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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金河仁-你爱香草吗-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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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那个男人的表情,似乎觉得知秀的绣花拳头很不过瘾,浑身发痒。两分钟后,他突然垂下戴着手套的双手,解除了武装。 
  “怎么了?还没到时间呢!” 
  “您是今天最后一位客人,我免费赠送您一项服务。” 
  “嗬,嗬……嗯?” 
  “打我的鼻子!从正面使劲来一下,这儿,用力!” 
  “啊?什……什么?嗬,嗬……” 
  男人举起右手指着自己脸中央的鼻子,把脸凑向了知秀。 
  “打吧!小姐!既然说是免费赠送。” 
  看热闹的人起劲地怂恿着。 
  哼!你以为叫我打我也不会打吗?知秀抬起右手,用力打向他弯着腰凑在自己面前的脸中央。 
  砰! 
  鼻血流了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他胸前的白色衬衫上,像一簇盛开的金达莱。 
  “天……天啊!没事吧?” 
  “哈哈,没事儿。” 
  男人从黑色背包里取出脱脂棉,堵住了鼻子,用盛在塑料袋里的湿毛巾擦掉了下巴和脸上的血迹。是不是看到了血,这一天就痛快了,工作的烦恼和压力也烟消云散了?看热闹的人群大笑着摇着头散开了。他从背包里取出西装上衣,拍打着。知秀站在那里,愣愣地看着这一切。 
  他把为数不多的器具放进背包里,掉头走开之前看了知秀一眼,对她笑了笑。 
  那是他最强有力的出击。 
  ①韩国数一数二的大型书店,设立于1981年,位于汉城市光华门。——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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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陌生的同居者   
  知秀再次见到那个男人是5天后。 
  光华门咖啡屋老板看了知秀的手艺后给了她更多的活儿,原来只是把两棵1米高的沙金柏种到带轮子的花槽里,钱花得不多,效果却出奇地好,于是又拿出一笔钱,请知秀全权负责咖啡屋的花卉装饰。 
  咖啡屋是座3层的石砌小楼,知秀把像绿色大蜡烛一样的金冠栽在木头盆里,在大门口每一级台阶靠墙的一端放一个盆,台阶顶端门口处的圆筒形木头盆里加上紫苏和矮牵牛;2层和3层室内的墙上挂上8个吊篮,从2层到3层的楼梯下面阴暗的死角处筑了一个花坛,用跟木楼梯同样材质的木头围在花坛外面,种上南洋杉、杜鹃、常春藤、粉藤、富贵兰等喜阴的花卉,还用废弃的石磨做了一个小小的喷泉。 
  费用总共是450万韩币,老板痛快地付清余额,送知秀出了门。 
  这时知秀最想做的就是吃顿像样的晚餐。叫谁一起吃好呢?她一边想着一边挪动脚步,正好看到那个男人还在老地方。 
  他依然穿着整齐,整个人看起来干干净净的,面前放着两双拳击手套和那张方方的纸板。那些东西放在他面前,怎么看都不协调,但等待顾客出现的他的神色平静而严肃,甚至有点儿冷漠。 
  “您好!生意怎么样?” 
  “啊……哈!那个……” 
  “是啊,上次真对不起!” 
  “哈哈!没什么!” 
  尽管他宽阔的额头上有一抹阴影若隐若现,但深邃的眼神和倔强的嘴唇显得他男子气十足。 
  “一起吃晚饭好吗?今天我赚了一笔。” 
  知秀先前想都没有想过的话不知不觉地从嘴里冒了出来。是拳击的后遗症吗?真是的! 
  “跟我?为什么?” 
  “嗯……这个嘛,就算是打出鼻血来的补偿吧。” 
  “正好,我今天连晚饭钱都没赚到呢。” 
  他痛快地答应了,这是他进入知秀的生活的契机。 
  事情的进一步发展是那天晚餐时知秀看到了他的手。他的上身、胳膊的活动,尤其是手的活动非常敏捷,男人很少有那么白净、漂亮的手,手指细长,拿刀叉、葡萄酒杯、香烟的动作极为优美。 
  真让人吃惊啊,手居然也有表情! 
  “您的手看起来并不适合戴拳击手套啊!” 
  “是吗?不过也没错儿,那手套是我朋友的。” 
  他告诉知秀自己从半年前开始跟一个朋友住在一起。 
  “是吗?您的朋友为什么需要拳击手套呢?看来很喜欢运动啊?” 
