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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节

老身聊发少年狂 作者:绞刑架下的祈祷(晋江银推高积分vip2014-09-04正文完结)-第1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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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锐抬了抬眼。
  “虽说你是齐氏嫡子,可以蒙荫入朝,不过科举晋身方能显出你的能力,你为何不喜?”
  “我志向不在仕途。”齐邵叹了口气,“我从小看着我爹教书育人,得到世族、勋贵和寒门子弟们的尊敬,心中很是羡慕这样的生活。朝堂和民间,三派之争一直没有停歇过,可是在国子监,大家虽然也分门第,毕竟还是同进同出,也能相处融洽,恍如净土一般。”
  “我将来希望能蒙荫入国子监,也不指望能成为祭酒,哪怕是一博士、一经师,也是好的。国子监是学子们踏入大楚朝堂的起始之地,若能多一些中正平和之人,大楚各方的声音也能清净许多。”
  “可是陛下这次下了诏令,我就不得不进入朝廷了。”
  李锐看着这位好友,只能默默倒掉了清茶,往茶杯里倒上一杯酒,陪着他一起喝。
  像他们这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自己选择未来如何的。齐邵确有大才,而且十分务实,大楚的世族中,在这一辈里,少有这样能干的子弟。
  也正是因为他有才,各方也不会任由他躲进国子监里。若他愿意藏拙也好,偏他是个不愿意装傻的性子。
  “十年间,只开了两次科举,概因世族不愿大量寒门进入朝廷,往往从中作梗之缘故。我家作为大族,本应站在世族一边,而先皇为了平衡,将家父置于国子监祭酒一职,掌教导诸生,就算为了这些学子,也须得推动科举一事。”齐邵放下筷子,“翰林院掌院原本是你父亲,后来出身吴中大族的陆掌院接任,也是因为此事。”
  “我家既要在世族中站稳,又不可得罪圣上,这么多年来,过的十分局促。我父亲推动科举,而我则蒙荫入朝,也是权衡后的举措。我父亲勤于王事,是因为他是祭酒,需履行司职,我蒙荫为官,是表明家中的立场。”
  “而如今,圣上一纸诏书,打破了这种平衡。我不得不科举为官,而且还肯定要起表率。作为国子监祭酒的长子,身为国子监掌议的我,只要一旦及第,怕是就要被圣上点中了。”齐邵沮丧的趴在桌子上,“我这么多年来的清净日子,怕是也要毁的干干净净。”
  李锐摸了摸下巴。
  “听起来是挺可怜的。不过,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我说的这么明显,你听不出来?”齐邵夸张地瞪大了眼睛。“我在投诚啊!”
  “你开玩笑吧,你和我投什么诚!”李锐也把眼睛一横,不可思议地说。
  “唔?你想的太多了。”齐邵扫了李锐几眼,故意嗤笑了一声。
  “李大公子,再过个许多年,我大概也有向你投诚的一天,可是就现在,我只能把你当我的弟弟一般看待。这世间能让我齐邵投诚的人,还没有几个。”
  “那你要投诚……”难不成是他叔叔?
  齐邵趴在桌子上,吊儿郎当地对着李锐上方拱了拱手。“我若他日入朝为官,怕是既不能被世家所容,又不受孤臣一派待见。我这性格,是不可能甘于老死在翰林院的,只有求你叔父高抬贵手,不要也刁难我,如此,我才能争出一条活路来。”
  李锐心中一喜,这是要站在他们这边吗?
  岂料他心中欣喜还没过去,齐邵就又说道:“只是,以我的出身,我是不可能投入勋贵一派的,所以我也只能厚着脸皮,仗着和你交情,求李国公能略过我去。”
  “我自己想做什么都没有用,我家中还有无数子弟,若我一旦站队,以后我的兄弟姐妹、我族中的老幼,都要受此影响。我一想到我那迷茫的未来,就忍不住夙夜忧叹。”
  “墙头草所有人都会讨厌,左右逢源也更像是刀尖上行走一般。我还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更加是难上加难。陛下一纸诏书,逼死我齐邵也!”
