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古墓惊险奇遇:胡狼头神阿努比斯-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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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也逐走了臭味;不完全,但房间明显地容易忍受了。
普罗斯勒小姐也大声舒口气,趴在地面爬向下一块污渍,拿抹布和肥皂去擦。“这事真的让我太难为情了,我说多少遍都不为多。”她说道,“我只希望它对您和格雷夫斯先生的谈判不会造成负面的影响……老实讲我根本不敢想像您这样的一个人真会认真地考虑跟格雷夫斯这样的人合作,哪怕是转转这个念头——而且是在旧金山!请您相信我,范安特教授:我知道我在讲什么。我亡夫的表妹来自加利福尼亚。那里的人……很古怪。您在那里不会幸福的。”
她有没有在门外偷听的问题这下昭然若揭了。但莫恩斯没有反驳。他甚至都不讨厌普罗斯勒小姐的这份坦白。也许换成是他也会这么做的。“为什么呢?”他问道。
“哎呀,教授,这可不行!”普罗斯勒小姐将手撑在垫有软垫的大腿上,直起上身,几乎是责备地瞪着他。“这个……坏蛋和您真的不是一个档次的,教授!我很难相信,您曾经跟他交过朋友!”
“我跟他不是朋友。”莫恩斯回答道,“我们一起上的大学,但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
“我也无法想像你们会是朋友。”普罗斯勒小姐放心地说道,“您不会真的考虑接受他的建议的,对吗?”
“我还没做出决定。”莫恩斯回答道。
“教授,这可不行!”普罗斯勒小姐神色惊慌,“您不可以这么做!这个人……不适合您!”
“您这话什么意思?”莫恩斯困惑地问道,格雷夫斯没能一下子征服普罗斯勒小姐的心,这不让他奇怪。但她会不会跟他一样也讨厌格雷夫斯呢?如果是的,为什么?她和他不一样,他跟乔纳森·格雷夫斯有过极坏的经历。可后来,他一提出这个问题,也就想到了问题的答案:考虑到普罗斯勒小姐对他的感情,格雷夫斯一定就像是她的天敌。他凭空钻出来,有从她身边带走他的威胁。
“我……自己说不清楚。”普罗斯勒小姐呢喃道,“可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让我害怕。他很恐怖。之前有他在场,我不想说得太直白,可这位格雷夫斯博士身上有什么让我觉得不自然。我无法用别的词语来形容。呆在他身旁让我感觉不舒服——更别说他的举止了。这人是头猛兽!”
“您越说越夸张了。”莫恩斯说道,微微一笑,准备重新关上窗户,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此时房间里有点太冷了,但空气中还飘浮着臭味。他宁可挨冻,也不想继续闻这臭味。他耸一耸肩,走回壁炉旁他原来的位置,边往下坐边接着讲道,“格雷夫斯肯定不是个可爱的家伙——可将他称作猛兽,还是有点太过分了。”
“当然。”普罗斯勒小姐急忙回答道,“请您原谅。我讲错了。这个人只是……”她想寻找合适的词,最后耸了耸肩,重新转向地毯上的污渍,继续使劲擦起来。
莫恩斯若有所思地盯着面前桌上的信封。那里面的钱似乎在嘲笑他,同时又具有几乎无法抗拒的诱惑。那是他离开一种算不上生活、而是一种渐渐的、几乎不知不觉的死亡的出路。那他为什么还犹豫呢?是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警告他一秒钟也别再跟格雷夫斯交往吗?
