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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命运之门-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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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也是,”杜本丝说。 
  艾塞克蓦然笑着说:“哈,哈,哈。如果是铁路,铁路的铁轨,啊,就不是笔直的,对不对?唔,一定是这样。” 
  “多么机智的笑话!”杜本丝温和地说。 
  艾赛克又笑了。 
  “该是种蔬菜的时候了,是不是?要种蚕豆,不在适当的时期种,就不能结实。早生的莴苣如何?很小,好美丽的莴苣,虽然小,却非常脆。” 
  “在这儿,你做不少田园工作吧。不只在我家,也在许多人家。” 
  “是的,我常做临时工,到许多人家里去。园丁中有些人受雇却做不好,所以我常去帮助一阵子。以前这儿曾发生事故,弄错了蔬菜。在我没成人之前——不过是我听说的。” 
  “指顶花的叶子,是不是?”杜本丝说。 
  “哦,真惊人,你已经听说过了。这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对,有好些人中毒,只有一个没救。我听到的就是这些。这只是道听途说,我也是从朋友那里听来的。” 
  “我想那是弗罗莱因。”杜本丝说。 
  “什么,没救的是弗罗莱因?我倒第一次听到。” 
  “不,也许是我听错了。”杜本丝说,“如果你把储拉夫拿到帕美拉那小孩玩的山丘那里——要是那山丘还在的话。” 
  “当然,山丘现在还在那里。你想做什么?现在,山丘上全长了草。可要小心哩。我不知道储拉夫锈到什么程度了。我先把它弄干净一点,好不好?” 
  “那就麻烦你。”杜本丝说,“然后请你想一些我们可以种的蔬菜。” 
  “好。我可要提醒你,不要把指顶花和菠菜种在一起,因为我不希望听到你刚搬进新房就发生了事故。只要花一点钱,这里可以变成很好的住宅呢!” 
  “非常谢谢。” 
  “那我就去看看储拉夫,免得坐上去就垮了。虽然已经很旧了。但是,旧东西还会动,体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不惜,我以前有个堂弟,他拉出一辆旧脚踏车。你也许认为它已经不会走了——因为差不多四十年没有人骑过。可是,加了一点油,竟然跑起来了。啊,只用一点点油就发挥了惊人的效果。” 

  
  

 









  第二天早上,杜本丝去拜访一位村里无人不知的人物。一般都称他为艾塞克老爹;如果人们能够记得的话,在正常状况下,他应该叫波多黎科先生。艾塞克·波多黎科是这地方的“名人”之一。他所以被视为名人,原因之…是由于他的年纪--号称九十岁(一般人不相信);另一个原因是他能够修许多很特殊的东西;。如果一再打电话给铜管工人,依然请不来,就必须去找艾塞克·波多黎科。不论他是否拥有修理东西的资格,波多黎科先生在他漫长的人生中,花了许多时间在各种卫生设备与浴室给水设备、烧水装置的故障和电气之类的问题上。他要的工钱比有正式资格的铜管工人更能获得人们的好感,而且他的修理技术常常非常有效。他能做木匠的事,也能做锁店的事,也替人挂画有时会挂得有点歪--他还懂得外理旧安乐椅的弹簧。波多黎科先生工作时,最大的毛病就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虽然必须调整假牙,才能使发音清楚正确,他仍然没有革除这种习惯。对这一带过去居民的回忆是没有止境的。整体来说,他回忆的真实性实在难以求证。讲一些过去发生的有趣故事给人听,也会给自已带来乐趣,波多黎科先生当然不会假装不知。幻想的飞跃一般称为记忆飞跃,总是从同一类型的话题开始。 
