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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作者:希区柯克-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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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他发现,他一下子得到了一百多万元。
  
      整整一个月,似乎奥斯卡一生痛苦换来的就是这些钱。
  
      但是,就在这时,奇迹开始了。
  
      他的头发开始慢慢从灰白变成棕色。他的四肢开始灵活起来。他的食欲越来越好。他戴的眼镜开始模糊不清,最后眼科医生劝他摘掉眼镜。他照办了,发现他重新获得了年轻时的好视力。
  
      他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简直迫不及待了,但他极力控制住自己,耐心等待,一直等到他的第三颗牙齿从上牙龈上长了出来。
  
      他在变年轻!
  
      这当然给他形成了一个难题,但他有解决的办法。在人们注意到他在发生变化之前,他就悄悄地离开了他的家乡,来到五百英里之外的一个旅馆,就在那里,他制定了一个计划,从此以后就一直坚定不移地执行起来。
  
      他和娜丁过了四十年死板的生活,现在他决定抹去这四十年,一直等到他退回到二十五岁,到那时,他要找到或购买一个傻头傻脑的、漂亮的金发女郎,跟她好好地玩玩。
  
      他将不得不跟这个金发女郎结婚,因为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独占她;不过,他觉得,如果你跟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结婚,那也没有什么不好。
  
      但他应该避免被发现。如果世人知道他每六个月年轻一岁,他们可能对他很感兴趣。政府可能把他关到一栋房子里,房子周围拉着铁丝网,那就不会有金发女郎来看他了,除非她买一张票来看他。当然,如果一个金发女郎知道,到他们银婚纪念前,他已经小得需要她给他换尿布了,那她肯定不会跟他结婚,不管她有多傻。
  
      所以奥斯卡每六个月搬一次家,把他的财产从一个银行换到另一个银行。
  
      他一直是一个人,但这不是因为娜丁的缘故,在那些安静的房间里,当他从六十五岁退回到六十岁、五十五岁、五十岁时,他坐在那里,乐不可支,有时喃喃自语,念叨一旦他又回到二十五岁他要做什么。
  
      他接近三十岁时,他发现很难不向姑娘们调情;当他过了三十岁,进入二十多岁时,魔鬼不停地在他耳边低语说,提前几年开始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奥斯卡·布朗知道,一个人是很难坚定不移地按既定方针行事的,他不应该破坏自己的原定计划。
  
      于是,为了以后更好地享受,他像个憎侣一样过着禁欲的生活。
  
      当他到了二十六岁半时,他急急忙忙地赶到纽约,在公园大道租了一套公寓,连行李都来不及打开,就冲向黄昏的曼哈顿。
  
      今天晚上他不用禁欲了。
  
      大多数渴望性快乐的二十六岁的年轻人,以为只要有爱就行了,但这是因为他们并不了解人性。奥斯卡对人性研究了八十五年,他清楚地知道,不花钱的情人是不受欢迎的。
  
      所以在那六个月中,奥斯卡一直在花钱。他把钱花在夜总会和高级时装店,花在精美的食品和昂贵的酒水上,花在那些昂贵的棕发女郎昂贵的衣服上。
  
      他找棕发女郎,是为了演习,因为他二十五岁生日马上就要到了。
  
      最后,他终于去寻找他的金发女郎了,他在远足者夜总会的脱衣女郎中找到了她。她名叫格罗丽亚,她一看到他的钱包,就爱上了他。
  
      她是那种常见的穷姑娘。她父亲是个酒鬼,她母亲是个洗衣妇,有许多情人。
      她有许多兄弟姐妹。在她家乡小镇里,体面的人都瞧不起她。
  
      “我认为我是个梦想家,”她说。“我想过好日子。”
  
