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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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只有读书是拯救自己唯的一出路。我期望着高中毕业,赶快考上大学,永远摆脱社会底层令人窒息的生活。我希望上美院,绘画这一束温暖而高贵的光,神奇地照亮我漆黑阴冷的心扉。整日徜徉在艺术的殿堂里,和天地日月交融,和自己的心灵对话,是多么的惬意美妙。我会忘了来路的苦楚,忘了亲情的冷漠和褊狭,忘了世间对我所有的亏欠。或许,我会恢复本真的纯净热情,做回一个温暖正常的人。
可是,母亲却明确地告诉我,我不可能有机会上大学。他们希望的是我赶快毕业找一份工作贴补家用。尽管裴望顽劣不堪,整日打架生事,成绩糟得一塌糊涂,可他们仍指望他金榜题名,光宗耀祖。
多么讽刺!
未来是什么?找一份低级的简单劳动的工作,勉强混一份温饱,嫁一个低层的靠体力为生的男人,整日鸡零狗碎,沦为斤斤计较愚蠢恶俗的妇人,恰如今日的母亲,或许更糟,因为我还不如她漂亮。
十八九岁的少女,没有能力安排和决定自己的命运,如果生活要让她毁灭,她不能翻身。
家里依然冷酷得犹如冰窖。父亲由于日以继夜地加班,愈加愁苦和艰难。母亲仍坚持着她小市民的“体面”,日子捉襟见肘仍不忘给自己扯上一匹织锦缎做身旗袍,虽然这鲜亮的服饰在污秽不堪的大杂院里显得如此的突兀与不和谐,她仍能从男人的垂涎和女人的艳羡中获得虚荣和满足。裴望与我势同水火,他从我面前昂扬而过,满是成功者的洋洋自得。
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世界已全线崩溃。在那个冰冷的黄昏,我的梦想与希望和那些画一样被焚烧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连同我可怜的自信和自尊。
叶松没再来找过我。我承认,对这个拥有艺术家气质的男人有过一丝缥缈的情愫。他的关怀和细心曾给过我安慰,他的首肯和鼓励曾让我对自己充满信心。我并没有奢望和他有一个怎样的结果,我无意介入他的家庭。然而,我记得那个小阁楼,他凝视着我,柔声说:“你是我见到的最有天分的学生,虽然你的外表如此冷静,但你有一双艺术家的眼睛,燃烧着对生命的渴望和激情。”我记得他陪我到山上,给我拍照:昏黄的天空,苍茫的松树,孤独的少女。山风撩动我纷飞的长发,苍白的脸上一片平静。
寂寞被解读也就获取了安慰。
可这一切都已不存在。他不能做我的神,因为他只是软弱无力的艺术家,只能活在虚幻的世界里,面对残酷纷繁的现实,他比我更加束手无策。
生命渐渐进入一种虚无,不再有欲望,也不再有任何痛苦。如果我还试图和裴望在母亲面前争宠;如果我还奢望父亲的理解和关怀,就像那年在奔驰的列车上渴望父亲宽大的手掌温柔地落在我的脸庞和肩上;如果我还热爱绘画,为一个形态临摹不准而焦灼痛楚;如果我还像别的同学一样,为了考试而紧张忙碌,烦躁不安;甚至,如果我希望叶松爱我,逼他去离婚,和他的妻子大吵大闹,那么,每一处细微的欲望都会让我喜悦或失落,哪怕痛彻心扉也好。偏偏,我对一切都没有了任何兴趣,任何感觉。犹如蛰伏到了海底最深处,水面的喧嚣繁华均与己无关。
19岁的女孩,已经对世界消沉麻木,心如止水。
六根清净,四大皆空。
我无意遁入空门,我不信泥塑的菩萨可以救我于大苦大难。凡尘的种种孽缘,岂是一座寺庙可以斩断包容。
只有去到山里才能获取短暂的宁静。
这山林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根草,每一滴露珠都有生命,它们和我的呼吸相融,和我的灵魂沟通。
越来越多地流连在山上,渐渐地,我听到一种宏大的声音从天宇里传来,他呼唤我:“孩子,红尘太苦,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这是上帝的声音。
