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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石榴记-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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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半边瘤面、半边粉艳的脸底下却藏着那女人什么样的畸情与秘密?


  ——这个男人,怎么还他妈的不松手?


  女人心里恨恨地想。


  她闭着眼……用这张脸做武器,被她骇倒的人排起来的话只怕足有一条街了。但这个男人还在发着什么骚?


  猛地一点热烫在她的嘴上,接着又接连炸在她的脸上。


  她耳中只听到京展说道:“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宁师爷对你有如此的情分!”然后,一点点热接连在她身上落下炸开——这男人,真他妈是个孙子!


  可京展不是什么毛头小伙儿,女人的身子虽在挣扎,可挡不住他的经验与诱发,一股热直浸到心里,接着又蓬到脸上,最后又炸回心里面去。


  嗯——女人咬着舌尖,她在咬住自己的呻吟,像要咬住最后的那一层羞涩与尊严。可那男人的热劲儿直要把她这最后一层纸的防护捅破了去。 


第一章 阿榴 第三节 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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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士园,一个空园。可冬日园景的萧疏不会比一个女人眼中的空更空。


  卸了妆的女人坐在园内阁中,这阁有个匾,叫“其实七分”——这都是默石那些书本子里的典故,女人不懂。


  昨晚,京展睡着后,她推开了他的身子,悄悄地溜出了门。


  心底,全是悔恨。虽说她早不算什么黄花闺女,可是这一次,才确实有了“失身”的悔痛。


  因为,这一次,她全是被动的。


  园子是默石的园子。


  园中花木参差,很好看。但太精细的格局反让女人不懂。就像,宁默石的世界她也有太多不懂。


  他们从小在一条街上长大,那不是在开封,而是在不远的一个小城——商丘。


  那时,他还是个读书的童生,她是街上卖油炸丸子家的女孩子。


  她的性子是野的,默石从小的性子却是静的。她一直不太懂他,可正是因为不懂,她才会开始注意他的吧?


  她喜欢看他默默地看书本子时的样子,也喜欢他在城外荒坟地里一个人咿咿呀呀地念的那些诗。虽然那些文词儿她从来没听懂过一句,可她就是喜欢,喜欢到从小她就不知为他打过多少次架。脸上的瘤子,说起来其实还是为了他。


  ……为给他补身子,有一次她从婶婆的锅里偷肉丸子,被婶婆发现后一怒之下用油筷烫伤了脸。


  她一怒之下就离了家,去找了商姑姑。后台山的商姑姑在江湖上号称“伤姑姑”,是七巧门中的一大高手。


  她出去学会了功夫。可她也没想到本门“七巧门”的功夫会这么恶毒,恶毒到内毒从里发作直攻到脸上,把她那本来还不算很重的烫伤硬是攻得发成了这些个瘤子……


  女人照了照镜子,又一次看到了那瘤疤的狰狞。


  ……从那以后,她一学艺就是十多年。学艺时唯一的安慰就是偷偷回城去,偷偷地看宁默石。她看着他怎么从一个清秀小童长成了那样爽俊的一个子弟。她爱极了他那一身月白色的衫子,还曾用了才学得的功夫偷偷进他房里半夜里把它偷了出来。


  可她敢偷那衫子,却不敢偷偷亲一下那个睡熟了的十七岁少年鼻峰下面的唇齿。她后来还是把那衫子偷偷地放了回去,因为,他只有那一件像样的长衫。他很穷。可让她安心的是,自己把那衫子的襟襟角角都吻遍了,他再穿在身上,就是不知道,自己也等于吻遍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块地方了。


  她还偷偷帮他洗过内衣裤,脸红红地看到上面的硬邦邦的痕迹;她夏天半夜里隔着帐子看到过他睡梦中一些自己不自觉中流露出的秘密……而这些,他都不知道。


  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上三年,他就进了开封赶考去了,她却为了习艺离不开师门重地。


  她那时那个恨!她师门的功夫要想修到大成离不了一个“恨”字。以后她就失了宁默石的消息,却在出师门后在江湖上闯出了头等狠辣的名声:“锥心女”!