      于是她搭车来到纽约。
  
      “我想过更好的生活,”她说。
  
      据奥斯卡观察,她的确找到了,她跟挥金如上的男人在一起,参加疯狂的舞会,吃喝玩乐,醉生梦死。
  
      奥斯卡从来没有遇见到一个比格罗丽亚更会讨好男人的人。
  
      所以在他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奥斯卡和她结婚了。
  
      第二天早晨,她让他大吃一惊。
  
      她将自己的头发恢复成原来的棕色。
  
      “我终于成了体面人了,”她说。
  
      她从她的嫁妆箱里拿出许多难看、劣质的衣服。
  
      她规定晚上九点睡觉,不许在家里喝烈酒。
  
      她检查了他的账簿,宣布从现在起,由她来管钱。
  
      她告诉他,他应该找个好工作,好好干下去。“我知道你很有钱,但你不能浪费你的生命,”她说。
  
      他提出离婚,她说离婚是不体面的,他最好别想这事,因为她不会给他离婚的理由的,她现在已经不是那种女孩了。
  
      从他跟她结婚那天起,像其他人一样,奥斯卡又开始变老了。
  
      正如它承诺的那样,那个配方给了他应得的东西。
  
      他又跟格罗丽亚过了四十年。
  
  
  
  
  
      最后的证据
  
  
      十一月的洛杉矶阳光灿烂。
  
      我正站在法院台阶上时,我的继母诺玛·克鲁格和她的情夫鲁斯·泰森从楼里走了出来。
  
      在挤满旁听者和记者的法庭,陪审团作出了惊人的判决——“无罪!”我感到异常愤怒,从法庭里跑了出来,因为我知道我父亲是被他们谋杀的。洛杉矶的空气虽然被污染得很厉害,但是,不公正的判决更让人难受。
  
      诺玛穿着一件朴素的蓝色上衣,衣领是白色的,这使她显得很端庄,她故意在台阶上停下脚。一群吵吵嚷嚷的记者和跑来跑去的摄影师围着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胜利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城市。
  
      我父亲鲁道夫·克鲁格被谋杀时,已经六十五岁了,可诺玛才三十六岁。她身材苗条,全身散发着性感的气息,可是,在审判期间,她总是轻声细语,像个端庄的淑女,赢得了由男性组成的陪审团的好感。
  
      她有一头闪亮的褐发,五官精致细腻。尤其是她的嘴唇,富于表情,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的微笑,那是她脸上唯一笑的部位,因为她的蓝眼睛总是冷冰冰的,而她突出的下巴则像一把无情的手枪。
  
      诺玛转过脸,甜蜜的笑容高深莫测。然后她快步走下台阶。
  
      泰森像个宠物一样,驯顺地跟在她身后,他也被同一个陪审团宣布无罪释放。
  
      诺玛走到我身边时,犹豫地停了下来。虽然她和泰森被捕后,我们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她清楚地知道我痛恨她。我无数次地用沉默、用我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一点。
  
      “祝贺你,诺玛,”我冷冷地说。
  
      她飞快地看了看记者们怀疑的脸。她的回答很谨慎,字斟句酌似的。“谢谢,卡尔,”她甜言蜜语地回答说。“这真是太好了。
  
      当然,我非常相信我们的司法系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审判结果。“
  
      “诺玛,我不是为审判结果而祝贺你。你非常聪明——而且到目前为止,非常幸运。”
  
      “到目前为止?”她稍稍转过头,这样记者们就只能看到她的侧面,她悄悄地冲我咧嘴一笑。“比赛结束时,输的人哭,赢的人笑,”她低声对我说。
  
      那一刻,我真想一拳打在她傲慢伸出的下巴上。
  
      “克鲁格先生,”一位摄影师喊道,“你愿意和你继母合个影吗?”
  
  
      “当然愿意,”我回答说,“不过我需要一个道具。你有一把锋利的长刀吗?”
  
      在一阵紧张的沉默后,诺玛表演似地说:“亲爱的卡尔,你受刺激太大,有点偏执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我一点也不责怪你。”她停了一下。“啊,亲爱的,我们还会见面的,对吗?”
  
      “我想你无法避开我,因为除非你搬出去,否则我们将住在同一栋房子里。”
  
      诺玛猛地闭上嘴,扭过脸。我凝视着她的后脑勺,几乎可以看到她脑子里的机器突然停了下来。
  
      “克鲁格太太,”一个身材像男人一样粗壮的女记者问道,“你准备在不久的将来与鲁斯·泰森结婚吗?”
  
