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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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以树立一种民主的意志,就无须制定出什么欧洲的宪法。”
格林对于欧盟现状特别是欧盟民主匮乏的分析和诊断,哈贝马斯基本上表示赞同,但他对格林的结论则断然否定,疑义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哈贝马斯认为,格林所提供的超越欧盟现状的可能性并不充分。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格林属于“欧洲怀疑论者”之列,和他们针锋相对的是“欧洲联邦论者”。前者要求坚持民族国家的框架,保持欧盟的“抽象性”,使之永远作为一个补充民族国家不足之附设机构。后者则认为,欧盟决策能力与欧盟的合法性之间存在着剪刀差,而这是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所无法克服的。
哈贝马斯虽然对“欧洲联邦论”持同情立场,但认为两者的基本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即都没有摆脱“地域主义”的局限,只不过前者坚持的是“国家主义”,后者主张的是“联邦主义”。哈贝马斯认为,要想发现欧盟所面临的深刻的危机,并寻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超越现状的途径,就必须放弃“地域主义”的观念,而采取一种全球化的视角。所谓全球化的视角,就是要充分考虑到民族国家的活动空间与世界范围内一体化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紧张关系。
其次,哈贝马斯指出,格林没有从规范的角度充分证明民主意志形成所必需的功能前提。哈贝马斯这里所说的规范证明,实际上涉及的是对于欧洲集体认同的理解问题。在格林看来,一个经验理由就足以证明欧洲根本不需要宪法,也根本不可能制定出什么宪法,这个理由就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同一的欧洲民族。格林把民族认同与民主进程挂起钩来,这样一种经验性的论证让哈贝马斯十分不满。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不是建立在共同的语言、出身、血缘以及地域等基础上的种族认同,而是一种开放的交往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政治文化。概括起来就是一种“政治公共领域”。欧洲如果有了这样一种“政治公共领域”,就可以建立起一种跨国的民族认同,其特点在于“民族多元性中的同一性”。
哈贝马斯这里的表达很容易就让我们联想到他的理性观:“多元声音中的理性同一性”。不管哈贝马斯多么强调和突出差异性和多元性,但最终都归于同一性,因而难免会夹杂着普遍主义和中心主义的成分。这是题外话,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哈贝马斯的疑义没有得到格林的有力回应,交锋也就不了了之了。哈贝马斯和格林之间的交锋虽然没有继续下去,但这并不等于说“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或消失了。相反,这次交锋的中断在某种意义上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尖锐性、复杂性和敏感性。
事隔五年后,“欧洲宪政化”这一话题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不过,这次的始作俑者不是思想家,而是政治家。争论的层面也从思想界转到了政界。2000年5月12日,应柏林洪堡大学的邀请,德国外长菲舍尔发表专题演讲,讨论欧盟的东扩和改革问题。归纳起来,菲舍尔的演讲主要有这么四个方面的内容:
1。尼斯会议提出了一揽子的欧盟改革措施,以便迎接即将加入的新的成员国。但是,这些改革措施还很不到位,也就是说,即便这些改革措施全部得以落实,也不能使欧盟充分应对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因此,欧盟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下去。
