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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在疼痛中奔跑-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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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运不期而至。
  尹侃带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凤凰城电台的文艺部主任柳如眉,一位50来岁的女人。她说:“你的朗诵我听了几天了,你的音色很特别,虽然不是字正腔圆、铿锵有力的那种,却很有个性和张力,尤其你对文学作品准确独到的诠释,使你的朗诵非常富有感染力。你愿意到电台来工作吗?”
  我不相信幸福来得这么快,我已经习惯了承受苦难,却不知该如何面对幸福。我吃惊地张大了嘴,发不出任何声音。
  “当然,不可能正式进台,也不能一下子就聘你做主持人。我没有那么大的权利。现在文艺部有一个空缺,点歌台缺一个人收费,如果你愿意来,我可以做主。进来以后,我再想办法让你主持《书林漫步》,是一档诗歌散文欣赏的节目,很适合你。”
  没有理由拒绝。
  尹侃把800元工资递给我,尽管我做主持人还不足一个月。
  “裴裴,有难处可以回来。不过,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你应该去更阳光的地方。”
  我沉默地把钱收起。
  尹侃,戴着眼镜的歌厅老板,有时粗野,有时文秀,有时郁郁寡欢,我不清楚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甚至不清楚他为何一直帮我,但是,他是我通往阳光大道的重要领路人。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他的重要性,应该说一些感激的话,却不知如何开口,如何表达。就这样一语不发地走了,像一个全无心肝的冷血之人。
  家里人听说我将去电台工作,都吃惊得合不拢嘴。在这个大杂院里,去电台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我似乎也成了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父亲脸上有了些喜色,而母亲看我的眼神有了些敬畏。
  其实,我不过是一个身份低贱的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100块钱。为避免观众找不到点歌地点错过财源,在一楼大厅的过道上安了一张桌子,桌上放了一块牌子:点歌台。这便是我的上班地点。
  每天,大楼里的人进进出出,这里是必经之道,却从没有人会看我一眼。对于不点歌的人而言,我只是一个背景,一个道具。也有人会冷冷地扫我一眼,通常是台里春风得意的女主持人,满眼的不屑和鄙夷。她们目光如炬,照得人不自觉地要矮三分。
  那个冬季,彻骨的寒冷。坐在大厅里,门大大开着,风“呼呼”地往里灌,无遮无拦。台里给我生了一个铁炉子,却无济于事。我买了一件铅灰色的棉大衣,从头到脚都罩了起来,还买了一把小水壶,在火上烧开后,冲一杯热茶暖手。整个冬天,我都瑟缩在这灰色的大衣里,手里可怜兮兮地捧着一杯热水,像足了契诃夫笔下的“套中人”。
  对于这个世界所给予我的不公,我只有默默承受,因为我并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资本。电台这个地方,本就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对于我这个来自大杂院的女孩,很多人欲除之而后快,哪怕就是这样一份卑微的工作,亦有人想取而代之。任何一个人若安心要铲除我,都像摁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如果我去和这个世界对抗,就如鸡蛋碰石头,必将头破血流。我必须小心周旋,曲意承欢,不能得罪任何一个对我有益或有害的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将永远地忍让和妥协,我只是在自己力量尚不强大的情形下,暂时以低调和柔弱的形象出现,但我会在暗中努力,暗中积蓄力量,就如卧薪尝胆的勾践,忍受胯下之辱的韩信,为了日后的辉煌,我必须以弱者的姿态出现,必须忍受现实的黑暗。
  牙齿比舌头强硬一万倍,可最后牙齿一颗颗掉落了,舌头还完好无损。笑到最后的人是笑得最好的。
  在日记本上,我写道:我必须正式进入电台,不是一名卑微的临时工,而是举足轻重的王牌主持人。为此,我将忍受一切的冷眼和屈辱!哪怕别人把我从门里踢出去,我仍将从窗口爬进来,不屈不挠!
