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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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克的辩护律师蕾丝丽·阿然逊仍坚持她两年前的观点,认为兄弟俩“出于本能”地向父母开枪,是因为他们深信,为阻止“家丑外扬”,霍塞和凯蒂迟早会对他们下手。蕾丝丽告诉陪审团:“我们将向你们证明,由于多年来所受到的虐待、骚扰、折磨、摧残和恫吓,艾瑞克已变得如同一只惊弓之鸟,无时无刻不处于惊慌与恐惧之中。”
代表莱尔的查尔斯·盖施勒说,霍塞和凯蒂对两个儿子控制之严,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他们似乎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功能或力量,能监视兄弟俩的一举一动。查尔斯指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作案动机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莱尔和艾瑞克以为,“霍塞已经在新的遗嘱中和他们脱离了父子关系”。
公诉方以三盘录音盒带开始了他们的听证。
第一盘,谋杀案发生后一个月,巴维列山庄警署办案人员与莱尔和艾瑞克的谈话。陪审员们不仅听到了两名被告对警方撒谎,还听到兄弟俩反复向警方保证,他们和父母一直相处得很好,从来就没有什么纠葛和冲突。
第二盘,莱尔和艾瑞克对季罗米·奥泽尔医生承认他们杀害了父母。
第三盘,莱尔在1989年8月20日半夜拨打的911电话。
公诉方的证人中有一位名叫克拉拉·崴特的女士,她的丈夫曾是当年霍塞聘请的遗嘱律师。克拉拉告诉法庭,1989年8月21日,蒙纳戴兹兄弟把家里的保险柜搬到崴特家。8月22日,崴特先生当着兄弟俩和他们的姑父卡罗斯·巴拉特、舅父布莱恩·安德逊打开了保险柜,里面空无一物。
第一次庭审时,凯蒂娘家安德逊家族的代表为公诉方出庭作证。这一次,连蒙纳戴兹家族也站到了莱尔和艾瑞克的对立面。霍塞的姐夫,也是霍塞的生死至交卡罗斯·巴拉特在证人席上说,他和其他蒙纳戴兹家族成员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从未听说过霍塞和凯蒂对他们的两个儿子有过性虐待行为。卡罗斯还说,在案发前两个月,霍塞告诉他准备把莱尔和艾瑞克从他的遗嘱中去掉,因为他对莱尔在普林斯顿大学的表现非常失望。而艾瑞克,霍塞认为他过于懦弱,缺乏天分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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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方还向陪审团出示了莱尔于1991年7月写给阿米尔·埃蓝密尼的信。莱尔在信中要求阿米尔出庭作伪证,说蒙纳戴兹兄弟曾试图借用他的手枪。阿米尔·埃蓝密尼是艾瑞克在巴维列山庄中学的同班同学,他的哥哥瑞沙·埃蓝密尼曾是臭名昭著的BBC——亿万富翁公子俱乐部的成员,因谋杀自己的父亲而被判终身监禁。
由于本案的验尸法医鄂文·戈登博士在第一次庭审时不能确定两名被害者的具体枪伤数目,以及被枪击的次序,更由于1995年戈登博士因在O·J·辛普森一案中的验尸失误而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公诉方特地聘请了两位私人专家——犯罪现场分析家卢杰·麦卡瑟博士和病理生理学家罗伯特·洛伦兹博士——帮助重构作案过程。
两位专家在法庭上展示了他们所使用的人体模具和电脑模拟结果,说明谋杀开始时,霍塞正坐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而凯蒂受到的大多数枪伤是当她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特别强调,凯蒂的四肢多处受伤,从子弹射入的角度判断,这是因为在凯蒂试图爬离以躲避凶手的子弹时,案犯朝她的手臂和腿部连续射击所致。根据他们的分析,霍塞和凯蒂中弹的数目分别为四弹和九弹。
两位专家也注意到了本案现场“过分屠杀”的特征,但他们的解释是,这是兄弟俩模仿黑社会的作案手法,故意使谋杀看上去更像黑帮所为。这也与他们后来反复向警方强调的“黑帮作案”之说吻合。
