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儿-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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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日趁着母亲和养父的不备,偷偷的逃了家,她才只有十四岁,穿着小男孩的衣服在早春的石板路上缓缓走着,东看看西看看,真是新鲜。
可惜她不知道自己长着一张如何惹人犯罪的面孔,才转进一个小巷,就被一群无赖给围住了,左冲右突就是出不去。还被人摸来摸去。
“好嫩的小男孩儿,爷好久没尝过什么新鲜货色了,嘿嘿,陪哥哥玩玩儿嘛!”那个大哥模样的如是说。
“哈哈,等哥哥们都爽翻天了,就把你介绍给一户大户人家里去过好日子,你这副小模样,等着疼你的人,多着呢。”一个美貌娈童是非常赚钱的。
几个无赖越靠越近,祝新舟挣扎无用,衣裳都被撕破,她想要大喊,嘴却被捂住,三四个流氓将她呈大字状按在地上,那带头的在她身上上下其手。
祝新舟满脸是泪,除了死,什么都不想。
“咦,居然是个女的……”
“赚到了,这样的货色,卖到窑子里可值钱了。”
“哼哼,老子还会缺这几个钱不成?女的更好……”
祝新舟在寻找自己的舌头,还是死了算了吧。
那带头的掐着她的下颚:“想死?呵呵,死了老子都不会放过你的……”
众无赖大笑,嘴脸在祝新舟泪眼里十分狰狞。
神仙哥哥和状元姑娘
祝新舟已经绝望了,却仍然存着不甘心:难道人生就是这样而已吗?还没有开始就悲惨的被结束掉……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一个清朗的声音传过来。
一个无赖转脸过去吼:“还不快滚……”话还没说完,突然喉头一滞,竟然都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个紫衣少年,手执一个金色的铃铛,轻轻摇一摇,那些无赖动作都停滞了下来,双目呆滞。
祝新舟连忙往后挪了挪,衣衫都已经成了破布,掩不住自己的身体。她去看那少年,十八九岁光景,衣衫朴素,背着一个背篓,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贵气。
他似乎很顽皮,对着祝新舟挤挤眼睛:“你希望我怎么惩罚他们呢?”
祝新舟不假思索:“我要他们死。”
那少年笑一笑:“那就死吧。”他只是摇一摇铃铛,所有的无赖相继倒下。
祝新舟吓呆了,吸吸鼻子:“你是上天派来救我的神仙吗?”
少年走进蹲下摸了摸一个无赖的鼻息,笑起来:“妙哉妙哉,死咒果然有效,既没有伤口也没有痕迹,就是天神都查不出的无头公案。”旋即回头看祝新舟:“神仙会随便杀人吗?”
从身后背篓里掏出一件白色的袍子:“这是我的衣服,给你穿吧,你长得真好看,穿白色一定美极了。”
话才说完,拍拍手站起来:“我得走了,我师父在等我呢,我是偷跑出来的。”
祝新舟痴痴看着他:“我也是偷跑出来的。”
少年皱皱眉头:“你这样太危险了。”说着,就将祝新舟身侧的那件白袍抖开,为祝新舟穿上。
祝新舟痴痴道:“谢谢你了,若不是你,我今天就完了。”
少年为她扎腰带:“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你身上被抓伤了,我这里有药,送给你吧。”祝新舟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的一个碧玉色的小瓶子。
“你是大夫吗?”
“没有那么厉害啦,只是个神仙而已啦。”
祝新舟囧,他还真是……奇怪的人呢。
天上突然飘起雨来,少年嘴中模模糊糊的“咕噜”了一声,从背篓里掏出一把黄色的油纸大伞,撑开来将自己和祝新舟一起遮住:“我们先离开这里吧。”
祝新舟站着不动。
少年注意她的脚。原来她一只木屐不见了。
他把伞递给祝新舟。在墙角捡起那只木屐走回来蹲下,为祝新舟穿上,祝新舟的脚很小,白而嫩,少年孩子心性的摸了一下:“你的脚真嫩。”
祝新舟整个脸都发烫了。
少年举着伞和她一起逛起来,他好像很活泼的样子,也不问祝新舟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扮作男孩子,只是说些开心的事情,带着祝新舟吃了他口中最好吃的米粉店,自己也不吃,只是看着祝新舟小口小口吃完,然后将一个精致的小钱袋递给她:“这个给你吧,里面还有些碎银子,雇个轿子,快些回家吧。今天的事情就忘掉吧!”
