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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节

100、萌娘三国演义 作者: 三十二变(起点vip2012.5.31完结)-第4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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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大马的萝莉也一起窜了出来,头顶深蓝色的骑将,大叫道:“颜良、文丑在此,谁敢伤我主公?”

  mimi眼的手腕轻抖,一卷古朴的书册从袖子里滑落到她的手心里,那是《孟德新书》,随即,暗金色的光芒从mimi眼的身上冲天而起。

  “乱世枭雄”

  mimi眼手上的所有大将都被这道暗金色的光芒所笼罩,一大群萝莉骁将冲向大戟萝莉,金光与暗金光交织在一起,一瞬间就将大戟萝莉吞没。

  “典韦啊,你虽然是恶来再世,也挡不住我这么多大将的围攻。”mimi眼得意地大笑道:“乖乖让主公把你抓起来,等你身上的‘篡国’解除掉之后,你又是我曹军中的一员猛将。”

  曹仁大惊,看这架势,主公手上的良将实在不少,典韦将军只怕不敌,不行,我得帮她,既然斗将不行,只好让士兵们上去打人海战术了。手一挥,“金锁”两个大字飞起,五万曹军立即结成了八门金锁大阵,向着mimi眼所在的木台围过去。

  道路两旁喊杀声大起,马均的两万木人兵冲杀了出来,随后mimi眼平定辽东收降的新兵也一起冲出,人数大约有五千。两万木人兵被马均的“绝世名匠”所驱使,战力不下于带着驭兵技的曹军。

  而五千辽东军则有司马懿的“冡虎”驭兵技控制着,再加上邓艾的“强行”,还有mimi眼的“绝世枭雄”三重辅助,不但战力强横,而且无视任何地形效果,奔走如飞。

  “好强”这只军队光是各种驭兵技就吓了对面的程昱一大跳。不成……敌不过。程昱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很快就作出了逃跑的判断。

  金色的“埋伏”二字飞起,将几万曹军罩在其中,这些曹军的身形开始慢慢变得透明,程昱大叫道:“快跑咱们不是主公的对手。”

  “埋伏”这个军师技可以使已方军队隐形,不过缺点是被敌军靠近到一箭之地就会失效被发现,所以通常用来突袭或者逃跑时使用。只要士兵们趁着军师技效果还在的时候跑远点,离开曹军一箭之地,就不会被对手看到,可以从容逃走。

  不过mimi眼怎么可能纵容他们逃走,她对着司马懿使了一个眼色。

  司马懿伸手对着曹军一指,轻喝道:“破”

  金光瞬间退去,“埋伏”的效果被破了个一干二净,程昱脸色一白,“噗通”一声软倒在地,原来……主公旁边那个放驭兵技“冡虎”的小女孩,同时还是一名厉害的军师吗?

  主公这次收罗的部下,好像比咱们那些原班人马也毫不逊色啊

  “把所有人全部抓起来”mimi眼正在木台上得意地挥着手,五彩的锦袍随着她夸张而大气的动作翻飞:“一个也别放走哈哈哈哈哈”

  654、孙宇的新武器【1/2】

  654、孙宇的新武器【1/2】

  

  转眼已经是夏天了,公孙军在西川的统治渐渐巩固,各地的门阀贵族,地方豪强都纷纷表示归顺和降伏,在公孙军入川时,各地有不少盗匪借机作乱,此时也全部都被平定下来。

  公孙军获得了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时间,在公孙越的主持下,公孙军开始准备孙宇的大婚典礼。其实按道理来说,准备这事儿的应该是软妹子,但是软妹子本人要嫁给孙宇,她就不方便出来准备了。女孩子嘛,终究是害羞的,哪有自己要嫁人,还要自己来操办的道理?说出去让别人知道的话,人家还以为她上杆子赶着要嫁人呢。

  这一次孙宇会同时娶软妹子和刘璋两人,但是所有人,连同刘璋自己都清楚,孙宇喜欢的是软妹子,娶软妹子是真,娶她只是捎带着的,原因不外乎是公孙军需要一个皇室宗亲的名份。要孙宇去娶刘备,那是打死他也不干,只好拿刘璋来牺牲一下了。

  不过花匠妹子倒是不伤心,这时代,两情相悦这种事不太靠谱儿,对于普通人来说,婚嫁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大家闺秀或者大家闺男的婚姻,大抵上都是政治联姻。