麦卡瑟和洛伦兹博士的证词证明,本案确确实实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冷血谋杀案,特别是莱尔以行刑枪决的方式对准他父亲头部所开的那一枪,完全不能用蒙纳戴兹兄弟所自称的“出于本能和恐惧”的“盲目射击”来解释。
两位专家在被告方的交叉取证时承认,他们不曾、也没有可能亲身勘查犯罪现场,或亲自检验被害者尸体。他们所有这些分析和判断仅来自照片、物证和报告等“第二手”资料。
公诉方于11月20日结束了他们的听证。
被告方的听证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他们在前半段集中火力攻击公诉方重构的作案经过。至少有五位专家就此论题出庭作证。与公诉方的结论相反,被告方的专家们认为,在蒙纳戴兹兄弟进入起居室时,霍塞和凯蒂正站在沙发前,与他们的两个儿子面对着面。惊恐之中,艾瑞克开始朝他的父母“盲目射击”,莱尔则是一边在房间里走动一边“胡乱开枪”。只有当莱尔射击他父亲的头部时,霍塞是坐在沙发上的。凯蒂至少在凶杀过程中的某个时刻是站着的,否则无法解释她身上的某些枪伤。这样的案情经过反映出作案人当时心境的恐慌与紧张。
被告方的专家中有两人来自洛杉矶警署犯罪现场实验室,他们是本案验尸官鄂文·戈登博士的同事。公诉方的律师在对专家们的交叉取证时指出,他们之所以为被告方出庭,是因为地区检察长办公室拒绝与他们的实验室合作。
被告方听证的第二部分以艾瑞克的作证为主。这一次,艾瑞克出庭的时间长达15天。除了人们已经熟知的那些“虐待和骚扰”的故事之外,艾瑞克还加进了关于他父母暴戾性情的新内容:凯蒂经常当面羞辱和贬低他,霍塞则不时地对他拳打脚踢。艾瑞克说,在谋杀案发生之前,霍塞曾告诉他已经剥夺了他的继承权。霍塞对兄弟俩明确地表示:“你们可以杀了我,但你们决不会得到一分钱。”艾瑞克说,他和莱尔杀害自己的生身父母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财产,甚至不是因为被虐待。他们这样做只是出于害怕。他们相信霍塞迟早会杀人灭口,因为他决不能容忍“家丑外扬”。
艾瑞克提到,直到惨案发生的1989年,霍塞还在逼迫他与他发生同性性关系。公诉人戴伟·康恩在交叉取证时质问道,艾瑞克那时已年满18岁,又有属于自己的车和信用卡,他为什么不干脆一走了之,离开父母家,像不少与父母不和的美国青少年一样?艾瑞克答曰,因为霍塞“是我所见过的最有权力的人”。
戴伟·康恩进一步指出,霍塞强迫艾瑞克同性恋之说完全是无中生有的天方夜谭。事实上,蒙纳戴兹和安德逊两家的亲戚中有不少人知道,霍塞和凯蒂一直为艾瑞克可能有同性恋倾向而担心。
庭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的情况,迫使被告方取消了原定让莱尔出庭的计划。
莱尔被捕之后幸会了一位笔友诺蔓·纳文利,这位已经做了祖母的单身女士早年也曾居住在巴维列山庄。诺蔓原先是一名护士,喜爱读书与写作,尤其倾心于纪实犯罪文学,对媒体报道的各个犯罪案例兴趣颇高,往往数月、乃至数年地追踪阅读同一案件。诺蔓·纳文利后来自创了一份评论性小型月刊《心灵的眼睛》,她把杂志寄给狱中犯人以帮助他们消遣时光,同时也请他们中的有兴趣者为杂志投稿。
1990年,诺蔓将刚出版的《心灵的眼睛》6月号分寄给被监禁的莱尔和艾瑞克,不久,莱尔欣然回信,表示愿意抽空为杂志撰文,并在信中告诉诺蔓·纳文利:“我在此授权你发表我写给你的任何文字。”此后,莱尔与诺蔓书信不断。
就在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同时,作家迈克·瓦尔科根据诺蔓·纳文利口述、及她与莱尔的通信通话整理而成的《莱尔·蒙纳戴兹私人日记》一书出版。书中透露了第一次庭审之后,莱尔告诉诺蔓·纳文利他如何在作证时就遭受父母虐待一事蒙骗了陪审团。公诉方迅速地通过监狱当局获取了诺蔓与莱尔这段谈话的电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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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诉方还发现了一封莱尔当年写给一位女友的信,指示她如何在法庭上作伪证。