  这三个字直到十来年后,三年前才开始在江湖里沉了下去,不再有什么人提起。


  这一切只为——她重新遇到了他,那个狠心短命的——但,却让她觉得自己活得有盼头的那个宁家子弟。


  女人默默地回想着她的半生。她和默石是始终不同的:她就是街头市井打滚出来的一个小野女子;而他家,虽说穷,却终究还是诗礼传家的清白子弟。这一生,她对于他,本来只能远远望着的。


  ……那一次重见却是因为她受到仇家追杀。她亡命地逃到了开封城里。可开封城里也有仇家的陷阱。


  是宁默石出手救了她。他依旧不会功夫,可半个开封城的势力那时都已聚在他的手下。他不是进京赶考去求功名了吗——女人当时想,怎么最后却在开王府里做了一个师爷?


  她更不懂他了,只是他那一身惨白的衫子下面,瘦瘦的骨头更加爽俊得让她窒息。


  更让她窒息的是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她觉得自己累了,在他一句挽留下就留了下来。从此,她就成了宁师爷的人。


  开王府里的人也都不由得尊重她到十分十。她也曾问过他为什么不进京赶考——他这样的人在她心里生来就是该当状元的,该骑着马游街让所有闺中女子扒着帘缝儿掉眼珠子的,虽然她也想不出他当状元后还该干什么去。


  他只是不说话,但他还记着她,他带着他特有的那种若有意若无意的笑道:“小时我是个孤儿,是个遗腹子,没谁看得起我,只有你对我最好。现在,我也想让你幸福,我能做什么让你幸福的事吗?”她当时盯着他的眼——他的话温和得让她连羞都忘了,她说:“能让我幸福的……”接着她失神了,没控制了,狂癫了:“……只有你。”——就是如今回想,她也想得起自己在半催眠状态下说出这句话时怀着怎样一种深情……双珠玳瑁簪,用玉缭摧烧之……烧之不尽,扬成灰……


  此前她一直小心地用头发遮着自己的左半边脸上颧骨上的瘤子。她其实不敢奢望他会娶他,她只是在他面前说不出假话。


  宁默石却只静静地望着她,像很了解她似的,半天他才道:“本来不该的,但即然你是一个这么不同寻常的女子……如果你愿意,我娶你。”她当时都幸福得蒙了。


  她用手扒开自己左脸前的头发,没有再说一句,只是直面着宁默石,让宁默石看着她的脸——她不要他觉得自己在骗他。


  可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说:“就为这个,也娶你。”


  女人叹了口气,园里真空,这是宁默石的园子,也是她和他的家。婚后他们就一直住在这里。可婚后的他,为什么从来没有碰过她一次?


  这件事在她心里也千寻思万忖度过无数次,可她还是得不出答案。她也未曾发现过宁默石有别的女人。


  “他就是不一样的”——女人这么想,也就认了。他是男人,既然他都觉得这样好,她又有什么呢?


  可让她不能认命的是另一个女人。直到看到那一个女人,看到宁默石看着她时怪异的眼神,她才明白:默石为什么不去考取功名,为什么又留在这开王府里屈尊当一个什么师爷,为什么放弃了他自己的功名事业。


  那个女人就是——“西林春”。


  ——她也是开王妃。


  她这个绰号,是为了她的美,美得就像开王爷家城外最美的园林——西林的春。


  她甚至还被那些文人比作“宓妃”和“洛神”。女人不明白那些典故,可那称赞的语气她却懂。一点酸就在她心底发了芽,破开土,长出一颗颗利齿,从里面向外咬了出来。


  她忍了三年,终于从几个月前,开始在榴莲街的夜诱。她不知这是个什么样的婚姻,也不知宁默石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是他的女人,可她只能偷偷地背了他在暗街里还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


  西林春——他有他梦中的西林春。


  而她,只是他一个空有名分的“瘤妻”。 


第二章 封杀 第一节 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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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斩经堂就坐落在一个乱巷里,从这里向北面可以望见开封城那高高的铁塔。薄灰的晨光中,那铁青的色泽给人一种很强力的压迫。


  天空不时有鸽哨的声音划过。故十爷望着站在院子里的京展——只要能站着的时候,这男人就绝对不愿意坐下。他问道:“京爷这次南下,运河沿岸各码头的势力,可已疏通尽了吗?”京展回过头微微一笑。