  “哈哈!这对我来说至今也还是个谜呢。我说要去那个朋友家里住的时候,他提出的条件就是要我戴上这副手套。” 
  “哦?” 
  “哈哈!我当时也问他‘为什么?’。” 
  “什么意思呢?是您要求去住的,还是他请您去住的?比如说,是不是他给您提供食宿,但得挨他的打?” 
  “不,恰恰相反,他提出的条件是,在他希望的时候我必须结结实实打他一顿。” 
  知秀歪了歪头。 
  “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问一下他做什么工作吗?” 
  “在证券公司上班。” 
  他还说自己开发出这个能赚到零用钱的新职业完全是受朋友的启发,顺便还能了解挨打的人的心理,亲身体会肌肉碰撞带来的刺激,自己很喜欢。 
  隔了两周,知秀和那个男人又见面了。 
  他散发着奇特的魅力,像植物一样,有着深藏起来的冷静的内心,却时常让人感觉到阳光的气息。 
  两个人一起喝酒,他看起来心事重重。 
  “有什么事吗?” 
  “……住院了,我朋友。” 
  “天哪!怎么了?” 
  “可能因为我打得太狠了。当时,那家伙发疯一样地喊着‘来呀!来呀’,瞪着血红的眼睛,像是不要命了似的,我一不小心就下手重了。” 
  “……” 
  他,居然用那么纤细灵巧的手把人打得住进医院里去了!知秀感觉难以置信。 
  眼前的这个人并不可怕,但想像着当时的情景,她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不管怎么说,似乎您……还是从朋友家里搬出来的好。” 
  “是啊,好像也到时候了。” 
  一直低着头的他把脸扭向旁边,知秀隐约看到他眼角有亮闪闪的东西。那是泪光,还是自己看花眼了? 
  两天后,他们又见面了,在咖啡馆。 
  “我需要付给您什么呢?” 
  “什么都不需要,只是住在一间房子里而已,余下的都无关紧要。” 
  “凭什么相信我……” 
  “我相信我自己。” 
  是知秀首先开口邀请他到自己家里住的,反正自己的公寓里有两个卧室。 
  “之前……嗯,这样的话,有件事我得先说清楚。” 
  “嗯?” 
  “我,去年离婚了。” 
  “……” 
  “还有……还有一件事要说清楚。” 
  “请说!” 
  “我不会同您上床。” 
  “对不起,如果我的无礼冒犯了您,现在拒绝也……嗯,现在改变主意也没关系,我无所谓。” 
  他的眼神淡淡的,似乎什么都不在乎,但他提出的要求的口气却是坚定而不容拒绝的。 
  知秀一时间哭笑不得。从一个男人的嘴里居然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匪夷所思,难道这样的要求不应由女人提出来吗?其实知秀本来就打算在今天结束谈话前跟他约好这件事的。 
  性包括性爱和强奸两种。 
  强奸这种方式是令人恶心的,会留下肮脏的后遗症。有时候,如果身体的欲望压倒了精神上的成熟,其后果是致命的。 
  在这件事上,他巧妙地抢了先机。 
  知秀谦逊地点了点头: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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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死亡疾驰   
  5月22日,凌晨1点2分零4秒。 
  玄宰的房间里响起了电话铃声。 
  “喂!” 
  “我是R。” 
  “啊,您好。” 
  “现在可以吗?” 
  这是一位老顾客——企业猎手R。移动大笔金钱的业务总是在蒙着神秘面纱的深夜进行,而且一环接着一环,通过若干人的接力完成,自己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过程而已,玄宰非常清楚这一点。 
  “是的。” 
  “太好了!谢谢!您现在去釜山梵鱼寺大雄殿,有人会交给您一份文件,5点半之前把那份文件放到德黑兰谷上次那栋大楼的文件箱里就可以了。” 
  玄宰看了一眼手表,离5点半还有4小时28分,必须在两个小时12分钟之内从汉城抵达釜山梵鱼寺,再用同样的时间赶到德黑兰谷,留出4分钟的机动时间。 
  “可以吗?” 
  “可以。” 
  “好,跟上次一样的金额将会在5点31分转到玄宰先生的账户里。再见!” 