鉴于所有这些情况,被告方律师一致认为,第二次庭审期间莱尔不宜再出庭作证,因为公诉方所掌握的那些证据足以对他进行弹劾。由此一来,莱尔的两名律师查尔斯·盖施勒和泰利·陶尔瑞事先准备好的一些证人、证据和策略等等都无法派上用场。在传唤了25名证人之后,被告方宣布听证结束。
在公诉方为时四天的总结性发言中,戴伟·康恩认为,蒙纳戴兹兄弟关于他们自小被父母虐待的说法是“曾在法庭上讲述过的最愚蠢最荒唐的故事”。他形容艾瑞克的证词“满纸谎言,自相矛盾”,并敦促陪审团裁决这两个杀害亲生父母的不肖之子一级杀人罪。
代表艾瑞克的蕾丝丽·阿然逊则通过她的发言继续反驳公诉方提出的“图财害命”的作案动机。她谴责戴伟·康恩不遗余力地要打赢这场官司是出于某种“政治原因”,因为在过去的几年里,洛杉矶地区检察长办公室在三桩轰动全美的大案中连连败诉:麦克·马丁幼儿园性骚扰案、蒙纳戴兹双命谋杀案的第一次庭审和O·J·辛普森双命谋杀案。洛杉矶的检察官们极需靠这场官司捞回面子,报复被告方。
莱尔的辩护律师查尔斯·盖施勒在发言中与蕾丝丽·阿然逊相互呼应,但低调得多。他说谋杀案以前,莱尔已经相信他被剥夺了继承权,如果父母双亡则意味着他将一文不名。因此,“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杀人动机显然不能成立。查尔斯要求陪审团在审议时考虑,莱尔实际上只枪杀了霍塞,他不应该对凯蒂的死负责。
陪审团自1996年3月1日离庭审议,其间有两名陪审员因病离任,她们的席位由一男一女两位候补陪审员接替。新组成的陪审团经过4天的讨论,于3月20日作出裁决:莱尔和艾瑞克·蒙纳戴兹各自被指控之两项一级杀人罪和一项策划阴谋罪全部成立。
时隔一天,双方的律师当着同一个陪审团开始了本案为期三周的量刑听证。量刑听证的程序和庭审基本相同,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值得一提的是,4月4日,威廉·费卡立博士再次为被告方出庭作证时,公诉人戴伟·康恩在交叉取证中迫使他承认,他曾在蕾丝丽·阿然逊的授意之下篡改了他对艾瑞克的诊断笔记,大段大段地删除了笔记中于被告方不利的内容。
法官斯坦利·维思伯格马上请陪审团暂时离庭。
毕业于哈佛大学的威廉·费卡立博士是狱方为艾瑞克指定的精神病专家,因为艾瑞克被捕以后情绪极度低落,并有严重的自杀倾向。自1990年6月起,费卡立博士每周一次到狱中与艾瑞克见面。费卡立博士曾在本案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庭审中为被告方出庭作证,这天是他第三次走上证人席。
4月5日,艾瑞克的辩护律师蕾丝丽·阿然逊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款保持沉默,拒绝在法庭上回答有关这一事件的任何问题。
同日,斯坦利·维思伯格法官驳回了被告方以“舞弊”为由撤消本案的请求,指出对莱尔·蒙纳戴兹的审理不受“舞弊”事件的影响,因为蕾丝丽·阿然逊不是他的律师,并认为,如果蕾丝丽退出,艾瑞克的另一位律师巴瑞·莱文完全有资格接手此案。
4月6日,公诉人戴伟·康恩向法庭陈述了事情的经过。1993年第一次庭审前,蕾丝丽·阿然逊按规定向地区检察长办公室呈交了被告方有关本案的物证,其中包括经过篡改的威廉·费卡立博士的笔记。在此次量刑听证期间,某日,戴伟·康恩需要在法庭上查阅该笔记中的某些章节,但他把自己那一份副本忘在了洛杉矶市中心的办公室里,便临时借用公诉方另一位专家证人狄亚兹博士手里的副本。狄亚兹博士不曾参加第一次庭审,1995年他向被告方索取威廉·费卡立博士的笔记副本时,蕾丝丽·阿然逊一时疏忽,交给他的竟是未经篡改的原始记录的副本。两相对照,戴伟·康恩很快发现,威廉·费卡立博士的原始记录中被抽掉了24页,又重新加进了10页。
根据委托人艾瑞克的请求,法官斯坦利·维思伯格同意让蕾丝丽·阿然逊继续作为艾瑞克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审理。蕾丝丽留了下来,但从此再也没有在法庭上说过一句话。
维思伯格法官同时宣布,在此后的听证和裁决过程中,所有的证人、律师和陪审员均不得提及、讨论或考虑威廉·费卡立博士的证词及“舞弊”事件。
陪审团经过3天的审议,于1996年4月17日作出裁决,判处莱尔和艾瑞克·蒙纳戴兹无期徒刑。
在回答记者们的提问时,陪审员们说,他们既不相信公诉方提出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作案动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