2。欧盟进一步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欧洲联邦。而且,这个联邦不是形式性或象征性的,而是实质性的,必须选举产生一名欧洲的总统和一个欧洲的政府。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也不能再做橡皮图章,而应当名副其实,真正成为欧洲联邦的立法机构和议政机构。在完成现有欧洲议会改革的基础上,菲舍尔提出设立欧洲上院和下院的设想。上院可以由直接选举出来的议员组成,下院的组成则主要是各国议会的议员。欧盟的联邦化就涉及了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的问题。欧洲如果真的需要一部宪法,那么,欧洲议会的改革则又成为问题的关键。总之,在菲舍尔看来,欧洲实现联邦化,说到底是一个宪法的问题。
第三部分 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第6节 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2)
3。建立一个欧洲联邦,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消灭欧洲的所有民族国家。相反,在欧洲联邦和世界舞台上,欧洲的民族国家还应当扮演重要的角色,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就出现了如何处理各民族国家与欧洲联邦之间关系的问题。按照菲舍尔的建议,应当以相互协助为原则,明确民族国家和联邦之间的主权分配以及权责分配。
4。如果欧盟成员当中有暂时不愿意或不同意建立欧洲联邦的国家,那也不要紧,可以给它们充分的时间去观察和思考,但不管如何,对欧洲联邦持赞成立场的国家都要先行一步。这样做,可以为那些暂时还在观望或犹豫的国家作出表率。此外,未来的欧洲联邦对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应当是开放的。
菲舍尔的思路很明确,也很实际:所谓欧洲联邦,就是一部成文宪法加上一个强有力的议会,还有一个灵活的开放性原则。一石激起千层浪,菲舍尔的演讲一发表,立刻在欧洲范围内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要们的强烈反响。2000年6月27日,法国总统希拉克在联邦德国议会发表演说,阐述了法国政府对于欧盟未来的主张;随后,比利时首相(2000年9月21日)、西班牙首相(2000年9月26日)、英国首相(2000年10月6日)等分别在不同场合发表谈话,阐明本国政府的立场。这其中,当然也不乏保留态度和批判意见。
面对应声四起的局面,菲舍尔更是信心倍增,先后又在不同的地方(2000年7月6日于欧洲议会、2000年11月14日于布鲁塞尔、2000年12月21日于联邦议会以及2001年1月24日于伦敦)就自己的主张进一步做了阐述,并将自己的立场归纳为:“鉴于目前面临的挑战,欧盟不能只停留在尼斯峰会所确定的主题上,欧盟一体化进程必须朝着制定一部欧洲宪法、建立欧洲民主方向发展。我认为,欧盟下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发展步骤是,建立民族国家的联邦。”德国总理施罗德也于2001年1月19日在“贝塔斯曼国际论坛”上发表谈话,支持菲舍尔的欧洲联邦计划,从而使之由个人意见变成了国家立场。
我们在前面说过,对于菲舍尔的建议,并非一片赞许,其中不乏疑义。政治家当中首先亮明反对立场的是法国内政部长让…皮埃尔·舍韦内芒。德国的《时代周刊》(Die Zeit)和法国的《世界报》(Le Monde)曾联手把德法两国政府的部长请到了一起,对他们进行访谈。当然,传媒这样做,更多地还是想让他们当面“对峙”。
在“对峙”过程中,舍韦内芒倒也当仁不让,丝毫不给菲舍尔情面,直指菲舍尔的主张实际上是想“复活日尔曼罗马帝国”。菲舍尔也是得理不饶人,坚决予以回击:“眼下,我正在研究1776年之后早期美国的宪法历史。当时还没有什么政党。其实,今天的欧洲也没有什么政党,有的只是对待欧洲的不同立场。美国早期可以说是既有联邦主义者也有共和主义者。我们欧洲今天也是一样。”两个人唇枪舌剑,争执不下。下面我们就把访谈的一些精彩片段引录过来:
《时代周刊》/《世界报》:菲舍尔先生,不久前,舍韦内芒先生对您关于欧洲未来的演讲作出了回应,认为“德国一直都在做神圣罗马帝国”的美梦,德国“还没有走上正轨,历史上最出格的越轨行为,当然就是国家社会主义了”。对此,您有何想法呢?
