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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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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李念,你他妈就跟那畜牲没有区别,这辈子别再让我看到你,停车!”
  
  李念也不解释,慢慢把车停到路边,蓝冰冰跳下车,伸手拦了辆的士。
  
  李念看着远处的的士,看着满城繁华璀灿的灯火,看着不停响起电话,一拳打在方向盘上,烦闷地闭上眼睛。
  
  四月,城市依然还在一种湿冷中。田小麦想要保持以往那种积极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可是仿佛很难。
  
  人生再没有比现在更混乱的时候了,公司的同事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在传谣她和李念的事情。她真没有想到李念会做得那样绝,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她一条生路,他还是让报社将在医院的那些照片大肆渲染一番当第二天的头条新闻刊登了。
  
  在公司,所有人都用一种同情的目光看着她,她也不想做解释,只是人一再的消瘦下来,她以前想拥有的好身材就这样在一天她洗澡时被她惊愕地觉察到了。可是她实在无心打扮自己,依然将自己裹在以前那些宽大的衣服里,每天低着头去上班,她必须上班,虽然她的生活真的一团糟了,可是她还要生存,她没有任何的依靠,她只能靠自己。所以那些乱箭一样的目光,她只能默默承受。
  
  他是没有人性的。
  
  可是她又无处躲藏。
  
  她不知道他为何不肯放过他,不管生活还是工作。
  




☆、第十九章

  
  她做的策划案,一次一次被盛大驳回,连老板拿着方案看了三遍后用充满疑惑的眼睛盯着田小麦来了一句:“你是不是哪里得罪了李大少爷?”
  
  她终于忍不住杀将过去。
  
  这不是她第一次进李念的公司,但是是第一次进他的办公室,也是第一次见到在工作中的李念。
  全然陌生的感觉。
  
  他的办公室除了书柜书桌沙发茶几是黑的外,连墙体都是黑的,好在三面都是大幅落玻璃窗,大片的白色倾照进来,反倒让这间幽冷的大房间有种说不出的低调奢华。
  
  李念是陌生的,少去了平常那份玩世不恭和吊二郎当的痞样,与他的整间办公室融为了一体,颇有一种冷静的肃气。
  
  不知为何,一接触到那双锋利的眼睛,田小麦开始还雄纠纠气昂昂的模样就落了气势。
  
  “我今天来就是想问你,我们公司的方案到底有哪里不对?”别扭地在他的目光里站了半天,她才用自己都鄙视的声音艰难地问出这句话。
  
  他用剑一样阴冷直接的眼神久久看着她,告诉她,CASE没有达到他预期的效果,还提醒她,这样的事本来就应该找工程部就行,不需要直接找他。
  
  她当即想把策划案砸到他那张脸上,CASE她做得很仔细,好些个夜晚她因身体和心理的痛疼没法睡觉,就一夜一夜的做这该死的CASE。做完后也一致得到老板与同事的赞同,应该是无可挑剔了的,可他还要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
  
  想想现实的残酷,她有月供,她不能没有工作。她害怕没有安全感,她不能对他发火,他是她的衣食父母。
  
  她斗不过他,他非要赶尽杀绝,让她没有立锥之地才罢手。
  
  平时也会觉得工作辛苦,甚至有时要熬通宵才能将案子做好,要只要被客户认可她便觉得再辛苦也不觉得累。
  
  盛大集团的案子不像其他客户一样限定他们时间,只求他们做到尽善尽美,如今她们公司全体人员都认为这案子已达到完美的地步,可依然得不到甲方的认可。
  
  她明白是李念故意叼难她,跟公司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这慢刀子割肉真让她发疯。
  
  她小产后并没有休息几天,加上没日没夜的修改方案,只觉筋疲力尽。难好多次一个人躲在天顶上默默垂泪。她望着灰色的苍穹,一次一次问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有次沈晗拿着两杯咖啡上天顶找她,她觉得好委屈,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地往下掉。震惊中的沈晗朝她走近一步,她委屈地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
  