      诺玛的头转向泰森。她打量着他,好像他是一个没玩完就扔下的玩具一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鲁斯·泰森几乎和我一样大,比诺玛小三岁。他一头褐发,脸胖胖的,眼睛是棕色的,嘴很大,像只驯顺的小狗,正咧着嘴傻笑。
  
      诺玛转向那个像男人一样的女记者,谨慎地回答说:“在目前情况下,谈婚论嫁可太不合适了。对不起——无可奉告。”
  
      说完,她得意洋洋地走开了,泰森跟在她后面,那些记者围在她两边。
  
      当他们分别乘出租车离开后,为了排解我的愤怒,我跑到最近的一家酒吧。我喝了四杯马提尼酒,仔细检查还在冒烟的过去的废墟,想从中找出线索,进行报复。
  
      审判持续了六个多星期。泰森的有罪与否,是诺玛自己自由的关键,所以她请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为他辩护。这位出色的律师把许多杀人犯送回了社会,在这方面无人能与他相比。他曾经夸口说,一个人就是在刑侦科办公室枪杀了他自己的母亲,他也能让他无罪释放。
  
      诺玛自己的律师就不那么有名。她支付全部费用。
  
      这件案子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能把诺玛和她的情夫钉到正义的十字架上。
  
      鲁道夫·克鲁格是电影界的名人。我父亲也许是老一代中最了不起的制片人兼导演。他在自己家的客厅被枪杀,从表面看,是在偷窃过程中发生的。警方认为,偷窃是我继母和泰森故意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谋杀。
  
      原告坚持认为,诺玛去我们在箭湖的别墅,是为了证明她的无辜。“当她在那里热情招待她的几位不在场证人时,泰森残忍地枪杀了我父亲,抢走他的钱包、钻石戒指和其他值钱的东西,故意推倒桌子,打破电灯,搞乱抽屉,然后逃之夭夭。
  
      警方开始很困惑,然后开始怀疑。显然,鲁道夫·克鲁格正坐在椅子上阅读。
      第一颗子弹是近距离从他的脑后射进去的,当他向前倒下时,第二颗子弹射出,打断了他的背脊。
  
      既然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谋杀,为什么又要推翻桌子,打破电灯,伪装成一次打斗呢?一个小偷,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是不会出手杀人的。这太不可能了。
  
      小偷一般不携带枪支。再说,即使他带枪的话,他会携带一支笨重的、长管德国手枪吗?从射出的子弹看,小偷用的就是这种手枪。我父亲刚好有一支这样的手枪,这是巧合吗?这手枪不见了,这又是巧合吗?
  
      警方并不这么认为。经过细致的调查,他们挖出了泰森,通过泰森,又顺藤摸瓜,找到诺玛。在泰森的公寓里,发现了一张诺玛写给泰森的破便条。便条没有提到具体的事,但它提到“……在我们讨论过的重要的时刻”,诺玛希望自己在箭湖。
  
      最后,在推倒的一张桌子上,提取出泰森的指纹,另外,在谋杀前一个小时,有人在靠近现场的地方看到过他。
  
      麦克斯韦尔·戴维斯轻蔑地指出警方证据的漏洞。泰森的指纹当然会在客厅桌子上。作为家庭的证券经纪人,他经常因事到那里。即使他主要是来看诺玛,那也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凶手。陪审团应该记住,被告受审不是因为通奸。
  
      至于那支德国手枪,也许小偷是在书房的抽屉里发现它的,在杀人后把它带走了。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它在哪儿呢?警方能把它拿出来吗?警方能证明我父亲是被他自己的枪射杀的吗?
  
      至于便条,戴维斯说,它的内容太含混了,不能当作策划犯罪的证据。不管怎么说,它都没有暗示任何邪恶的内容。鲁道夫·克鲁格变得越来越猜疑。他去欧洲时,雇了一名侦探监视诺玛。诺玛知道此事,所以她想在她丈夫回家时到箭湖,因为她知道侦探会报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她感到害怕。这就是她在便条中所说的“重要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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