我僵硬的站在原地没动,小腹有一涌烫人的热流顺着大腿根向下蔓延,我想我失禁了。腿在不停的抖,刚才拍摄的冲动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恐惧。地上两具尸体,还有六七步外盯着我的一脸血的汉子。我感觉天旋地转,仿佛就要倒下了,但又被什么东西扯住,像具提线木偶,左右摇晃,却就是不倒。那汉子向我迈了一步,我抖了下,手指仍按在快门上,柯达6490继续拍摄。远处不知哪家的厨房火还开着,油锅里的菜咝咝的响,已经有糊味飘来,电风扇嗒嗒无力的旋转。我告诉自己不能晕,活着出去再晕血不迟。那汉子盯了我一会,眼睛里的凶光减弱了,他蹲了下去,然后抱住头呜咽起来,滴血的刀在头顶直立,像怪异腥红的公鸡鸡冠。我试图向后挪动,但腿只是抖了几下。此刻我满眼都是血,殷红一片,胃里的酒和菜几回涌到嗓子眼又被我咽了回去,嘴里浸满酸臭,这让人难受至极。时间仿佛停了,也不知那汉子哭了多久,他突然坐倒在血水里,横刀自刎,血从半插在脖子上的刀片间喷出,使刀片发出嗡嗡的鸣响,那声音太过奇妙,以至于我忘记了呼吸和惊恐。大概几分钟后那汉子仍坐在血水里,浑身上下全被血浸透了,头下垂,把刀柄压在胸前。我终于意识他已经死了,猛的转身想喊人报警,但一张嘴却吐了出来,同时倒在自己的呕吐物中。
  当然,在报道中我不会这样写,只会强调自己的勇敢和无畏,甚至会虚构点与凶徒谈判斗智斗勇的片段。
  这些并非我的本意,是主编的意思,用他的话说:什么是新闻?新闻就是眼球!
  我厌恶眼球,但这是份不错的工作,活不重钱很多,还有四处旅游的机会。唯一的不足之处是要与人打交道,我宁可与猫在一起晒月光,伏在房顶注视着路灯下寂静的街道。
  我皱了皱眉头,从回忆中醒来,发现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要一想到现场的血,我就有呕吐的感觉。从昨晚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连水也没喝,嘴唇干裂,但我咽不下一滴水,甚至口水都让我感到恶心。时间不多了,我一把抓过桌上的稿件全部扯成碎片丢进纸篓,打开稿件文件夹,建立新的wps文档,开始写让主编能够满意的新闻稿,什么凶手背景、杀人动机、社会的责任,还有我自己的怯懦和麻木不仁,全让它们见鬼去吧!
  两点四十七分,新的稿件打印出来,我刚要起身编辑室的门开了,校对室领今天新闻稿的人来了,打了个招呼后一起向主编室走去。这个校对室的人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女大学生,叫丘虹,人长的漂亮笑容很甜,而且丰满,用同事们私下的话说是雏菊,不知要便宜上边哪个混蛋。
  “听说昨天你在现场?”
  丘虹突然问,我的目光还盯在她胸前半敞的领口,一抬头与她的目光相遇,顿感尴尬,丘虹倒不介意,只是笑了笑。
  “噢,是啊,刚改好稿子。不过大概还通不过,你可能要等会了。”
  “没事,六点前通过就可以了。”
  “你眼睛很红,没睡好吧?”
  “嗯,一闭眼眼前就全是人头,哪还睡得着啊。”
  “呵呵,现在我觉得坐办公室也是件挺不错的工作。”
  “其实镇西治安很好,只是今年出了个月夜魔,再就是这起市场凶杀案。我比较点背,全遇上了。”
  “其实你运气不错,其他记者想遇还遇不上呢!”
  丘虹说着敲了敲主编室的门,主编在里面说进来,我们推门进去。
  庄不非先看我的稿件,果然仍不满意,还有几个地方需要修改,于是我拿着稿件回去改,丘虹则留下等稿子。我回到电脑前,抽出一支假云烟,点上,嗓子里涩的难受,忍不住咳嗽起来。主编室里传来丘虹的笑声,不知庄不非在讲什么笑话,他的荦段子都很讲究,有学究气。我捏了捏眉头,集中注意力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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