  认识沈浩,是在红旗厂一位同学家中。
  红旗厂原址亦在上海,当年响应“支援三线建设”的大潮全厂搬迁至凤凰城郊,大大小小有十几家分厂,形成一个颇具规模的“上海小区”。沈浩的父母便是这大潮中的一员。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时,像红旗厂这样的国营大中型企业相当红火,经济效益颇为可观。幼年时总听到母亲羡慕地提及红旗厂的职工福利待遇如何丰厚,逢年过节便发带鱼,发螃蟹,发奶糖,发一切这个小城市难得一见的“奢侈生活用品”。而每次随父母去到红旗厂的熟人家中,母亲总要将我梳洗打扮一番,就怕我衣着寒酸在上海人面前丢了面子。纵是如此,我仍能感觉到母亲的小心奉承和红旗厂人那几乎是不加掩饰的优越感。
  总之,当年的红旗厂是凤凰城人心中的“金饭碗”,许多人都以成为一名红旗厂职工为荣。但红旗厂这个上海人的小团体亦秉承了上海人骨子里那种“排外”的作风,非当年搬迁至此的“上海土著职工子女”,极难挤进“阿拉小区”,只有望洋兴叹的份儿。当年沈浩正在读高一,适逢红旗厂“照顾”一批上海籍职工子女进厂,这项福利绝对不能错过,沈浩赶快退了学,光荣地成为了红旗厂的一名电工。那年他才16岁。
  成为红旗厂电工的沈浩乾坤已定,心满意足。他相貌俊秀,头脑活络,在工厂里备受女孩瞩目。但他眼光颇高,等闲之辈难以入他“法眼”,直到遇见我。不知是哪一点儿吸引了他,几乎是第一时间,他便对我展开了不折不挠的追求攻势。
  受文化程度的局限,沈浩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会做浪漫惊人之举,他只是单纯实在地对我好,非常的“物质”。当然,这种“物质”并不是大款为博美人一笑而一掷千金,沈浩没有那样的资本,有几个钱便张狂显摆的恶俗之人亦不见得能入我眼。我只是说,沈浩把他的关爱均化作点点“物质”的形式,一点点浸润我心。
  沈浩最初打动我的,竟是一碗3块钱的牛肉粉。
  沈浩对我的关爱,便从这一碗牛肉粉开始。
  红旗厂在城郊,与“碧云粉馆”一南一北,距离相当遥远,但他每天早上都勤勤恳恳地骑上40分钟的摩托车,赶到粉馆,再排上1小时的队,买上两碗牛肉粉,等着我。每天早上,我走下山来,便有这一碗油汪汪、热腾腾、香气扑鼻的牛肉粉等待着我,还有沈浩质朴忠厚的笑脸。看着周围的人群争来搡去,为这碗牛肉粉拼尽心力,而我优哉游哉,坐享其成,确实有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这种优越感绝不是金钱或权力可以买来的。在这里,不管腰缠万贯的大款,还是位极人臣的高官,统统得排队,不得订座不得加塞,真正体现了“牛肉粉面前人人平等”。而只有一个男孩对他心爱的女孩真纯质朴的爱,忠心耿耿的赤诚,可以让她享受尊贵的女王亦没有资格享用的“特权”——众目睽睽之下,怡然自得地享用这一碗来之不易的牛肉粉,享受人们投来的羡慕、嫉妒等种种目光。这对于一个一直在社会底层挣扎,如今仍可怜兮兮地在电台走道的一隅用一杯热水暖手的女孩是奢侈的,是难能可贵的。
  每天早上,有这一碗凝聚着沈浩心血和关爱的牛肉粉垫底,对于那漫长的一天也生出许多的豪迈和勇气。就是这一碗牛肉粉,温暖了我几乎被寒风冻僵的身心,让我那一个冬季不再那么寒冷。也让沈浩,轻轻地开启了我的爱情之门,走入了我的生活。
  这是我的救命稻草。
  这19年来,我一直活在情感的沙漠里,因为干涸而濒临绝境,奄奄一息。可是沈浩终于让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呵护。他无私而纯真的爱像潮水一样将我包围和淹没。他比一个最溺爱孩子的父亲还宠爱我,每天下班接我回家,做上一桌好饭菜让我满足口腹之欲。周末时到我家来,替我打扫房间,洗我所有的衣服,帮我修好坏了大半年的窗户……
  在他的面前,我不再是蓬头垢面、可怜卑贱的灰姑娘,而成了骄纵任性的公主。一直被沉重的自卑感笼罩的我第一次在异性面前有了自信。尽管他思想单纯,并不能走进我的精神领域,和我的灵魂进行深层次的交流和沟通,可对世俗世界尚且应接不暇的我哪里还有奢侈顾及心灵?