  沈晗缓缓伸出手抱住她,那一刻,她觉得他的怀抱好温暖好宽广,于是就在他的怀里像肆放身体能量似的大哭起来。
  
  她也曾想过经过这一劫,还有没有一个男人敢要她。
  
  她也不奢望沈晗这样的大帅哥会喜欢自己,她只知道她有什么心思,除了陈皖溪,她只愿意跟他讲,她喜欢他温厚宽容的笑,她喜欢他倾听她诉说的样子。
  
  可是这一刻,她有些绝望,她知道和他是不可能的。她已经千疮百孔,她已配不上他。可是谁又知道她多么留恋他胸前的温暖和身上的味道,这味道让她变得异常的疲倦与慵懒。
  
  “你现在状态不好,要不把今年的年假休了,把手边的事放放,移交给别人去做,这样他也不会再找你麻烦。”沈晗低声地说。
  
  当天下午,小麦就以身体不适向老板请假,老板先是不同意,在小麦软硬施磨下也碍于盛大集团的面子上对小麦敢怒不敢言。半个月的年休,也只好批了。
  
  下班后,小麦请沈晗去吃韩国菜,她喜欢那里的地热,暖暖的,让人安适松散。四月了,只要下雨,还是有种刺骨的倒春寒。
  
  “休假有什么打算?”
  
  “正好到了清明,回L市给我妈妈扫墓,然后去镇远。”
  
  “你妈妈?!”沈晗微惊,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在我十四岁那年就过了,肾衰竭,没有钱治。”
  
  “哦……不好意思。”沈晗满怀歉意。
  
  “没什么。”田小麦看着杯中清亮的真露,唇角勾勒出一丝温和又疲倦的笑意:“我是单亲孩子,我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是我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她是我这世上最亲的人,给了我最深沉的爱。只是她离开得太早……”
  
  沈晗在温暖的桔色灯光下看着田小麦那张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尖俏的小脸,心生怜惜。在一起共事两年,他原来一直不了解她,只知道她平常大大咧咧不修边幅跟谁都聊得来但又跟谁都不是特别亲近,以为她这样的孩子一定出身在那种普通而和睦的家庭里,有充足的父母爱,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如果有一个姐姐,一定会教她怎么打扮得更漂亮点。却没有想到,她没有父亲,母亲早早的离开了她,而她还能这么顽强健康的生存下来,这点让他对她的情愫又多了几分。
  
  “她离开后,我就跟着她高中同学生活,那个男人因为我妈妈,一生没有娶……我叫他
  
  肖叔叔,在我小的时候,班上有同学欺负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妈妈找来肖叔叔,让他去学校接我,每新学期开学,他们牵着我的手送我去报名……我妈很努力地想给我一个没有遗憾的童年,而在当时,我真的觉得她再怎么努力都是换不来我想要的父爱,我因此还生过她的气,跟她闹我要一个爸爸,肖叔叔不是我爸爸……我都不知道她带着我怎么是挺过来的。那些我发烧的夜晚,那些我吵闹着要一个爸爸的岁月……后来妈妈生病了,她也没有告诉肖叔叔,肖叔叔那时已经开始脱离单位自己创业,正在创业期间,妈妈把所有的钱都借给了肖叔叔,她对他一直都充满愧疚之情。她一个人独自支撑着走到生命的最后,她病危时要求见肖叔叔最后一面。她走后,肖叔叔就把我接到他家和他一起住,我想肖叔叔一定是知道我的身世的,可是跟肖叔叔生活了好些年,问了他好多次,每次他都说真的不清楚。”
  
  沈晗伸过杯子,与小麦碰了碰,真露的味道并不怎么好,就是烧酒的味道,好在气氛好,田小麦喝完杯中的烧酒,咂着嘴巴说:“我最贪这暖洋洋的气氛。”
  
  “对了,为什么要去镇远而不是别的地方?”
  
  “肖叔叔在我大学毕业后在那儿开了间客栈。这些年我一直没有时间去看他,想去看看他。不过他是个喜欢云游四海的人,这次去未必能遇到他,我当度假。”
  
  “你等我一天,我明天请好假,后天陪你去L市然后再去镇远?”
  
