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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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和各监,多有“太监”一官(如仪文监、典牧监、典室监、太府监等均设太监)。明代诸监不设此官,但在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在宫廷内专门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明中叶以后,太监的权力扩大,拥有出使、监军、镇守、侦察臣民等大权。清代相沿,太监成为宦官的专称,设总管太监等为首领,隶属于内务府。参见“宦官”条。
太宰
古代官名,原名太师。为《周礼》六官中天官之长。晋代避司马师之讳改“太师”为“太宰”。明清时代多用以尊称吏部尚书。
太常
即奉常,为秦汉九卿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王莽时,改太常为“秩宗”。东汉之太常,除掌礼仪、祭祀外,还兼掌选试博士。历代沿置,仅专司王朝之祭祀、礼乐诸事。北魏称其长官为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据《周礼》改官号为大宗伯。隋至清末,均称太常寺,其长官亦称太常寺卿。明清均列为小九卿之一。
太尉
秦至西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以后各代或置或废,置者往往成为大臣之加官,无实权。至宋徽宗时,定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其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职务,一般多作对高级武官之尊称。元代以后废。
太傅
周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为国王辅弼官之一。战国后废。西汉吕后元年(前187年)复置,金印紫绶,以王陵、审食其等任之。后废。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又复置,以孔光出任此职,位在三公之上。东汉亦置此官,掌善导,无常职,刘秀命卓茂任之;卓死,省去此官。其后新帝初即位,又设“太傅,录尚书事”,如赵熹、陈蕃、胡广等均任过此官,赵等死,即废去此职。
太史寮
官署名。商末年始置,西周相沿。其长官称太史,见於甲骨文和金文。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事。
太医令
西汉太常及少府之下均设有太医令、太医丞。属太常者,为百官治病;属少府者,为宫廷治病。东汉少府属下设太医令1人,秩六百石,掌诸医。另有药丞、方丞各1人,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隋唐在太常之下设太医署,置令2人,丞2人。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助手。宋代医务机构甚多,有太常寺属下的太医局,翰林医官院,御医院等,宋徽宗时又设惠民局,广传医方及施诊。
太官令
官名,亦作大官令。汉代始置,属少府,掌宫廷的膳食及酿酒,并献四时果实。北齐以后属光禄寺,明清以大官署为光禄寺四署之一,主官称署正。
太仓令
汉制,大司农所属有太仓令及丞,隋唐称太仓署。置令、丞、监事、典事等官。太仓是王朝的总粮仓。
太乐令
汉代太常所属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置大予乐令及丞,仍属太常。《后汉书。百官志》说:大予乐令掌伎乐,掌国之祭祀,大享用乐之事。
太庙令
魏晋以后设太庙令及丞,唐以太庙之事归宗正卿,不设太庙署。金、元时代仍有太庙令。明、清废。
太子洗马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子太傅、少傅的属官有洗马之官,颜师古注引张晏说:“洗马原十六人,秩比谒者”,又引如谆注:“前驱也,《国语》曰:勾践为夫差先马,先或作‘洗’也”。后世皆称洗马。“洗马”即在马前驰驱之意,为太子的侍从官。梁代以洗马隶属典经局。隋唐于司经局置洗马,一变而为掌管书籍的官,直至清代均沿设。清代司经局所设之洗马用满汉各1人,从五品。
太中大夫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郎中令所属有太中大夫等,秩比千石,掌议论。唐宋以太中大夫作为散官之文阶,从四品。元代升为从三品,明代为从三品加授之阶。
夫人
周代称诸侯之妻为“夫人”。《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汉代列侯的妻子也称“夫人”。《汉书。文帝纪》说:“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无得擅征捕”。颜师古引如谆注:“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得称夫人”。又中国封建社会,王朝对官员之母及正妻之一种封号。有封号者,称为“命妇”。如唐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之母、妻均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之母、妻则封为“郡夫人”。宋代执政以上之妻封“夫人”。明代一、二品官员之妻封“夫人”。清代则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一、二品之妻亦封为“夫人”。
六条
汉设刺史,以六条问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
六官
《周礼》以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分掌邦政,称为“六官”或“六卿”。隋唐以后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大致和《周礼》六官分职相当,也统称为六官。
六卿
古代统军执政之官。《书。甘誓》说:“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周礼》执政大官分为六官,亦称“六卿”。后世往往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为六卿。
六部
古代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以后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但仍旧保留寺、监等机构。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代沿袭。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丞相,不设中书省,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代相沿,至清末逐渐添设若干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曹
