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得离婚-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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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什么想法儿不想法儿。我看你,整个儿——资产阶级自由化。去年搞运动你们所里怎么把你拉下了?你整天阿兰德隆似的,我怎么也没想法儿。”
“那太遗憾了!”
十三
一个人,要干傻事太容易了。
不知不觉中,又干了一件傻事,真是追悔莫及。
没有费好大的劲,方芳见到了孟雅平。
去找孟雅平,这个决定几乎是不假思索就作出来的。当时觉得这是绝对必要的,是非常合理的,甚至是满怀希望的。只要证明孟雅平确实插下一足,就可以进而反证,没有第三者就会有和睦家庭。
等见到孟雅平,她才觉得这次访问有点不合适。她很瘦,很黄,三十岁的样子,普普通通,放在人海里一点也不显眼,并不像是能讨男人喜欢的女人,并不像小说里或电影里常见的那种风流的“第三者”。
谈话很艰难。两人在一间屋坐了几分钟,简直无从启齿。好不容易,方芳才说:
“你认识刘述怀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写一篇稿子,介绍他和他的家庭。”
“你应该找他们家去。”
“我想了解他这个人。”
“你应该找他本人去。”
“我找他谈过。”
“是他介绍你来找我?”
“不是。我只是听说你过去跟他们比较熟。”
她不否认,也不承认,默默地坐着。缅怀、伤感、负疚、窃喜,种种滋味,似有似无。像一缕飘忽的云,像一团迷茫的雾。
“小孟同志,你不要担心。我保证,我不会把你写进去的。我要写的是他,是他们的家庭,不是你。”
孟雅平呆呆地望着方芳,仿佛在欣赏一幅画——一个年轻、漂亮、很有风度的女孩。她不是画,她在说话,她的话很厉害,瞬间敲开了那关闭已久的心扉。往事如烟,时光销蚀了记忆,岁月带走了伤痛,一切都过去了。此刻,忽然被人提及,那原以为沉入心底的记忆,竟一点点翻腾上来,那原以为愈合了的伤口,又一道道撕裂开去。
“我们之间没有那种关系,他是好人,连碰都没有碰我一下!”孟雅平叫道。
方芳惊愕了。猛然间,后悔了,不是什么“有点不合适”,而是十分冒昧、十分唐突、十分荒谬。你有什么权利去刺探别人的隐私,何况那已经早就过去。你有什么必要来找这已经受到伤害的姑娘,她已经与刘述怀那个家的安危毫无关系。
“小孟同志,很对不起。我不该问你,根本我就不该来找你的。好了,我们不谈了,好吗?千万别因为我来,使你激动。真的,不谈了,我什么也不想知道了。”
方芳站起来,想走了,孟雅平却一愣,几乎笑了笑,说道:
“其实,我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既然你已经问到了,我应该告诉你……”
她说了一个极其平常的故事。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倾心的爱慕,没有缠绵的情思,只有一点朦胧……
“我和他是在一个朋友家认识的,那天,有很多人在。他很健谈,说了很多有趣的话,后来,在这个朋友家,又见到他,这次,就我和他两个是客人。我的朋友忙着做饭,就我们两人在屋里聊。他知道得很多,聊起来很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没有轻视妇女的思想,并不因为我是女的,就不屑于谈。本来,我同不熟的男人相处,也是很拘谨的。可是,和他在一起,一点也不拘束……”
方芳注意地听着,感到她的真诚。
“后来,我们比较熟了,彼此之间也有来往了。我到他家去过,他也到我家来过。我教语文,有时需要看些书,就去找他,他总是乐意帮忙的。当然,我承认,备课不一定非找他不可。但是,他热心,他还能给我解释许多我不懂的,对我很有吸引力。至于我去找他,是不是有一种见不得人的感情?我觉得没有。我确实没有想到别的。我见过他爱人,也见过他的孩子,我根本没有想到别的。”
方芳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坐在她面前的,根本不是一个轻佻的女人。她那么娴静,那么本份,与方芳心目中的第三者形象风马牛不相及。
“当然,后来我也发现,他爱人不大欢迎我去。我还发现,他在家里并不那么高兴。他好像找不到说话的人。有时候,在她家里,在他妻子面前,他说得很少。等我告辞,他送我出门,反而说个没完,显得特别高兴,好像憋了好久的话总算有机会说出来了。”
“他说些什么呢?”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他就是‘侃’天南地北地什么都说。”
“对你他没有表示过什么?”方芳已经忘了刚才的誓言。
“没有,他从来没有表示过什么。当然,他也说过他对我的看法。他说过他喜欢跟我聊天,因为我很有耐心,能够听他滔滔不绝地说下去,能够找到共同的话题。而且,他说他有一种感觉,好像在‘侃’的时候,我们都分享到一种乐趣。”
“后来呢?”