  “假如我告诉人我所知道的那件事,你一家会非常惊讶,啊,那可是真的哟。世人都想知道一切,那是错的,绝对是错时。你知道,那是大女儿,看来可真是个好女孩。懂得故事情节的是肉铺的狗。它跟到女孩的家,但是那并不是她自己的家。关于这件事,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对,还有阿特金斯老婆婆的事。没有人知道她家里藏了一把手枪,但是我知道。因为我受托去修理她的高脚衣橱是这样称呼高衣橱的吧?嗯,是的,是高脚衣橱。这样也好。阿特金斯太太啊,已经七十五岁了。而且,在那抽屉里,在我去修理的高脚衣橱的抽屉里铰链和锁都拿走了有一把手枪,和女人的鞋绑在一起。是三号大小的鞋。不。可能是二号。白缎子,好小的脚。据说是她曾祖母结婚时穿的鞋,也许是吧。不过,有人说是以前在古董店买的。是否如此,我可不知道。总之,跟枪绑在一起,这句是真的。据说是儿子带回来的,从东非带回来。他曾经去猎象,回家时,就把这手枪带了回来。你知道阿特金斯老太大做了什么吗?她的儿子教她怎样射击。她坐在客厅窗口往外瞧,人一旦走进车道,她就取枪射击,加以威胁。大家都吓得要死,狼狈而逃。老太太说,因为小鸟害怕,所以她不让任何人进来。说到小鸟,她眼睛都变了色。你可要知道,她决不会射鸟,大概想也没想过要这样做。至于蕾莎比太太,也有许多故事。她已稍微好了一点。不错,她会在店里顺手牵羊。这方面的本领可真了不起。什么,她当然不愁衣食。” 
  请波多黎科先生修理浴室的天窗之后,杜本线认为她可以把波多黎科先生的谈话引到过去的记忆中,希望这过去的记忆对汤美和自己解开这房子隐藏着什么宝物或有趣的秘密有所帮助。到目前为止这房子到底隐藏着什么宝物或有趣的秘密,他们全都一无所知。 
  老艾塞克·波多黎科很爽快地答应去替这家新来的邻人修理东西。他生活的乐趣之一就是尽量跟许多新来的居民见面。跟从来没有听过他精彩回忆的人相会,是他人生中的大事。那些听惯他故事的人,已经引不起他再去重述那些事故。可是,有新的听众!那经常是一件很快乐的事。而且展示许许多多商业上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跟自己在社区里的各种服务紧密结合,也是一件乐事,他很喜欢一面工作一面热情解释。 
  “乔丹实在很幸运,从来没有受过伤,即使割破了脸也没话可说。” 
  “唉。说的也是。” 
  “太太,要好好收拾地板上的玻璃哟。” 
  “我知道。”杜本丝说,“我们还没有空。” 
  “说的也是。不过,你不能为玻璃冒险啊。你知道玻璃是什么吧?虽是小小的碎片也足以让你受伤。要是进入血管,会要命哪!我想起拉维尼亚·萧塔康姆小姐。真叫人难以相信 
  杜本丝不如为什么对拉维尼亚·萧塔康姆小姐引不起兴趣。她已经听当地其他人谈过萧塔康姆小姐的事。在七十岁到八十岁之间,已完全听不见,也几乎看不见。 
  “我想,”杜本丝在艾塞克还没有回忆维尼亚·萧培康姆之事前,便插嘴说,“你一定认识许多人,知道许多村里发生的怪事。” 
  “不错,因为我已到了这把年纪,超过八十五岁啦,九十岁马上就到了。而且,我的记忆力向来就很不惜,有些事情,简直不会忘记。啊,这可是真的。不管多久,常会因某种因素又完全想起来。听了我说的故事,你一定会觉得难以相信。” 
  “那真太好了,可不是吗?”杜本丝说,“你竟知道许多怪人的事。” 
  “哪里!人实在很难了解,跟你一向认为的不同,有时更会出乎你的意料之外。” 
  “有时是间谍,”杜本丝说,“或是犯罪。” 
  她满怀希望望着他——老艾塞克弯腰捡起玻璃碎片。 
  “你看。”他说,“要是刺进你的脚里,会有什么感觉!” 
  杜本丝开始觉得,修玻璃的天窗似乎无法引出艾塞克较有趣的回忆。因此,她说,靠客厅窗边墙壁的小温室必须修理、更换玻璃,值得加以修理吗?还是毁掉比较好呢?艾塞克很满足地把脑筋转换到新问题上。他们下楼,走到屋外,沿着墙壁走向那建筑物。 
  “啊,是这个吗?” 
  杜本丝说:“对,就是这个。” 
  “啊,是Kay-Kay。”艾塞克说。 
  杜本丝望着艾塞克,不知道KK这两个字母是什么意思。 
  “你说什么?” 
  “我说KK。罗祖·琼斯老太太住在这里的时候,就这样称呼。” 
  “哦?为什么叫KK?” 
  “这个嘛。也许--也许以前这种地方常取这种名字。它并不大。大房子都有一个真正的温室,摆着孔雀草盆景。” 
  “原来如此。”杜本丝说。听到这些话,她的回忆立即苏醒过来。 
  “你要称它为温室也没关系。不过,这儿,罗迪·琼斯老太大却称定为KK。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这儿也有孔雀草盆景?” 