菲舍尔:舍韦内芒先生低估了1989年以后发生的事件。……德国始终没有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传统可以成为民族依附的对象。所以,我们一直坚持一种种族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是在威廉二世之前形成的。1848年选举产生的第一届议会如果取得成功的话,也就是说,如果能转变成为国民大会,并用武力彻底动摇封建君主的权力的话,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种族主义的德国了。德国也就可以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和民主革命意识的国家。可惜,这些在历史上都没有成为现实。
直到1989年,我们的历史才在和平的革命中彻底走向终结。历史的悖论在于,我们现在尽管有了自己的民族国家,但欧洲古典的民族国家已经不再那么伟大而有力,可以主宰欧洲民族的命运了。我们如果想让欧洲在21世纪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就必须把一体化原则付诸实施。这样我就想问舍韦内芒先生,您所说的“倒退到神圣罗马帝国”究竟是什么意思?眼下再也没有哪个国家像德国这样反对帝制了。
舍韦内芒:我的意思其实是说,由于德国还没有放弃对民族的崇拜心理,因此,它才会想躲到后民族结构中,并在其中做着美梦,发现一种联邦形式,可以把不同的地域尽可能地拢到一起,就像神圣罗马帝国那样。
菲舍尔:可这和今天的欧盟没有关系啊!
第三部分 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第7节 后民族民主与欧洲的未来(3)
舍韦内芒:今天的欧盟就让我想到了神圣罗马帝国。
与法国内政部长舍韦内芒形成鲜明对照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法国总统希拉克和总理若斯潘。上文提到过,2000年6月27日,就在菲舍尔的建议发表不久,希拉克曾应邀到德国议会发表演讲,阐明法国政府对于欧盟改革的立场。演讲当中,希拉克表示坚决支持菲舍尔的欧盟改革方案。2001年5月28日,法国总理若斯潘也在德国议会发表演讲,一边支持德国的欧盟改革立场,一边号召把“欧洲的生活方式”纳入到欧洲政治建设大业当中:“直到不久之前,欧盟的努力都集中在建立货币联盟和经济联盟上……然而,今天需要的是一种更加宽阔的视野。要不然,欧洲就会蜕变为一个单纯的市场,就会在全球化中一败涂地。因为,欧洲决不只是一个市场,而是一种在历史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社会模式”(转引自哈贝马斯《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
看得出来,个别政治家的反对意见对菲舍尔的建议没有构成太大的挑战。或者说,尽管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同看法,但欧洲政界对菲舍尔的建议在总体上还是给了很高的评价和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德国和法国在欧盟改革问题上形成了轴心格局,大大推动了菲舍尔建议的落实。2000年12月7—11日,欧洲理事会在尼斯举行会议,就“欧盟的未来”发表声明,拉开了欧盟改革的序幕。2001年6月,欧洲理事会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全面描述和分析了成员国、加入国和欧盟机构对于改革的看法和设想。2001年12月14—15日,欧洲理事会在布鲁塞尔再次发表声明,把为欧洲民众制定一部宪法作为欧盟改革的基本措施,并指出,欧盟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扩大欧盟的行为能力。与此同时,欧洲理事会还责成法国前总理德斯坦领导一个欧洲制宪委员会,完成欧盟制宪的前期准备性工作。
如果说欧洲理事会的一系列举措是对菲舍尔建议的政治回应的话,换言之,如果说欧洲理事会明确把“欧洲宪政化”作为欧盟改革的政治纲领,这一点算是菲舍尔建议的实践结果的话,那么,菲舍尔建议背后还潜藏着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这就是哈贝马斯的“后民族民主”(Postnationale Demokratie)概念。
所谓“后民族民主”,是哈贝马斯在其《后民族结构与民主的未来》一书中集中阐述的一个核心范畴。按照哈贝马斯的解释,所谓“后民族民主”,可以看做是对经济全球化的一种政治回应。因为,在市场全球化的压力下,民族国家越来越失去其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社会福利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甚至威胁。由此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经济动力与民主过程怎样才能重新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
哈贝马斯给出的解答是:“治理”(Regulieren)与“再分配”(Umverteilen)。而要想对全球化的经济进行治理并转移支付,以便使社会保持公正,就必须建立一个跨民族的管理体制,一方面维护世界市场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则对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就业政策施加影响。按照哈贝马斯的规划,这个跨民族的管理体制应当独立于各国政府之外,把各国自身的利益从一种竞争状态引入合作过程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