  是的,沈浩的爱是“物质”的,可以吃进胃里,穿在身上,是实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对于一个沙漠中干渴的旅人,需要的不是钻石戒指和玫瑰花,亦不是诗歌、话剧和音乐,那是水晶宫殿里的锦上添花。她需要的仅是一碗水,一个馒头,卑微的,渺小的,却能支撑她在沙漠中的苦苦寻求,不至于因干渴和饥饿而死去。
  当然,最重要的,沈浩也是上海人。我们都由于政策的原因随父辈被流放到凤凰城,有“同病相怜”之感。弥漫在红旗厂那种无处不在的“上海的气息”亦令我迷恋。
  虽说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原有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红旗厂以前那种“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优越性被打破,一时又未能适应新的形势,一贯稳固的“金饭碗”有些受到冲击,渐渐开始走下坡路,但仍保持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气势。这里的职工仍保持着上海人的生活习俗和体面。他们瞧不起凤凰城“土著人”那种粗糙鄙陋,大大咧咧的生活作风,而注重和考究每一个生活细节。比如,衬衫领口是否洁白,皮鞋是否干净光亮,餐桌垫布是否每天都换,厨房的抹布是否细分成十几块。他们亦固执地不学凤凰城方言,对外是一口没有翘舌音的“上海普通话”,“自己人”之间则用地道的上海话交谈。从那甜糯轻柔的吴侬软语中,可以听出他们作为上海人的骄傲和无奈。可以说,这个厂虽然被“流放”到凤凰城,但他们的灵魂和精神都是游离于凤凰城外的,他们自成一个紧密坚固的小团体,“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所以,一走进红旗厂,便感觉脱离了凤凰城,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属于上海人的世界,一种久违又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喜欢和沈浩用上海话交谈,喜欢他家里那整洁雅致,一丝不苟的“上海作风”,喜欢他做的一手地道的上海本帮菜,也喜欢他身上那种凤凰城土著男人所没有的温文尔雅的气质和彬彬有礼的举止。尤其是上海男人对女人那种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体贴,是凤凰城男人所万难具备的。
  作为上海男人和凤凰城女人的女儿,我身上流淌着这两个城市的血液,这让我无论待在上海还是凤凰城,都有一种乡愁的情愫在胸中萦绕,无法释怀。而如今,我可以随意在这两座城市的两种文化和习俗间穿梭,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尤其听到母亲的抱怨,沈浩无钱无权,地位卑微,显然不是她心目中的金龟婿。她认为女儿既然进了一个体面的单位,就该待价而沽,嫁一个权高位重的男人,好让全家人一齐栖上枝头,风光耀眼,扬眉吐气。
  在母亲的阻挠和劝说下,我不再犹豫,义无反顾地投入沈浩的怀抱,并以极快的速度搬进了沈浩家。



芊  芊


  在贵州省举办的“魅力之星”选美大赛上,我意外地见到了阔别多年的故友顾美瑜。
  第一次接触到“选美”这个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看到一本描述香港小姐选美的小说,正在读高中的我竟眼热心跳不已,幻想自己也能有机会一试身手,独占花魁。没想到仅仅几年之后,中国的经济大潮风起云涌,一时间各种名目的选美赛事应运而生,连贵州这样偏远的地区竟然也搞起了“选美比赛”,实在令人又惊又喜。
  省电视台来人到凤凰城选拔,我也进入了他们的视野。他们对我的条件非常满意,暗示我极有夺魁的希望。我心潮澎湃,跃跃欲试。不知为何,我总是对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无比热衷。我迷恋光怪陆离的舞台,迷恋华服脂粉,迷恋那种炫人耳目的浮华。或许我骨子里有着一种虚荣的、浅薄的特质。我更向往的是做明星,身着薄如蝉翼的礼服,佩戴华贵首饰,在衣香鬓影的晚会上顾盼生辉。而我也有过很多次机会可以踏入演艺圈,从读书到工作,屡次有种种机会找到我,但我偏偏从来不能随心所欲地去选择。18岁以前受父母管制,拼死不让我当“戏子”,18岁后,桑接替了父母对我的管制,其严厉之程度比父母更甚,恨不能在我额头印上“私有物品神圣不可侵犯”的标签,怎么可能容许我外出去招摇显摆,惹是生非?如果不是在成为他的“女朋友”以前就考上电视台,恐怕我也不可能从事“节目主持人”这份被称为“大众情人”的职业。所以,我欲虚荣浮华而不可得,如今“年事已高”,只得成天素面朝天,面对一台电脑敲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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