我不知他要我去向哪里,可是,他声音的慈爱悲悯让我的灵魂得到抚慰。我想,这声音所来自的地方一定有光明、温暖和爱。
这种神秘的力量主宰着我,让我义无反顾地朝它走去,一种巨大的幸福感笼罩了我,我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温暖和安宁。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飘了起来,自由自在地朝云端最深处飘去……
芊 芊
裴裴像一滴水,突然从人间蒸发消失,事前并没有任何征兆。
裴裴一家的反应都麻木而茫然。她父亲呆坐在椅子上,一语不发。她母亲只顾像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反复抱怨,看上去十分愚蠢。她的弟弟,我不记得看到过他。
没有任何人掉一滴眼泪。
我以为我失去了裴裴,唯一的最好的诤友,这让我感到彻骨的寒冷。
回家的路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我走在雨里,绝望而无助地哭泣。
没想到正是这场大雨拯救了裴裴。
第二天,裴裴被山上看林的老头背回了家。
据看林的王老头说,他一早去山上巡视,看见一个黑影从山坡上滚下,直滚到他的脚边。他一看,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好像是半山腰大杂院里老裴家的女儿,因为她常来山里,所以认得。王老头见她面孔苍白,双目紧闭,吓了一跳,探探鼻底,尚有呼吸。他连忙唤来同伴,一起将裴裴背回了家。
我发疯一样跑到了裴裴家。裴裴正躺在床上昏睡。直到半夜方悠悠地睁开了眼。可她双目空洞而迷惘,对什么都视而不见,连我似乎都不记得了。过了一会儿,又沉沉睡去。
从现场遗留的物品判断,裴裴喝了一瓶红酒,吞吃了整整两瓶安定。按照药品的毒性,足以让一个成人丢掉性命,可裴裴并没有死。两种可能,一是药品不是一次性买来,其中有部分假药;二是酒精的刺激让裴裴有过呕吐,大部分药品被排除体外,而倾盆的大雨浇醒了她,让她没有就此长睡不醒。
不管如何,上天不要收走裴裴,她活过来了。
第三天,裴裴清醒了过来。她的身体虚弱得甚至不能动弹,但思维已经正常。只是原本就瘦削的脸只剩下窄窄的一小条,不及一个巴掌大。失去了血色的嘴唇像枯萎的花瓣,仅剩两只眼睛,目光涣散,大得可怕。
她告诉我,那天上午,她跑了N多家药店,收齐了足够的药品,又买了一瓶红酒。她曾经品尝过这种东西,那“飘飘然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感觉让她迷恋。还有就是一瓶酒精,一盒火柴。她把所有的日记和重要的书信放进了书包里,来到山上。
她的计划是,在山上焚烧掉所有代表她精神的文字,然后就着红酒吞下安定片,在那种幸福的迷醉里将酒精浇遍自己的全身,最后划着火柴点燃自己,让身子化作一缕轻烟飘向美丽的天国……
我听得身体一阵阵收紧发冷,看似诗意的描述掩藏了多么残酷可怕的现实。
自焚!
就算侥幸留得性命,这辈子也彻底毁了,像《夜半歌声》里的宋丹萍,生不如死。
“为什么,就算你不想再活,为什么对自己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
“我不想在这世上留下任何痕迹,不管是精神还是肉体,人死身留着,多么悲哀。我想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地离开,不让任何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多美、多好。”她低声而清晰地答道,唇边竟绽开了一个近乎甜美的笑容,在这初冬的夜晚,如此诡异而严酷的美丽。
望着裴裴貌似柔弱的面孔,我看到了她骨子里的强韧和冷酷。她不但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抛弃自己的生命,还要采取这样残忍的手段,实在太惨烈了。毕竟自己也是上帝创造的一个生命,她怎么下得了手,怎么忍心?