“后来,就有很多议论了。我学校里,他单位里,都有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我很生气,他不在乎。过了一段时间,难听的话越来越多,我给他写了一封信,约他出来谈一次。那时候,我确实思想负担很重。我不明白,都八十年代了,男女之间有一点交往,为什么就不能允许?难道,难道除了夫妇就不能有朋友,除了爱情就不能有友情?”
孟雅平越说越激动。
过了很久,方芳才小心地问道:
“收到你的信,他跟你谈了吗?”
孟雅平摇摇头。
“他给你回信了吗?”
孟雅平又摇摇头。
“那是为什么呢?”
孟雅平仍摇摇头,又说了一句:
“大概他也是屈服了舆论的压力吧。”
十四
“小心你自己。”
这算什么名言?
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却又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发生了什么呢?本来就什么也没有发生嘛!方芳心里烦,不痛快,不舒坦,又说不出个为什么!是为那篇眼看就要夭折的通讯?唉,几经磨难,心中早已放弃,早就不想写了。胎死腹中,回天乏术,遗憾也无用,不是为这个。
是什么缠缠绕绕,舍不了,丢不下,搅得她不得安宁?或许,是因为糊里糊涂闯入一个陌生的家庭,触摸到那人的一些隐痛,牵引得心里难受?或许,只因为这个家不能构成一个和睦家庭的典范,一个善良的愿望未能实现而招致的一种失落感?这与你有什么相干?何至如此不安?
太阳累了,天空被灰色笼罩。食堂过了开饭的时间,家家户户涮锅洗碗也吃罢了晚饭。她不饿,不想吃。李索玲不知跑哪儿去了,好像又是好几天没跟她说话了。这个怪人,她就一辈子这么怪下去?人家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凭什么认定人家古怪?与你有什么关系?
张凤兰多么知足,知足到令人同情。谁需要你的同情?谁需要你的评判?她把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的家庭,她生活在不吵架的和睦家庭中很安适,或者说你认为不那么安适,又与你有什么关联?她知道曾有人分享过同她丈夫侃的乐趣吗?她知道他对理想家庭的向往吗?她为什么要知道!她只要她的家,她的孩子,她的丈夫,她满意。你遗憾什么?
是孟雅平黄黄的脸儿令你不安?她承受了不该有的沉重的社会舆论的压力,埋葬了人世间除爱情之外最值得珍惜的感情。她并不甘心,并不情愿,却必须埋葬。你是为她而伤感?为她不平?不,她离你是那么远。
“他没有一个能说话的人。”你为什么偏偏记住这句话?他的眼睛是灰暗的,又是明亮的。他的声音是爽朗的,又是压抑的。他喜欢侃,侃得很动听,也很悲哀。没有人听他的。他有没有说话的人与你毫无关系,不是吗?他内心很苦。他苦否与你也毫无关系,不是吗?毫无关系,毫无关系……
她扭亮了床头的台灯。
一道黄黄的小光圈可怜地亮在这小屋,一道莫名的孤独绵延在她心头不愿离去。她问自己: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应该高兴,我没有结婚,我没有家,我是自由的,我可以选择。
可是,她高兴不起来。
门上插钥匙的声音,打断了方芳头脑中的昏乱。李索玲提着一个大包进门,一进门就拿了一包面包递过来:
“方芳,我给你买了面包,奶油夹心,挺好的。”
方芳确实饿了,接过面包就香香地吃起来,吃个半个才想起来问: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饭?”