他默默地摇摇头。他自己的行为现在已经不再让他感觉奇怪,而是将他吓坏了,因为怎么也无法解释。他不知道,事实上他是多么仇恨格雷夫斯。
莫恩斯侧过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格雷夫斯没有动过的茶,又以同样的动作倒上了第二杯。“您陪我坐一会儿吧,普罗斯勒小姐……贝蒂,”他说道,“我想跟您谈谈。”
普罗斯勒小姐意外地望着他,几乎立马就站了起来,准备坐到格雷夫斯先前坐过的椅子上,动作做到一半时她停了下来,拉过另一张椅子。
“普罗斯勒小姐,我在您的房子里已经住了四年了,在这四年里我没有一天不意识到您对我的特殊关怀。”他说道。
普罗斯勒小姐凝视着他,有点茫然,但她的眼里燃起了一丝朦胧的希望,它告诉莫恩斯他的话也许选得不是特别聪明。她当然是误解了它们,因为她想误解它们。可他不打算告诉她他想留在这里,甚至有可能接受她的求婚;相反。为了争取时间,他伸手拿起一块普罗斯勒小姐的桂花小点心,咬了一口。他转眼又将点心吐了出来,将剩下的远远抛开了,拼命压抑要从他的胃里喷出来的恶心。他满嘴一种说不出的难闻味道。莫恩斯蜷缩在椅子里,痛苦地干呕着,吞下从胃里翻涌上来的苦水。这使他更感觉恶心了,但他继续抵抗,就因为一个荒唐的理由:在发生了那一切之后他不想再吐在地毯上,给普罗斯勒小姐添加麻烦。
普罗斯勒小姐睁大眼睛瞪着他,脸色又苍白如纸了。“怎么回事……?”她问道,话没讲完就十分困惑地打住了,也抓起一块桂花点心。她用尖细的手指将点心掰成两半,自己也立即发出了窒息般的响声。莫恩斯错误地抬起头来,一见点心里的馅儿他的恶心简直更厉害了。
点心化成一种黏稠的胶状物,里面有东西在不停地翻滚蠕动;像一座有气泡从地心深处喷出的泥泞火山的表面;或像有什么活物要钻出来似的。如果他何时见过变质食品的话,那就是这种桂花点心了。一想到他刚刚咬了一口,他的恶心就增强了好几倍。
“可这……这不可能啊。”普罗斯勒小姐叹息道,“这不可能!这点心是我今天早晨才做的!配料是我新买的。”
“其中有一种可能坏了。”莫恩斯费力地说道。他避免望他的杯子里,怕看到那里面还会有什么意外等着他。他的胃也已经造反得够厉害了。
“我……我实在不明白。”普罗斯勒小姐结结巴巴地说道,“这是……是……”她没有讲完,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厌恶地将两半点心扔进火里,站起来。
“今天是我的倒霉日子。”她说道,想用玩笑的口吻摆脱这尴尬局面,“我现在去扔掉它,然后我要去将军商店,找售货员好好谈谈。”
她端起装有变质点心的盘子想走,后来又对他说道,“这一个小时有点不走运。但我还是希望它不会影响您的决定。”
“肯定不会。”莫恩斯保证道,努力将他的目光从普罗斯勒小姐手里的点心盘子上移开,重新望向格雷夫斯留下的信封,“我还没有决定,普罗斯勒小姐,可我向您保证,我不会草率做决定的。”
四天之后,莫恩斯在旧金山火车站下车,拨通了格雷夫斯留给他的电话号码。
虽然太平洋像一面铜镜,夕阳的余辉还是照射得水面波光粼粼。你不能久久地盯视它,因为强烈的反光会在视网膜上留下疼痛的后象1,当你闭上眼睛,移开目光时,它们还留在那里,让你更加感觉到浩瀚洋面下隐然的活动。
大海渐渐看不到了。令莫恩斯暗暗失望的是他们没有从那座著名的大桥上驶过,而是从海岸直接驶往内陆。莫恩斯猜测在太阳落山前再也看不到大海了——在最迟半小时之后。左侧的海洋已经萎缩成了一轮细细的铜月牙,随着福特大轿车向东驶去的每一里而继续萎缩。但他有种奇怪的轻松感,既难以言说又很强烈。也许,在那貌似平静的海面下潜伏着某种东西,他虽然看不到它,却能清楚地感觉到它。
他又想了一会儿这个古怪的念头,然后耸耸肩将它推开了。这种考虑不仅多余,而且有损他这样一个人的体面。海面下当然有东西。海洋里充满生命,它们占据着这个比陆地大得多的宁静宇宙,那里绝大部分地方都是黑洞洞的。在未曾考察过的大海深处潜伏着无数陌生、有可能罕见和致命的生物,但没有一种是他必须害怕的;至少现在,当他坐在汽车里,以三十或四十里的时速驶离海洋的时候,他不必害怕它们。他自己的神经开始捉弄他了,时间越晚它就越恶毒。他甚至知道原因。