  “你说这般大事,能不能直起身再讲?明明口中说着投诚,结果连正色都没有……”李锐翻了翻白眼,“你说吧,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齐邵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喏,若是我能中了状元,就把这个给你叔父。算是我的投诚书。”齐邵支起身子,将信递与李锐之手。“若我没中状元,你就当这封信不在,毁了吧。”
  李锐郑重地点了点头,将信放入怀中。
  “我齐邵在国子监呆了七八年,国子监三百学子,两百四十人是官宦贵族子弟,只有六十是各地推荐上来的寒门子弟。我已经看了无数寒门学子如何苦读,熬了六年方等到再开科举,这些学子中不乏有大才的,可若是有的没人举荐,即使进士及第,吏部选试后也得不到官职……”齐邵看着李锐说道,“这还是国子监,天子脚下最高的学府。其他各地书院、以及散试的学子想要谋得一官半职,更是困难。”
  “关键不在于科举,而在于吏试。此关不过,科举名存实虚,只是糊弄天下人罢了。”齐邵一改方才的神态,正色叹道:
  “大楚的种种弊端,我与其他好友早已叹过无数遍,也均下定决心,若以后能够上位,必定携手共进,改变这等不公平的格局。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也许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改变……”
  “但无论如何,陛下有开常科的想法,总是社稷之福,也是所有人的机会。我虽不能从国子监开始改变,跳入这潭浑水里搅一搅的能力还是有的。只是日后还能不能跳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齐邵满斟了一杯酒,对李锐举起。
  “我身边的世族勋贵好友,多是受我影响,方才慢慢放下门第之见。你与李铭两兄弟天性纯善,又天赋出众,更能体恤民间的疾苦,将来必成大器。齐邵先入这朝堂一步,盼两位早日跟上,与我携手,就如昔日赈灾之时,能够一齐并肩而行。”
  李锐举起酒杯,沉吟了一会儿,终是点了点头。
  “我不及你。我府上如履薄冰,逼得我与弟弟不得不上进。能体恤民间疾苦的,是我祖母而非我们兄弟。我也不知道我能走到多远,做到什么地步,但今日你对我所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若有可以相助的一天,我必助你。”
  李锐仰起头,一饮而尽。
  齐邵见李锐干脆的应承了,惊喜地赞了一声。
  “好!愚兄就先行一步,在前方等你!”
  李锐见齐邵心情好了许多,也替他由衷高兴。
  长辈们总觉得他们这些年轻人,怀揣的梦想和坚持都是少年意气,就如一块石头,经过岁月的磨砺,总要磨去棱角,成为一块圆石。
  但他们却忘了,就算如何磋磨,石头总是石头,不是泥土砖块,依旧还保持着它的坚硬。
  只要最初美好的“本心”不变,就算环境变了,性格变了,这世界的一切,还是在向着好的一面前进。
  他相信齐邵有坚持本心的心性,也相信他有施展抱负的才能。自己虽然前途未卜,还不知能走到何处,但他确实会谨记齐邵现在的理想,也愿意将来有能力时,帮助他实现他的初心。
  李锐还没有感慨多久,齐邵小酌了两杯,又悲从中来,苦下了一张脸。
  “又怎么了……”李锐哀嚎一声,“下次你要是来卖苦瓜的,不要喊我出来!”
  “李锐,我问你,我今年多大?”
  “咦,你今年应该可以加冠了吧?”
  “我正是在愁这个……”
  “我母亲从我十岁开始,就给我相看各家闺秀……”齐邵的脸皱在了一起。“我一直是白身,家里又不是什么权贵之位,闺秀们的选择多,陛下后宫也还空虚,我娘就给我一直看,一直看,加上我和我爹也没想好我以后该走那条路,便不敢胡乱定亲。如此才拖到了十六岁……”
  “正好遇见了国孝。”
  “如今我已到弱冠之年,马上又要参加科举,陛下没有广纳妃嫔的意思,几位皇子年纪尚小,闺秀们岂不是都在瞪大了眼睛,想要嫁个乘龙快婿?看看赵聃那样的,都被追求的不敢出门,可叹我这美质良材,不知道要被什么人给糟蹋了去……”
  李锐实在是无语了。以前没发现他如此自恋啊。
  “你……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乃人伦。更何况伯母不会为你胡乱挑选闺秀的。”
  “我齐某的妻子,怎么也得是和我一样不同俗流才行。容貌倒还在其次。我娘只会看人家姑娘好不好看,德行好不好,又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齐邵郁卒地抱住了头。
  “这次,怕是在劫难逃了!”