  “不,这儿不用这种东西,大部分都让孩子放玩具。唔,说到玩具,要是没有人仍掉,应该还放在这里。啊。这间温室已经半塌了吧?琼斯老太太的时候,会稍加修整,改装屋顶。可是现在大概已经没有人再用了。以前常用来放置坏玩具或多余的椅子,也有用旧的木马,角落那边还放了储拉夫。” 
  “可以过去吗?”杜本丝一面寻找有洁净的窗玻璃的地方一面说,“一定有许多有趣的东西。” 
  “好,我去拿钥匙。”艾塞克说。“应该还挂在以前同样的地方——-” 
  “同样的地方?哪里?” 
  “就在附近的储藏室。” 
  他们从旁边的小径走过去,储藏室很难说是储藏东西的地方。艾塞克踢开门,挪开各种树枝,踢走烂苹果,移开吊在墙上的旧鞋擦,就看到钉上挂了三四个生锈的钥匙。 
  “那是林德普的钥匙。”他说,“他是最后住在这里的园丁。本来是作篮子的,可是他什么都做不成。要看KK里边吗?” 
  “唉,是的。”杜本丝满怀希望地说,“我很想看看KK里面。是怎么拼的?”她问。 
  “拼什么?” 
  “KK啊,只是两个字母吗?” 
  “不,完全不是。我想是两个外国字。我现在记得好像是K-A-I;而另一个也是K-A-I。也许是Kay-Kye或kye一Kye,他们常常提到。我想是日本字。” 
  “啊。”杜本丝说,“村里会有日本人住过吗?” 
  “不,不,不是。这里没有外国人。” 
  艾塞克迅速地取油涂上,只耍一点点油,就给生绣的钥匙带来惊人效果。钥匙插入钥匙孔,轧轧转动,推开门。杜本丝和她的向导走过去。 
  “这个。”艾塞克对里面的物品似乎丝毫不引以为荣地说:“全是陈旧的破烂,对不对?” 
  “那木马还算不错。”杜本丝说。 
  “是马锡德。”艾塞克说。 
  “马一锡德?”杜本丝有点怀疑地说。 
  “是的。是某地方的女人名字。有人说是王妃,征服者威廉的妻子。我想是吹牛,从美国来的,这木马,美国教父送给孩子的。” 
  “送给孩子——?” 
  “巴新顿的孩子啊,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也不清楚。已经完全生锈了。” 
  “马锡德已经落魄不堪,却仍然是相当好看的马。身长与现在的马没有什么差异;以前丰厚的鬃毛只留下了一点点。耳朵只有一只。以前浑身灰色,前腿和后腿都伸得直直的,还有一撮尾巴。 
  “看来动的方式跟我以前所见的木马好像不一样。”杜本丝很感兴趣地说。 
  “不一样吧?”艾塞克说,“一般都摇上摇下,向前向后。这木马--怎么说好呢,对了,是往前跳,先用前腿--砰的一声--而后用后腿跳,真好看哪。假如我现在骑上去让你看——” 
  “小心。”杜本丝说,“也许——钉子也许会露出来刺了你,或掉下来。” 
  “我以前骑过马锡德,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不过我还记得。而且,这马还很结实,不会垮掉。” 
  艾塞克突然以意外轻捷的动作跨上了马锡德。木马猛然向前跑,然后往后退。 
  “动了吧?” 
  “是的,动了。” 
  “嗯,他们都很喜欢它。珍妮小姐每天都骑。” 
  “珍妮小姐是谁?” 
  “哦,就是最大的孩子。是她教父送给她的。也送她储拉夫。” 
  杜本丝诧异地望着艾塞克。他说的在Kay—Kay中似乎找不到。 
  “他们都这样叫它。就是那个放在角落,附有车子的小木马。帕美拉小姐常骑它奔下山丘,一副严肃认真的模样。她在山丘顶上跨上马,双脚就放在那儿——一般都附有踏板,但不会动。所以,她把木马拿到山丘顶上,然后让它从山丘上滑下,用脚煞车。有时会到智利松停住。” 
  “嗯,在快碰到时,”她就停住了。她实在太严肃认真了。我曾看她玩了好几个钟头--三四个钟头。我常常来修整圣诞红的花坛和银苇草,所以常看到她从山丘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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