原因之一——无疑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估计一小时后就能见到的乔纳森·格雷夫斯博士。这四天来莫恩斯想得最多的就是即将同他曾经的大学同学会面,这四天来他的感情真是变化万端,有时候会在一分钟内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对那个毁了他的生活的人的赤裸裸的仇恨,同鄙视交织在一起——这鄙视很大一部分是针对他自己的,鄙视自己竟会考虑接受这个有失身份的建议——怀着幼稚的固执和深深的自怜,乃至考虑他至少可以自己劝说自己它是受单纯的理智指使的:说到底,他为什么落到现在这种处境并不重要。事实是他的处境让他无法选择。不啄喂你食的手2,哪怕那只手先前打过你。
“要不了多久了,教授。”坐在莫恩斯左首的小伙子说道,他坐在福特车的大方向盘后面显得那样地失落和无助,至少跟莫恩斯自己的感觉一样,他的声音虽不柔和,却适时地将莫恩斯从他的忧郁的思索中拉了出来。小伙子显然也错解了莫恩斯迷茫的目光,他从方向盘上抬起右手,指着前方,那里有条小路离开本身不很宽的主道,几米后就消失在了茂盛的灌木和巨大的漂砾之间。小路太窄了,要不是年轻司机用手指着,估计莫恩斯都不会看到它。“不到一里路,我们就到了。”
“噢。”莫恩斯明白,这回答如果不像侮辱的话,怎么说也有点不礼貌。可他的司机还很年轻,认识不到里面潜在的伤害——或者是不想认识到,反正动作更猛地摆着手,同时双脚来回踩踏福特车的离合器和刹车。
莫恩斯兴趣不大地顺着那看似没有目标的动作观看了一会儿。他没学过开车,也没有学开车的欲望。他体内的实用主义者明白汽车的用处,也懂得尊重它,汽车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他骑马或坐马车至少需要三四个小时的路程。可他本人觉得汽车可疑,如果不说是神秘的话。有可能是由于他在汤普森度过的四年时间。这时间没有长到让技术进步从他身上滚过,因为即使在那个偏僻的地方也有报纸,在报纸的帮助下他能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可他在旧金山下火车时就明白了,汤普森似乎并不真的生活在过去,而是生活在时代的边缘。当然,那里也有汽车,但它们一直都是异物,是怪物,人们看到汽车会停下脚步,掉转头,说不定还意味深长地笑笑:竟有这种新式疯狂,它肯定坚持不了多久。反过来,旧金山正好相反。虽然半小时来他们就一直在远离那座城市,他们现在穿越的山丘同汤普森所处的丘陵根本没有区别,他还是觉得不仅是来到了另一个地方,某种程度上还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如果不说另一个宇宙的话。
“如果路有点巅簸,我但愿您不会有事。”司机接着说道。莫恩斯疑问地看了看,那个金发快到肩膀的小伙子做了个跳动的手势,莫恩斯真希望这手势同他形容的颠簸不吻合。“这条路直接翻过山去。有些常见的坑坑洼洼,不过不用担心——我熟悉。”
“主路呢?”莫恩斯迟疑地问道。
“绕山二十里,要么就这条。”小伙子说道,好像这样回答就足够了似的。莫恩斯没有再说什么;这么一种答复——而且是以这么一种口气——只能是出自一个年龄还不够大、还不知道生活经常准备有什么令人不快的意外的人的口。跟这样回答的人进行讨论毫无意义。
但略一犹豫后他还是问道:“我们真的这么急吗?”
“您累了一整天了,教授。”小伙子回答道,“我想,早一点到对您有好处。”他笑笑,声音突然有点紧张,他迅速仔细地观察莫恩斯,清澈如水的淡蓝色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这是莫恩斯坐上他的车以来的第一次,“我当然也能……”
“不,不,没事。”莫恩斯打断他道,“您就走您熟悉的路吧。我认为,您知道您在干什么,贵姓?”
“汤姆。”小伙子回答道,“您就叫我汤姆好了。您也可以跟我以你相称。我本来叫托马斯,但没有人这么叫我。连格雷夫斯博士也不这么叫。”
“你认识博士很久了吗,汤姆?”
汤姆摇摇头。“我是在这儿长大的。”
这期间他已经将车速减到接近徒步的速度了,还在继续减,最后差不多是停下来了。汤姆将变速杆继续往前推,响起“咯咯”的声音。看得出他很费劲,双脚又做了一遍那一系列复杂的踩踏动作,车子右拐,离开铺有沥青的主道。它的后轮一落上坚硬的地面,右前轮就陷进了一个坑里,那么猛,整部车像被猎枪击中的猛兽一样晃荡了一下,莫恩斯的牙齿也狠狠地磕碰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忍住痛,没有叫出声来。他本能地望向前方,准备看到前轮掉落,车子再前冲一段,摇晃着倾斜,像只空转的陀螺一样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