  电话挂断了。 
  玄宰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按顺序把挂在墙上的东西迅速武装到身上——扣好脊椎保护带和颈椎保护带,迅速套上骑行服,拉上拉链,穿上充气背心、靴子,带上手套,把护齿放进嘴里,戴上HJC头盔,跨上头冲着门外的CUSTOM。2分31秒。 
  他启动车子直接用车轮撞开门冲了出去,拐弯上了大路后马上加速到110公里,1分28秒之后他的摩托车进入了奥林匹克大道。 
  嘎——轰轰轰…… 
  达到时速200公里只花了7秒钟。 
  他沿着黄色的中央线朝京釜高速公路疾驰。对他来说,黄色中线是最安全的,如果走车行道,即使是相同方向,前面的那些汽车也如同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汽车上的司机通过后视镜看到后面疾驰而来的摩托车灯光的一瞬间,可能会惊慌失措,胡乱转动方向盘,而留给玄宰避开事故擦身而过的时间只有0。001秒,争分夺秒的车手只能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托付给本能的直觉和条件反射了。 
  “看……看见了吗?” 
  “看见了。那是什么啊?什么那么快,哥?” 
  “摩……摩托车呀!” 
  玄宰的摩托车眨眼之间就拐了个弯,消失在坡路下面了。在时速90公里的汽车里,一对年轻男女张着嘴,眼睛瞪得浑圆,直盯着摩托车消失的方向。这时玄宰摩托车上的时速表已经指向了280公里,难怪他们会那么吃惊了。 
  对疾驰的摩托车车手来说,高速公路上最安全的行车路线是沿路肩和行车道之间的白线或两条行车道之间的白线行驶。虽然是高速公路,但并不见得就能全速行驶,比如京釜高速公路上就有40多处拐弯承受不了250公里的时速,如果不事先记清楚,提前减速,而是像在无限速公路上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快速行驶的话,就会撞到水泥墩子上,把自己的身体像鸟一样甩出去。 
  韩国没有能长时间承受300公里时速的道路,如果开发了性能非凡的刹车,能在0。1秒内突然减速到180公里的话或许可能。 
  玄宰在地面上达到的速度比从飞机上坠落的跳伞者还要快,比惊涛骇浪里的弄潮儿更需要超人的技术、专注力和体力。 
  他屏息凝神,均匀地呼出和吸入每一口气,平均每隔5秒钟,就会超过一辆正在行驶的汽车,大部分超起来轻而易举,但过两三分钟,总会遇到一辆不规则行驶的车。 
  玄宰和他的摩托车像子弹一样在高速公路上闪过。 
  从前,玄宰利用在加油站工作的机会加入暴走族时,他的快乐并不来自速度,而是来自发出各种怪声把道路变成一片混乱的无秩序性,来自呼啸着像单发火箭一样在地面上水平射出去的快感,来自轻松赶超豪华轿车、随手扔掉喝光了的牛奶盒子、快速越过中央线逆行时的痛快和刺激。 
  那真正是懵懂的青春时期,是侮辱了摩托车的时期。 
  十八九岁时,他第一次从同样青春懵懂的一个女孩那里获得了爱情的感觉。那女孩说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的时候感觉到了自由。 
  上高三的那个女孩常常凌晨两点在课外辅导学院门口等玄宰。每当玄宰加速到接近200公里的时候,她就发出混合着欢喜和恐惧的尖叫,似乎要把路边大楼的玻璃窗都震碎,有一天甚至喊得喉咙都哑了。 
  女孩并不总是那么疯疯癫癫的,她极爱花草,在自己家的书桌上放了好几盆,还曾把其中的一盆送给了玄宰。她的微笑,她的眼泪,她凑在他耳边低语时身上那若隐若现的花草香,都令玄宰痴迷。 
  玄宰爱香气,更爱那女孩。 
  一天凌晨,路面笼罩在浓雾里。 
  “戴上!” 
  “戴这个怎么大喊大叫啊?你是不是不想听我唱歌?上次你不还说我唱的像玛丽亚·卡拉斯吗?” 
  “好听是好听,但今天路面太滑了,还是戴上吧!” 
  “我相信你的实力。” 
  女孩拒绝戴头盔,玄宰戴上了。时速超过180公里就很难在风中睁开眼睛,而且浓雾会粘在眼睛上,形成水膜,挡住视线。 
  他们通常沿江边走统一路,到文山之后绕回来。 
  “呀,你怎么了?今天这么慢!” 
  女孩从后面抱住开到时速130左右的玄宰的腰,大声喊着,几乎要震破头盔里玄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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