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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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字营虽然有钱,终究不可能比整个帝国更有钱,不可能比自己的敌人更有钱。
佑字营的钱可以用来为自己的战士谋福利,却绝不能成为招揽和吸引人才的源动力。
所以,浅水清一开始就从熊族的危机下手。
他要熊族意识到自己的危险,然后主动想要联合。
自始至终,浅水清都没提过要熊族加入佑字营,但是熊族却进来了。一切如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一场优秀的谈判,总是在一开始用出人预料的语言来抓住人的注意力,然后在中间的过程中利用精妙的分析展现出美好的口才,“为对方考虑”,永远是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卖点,只要对方可以接受这一点,那么谈判就成功了一大半。到了最后,则要用感情来收尾和稳固这一成果。
当熊族人与自己建立了牢固而深厚的友谊之后,就算是别人开出了天大的价码,也别想轻易请动熊族了。
浅水清已经完成了前面两个部分的工作,这最后的感情工作嘛,却不是他能完成得了。
这个得交给拓拔开山来完成。
感情不是你搂着对方说我为你好,我喜欢你,就可以培养出来的。
得有共同语言。
人熊与人熊之间,总是要更容易交成朋友。
比如两个大汉要在一起拼酒,至少他们就不用在两坛酒下肚之前考虑容量的问题,更不会扭扭捏捏地说酒量不行。
至于摔交,角力等这种古老而野蛮的用来提升友谊的方式,更是只能在同类人之间进行。至少浅水清是绝对没有兴趣赤裸着半身和这样一大群粗鲁汉子扭来打去的。
此刻,穆沙尔醉醺醺地来到拓拔开山的身边:“嘿,大个子。敢不敢和我们熊族的战士玩一把?”
拓拔开山瓮声瓮气地回答:“你要怎么玩,我就怎么玩。”
“好!”穆沙尔一拍大腿。他突然冲出帐去,对着所有的熊族战士大喊:“兄弟们!今天,是咱们熊族的大日子!”
“从今天起,咱们熊族,将会跟着佑字营和浅水清一起作战。那么熊族的兄弟们,咱们是不是该先让浅将军看看咱们的本事,够不够资格拿这份酬金啊!”
“吼!!!”所有的熊族猛士同时狂吼起来。
穆沙尔狂嚣道:“那好,兄弟们,擂鼓!咱们给浅将军好好表演一下!“
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大批大批的熊族猛士围成了一个硕大的圆圈。
一名体型尤其飚悍,壮得象座山一样的熊族战士走进了场中。
场中放着一块巨石,差不多与浅水清等高。那战士走进场中,看了看石头,然后伸开两臂。
他仰天狂嚣一声,就象是月夜下嘶吼的狂狼,劲嚣出雄浑壮阔的气焰,竟然就这样将那块巨石生生举了起来,抱在胸口,硬是绕着大场走了一圈。
回到场中心时,将那巨石往地上一扔,巨石硬是陷进土里半米深,可见其沉重。
场中立刻激发出一片滔天的声浪,他们高呼:“泰格!泰格!泰格!!!”
穆沙尔得意地一指场里的那名壮士,说:“泰格是我们熊族力气最大的勇士。拓拔将军,你有没有兴趣跟他打一场?”