  ——北地粮贵,南方粮贱,开封城及皇都这么些年可以说全都是靠南方漕运来的粮养活着的。这是京展与故十爷筹划已久的大事,他们要在这条运河上作一篇大文章。何况,这里面还关联着利润那么厚的私盐交易。


  故十爷道:“京爷此举一旦成功,斩经堂就大业已成,从此就不用再捞毛似的收下面那些头钱了。斩经堂的势力也就终于可以脱出开封,慢慢洗清掉堂子口沾染的这个‘黑’字了。”京展沉默地没有吭声。


  平日里他的眼光总是近而急迫,逼着人,带着一种强力的干涉。但这一刻,他望向那铁塔的塔尖时,目光中却忽现苍远。


  “黑”——为什么故十爷总这么在意这个“黑”字呢?


  正说着,猛地一个人冲了进来,急火火地道:“老大,今天金明街的陈鸨儿真的疯了,居然敢不交我们的头钱!”冲进来的人是跛脚区。


  斩经堂在开封府底层的势力极大。所有开赌局、鱼锅伙、抄手拿拥、粮栈、口上的,以及立私炉、开窑子这些下九流的事他们都有插上一脚。


  但他们却是黑吃黑,这些生意,他们并不真正插手。那些行当里,每一行也都各有它那一行的香堂或大哥。斩经堂的生意才真的叫做“平地抠饼、铁公鸡身上拔毛”。每到月尾,他们都直接伸手冲那些各街坊、各行当的香堂主要钱,名之为“头钱”。


  只听跛脚区怒冲冲地道:“老陈鸨真的瞎了眼。大哥你出门才三个月,他就当真以为不回来了,还当真反了起来。不给他点厉害看看,他还真搞不清这开封城是谁的!”“老陈鸨”名叫老陈保,是金明街一带操妓户生涯的黑帮老大,盘踞一街,就是他在罩着那些窑子的平安。斩经堂的人瞧不起他,都叫他老陈鸨——虽然,他其实是个大男人。


  京展平静道:“那你怎么做的?”“一开始,我叫小顺子去拿这个头钱。没想那家伙失心疯,居然把小顺子给赶了回来。我就叫铤子带着城南的三十多个在家的兄弟去了。今天,非要灭了他不可!要都这么反起来,嘿嘿,还有谁来交咱们头钱?!”京展想了下道:“他该没这么大胆。”接着他脸色猛然一变:“不好,这里有文章!”话没说完,他已当先冲了出去。


  上午的金明街说不出的邋遢与平静。金明街是个烟花之地,每到夜晚才会被灯光脂粉涂上一点华艳,但那一场华艳在早上以前就已消散了。然后,直到下午申时以前,这条街都会显得那么的臃肿与累赘,像一个陈年老妓身上的肉。


  京展已见惯了这些景象,他就是从这些充斥着污泥的暗巷、满是汗腥味的脚行、拥挤的运河码头、廉价的烟花巷里混出来的。


  看到这样的地方,总会让他觉得自己的脏,骨头已黑得不能再黑的脏。


  虽说,他现在已是号令斩经堂下千余子弟的老大。


  今早的金明街却出奇的平静,但远远的街尾篓子里忽然传来厮杀声。


  篓子里在金明街的街尾,是住龟奴的地方,口小肚大。厮杀声就被拘在那大肚子里,闷闷地传来,像钝刀子剁肉,一下下剁在骨头上的闷响。


  京展脸色变了,身子一蹿,已蹿向了篓子里。


  篓子里的口子里却已全是血,流成小溪的血。


  京展的身影才冲进口子,就见到已有二十多个兄弟尸横于地。敌手的人数是如此的多,黑压压的,却并不大出声,只逼得自己的手下狂声呼喝。


  原来他们还并没有真的放手搏杀。否则,以这样以一当三之局,铤子他们该早已被放倒光了。


  ——那是为什么?


  京展眉毛一挑就想明白了,那是:为了引出自己!


  局面虽乱,但京展还尽有他一个久历江湖的人的沉静——老陈保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能耐,他手下也没这么多人。那这些人是哪儿调来的?


  那边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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