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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心头血之男妓未泱生 作者:泱华(jj2012.11.24完结,不伦之恋)-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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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逃了,在他们路过河北的时候。身无分文,只有温如凉说她昏迷中一直紧握的一把刀。乞讨七日,日日受到几个老乞丐的骚扰。
  是不是她天生命好?在那么绝望的时刻遇到了狗子。只希望老天爷再眷顾她一点,让她早点找到爹爹。
  
  狗子也不大,才十四,自小就是乞丐。两个小孩子从河北走到河南,何时才能到江阳?
  念生叹口气,心知自己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一路行走,见到了战乱,见到了逃跑的难民和路边的饿殍,开始看还会害怕,现在已然麻木了。
  死再多的人,也没有早日找到爹爹重要。
  
  狗子回来了,见念生都没碰锅里的菜,坐在她身边,问:“是不是不好吃?生生……我让你受苦了……我……”
  “没有,”念生舀起一口汤往狗子嘴边送去,“我在想爹爹。汤很好喝,菜很好吃,狗子哥哥对我很好。等咱们找到了爹爹,你就有爹啦,咱们好好过日子。”
  
  “我不吃。”狗子吐沫充满口腔,却还是推拒着。菜本就不多,自己吃了生生还吃什么?“生生快点吃,凉了对你身体不好,你都这么瘦了,刚见你时你多胖乎。”说着说着,抓抓头顶的乱发,又自责了起来。
  他贪恋念生甜美的微笑和一步不离的陪伴,那是他十年时光中从未体会到的。可是他只是个乞丐,不能让念生过上更好的生活。
  
  念生耳朵一动,听见了“吱吱吱吱”的声音,笑道:“有老鼠!”
  在现在的乞讨生活中,除了剩饭就是野菜,难得的肉食就是可怜的小老鼠。狗子撸起袖子,准备大展身手,仔细地听着声响的方向,轻手轻脚向佛像那边走去。
  “嗖”的一声,一道灰色的小影子从桌案底下跑出来,直冲着念生腿边的热汤跑去。
  
  这年头,连老鼠都饥不择食了……
  “啊!”念生尖叫,两眼一闭双手一抓,感到手里的小东西在挣扎,强忍着害怕喊:“狗子哥快来!我抓到它了!”
  生生一个女娃儿见了老鼠哪能不怕?狗子赶紧过去,掐过老鼠,往墙壁上一砸,老鼠便脑袋流血,再也不动了。
  
  念生见这血腥一幕,还沉在刚才的惊恐中,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好像那滑溜溜的东西还在自己的手里乱动,那感觉,好恶心。
  一双黑黢黢的大手握住她的,念生仰起头,看见狗子正温柔地望着她,表情憨厚,笑得朴实,透露着最纯粹的关怀。
  
  狗子哥,没有一身干净的衣服,没有爹爹身上好闻的兰香,没有小爹爹那么细致的心思,但是对她是真的好。念生感激他,这半年来她被保护得很好,吃得好穿得洁整,狗子哥在外面乞讨不知道挨了多少白眼和辱骂。
  
  念生抽出一只手,从怀里抽出一个手帕,沾点汤水,细细地擦去他的大掌中的老鼠血,柔声说:“爹亲小爹爹亲,狗子哥也亲。对了,老鼠是烤着吃还是煮着吃?”手绢上一片红迹,她抬眼看狗子,被他炙热的眼神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没什么。”狗子看念生看得入了神,抿着唇害羞地偏过头去。他打有记忆起就是乞丐,长这么大都没见过像念生这么漂亮的女孩,有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很着迷。尤其是念生的手又软又滑,摸起来自己的心就砰砰直跳,好像要从胸口里跳出来给她看。
  “我去收拾收拾它,你等我会,回来吃肉。”狗子起身,慌张地说道,掏出从不离身的小刀,提溜着老鼠的细尾巴出去了。
  
  念生望着狗子瘦弱矮小的背影,心里酸酸的。他都十四了,还这么矮,肯定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她记得小爹爹十六的时候就快齐爹爹的鼻子了。
  
  她的视线开始模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眼前浮现出了爹爹瘦削的背影,孤单寂寥。
  爹爹,很寂寞吧。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儿不乖,没有很快地找到你,陪伴你……
  
  念生蜷起腿,抱住自己的膝盖,大眼睛失了光亮。爹爹的眉很细,眉角透着淡致;爹爹的眼很深邃,像一尾深潭,直教人想掉进去;爹的鼻直而挺,下面是形状美好的唇片,高兴时会稍稍弯起,伤心时会压抑下去;爹很瘦,双臂却很有力,是从小抱自己练就的。
  