  就算花匠妹子不嫁给孙宇,以她皇室宗亲的身份,也不可能随便找人自由恋爱。如果没有公孙军打下西川抢了她的基业,她可能会选择让一个地方豪强的公子哥儿入赘,以此收罗那家人的心,结果一样是没有真爱的。

  与其入赘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废物,不如嫁给一个不喜欢自己的英雄

  这就是男女思想差异了,换成男人看女人的话,管你是不是废物,只要你这女人长得还行,就不介意收入后宫来放着。就算不用来摆成十八般模样,放在家里当花瓶也用不了多少粮食嘛。

  总之,刘璋兴高彩烈地把自己洗白白了,还是很期待这次嫁人的。

  而刘璋的死忠臣子们,以张任、王累为首的一众官员,也算是大松了一口气,对于她们来说,不怕孙宇娶刘璋,就怕孙宇不娶她。如果孙宇娶了刘璋,不管是不是政治联姻,反正刘璋算是她的夫人了,以后至少不会再有生命危险。如果孙宇不肯娶她,西川的大将们只怕都睡不着,天天都要担心公孙军杀了刘璋以防她东山再起。

  软妹子和刘璋两人的身份都非同小可,这婚礼一准备起来就没完没了的。

  光是准备在婚礼时使用的彩绸就得预备几十大车,各种食物、牲口、水酒要几千人的量,准备办宴席时用的碗筷盘碟堆了几间屋子……另外还有东珠、珊瑚、金簪、金耳坠、金镯、金银纽扣、貂皮、獭皮、狐皮、金带环、手巾、荷包、耳挖筒……总之从天上飞的到地上跑的,从山里生的到水里长的,什么都要有置办这些东西就得用几个月。

  孙宇以前娶的妹子们,都是按纳妾的规格搞的,纳妾嘛,就是往家里一拐,往床上一推就了事,还真不知道要娶个正妻需要如此之麻烦。当然,正妻是软妹子。至于花匠妹子刘璋,其实也得算是妾,不过以她皇室宗亲的身份,大家也不会明说,还是按娶正妻的规格来办,至于办完之后她在家里是什么地位,大家心里也明白。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别想孙宇去她的小屋里。

  对于婚礼的准备工作,孙宇搞不定,还好他的小秘书桓阶也来成都了,这位小秘书最大的好处就是贴心,他想到的事,一准儿做好了,没想到的事也能预先帮着他想到,有了桓阶在身边实在是很省力气。

  孙宇就乐得当了甩手掌柜,看着妹子们忙来忙去,他倒成了大闲人,反正这准备工作没几个月搞不定,大家也不急,不会催着他去帮忙。

  骄阳似火,夏日炎炎,知了在树梢上拼命地叫着,孙宇来到了黄月英的铁匠辅子,想来找她帮忙打造一把新的枪。现在龙胆枪已经挂在软妹子背上了,她和童渊轮流使用那具身体,所以龙胆枪不可能再跟着孙宇。

  用惯了宝枪,再用普通的铁枪孙宇也觉得不称手,只好来找黄月英妹子,想弄一把像样点的武器。

  铁匠辅子就建在刘璋府邸的背后,这里原本是一个小河滩,旁边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刘璋府里的下人们就是从这条河里打水回府使用。由于打铁需要使用大量的水,黄月英妹子看中了这里取水方便,就将铁匠铺子建在了这里。

  软妹子怕她工作时被闲杂人等打扰,就干脆地将附近一大片土地全部用围墙圈了起来,纳入了刘府的体系里。这种胡乱圈地的行为,也只有在古代才能搞,要是在后世,别说他现在还没称帝,就算他已经当了国家最高领导人,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顶着人民质疑的眼光乱来。

  可见万恶的旧社会在某些方面,还是很不错的,如果你能在万恶的旧社会里当上统治阶级的话,绝对比在后世当统治者要强,孙宇胡思乱想着走进了铁匠铺子。

  铁匠辅子里并没有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这里只有黄月英妹子一个人,是不可能搞出许多叮叮当当的场面的,孙宇走进去时,她正皱着眉头,用“工神”武将技操纵一个锯子锯木头。

  她穿得不多,由于是夏天,又在铁匠辅子里待着,所以她身上只穿着短衫,袖子高高挽起,可惜……没有什么欺霜赛雪,如藕般的手臂,她裸露出来的手臂黑漆漆的……粗粮妹子就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很丑,尤其是孙宇说了吃惯了山珍偶尔要吃粗粮之后,她就把自己打扮得更粗了。

  见到孙宇来了,粗粮妹子放下了手边的活儿,微笑道:“寻真,你怎么来了?”