李索玲难得地一笑:
“这两天你就没好好吃饭。”
“是吗?”她自己都忘了这几天吃过几次饭了。
李索玲把大包的东西分门别类地住箱子里放,往抽屉里塞,背对着方芳,只问了一句:
“稿子还没动手吧?”
“没有。”
“不打算写了?”
“嗯。”
收拾完东西,李索玲照例往床上一躺,捧起一本书,进入了自己的世界。方芳满肚子话想对人说,看着默默无声的室友,不由得怅然,不悦,假如换一个爱说话的人住在一起就好了。
“索玲,你记不记得,你劝过我别去采访他?”
“是吗?”
“你说我会后悔的。为什么?”
“因为他不幸。”
“后来你可没有劝过我,又为什么?”
“凡事听其自然。”
“你说得对。这个家庭不理想。其实他很不幸,她也不幸,真的,我感觉到。你知道,他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很谈得来。后来,因为闲言闲语,不来往了,我也见到那个姑娘了。她……”
“她同情他。”
“你怎么知道?”
“同情和爱情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女人常常出于同情去爱一个男人,以为自己的爱可以把别人从苦海里拯救出来。还认为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感情和行为。其实,事实和结果往往出乎意外……”
“你怎么知道?”
“书告诉我的!”李索玲拍拍手上的书,方芳却不信。
“那你是本本主义!那个姑娘只不过对他有些好感,根本扯不到爱情上去。”
“好感比同情离爱情更近……”
“不对。你的观点有问题!照这么说,一个女人不能对男人有好感,有了好感就是爱上了他。照这样推论下去,一个女人只能对一个男人有好感,对其它的男人应该统统反感才正常。是吗?这种观点是太陈旧、太封建了!”
“我不跟你辩论。”
方芳脸上露出胜利的笑意。言犹未尽,又去扰乱看书的人:
“索玲,你说过,要告诉我一句话的。”
“也许用不着了。”
“说呀!”
“小心你自己。”
“这话什么意思。没头没尾的。”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别人,是自己。人人感情上的不幸都是自己亲手造成的。”
“你这话,对我是无的放矢!”方芳嘴挺硬。
“那太好了。”李索玲深呼了一口气,悠悠地说,“对了,顺便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结婚了。”
“什么?”方芳的惊讶不亚于听说今晚有八级地震。
“我要结婚了。”声音的平静更令方芳惊讶不已。
“你喜欢他吗?”
“我连我自己都不喜欢,还会喜欢他!”
“那你为什么要结婚?”方芳气愤了。
未来的新娘一点不动气,更为平静地答道:
“人嘛,总要有个家。”
十五
为什么,她的话只让人觉得心酸?
“方芳,传达室有人找!”
一个电话,把她召到传达室去。她有点纳闷,谁找呢?她不是名记者,那些找名人递状子的人找不到她头上;她不掌握版面,那些走后门送稿子的人也找不到她头上。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亲戚,朋友不多,同学大部在外地,上班时间谁来找她?
方芳跑到接待室,在七、八个来访者中扫了一眼,并不见有认识的人。
“方同志,我在这儿呢!”在嗡嗡的人声中,一个女人站了出来。
方芳这才认出,是张……张凤兰。她今天穿得整齐,新烫了发,纹丝不乱,略显死板,衬托着微微浮肿的发黄的脸,比第一次见她好看了些,怪不得一时没有认出来。
“方同志,上次您问的事儿,我想起来了。”
上次问的,什么事?方芳想不起来了。
啊!
“我们头一次见面,是在公园里。”
她低了低头,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