拓拔开山不屑地冷哼:“打仗,不是光靠力气的。”
他看看浅水清,浅水清朝他点了点头。
拓拔开山分开人群,缓缓走进场中。
那个壮汉泰格,硬是比高大的拓拔开山还高了半个头,他居高临下的看看拓拔开山,露出不屑的冷笑,伸出根手指,向拓拔开山摇了摇,那意思显然是:“你不行。”
他拍拍自己的胸脯,那意思显然是先让你一拳。
拓拔开山距离那大汉还有十五米远的地方站住了。他举起自己的拳头,自言自语地说:“也算是个猛士,打死未免可惜,我就用七分的力气吧。”
那壮汉泰格正要发怒,拓拔开山已经发劲朝他奔了过来。
他奔跑时的气势就象是一列火车轰轰地开过来,十五米的路程,只三步就跨到,紧接着一拳已捣出滔天之威。
天空中一道黑影,仿佛流星陨石的坠落,嗽地就飞出了人圈。
熊族全体战士的头颅同时顺着壮汉泰格用身体划出的那条抛物线转了一个大圈,直到脖子都转不动了,才呆滞住。
场中,已经只剩下了拓拔开山了。
他依然看着自己的拳头,意兴索然地问:“还有谁想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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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桌上的焦点,是浅水清。而赛场上的中心,却是拓拔开山。
熊族的战士,崇拜勇士,崇拜武力,这是他们强大的根基。而拓拔开山,则用他的拳头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他们可以崇拜的对象。
浅水清用利益拴住了这个好斗的种族,同时也用拓拔开山镇住了这个难缠的种族。
很多时候,拳头是可以比利益更容易起作用的。
熊族人围成的大圈里,欢呼声腾。
那是拓拔开山在先后打败三名熊族武士后,力气不支,终于被一名熊族战士击倒在地。熊族的勇士,的确太强大了,只是三名战士,就消耗掉了他的全部力气。
熊族战士的欢呼,是给自己的勇士的,也是给拓拔开山的。
或许直到这刻,在见识过拓拔开山的力量后,他们才真正承认浅水清,承认佑字营。
这个晚上,熊族人的心情激烈昂扬,每一个熊族战士都在欢呼着,为了即将到来的美好明天。
浅水清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早早就退出了赛场,带着夜莺,一起漫步在石林地带。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然后笑着对夜莺说:“一个时辰。”
“什么?”夜莺不明白地问。
“我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说服了一个好斗的民族加入咱们佑字营的战斗序列。”浅水清笑嘻嘻地说。
他仰首看天,那里,漫天的星星正向自己眨动着眼睛。
浅水清悠悠地说:“夜莺,记住我现在说过的话。”
“恩?”
“我浅水清,自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注定了是要做大事业的。我的未来,将充满杀戮与血腥,会有无数的辉煌战绩伴我成长,传扬至整片大陆。但如果说我一生中最骄人的战绩是哪一条。那么就在今天,就是现在。我浅水清一个人,用一条舌头,征服了一个民族。战斗时间:一个时辰。战斗成果:全部生擒,无一漏网!”
浅水清骄傲而自豪地宣告,那一刻,夜莺的眼中,这个人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无比高大。
第三部 佑字旗飘扬 第十六章 危机
浅水清在熊族大展口才的同时,佑字营也在草原上肆意纵横着。
这次的行动,被后人称为佑字营的第二次疯狂。
是的,浅水清疯了。
整个丰饶草原疯了。
整个帝国东部都疯了。
继天风帝国富豪大扫荡后的又一个大行动,在浅水清的指挥下就此轰轰烈烈地展开,如风暴一般漫卷整个草原地区。这一次,佑字营的行动目标更广,行为也更加激烈起来。
洗劫富豪,收那些少爷们去当兵,还是佑字营打着国家大义的旗号去干的事,可以说还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这一次,佑字营连这层羊皮都甩脱不要,彻底干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继各地大官大豪之后,草原匪帮们也跟着受到了佑字营的祸害。不过这一次,他们损失的不再是亲人,子女,和财产,自由,而是。。。自己的生命了
天风历106年8月18日,那一次军事会议之后,确定了所有的行动步骤和计划,沐血亲自带领三千士卒,一夜奔袭四十里地,赶赴长风山一带,在那里设伏袭击了那里最出名的匪众血手团。激战半个时辰后,斩敌三百八十六人,不要降虏。
次日,佑字营兵分四路。
沐血率领一千士兵,北上深入草原内部,四处寻觅草原马匪。首日便碰到马匪四百余人。激战之后,斩敌一百六十余人,余者皆望风而逃。