  李锐眨巴眨巴眼睛,实在不能理解齐邵在烦恼什么。
  且说李锐赴约回来,怀揣着齐邵给的信,匆匆入了擎苍院,在卧房内把信收好。
  卧房里也有好几处暗格,正如叔父李茂所言,这处御赐的宅中处处都有惊喜,他与弟弟只找了几天,已经找到了好几处。而他房间里的几处暗格,倒不是他们找到的,而是他回忆当年父母的行为,一点点摸索到的。
  他甚至还在床头的暗格里找到了一把吹毛断发的小刀,只有巴掌大小。
  当时他握着这把小刀,一时间又悲又喜。
  喜的是这把刀必定是母亲的遗物,他睹物思人,心中颇有惊喜。悲的这暗格必定是父亲告诉母亲的,父亲去后,不知道母亲是用这把刀来防何人,又为何而防。
  他把这把小刀叫做“南风”,取自“凯风自南”,随身携带。
  等他安放好书信,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锐走到门前,打开门一看,是他的大丫头之一的苍岚。
  他在擎苍院的时候,内室是不允许丫头和下人随意进入的。自那日话房谈话之后,他对这些舅家送来的人也开始有了防备。
  正如奶奶所说,开始防备着所有人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好在他还有能够信任的擎霜擎雷等伴当,否则连出门都不能自在,才真叫难熬。
  “苍岚,你找我有何事?”李锐低头看这个丫头。
  他年纪越大,随着个子渐渐拉长,也就瘦了下来。如今李锐的面容越发清俊。加之他身量颇高,经常让苍岚等人忘了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苍岚微微红了红脸,低声说道:
  “前几日我回家了一趟,舅老爷很挂念少爷,您回了京城以后还没去过舅家,舅老爷希望您能去一趟张府。”
  她父亲是张府的老家人,从通州一起回来的。她的身份在被分到李锐房里的第一天就已经向自己的主子告知,李锐也知道。不光如此,苍溪是被张府买回来的孤儿,□□了许多年还没用的,其他小厮也都各有身份,李锐也都了解。
  他的舅舅,是确实对他非常关爱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信任舅家,心中不希望舅舅家真的有所不对的原因。
  苍岚传达这话,李锐便对她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过几天舅舅休沐,我就去一趟舅家。”
  苍岚微微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李锐站在屋里,摸着腰间的“南风”,长叹了一口气。
  持云院。
  自卢默代替塔娜向顾卿学习织毛衣,顾卿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这孩子生的瘦弱,手指却十分灵活,记性也极佳。他虽然很少主动说什么,但是却不沉闷,也有问必答,还没有汉人那种“织衣服是女人做的事”这种想法,学的很是努力。
  顾卿很喜欢他,经常一边教他织衣,一边和他聊聊天。
  “你是汉人的样子,长得是像你父亲多一些,还是母亲多一些?”顾卿好奇的问。
  其实她想问的是,你爹是汉人,还是你娘是汉人?
  “像我爹。”卢默一边回答,一边在顾卿的教导下把左边的袖子分好,再取出几根针来,织造袖子。“我爹以前是个以偷盗为生之人,后来在汉人的地方偷了不该偷的东西,被下了狱,要剁手,只好逃出汉人的地方。”
  卢默说起这段来,不悲不喜。
  “难怪你手指这么灵活。”顾卿看了看卢默的动作。很少有初学者像他这般手巧的。
  她没有问到底什么是不该偷的东西,说不定这是人家的疮疤,就不要揭了。
  一个混血儿在羯人的部落长大,应该很不容易吧。
  顾卿同情之心大起,忍不住换了个话题。
  “你们那里羊多,可以用羊毛纺细线织造这毛衣,和普通百姓交易。但是对有钱人,最好还是贩售羊绒衣。价格也要定的越高越好。否则汉人会认为羯人做的衣服只能给平民穿,好东西也变贱了。”
  在后世,纯羊毛的毛线衣也不便宜,而且那些还是机织的。这些从纺线到制作出来都是用手工,羯人人不多,产量有限,而且这东西只有秋冬好卖,春夏是收集羊毛的时候,周期也太长,卖贱了真是糟蹋东西。
  她甚至还帮着他们想了宣传的办法。
  “等你们出售这些的时候,就说是从我们府里学的,而且是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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