祝新舟看着他:“你可不可以带我走。”
少年有些诧异:“不行耶。”
“那……恩公可否告诉我您的姓名和地址,我将来好报恩。”
少年抓抓头皮:“这个真的不能告诉你耶,你就当我是神仙好了。”
祝新舟很失望,低了低头,再抬头对面却已然没有人了。
他走了。
她揪着手中的钱袋,摸了摸上面的花纹,忍不住泪水就打湿了它。
祝新舟像是被保佑了一般,一路回家都没有任何危险。她把那钱袋拿给家里很有见识的一个老乐工看,想知道什么地方什么身份的人家会用这种钱袋,会有这种刺绣。
那老爷爷眯眼看了看,惊叹道:“哟,这是宫里面的东西呢!小姐这是哪里得来的?”
祝新舟震惊了。他的确说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可是他会是皇宫里面的人吗?他应该是个神仙吧,那么好看,那么厉害,摇一摇铃铛就能呼风唤雨。
**
多年后,祝新舟长大了,胸前戴着大红花,头上戴着金翅冠,坐在大马上在京城游街,呵,新出炉的状元郎嘞!
雨点一般的绣球前前后后的袭击她,她简直晕死,抬眼看那街两旁绣楼中的千金,只是笑。
她终于成功了,如果家里没有出事情,她也会和这些姑娘过着一样的日子吧!
阳光有些刺眼,她看到一座楼上,一个锦衣男子左搂右抱了几个穿得十分暴露的丑姑娘,笑得十分欠抽。
她呆住了,她就是死了也认得这张脸,就算他涂了厚厚一层粉。
是那个,是那个神仙哥哥吗?
她眼睛去搜那楼上的牌匾,看那名字像是万金楼。
她觉得自己激动极了,呼吸都沉滞起来,她轻轻的喊了声:神仙哥哥,你还记得我吗?
她分明看到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停。
却又漠然的转了开去。
突然身后有人大喊:“不好啦,不好啦,抢人了,状元郎快跑!”
“哪一家的择婿车,这么不要脸,还在游街就来抢人了。”
“天啊,来不及了,状元郎……”
“状元郎被抢了啊!”
……
被人抓住的时候,她分明看到:他笑了。她感觉自己一颗心暖暖的湿湿的,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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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新舟想起从前种种,不自觉的勾起了唇角,慢慢慢慢的坐起来,脸上已全没有刚才的慌乱,她心道:没有什么好怕的,为了他,我有什么是值得害怕的吗?
寒冷的时候,温暖你的那个人是谁?
虽然马车是往南边去,但是天气到底是凉了下来,每到官驿,宝瓶儿都会采购新鲜的羊,羊腿挂在货车上面,每到休息地炖上香香的羊肉汤,众人热热的喝了,才不觉得冷。
因为越走越荒凉,众人也不是都能趁夜到了官驿,多半荒野里搭上帐篷,靠在一起就睡了。
阿绫很不喜欢冷天,她的奶奶,是独孤炎的三夫人,当年好歹是威震一方的女侠,结果一次跟独孤炎出任务的时候,因为天气太冷,贪恋独孤炎身上的温暖,不小心就大了肚子,只好嫁给那个“老混蛋”做小。
阿绫的母亲也是西昭有名的大美人,虽然功夫非常三脚猫,却也是药门里的鲜花一朵,也是在大冬天被她爹骗到山洞里过夜,不小心未婚先孕,被人诟病,只好踏踏实实的跟着她那没出息吃白饭的爹。
现在又是冬天了,阿绫郁闷了。
她名义上是被腹黑王爷苏赞赏给了这呆子,晚上自然和这呆子睡一帐,帐篷这么简陋的地方,自然就没有什么床上床下之分,二人当然就是靠在一起睡了,偏偏带的被褥也不是很暖和,要摞在一起盖才行。
到了夜间,侍卫搭好了帐篷,陈昀就着油灯在看书,她自己把被子盖得牢牢的,喝上一大壶烈酒,打了个嗝儿,就呈大字型睡在被窝里了,嘱咐陈昀道:“诶,你就靠我脚边睡了吧。”就闭上眼睛装起睡来。
陈昀也不多话,把她喝酒的盅儿盏儿都收好了,就自己脱了衣裳在另一头她脚边窝着睡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阿绫越睡越冷,只觉得脚边上有一道热源源源不断的传过来,她一脚踢醒陈昀:“喂喂,我好冷,你那边暖和点,我们换个位置睡吧。”
这么冷的天,陈昀乖乖的站起来,把自己睡得热热的地方让给阿绫。结果阿绫睡睡又睡冷了。
阿绫又一脚踹醒陈昀:“喂,你个呆子睡得倒是香,我冻死了,你过来帮我暖暖。”这话就误会陈昀了,他哪里睡得着啊。
陈昀脸都烧起来了:“这……这不好吧!要怎么……怎么暖啊……”声音都打起颤来了。