雷火领着五百兄弟去了附近的马家堡,将那里的江湖魁首马天龙一刀斩于马下,横行乡里的马家堡只用了半天时间便告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佑字营士兵在将整个马家堡洗劫一空后,沿着东南路线一路滚滚开去,沿途搜索各地豪强匪霸的信息,见一个攻一个。
方虎带一千新兵沿东北方向行进,他先是去了小泽湖一带的芦苇荡。当地水匪总计八百余人,分散藏匿,不易寻找。方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分兵合围,来了个火焚芦苇荡。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佑字营一箭未发,却活活烧死水匪七百余众。其后,方虎沿着这条路线也是一路血途,大开杀戒。
无双则带着剩下的士兵,沿着东路行进。
富贵兵团一千少爷兵,也全部打散跟随四支队伍共同前进,他们曾经少爷习气,在连场征战中迅速消退,开始了显著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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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浅水清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佑字营的士兵们在血腥杀戮中迅速成长,他们一路作战,在荡平了各地的恶势力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本身的战斗能力。
在以前,他们很多人可能连死人都没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个个成了屠夫。
在他们还没有正式进入战场之前,浅水清就先把他们变成了见血不会恐惧的刽子手,他们杀人杀得多了,也便不再害怕死亡,不再恐惧鲜血。
尤其是方虎所带领的那支千人队,那场滔天大火,彻底改变了所有新兵的心态。当他们看到水面上漂起的一具具焦枯尸体时,整个人都麻木了。
富贵兵团被打散后的四个部分,他们跟着佑字营一起东奔西讨,每天经受着杀戮与血腥的历练。他们虽不要上战场,但在这每天的血火生涯中,心肠却变得坚硬起来。
开始有少数人随着林跃一起,每天接受固定的军事训练了。
因为他们意识到,也许某天,自己也会被逼到上战场的地步。
佑字营分成了四把无坚不摧的钢刀,就象是做外科手术般,在帝国东部狠狠地划出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他割除了帝国内部的一些囊肿毒瘤,但他肆无忌惮的行为,却也激发了当地地方长官们的愤怒和不满。
弹劾浅水清的文报,如雪片般飞往苍天城,斥其私军乱法,残害百姓,血屠无辜,扰乱民生,纷纷要求皇帝惩治浅水清。
然而苍野望甚至还没来得及拿浅水清治罪,两封极其重要的书信却同时摆在了这位皇帝的案前。
第一封,是来自烈狂焰的信,信中力保浅水清,称其天纵将才,可堪重用。值此大战关头,止水止日可下,正需要皇帝予以机会。
还有一封,则是浅水清本人在临出发前写来的。
浅水清对他现在所做的事供认不讳,却只是说了两句辩解的话。
第一句是:“所杀者,皆帝国该死之人,收缴脏银四十万两,已奉。”
第二句是:“一个月后,我为陛下拿下京远城。”
看完这两句话,苍野望大袖一甩:“传旨,命浅水清代天巡狩,所到之处,遇有不法,可先斩后奏。所有诉状一律压后再提!”
这一道旨意,为佑字营大开了方便之门。佑字营继续出击,黑风堡,沿边城,李家寨,鸡鸣坡,但有豪强匪霸所在之处,佑字营挥起屠刀,鸡犬不留。杀人,劫财,无所不为。
佑字营所到之处,闻者丧胆,众皆逃逸。
在佑字营杀到凶名最盛的时候,甚至流传出过这样一个笑话来。
花洲一带有富家大豪,逢马匪行劫。该富户人家家主生性暴烈,自恃家有私兵,训练有素,敢与马匪对抗激战。家主本人武功高强,更是百战生威,伤而不退,其威风凛凛处,令匪首大感钦佩。
激战多时后,尚未分出胜负,忽听流言说“佑字营兵至!”
匪首大骇,撒腿就跑。
没想到半路上,竟遇到了那强悍家主也在逃命中。
匪首大奇,问那家主:“浅水清一路所向,专杀强人。吾闻名而遁,是为常理,汝见吾不逃,却闻佑字营之名而逸,是为何故?”
家主顿首而泣:“匪故可怕,佑字营更可畏,家中男丁有三,为后代计,不得不逃啊!”
两人顿感同命相怜,抱首对泣,恩怨反因浅水清而化解,结为好友。
这个故事,自然只是人们编出来的一个笑话。但是由此亦可看出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其名头之恐怖已经大到了什么地步。
这个世界,从未有一个将军,一支部队,行事张扬胆大到如此地步。偏偏浅水清就这么做了,而且他还成功了。
对他来说,从他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