  “我来弄把枪”孙宇耸了耸肩膀:“抱歉,我把你送我的龙胆枪给软妹子用了,只好厚着脸皮再来找你讨一把。”

  粗粮妹子扁了扁嘴:“你不要枪时就想不到来看我啊?”

  “咳……这怎么会呢”孙宇大汗,这一下还真是把他给说中了。

  “不高兴了,不给你枪。”粗娘妹子从孙宇的表情里发现了自己居然一语说中,顿时好不伤心,背过身子,又操作锯子锯木头去了。

  “你在做什么东西?”孙宇陪着笑脸过去,挨着粗娘妹子身边站着。

  “不理你”粗粮妹子难得地使了使小脾气。

  “呃,是我错啦,我不好,以后我一定会经常来看你的。”孙宇只好口花花的哄妹子。

  “你骗我。”粗粮妹子郁闷地道:“你上次还说,吃惯了山珍,偶尔也要吃点粗粮。明明用了‘偶尔’的,偶尔这两个字的意思就是间隔几天就会发生一次。可是我在你身边多久了啊?怎么一次‘偶尔’都没有来过?”

  孙宇:“……”

  用词不谨慎害死人啊惨,算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今天就是一个偶尔的好时机。

  孙宇经过和无数妹子打交道,已经明白了一个真理,妹子在生气的时候,别和她讲道理,绝对讲不通的,女人的优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而男人的优势就是耍流氓,在女人的连环三招还没用出来之前,抢先耍流氓才是正道理。

  孙宇厚着脸皮靠了上去,一把揽住了黄月英的腰身,嘻嘻笑道:“好啦,别生气了,我现在就来吃吃我的粗粮妹子。”

  “不是吧?现在?青天白日的”黄月英大惊。

  “看嘛,我偶尔来吃粗粮了,你自己又怕了。”孙宇没心没肺地笑道。

  “人家……人家连澡都没洗……”黄月英哭丧着脸道:“现在绝对不行……”

  说到这里,黄月英突然一呆,然后傻乎乎地道:“惨了,在你吃我之前,我好像不能洗澡,不然一洗就变漂亮,就不是粗粮了,你就不肯吃我。”

  哈哈,男人一耍流氓,女人果然就无法招架了。孙宇坏笑道:“傻妹子,别想那么多了,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什么吃不吃粗粮的话,别再放在心上。咱们回归正题,你帮我打造一把枪吧。”

  粗粮妹子只好妥协了,她嘟起小嘴道:“临时帮你打造怎么成,在听说你在寻找失魂症病人时,我就知道你早晚得把龙胆枪交给童渊使用,所以我就联络各地的铁匠铺子,让店主帮我留意哪里有神兵利器出土,好去帮你弄来。结果,我还真的弄到了一把好枪。为了换取这把枪,我做了许多好东西给店主哦。”

  “哦?”孙宇精神大振。

  粗粮妹子打开一个木箱,箱子里放着一把长枪。

  这把长枪通体是红色的,似乎是用寒铁打造之后,用赤红色的漆将枪杆漆红。枪尖锋锐无双,看起来十分煞气。不过与它的煞气相冲的是,枪杆上居然雕刻着一朵梅花。

  孙宇大奇:“这把枪……好像是女人用的吧?”

  粗粮妹子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这把枪是正宗的男人用的枪。而且是男人中的男人我也不知道那位男人为什么要把它做成这样,也许是他喜欢红色的梅花吧。”

  粗粮妹子将这把枪放到孙宇手里,认真地道:“它的名字叫梅花枪,是西汉名将霍去病的宝枪,那个时代还没有至宝技、武将技一类的东西出现,还是男人的天下……我想,你会喜欢这把枪的。”

  655、今晚我在小楼前挂个灯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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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宇大喜,他只听了一下这把枪的来历,就毫无悬念地喜欢上了它。霍去病用过的宝枪,太爽了这绝对是一把纯爷们儿的武器。管它上面画梅花还是画桃花,既然霍去病用它,我有什么理由不用?

  拿起梅花枪,枪身略有点沉重,孙宇初略地感觉了一下,这把枪应该有四十几斤重,算不上很轻了,不过比起涯角枪还是轻了不少。

  抖手刺出一式百鸟,一百朵枪花在半空中亮起,赤红色的枪身在空中幻化出一片红影,倒真是有些美。

  孙宇对这把梅花桦立即就爱不释手了,想到粗粮妹子很早以前就在帮着他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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