阿绫吼他:“你过不过来啊?”她估计这个废物也不能把自己怎么着。越发的嚣张。
陈昀天人交战了许久,才钻进阿绫这边,阿绫一摸他身上,果然热乎乎的,立马就扑上去抱着他,还别说,这书呆子身上还有一股子墨香,阿绫一会儿就睡着了。
可怜这陈昀就更加睡不着了。
他挣扎了半天,才伸出手摸了摸阿绫的脸,真滑,他听到阿绫鼻子里冒出来的小鼾声,控制不住的将嘴凑到她脸边,轻轻的“啵”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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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儿先在外面安排了众侍卫值夜的顺序,进到帐篷里面,头晕。
苏赞的帐篷自然和旁人不一样,整片的虎皮做的褥子盖在地上,上面再铺上层层叠叠的锦缎。
一条鹤羽织就的被子搭在苏赞光溜溜的胸膛上,他漆黑的长发铺了一地,一双上挑的凤目魅惑的注视着乌鸦儿。
乌鸦儿眼一闭转身就出去了。
苏赞冷笑:嘿嘿,原来还真是个柳下惠啊。风骚的一撩头发。
乌鸦儿在货车里找了半天都没用找到多余的棉被,到了宝瓶儿帐中,看到他和大圣一人一猴都盖了一床厚厚的棉被,
乌鸦儿一抬眉毛:“你们这不是浪费棉被吗?”就把大圣直接塞到宝瓶儿被窝,拿了那棉被直接出去了,也不管宝瓶儿在后面的嘶嚎:“娘娘啊,这猴子睡着了咬人啊……”
乌鸦儿理都不理,那嚎声飘散在风中。
乌鸦儿夹着一床棉被进了帐篷。
苏赞笑得骚乎乎:“爱妃还折腾什么,快过来睡吧。”
乌鸦儿冷淡的自己打开被褥:“我喜欢睡棉被。”
苏赞有些失望。
乌鸦儿心里想笑,耶,胜利了。
睡到半夜,乌鸦儿觉得脚冷得不行,她和阿绫一样是西南姑娘,那边潮湿有瘴气,女孩儿多是体质偏寒,乌鸦儿到了冷天也是手脚冰凉的,她自己常常也是因为脚暖不了,而彻夜睡不着的。
翻来覆去的烙烙饼,蜷成一小团,模模糊糊听到苏赞的声音:“很冷吗?”
乌鸦儿本能的道:“不要过来。”
苏赞被堵得没有话说。
乌鸦儿想,他一定是生气了吧,他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却被自己再三的拒绝。
还在发呆,突然觉得有人将她的脚用力一拽,她知道那是苏赞的双手,他并没有什么越矩的举动,只是把她冰冷的双脚紧紧贴在自己的胸膛上,双手抱牢:“睡吧,这样就不冷了。”他的胸膛倒是真的暖,还有嗵哃的心跳声在震乌鸦儿的脚心。
乌鸦儿将脚缩了缩,却动弹不得,到底是没说出什么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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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众人开灶做饭,吃了就接着行路了。
一上马车,就感觉气氛不太对,陈昀眼圈青黑,总是魂不守舍,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阿绫倒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宝瓶儿脸颊上面还有几个牙印,看来昨晚大圣是吃了人肉的。
苏赞和乌鸦儿明显话很少,两人目光交错时免不了也有些尴尬。
好在没走多久,就到了他们新的目的地——荣城。
容城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早年间很多大案要案都是出于此地,白了说了,这地方风气不好,平民都带着些匪气,官官相护,乱得很,但是离京城比较远,加上又是个穷县,不是出了什么捂都捂不住的事情,朝廷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没有整顿过,换了一批来了一批还是一回事。
苏赞嫌弃这儿的驿馆脏,大家就住在了容城最好的客栈——福茂客栈。
陈昀吃了午饭就出门转悠,处处看看,这是他每去一处的习惯,若是碰到什么不平事也会管一管,有些不明白的就会回来记在札记里面,他写得一笔极其漂亮的好字,就连阿绫这认不得多少字的都觉得他的字像是兰花一样清雅,看着看着鼻子里好像都有一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