官职名。东汉尚书分六曹治事。据《续汉书。百官志三》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两主客曹、二千石曹。但《晋书。职官志》则以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为六曹。魏晋以后屡有变革,到隋唐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又唐代各州佐治之官分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亦称六司。
六察
唐制,监察御史分察百官,共有六个方面。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又唐以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号六察官。宋制也以监察御史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
六科给事中
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公元1408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纠劾官吏。每种又设都给事中1人及左、右给事中各1人以总司管。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奏章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清初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1人,给事中满、汉各1人,秩正五品,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撒销六科,但仍设给事中。
少尹
唐代制度,凡州升为府者,其刺史称为府尹。下设少尹2人,为府尹之副职。府尹从三品,少尹从四品。宋代沿设,但无实权。又唐以京兆(长安)、河南(洛阳)、太原合称三府,各设牧1人,从二品,尹1员,从三品,少尹2人,从四品下。《旧唐书。职官志二》说:“魏晋已下,州府有治中,隋文帝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赞礼,又改为丞,武德改为治中,永徽避高宗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
少正
官名,一称“小正”,西周始置。《书。酒诰》说:“少正御事”,为主管事务的“正”的副职。春秋时郑国子产曾任此官,鲁国有少正卯。
少师
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君主的辅弼之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傅、少保合称三少。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子少师,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府
官名,始于战国。秦汉相沿,为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西汉时诸侯王也设有少府,郡守亦设有少府。东汉仍为九卿之一,掌宫中御衣、宝货、珍膳等。魏晋以后沿置,北朝有太府而无少府。隋置少府监、领尚方、织染等署。元始废,明初虽一度复设,旋仍归并工部,事实上前代少府之职皆由宦官主管之机构所掌握。清代划归内务府,故一般以少府为内务府大臣之别称。又唐代因县令称明府,县尉为县令之佐,也称为少府。后世亦沿设。
少保
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少。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子少保,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宰
官名。《周礼。天官》有少宰,为太宰之副。春秋时宋国设有少宰,位在太宰之下。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又后世一般对吏部侍郎的别称。
少傅
官名。古代帝王的辅佐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保合称三少或三孤,一般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又春秋时齐国设置,为辅导太子之官。西汉时称为太子少傅。参见“太师”条。
五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五军营
明代京军三营之一。明太祖时设大都督府,以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48卫卒。成祖北迁后,增为72卫。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始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为五军。除在京卫所外,每年又分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兵16万人,轮番到京师操练,称为班军。
五兵尚书
曹魏开始设置五兵尚书。“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以后,“中兵”分左右,“外兵”也分左右。北齐时,“左中兵”掌宫廷宿卫,“右中兵”掌畿内丁帐(即户口、部族之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关以东之丁帐,“右外兵”掌河北及潼关以西之丁帐;“都兵”掌鼓吹乐事。
五军都督府
明太祖初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和外地各都司卫所。军令权则属於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督府,后除“行在”二字;在南京的五军都督府,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各府长官为左右都督。
中书
官名,清代沿明制,于内阁置中书若干人。掌撰拟、记载、翻译、缮写。或由举人考授,或由特赐。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并可充乡试主考官。官阶为从七品。
中允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掌皇后、太子之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中盾后改称“中允”。魏晋以后多改称中舍人。唐制于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于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略当于朝廷之门下侍郎,中舍人略同于朝廷之中书侍郎。唐高宗时曾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明代始于左、右春坊皆称中允,有左中允、右中允之别。清代沿置,设满汉中允各1人,均为正六品官。
中军
晋代始置中军将军,南北朝亦有此官号。清代总督直辖的绿营兵称为督标,巡抚直辖的称为抚标。标的统领官称为中军,督标中军由副将、抚标中军由参将担任。中军的性质相当于总督、巡抚的卫队长或副官长。
中郎
秦置,为近侍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