  爹爹太美,所有人都觑视他的美貌,却没有一人真心对他。自己还有小爹爹,有狗子哥,可是爹爹才是真真正正的孤身一人……
  念生直起身子,小小的人目含坚定,她一定要早日找到爹爹,不让他孤单难过!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又一个男配……别问我为毛没女配,乃们难道想爹爹出轨?我首先就受不了。



☆、刻骨入血处

  *
  四月的天气在闽城已经热起来了。
  泱生穿着一袭墨袍,把长发全部梳起,丝毫不遮掩自己的丑貌,坐在柜台里算账。
  修长有力的手指轻轻拨动算珠,养得有些白了的手握着细狼毫,腕间一动,帐薄上便留下一串秀气的字迹。
  
  他开了一家客栈,就叫念生客栈,大得不像样的牌匾挂在外面,甚至还金光闪闪。别看牌子阔气,实际上只有两层楼,一楼提供酒菜,二楼才是客房,规模并不大,装修也算不上精良,只能说是干净整洁;酒菜也提不上多美味,只是家常。
  这客栈是月前才从上一个老板那盘来的,世道不太平,做生意亏多赢少,难以支撑下去,泱生正好路过,就盘下了。
  
  于是闽城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的老板换人了,是个相貌极丑的男人,刀疤整脸,小孩子根本不敢进去半步。更奇怪的是,这家客栈的一楼的墙上,挂的都是一个小女孩的画像,听闻是这丑老板的女儿,在江阳失踪了,正在寻她。
  
  进来的人无不感叹,原来这么丑的爹也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孩子啊,然后夫妻俩对望一眼,嗯,咱们俩还是有希望的。
  算盘打得啪啪响,泱生再添上一笔账,今天又亏了,不过没关系,风吟给他们拿的钱大概吃一辈子都足够。
  
  之所以选择开客栈,而且还常坐在楼下,无非是觉得人多的地方消息比较灵通,如果有人能看到念生,那他得到消息的机会就会很大。
  目光飘向墙上无所不在的小女儿的笑颜,泱生皱眉抿唇,黑色衣领下是白皙完好的皮肤,和脸上爬满伤疤的完全不一样。
  
  他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也不知道念生究竟是死透了还是自己一味自欺欺人,然而又是什么时候起,他只能靠着这份执念活下去了?
  一切都是无解。因为错的那个人不敢相信真相,所以宁愿在幻境里沉溺。
  
  泱生右边的嘴角有一处刀痕,直直刮向下巴,此刻那痕迹扭曲开来,拧成一个艰涩的笑意,莲花眼黯然失色。
  他和父亲,有什么不同。
  
  厨房帮忙的若水走过来,身材是南方女子的娇小,穿着蓝色粗布衣裳,梳普通的妇人发式,脸红彤彤,臂里抱着一个四五岁的女孩,细声软语,很是温柔,不好意思的对泱生说:“未大哥,上人了,我要去忙活了。”
  泱生难得笑得真心,接过小玲抱在腿上,摸着她的头发说:“去忙吧。”
  
  若水是寡妇,人善良朴实,才二十岁就带着一个四岁的女孩,像极了当初的自己。怀里的女童很瘦,就跟念生小时候一样;容貌不出色,眼睛很小,却透着精光,比不上念生长开时的娇俏,也比愚笨的念生聪明许多许多。出于私心,泱生愿意给她买红衣服穿,红火火的娃娃……才好看。
  泱生给小玲喂了一颗糖,把她搂紧。
  
  墙上有一幅念生四岁时的画像,大红衣、白狐裘,童子双鬏,圆眼红嘴,三分灵动七分倔强。
  那一年的念生连话都不会说,走路也走不稳,亲眼目睹了自己被红鲤欺辱。就在他以为她会嫌弃他时,她冰天雪地的跑出去给自己找热水擦洗身体。
  小手软如酥,你心如玉。
  
  小玲第一次见到泱生时也是吓哭了的,现在她已经能眼不抬气不喘的任泱生抱着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年纪虽小又不是傻子,自然是能分辨出的。
  小玲往泱生怀里蹭了蹭,他身上的皂角味道清新,这是父亲的味道?小玲仰起头,外面春阳正好,“未叔叔,玲儿想出去玩……”
  