裴裴,我自认为亲密无间情同手足的好姐妹,我以为我们之间无话不说,无所不知,可这一刻,我才发现,自己一点儿都不了解她。我瞠目结舌地瞪着她,一时无言以对。
“可是,你为什么一点儿都没告诉我你的想法?甚至都没有想过见我一面,或是给我留下只言片语?”我费劲儿地说。
她愣了一下,半晌,才幽幽地回答:“你什么都有,有喜欢的工作,有爱你的人,我不想去给你增添麻烦,影响你的幸福。”
我希望是这样,因为我的忽略而让她不便打扰,而事实的情形是,我在她的心中无足轻重,她的去与留都与我无关。在她决定告别生命的时候,她脑海中一定会闪现很多人,有她爱的,有她怨恨的,有她可望而不可即的,有令她心碎神伤的……我,却都不在此之列。她心中根本就没有我,甚至不值得她厌恶或憎恨。就像多年前她告别凤凰城去到上海时,也没有想到和我打一个招呼一样。
我曾以为和裴裴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可在她欲去往另外一个世界时,对我竟没有丝毫留恋,甚至忘得一干二净。这个发现让我沮丧万分。我瞪视着裴裴,悲哀地发现女孩子之间的友谊的力量竟如此薄弱,不值一提。我确信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可友谊于她而言并无太大意义。
我总是在夸大同性间友谊的力量,就像我和裴裴在山上誓言相许永远相亲相爱,永不分离,直至头发花白,仍像如今这般要好。我认为友情即便没有爱情那般炽烈,亲情那般紧密,但会更恒久稳定。但裴裴的“无情”却给了我沉重打击。
那么我呢?真的就像自己所想的那样侠骨柔情,义薄云天吗?现在想来,虽然我自认对我的女性朋友赤胆忠心,但我的文字里却极少提及同性的友谊,而对哪怕是无聊的爱情却也大书特书。或许在骨子里也认为友谊无关紧要。女性之于友情,大概都这般的全无心肝。
当时我并没有这么想,裴裴的举动除了让我替她心疼之外,更有一种感情和自尊的受伤。尽管我回家后冲着桑大哭大闹,埋怨就是因为有了他,我忽略了对裴裴的关爱,致使她悲哀绝望,痛不欲生。其实,我知道这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我不知道裴裴自杀的真实原因,但明白无论什么原因都与我无关。
庆幸的是,裴裴在燃烧书信时升起了过浓的黑烟,被一个看林的人大声呵斥,受到惊吓的裴裴惊惶逃离,仓促中失落了整个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火柴,致使她自焚的计划流产。她因陋就简省略了最后的环节,所以,极侥幸地保存了完整无瑕的形体和容颜。
年轻人的生命力是如此顽强,几天后她就可下地行走,一个月就完全恢复了元气,过量的安定甚至对她的智力也没有任何影响。
她的表面修复得如同刚刚剥壳的鸡蛋,完好无瑕,没有一丝裂缝。没有人会看出,这个柔柔怯怯,似乎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文弱少女,曾决绝地要放弃自己的生命,没有一丝胆怯、犹豫和徘徊。
裴裴的绝望无助反衬出我的“丰盈”和“富有”。就如裴裴所言,起码有了自己所钟爱的职业,又有了虽然简单粗暴,却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男朋友。相对于裴裴的一无所有,似乎也应该满足了。
当时的我,还不能懂得每一种“完美”的背后,都潜伏着巨大的危机,正所谓“福兮祸所依”。每当我认为自己手中满握着幸福,我必两手空空一无所有,每当我留恋现状,希望将这一切凝固,它却总是瞬息万变,沧海桑田。每当我对某事稳操胜券,志在必得,必然会鸡飞蛋打。总之,每当我自我感觉良好,洋洋得意之时,必要跌得头破血流。
市台文艺部拟举办凤凰城首届青年歌手大奖赛,我心无城府,把此事原原本本对桑和盘托出。我总是有这个毛病,对人,尤其是身边人不设防,像玻璃人一般,毫无秘密可言。说好听一点儿,是天真,单纯,不好听一点儿,就是二百五。
桑听说此事,眼睛一亮,立即表示他要和市台叫板,也要做大奖赛,且处处要胜过市台。
我一听,急了,这一来我岂不是成了“内奸”、“叛徒”?
他无所谓地说:“你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小角色,市台成或败都与你无关,但我如打败了市台,将是最大的有功之臣,这对于我的前途和发展很重要。”
桑始终对自己的才华和“地位”非常自信,他总认为在这方面我永远无法与他抗衡。所以,他把自己发展好,我“夫贵妇荣”就好了。我承认在进台之初确实是这样,他是颇有成就的中层干部,而我不过是一个临时工。但那是因为他比我大10岁,比我早进台8年的缘故。他的才华已经差不多展露到极限,而我,才刚刚开始,从长远来说,他的才华并不足以掩盖我,或许还恰恰相反。
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些,我对他的工作能力还是非常佩服和崇拜的。但我知道此事不妥,两台的关系如同敌我矛盾,他这样做,等于我“叛变”了对我有知遇之恩的市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