  田小麦心里一暖,却因内心的喜悦与羞涩竟然无法看着面前这张英俊而真诚的脸,好半天才微红着脸问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我喜欢你——”
  
  田小麦的心脏瞬间扑通扑通跳着无数只青蛙。
  
  “我,你知道的,我配不上你。”
  
  “你喜欢他或爱他吗?”
  
  “谁?!”
  
  “李念。”
  
  “不——”田小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提到那个人她都想杀人,可一想到新闻早已暴光她去医院流产的事心里顿感绝望:“你不嫌弃我?”
  
  沈晗把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手上,她颤了颤,有些心虚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沈晗抓得更紧:“我想好好照顾你,给我一个机会。”
  
  “你,你不怕舆论?”
  
  “不怕,因为幸福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什么叫幸福,田小麦觉得这是一件离自己很多光年的东西,而在这一刻,她重新获得,心里不知是喜是悲,她不能肯定李念对她是否就此罢手了,她不想给沈晗带来困扰,她知道李念就是一混蛋。
  
  可是,想多了又有什么用?不管如何,现在有了沈晗,无论李念怎么羞辱她,不管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她,只要沈晗相信她理解她,足够。
  
  从韩国餐馆出来已是深夜十点,微雨,街道映着路灯,潮湿清冷。步行送她回家,沈晗的手干燥而温暖,田小麦好几次忍不住去看他,他也总是迎着她的目光,朝她宠溺地微笑。两个人话不多,但幸福满溢了整个春夜。是有太多的话要说,却不知从何开口,或许十指相扣已胜却一切。
  
  送她到家楼下,他的眼里全是依依不舍,两个人站在楼道里很久,田小麦都记得自己说过四次你回去吧,可是他总说还过五分钟,她亦舍不得,她也想跟他多呆一会,来证实这幸福并不是一场梦。
  
  黑暗中,他双目如同黑宝石般闪烁,迷人。
  
  她没有邀请他上去,下次吧,等她休完假,她就请他上去坐坐。她会做几个菜,她还有一瓶92年
  的红酒,或许应该去买个烛台……
  
  有人从楼道里走过,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告别,约好隔天一起去L市。
  
  田小麦想,很多时候人都是喜欢去应景的吧,就像那晚在开着地热的暖烘烘的韩国餐馆,让人头脑发胀发昏,沈晗才抓住她的手说让他来照顾她。
  
  整整四十八小时过去了,沈晗就像在人间蒸发了,她打他电话关机,打给公司,说没有来上班。她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人总有清醒的时候,一旦醒来便忘了不清醒时说的话做的事。他一定忘了。
  她能说什么,那晚沈晗走后,她站在黑暗空荡的走廊里一次一次问,这是不是自己做的梦,会不会睡一觉起来,这一切都会消失。
  
  原来真只是一场梦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跪求评论,收藏,打分,谢谢亲们啦。




☆、第二十章

  
  现在她在L市青山暮园。
  
  清明时节雨纷纷。果然如此。她生在清明,记忆里,没有一个清明是不下雨的。而总是这天,她故意忽略是自己的生日。
  
  凝望着地上那一束带着雨露的白菊,她有些讷闷,是谁来过?不会是肖叔叔?不,肖叔叔知道妈妈最喜欢的是白玫瑰,每次来上坟都是送白玫瑰的。这个人不可能是熟悉妈妈的人,但凡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只爱白玫瑰,而不喜欢菊花清冽甘苦的味道。
  
  缓缓弯下腰,递上手中的白玫瑰。看着墓碑上那张照片,轻轻唤了一声妈妈就开始抽泣起来。好多的委屈,好多的辛酸就像大雪压树枝一样,让她不负重荷。
  
  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她觉得自己人生已经脱离了轨道,与她预期的未来完全背道而驰。
  
  撑一把雨伞,长久地站在雨中对着那个长眠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女人说了很多,问了很多。直到双腿发麻,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墓地。
  
  回到酒店洗了个热水澡身体才回暖。整整一天,她不停地看手机,哪怕明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道理,可是她还是抱着那丝希望,她不相信沈晗会骗她。
  
  可是谁又说得清呢?或许,她注定就是那种得不到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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