  外面很萧条,路上人并不多。泱生揉揉她的脑袋,有些遗憾,她,始终都不是念生。
  没有念生漂亮,也没有念生的执著,更没有念生对自己的全心全意。即使穿着红衣,仅能找到的那么一点影子,都是不一样的。
  自己的女儿,如此特别,谁都无法替代。
  
  泱生的手不着痕迹的颤了下,偏头看见了墙上的念生,语气淡了许多,说:“就在门口玩儿一会吧,不要跟别人走。”
  小玲心思敏锐,发觉了泱生若有若无的一丝淡漠,立马抱住泱生的腰身,乖乖地说:“未叔叔不愿意玲儿就不去玩儿了。玲儿听话。”
  
  “唉……”泱生拍拍她的背,不知道要说什么,只好把眼光调向别处,“去玩儿吧,没关系的。”
  若水掀开门帘,进去的时候回头看了眼泱生。如果忽略那条条疤痕,他的五官真的很好看。若水脸一红,暗骂自己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可是守寡三年多,难免想要个依靠。未大哥人好,好心收留了她们母女俩,对小玲也格外有心,虽然丑了点……若水进了厨房,开始收拾菜料。他对小玲那么好,是不是也有把小玲当成亲闺女疼的意思?
  
  若水用围裙擦干手上的水,那手早就糙了,不复当年的细滑。她走到井边,井水映着她的仍然年轻的容貌,眉清目秀。
  
  *
  马车摇摇晃晃,一路颠簸,一路逃亡。
  从来只有皇家的人追着别人跑,没想到这下成了皇家自己落荒而逃了。
  
  李适端坐,闭着眼不去看对面的兄弟,年少的俊脸上露出一个冷笑,以袖遮掩。
  李家的天下,到头了么?父王啊父王,瞧瞧你的大唐,你抛妻弃子去维护的江山,不就这么落入草寇手中了?值么。
  
  只可怜我的母亲……
  李适的手忽的握紧,青筋根根凸起,显示出他的愤怒。母亲被留在长安不知要受多少委屈!
  
  “哥哥……你怎么了……”李邈见素来顽皮的大哥这严肃冷酷的模样,不禁感到担心。
  李适睁开眼,凶光瞬间收敛,摆出一个伤心的形容,叹息道:“只是想念娘亲罢了……”抬眼看了一圈,果然兄弟们都低下了头。
  
  心虚么。李适在心中嘲讽,夹杂着对母亲的心疼,告诉自己,只是时候还没到……
  
  *
  狗子像以往一样,要给念生的脸上糊上一点泥,这样就看不清她的样子,走在路上省得惹麻烦。
  念生推开她的手,说:“今天不抹这个了。”她把泱生的那把短刀拿出来,刀鞘是温如凉给她新换上的,镶了几颗宝石,应该值点钱,“咱们把这个当了,看能不能得点盘缠。”
  
  看见那上面的宝石,狗子就知道这绝非凡物,再看看念生美好的笑颜,越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跟着自己真是委屈她了,手紧张地攥着自己的破衣角问:“生生,你爹是做什么的?”
  
  念生脸色微变,说不出话来。泱生躺在别人怀里献媚和在人身下受辱的样子都深深刻在自己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自己离开这么久,不知道爹爹有没有再受欺负,他的脸……实在是个大麻烦。她摇摇头,不答话,只拉着狗子进了一家当铺。
  
  最后抚摸一次它的刀身,念生咬咬牙,把刀放到了柜台上。
  店里的人一看是个小女孩和一个乞丐,眼神鄙夷,“不是偷的吧?”
  做乞丐就要偷东西?狗子气得要顶回去,念生拉了拉他,镇定说道:“是一个好心人送我们的,说能卖五十两银子,要是卖不了就再回去找他。”
  
  店家掂量着这把刀,刀身本来就已卓越,何况是这刀鞘上雕刻的暗纹和镶嵌的宝石,挥挥手,拿了五十两纹银给了他们。哪知念生推了回去,像个大人一样说:“要银票,再加点碎银铜板。”
  店家心中嗤笑,小丫头还真有心机,知道这么大银块带在身上不便,可惜这把刀绝非五十两能估价的。
  
  把银票塞进狗子的衣襟里,念生回头,看见店家正爱不释手地把玩着那把刀。刀身锋利,反射出白光,晃到了念生的眼。
  她眼角湿润,咬着下唇。把爹给她的东西卖了,心中有多不舍只有她自己清楚。可是为了能早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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