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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可爱的骨头-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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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结婚了!”她说,他停下来,猛然将她拥入怀里,俩人热情地拥吻,全然不顾过路的司机对他们猛按喇叭。    
         
    下午四点,我家门铃铃声大作,霍尔系着我妈妈的一条白色旧围裙,正在厨房里帮外婆切巧克力蛋糕。他闲不下来,喜欢帮忙,外婆也喜欢指使他做东做西,俩人刚好是绝佳组合。在一旁观看的巴克利则喜欢吃。    
    “我来开门。”爸爸说,雨下个不停,他喝了几杯鸡尾酒提精神。酒是外婆调的,但酒精比例比较低一点。    
    他的精神颇为振奋,却又带着一丝优雅,好像退休的芭蕾名伶,已经习惯于多年来用一只脚跳跃。    
    “我好担心啊。”他边开门边说。    
    琳茜双臂抱在胸前,爸爸看了她狼狈的样子忍不住露出微笑,他不好意思再往下看,赶快从大门旁边的柜子里拿出几条备用毯子。塞谬尔先帮琳茜裹上毯子,爸爸笨手笨脚地把毯子披在塞谬尔肩上,门口的石板地上积了一摊水。琳茜刚把毯子披好,巴克利、霍尔和外婆就来到大门口。    
    “巴克利,”外婆说,“去拿几条毛巾过来。”    
    “你们真的冒雨骑回来了?”霍尔难以置信地问道。    
    “不,我们跑回来的。”塞谬尔说。    
    “你说什么?”    
    “大家到客厅坐吧,”爸爸说,“我们来升一炉火。”


第三部分我的胸部还未发育臀部依然平坦

    琳茜和塞谬尔披着毯子,背对着炉火取暖。刚开始他们全身发抖,外婆要巴克利用银盘端来小杯的白兰地,大家边喝边听琳茜和塞谬尔讲述摩托车、林中造型典雅的老房子,以及那个让塞谬尔兴奋不已的八角形带窗房间。    
    “车子还好吗?”霍尔问道。    
    “我们已经把车子推到树下,”塞谬尔说,“但我想你最好派部拖车过去。”“我很高兴你们没事。”爸爸说。    
    “沙蒙先生,为了你,我们才冒雨跑回来。”    
    外婆和小弟坐在客厅另一端,离炉火比较远。    
    “我们不想让任何人担心。”琳茜说。    
    “嗯,琳茜尤其不想让你担心。”    
    客厅里忽然静了下来,塞谬尔说的当然是真话,但他也指出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我们的爸爸是如此脆弱,琳茜和巴克利始终关心爸爸的感受,这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外婆迎上琳茜的目光,对她眨眨眼说:“霍尔、巴克利和我烤了一些巧克力蛋糕,如果你们饿了,我还有一些冷冻的意大利千层面,我可以帮你们解冻。”说完她就站起来,小弟也跟着起身帮忙。    
    “我想吃点巧克力蛋糕,外婆。”塞谬尔说。    
    “你叫我‘外婆’?嗯,听来不错。”她说,“你也要改口叫杰克‘爸爸’吗?”    
    “很可能。”    
    巴克利和外婆离开之后,霍尔察觉气氛有点紧张,于是他也站起来说:“我想我最好过去帮忙。”    
    琳茜、塞谬尔和爸爸听着厨房传来的噪音,客厅一角的大钟滴答作响,妈妈以前常把这座大钟叫做“质朴的殖民地大钟”。    
    “我知道我太爱担心。”爸爸说。    
    “塞谬尔不是这个意思。”琳茜说。塞谬尔沉默不语,我也盯着他看。    
    “沙蒙先生,”他终于开口,但他还是没有勇气叫“爸爸”。“我向琳茜求婚了。”    
    琳茜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但她看的不是塞谬尔,而是我们的爸爸。    
    巴克利端来一盘巧克力蛋糕,霍尔随后拿了一瓶一九七八年的多姆·别瑞根走进来,手上还夹着好几只高脚杯,“外婆准备了这瓶香槟,庆祝你们毕业。”霍尔说。    
    外婆最后才进来,手上只有一杯兑了威士忌的姜汁酒,灯光映在酒杯上,闪烁着如钻石般清澈的光芒。    
    在琳茜眼中,客厅里似乎只有她和爸爸,“爸,你意下如何?”她问道。    
    “我想……”他挣扎着站起来和塞谬尔握手,“我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女婿了。”    
    外婆兴奋地接口:“天啊,小宝贝,我的心肝,恭喜!恭喜!”    
    连巴克利也轻松了下来,他放下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露出难得的笑容。只有我看得见缠绕在我妹妹和爸爸之间的牵挂,旁人看不出父女之间的牵绊,但这样的牵绊却是会伤人的。    
    香槟酒的瓶塞砰的一声打开了。    
    “像个主人的样子!”外婆对正在斟酒的霍尔说。    
    爸爸和琳茜加入众人的行列,大家高兴地听着外婆不断举杯道贺。一片道贺声中,只有巴克利看到我站在客厅角落的大钟旁边。他啜饮着香槟,眼睛盯着站在一旁的我,我身上散发出细细的白线,白线向四方延伸,缓缓地在空中飞舞。有人递给他一块蛋糕,他把蛋糕拿在手里,却没有咬下去。朦胧之中,他看到我的脸庞和躯体,我的头发还是中分,胸部还未发育,臀部也依然平坦。片刻之后,我就消失无踪了。


第三部分鬼魂无穷无尽的呼唤

    这些年来,看家人看到心烦的时候,我经常到往返于宾州站的火车里坐坐。乘客上上下下,人潮来来往往,我听他们说话,人声混杂着火车车门开关的声音,列车员们大声地报出站名,皮鞋和高跟鞋踩过水泥月台、金属车阶,然后登上铺了地毯的车厢走道,急速的脚步在柔软的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这就像是琳茜跑步时放慢脚步一样,所谓积极的休息。我也一样,我坐在车里观察四周动静,只不过不像往常那么专心罢了。我听着火车站里的各种声音,感觉到火车的移动,有时还听得到其他鬼魂的说话声。这些鬼魂和我一样已经离开人间,我们都在一旁静静观看。    
    天堂里几乎每个人都有在凡间的牵挂,这个人可能是我们的挚爱、亲人、好友,甚至可能是在紧要关头伸出援手、送给我们热腾腾的食物、或是对我们微微一笑的陌生人。当我没有专注于凡间的动静时,便能听到其他鬼魂和他们心爱的凡人说话。我想他们八成和我一样,再怎么试都没用。父母对小孩的循循善诱,男男女女对另一半的絮絮私语,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努力,我们这边殷切地叮咛,凡间的人却永远不会响应。    
    火车停靠在月台上,或缓缓地沿站启动,我的耳际充斥着各种姓名和叮咛:“小心玻璃杯”、“听你爸爸的话”、“喔,她穿这件连衣裙看起来像个大人”、“妈,我跟在你后面”、“……艾斯米拉达、莎莉、露培、奇莎、法兰克……”好多好多名字!火车逐渐加速,这些凡间听不到的声音和名字也越来声越大;两站之间,我们渴望的呼叫声达到了顶点,声音大到震耳欲聋,震得我不得不睁开双眼。    
    车厢内顿时一片寂静,我透过车窗往外瞄,看到女人在晾衣服或是收衣服。她们弯腰从洗衣篮中拿出衣物,沿着晾衣绳把白色、黄色或粉红色的床单拉直。    
    我数男人和小男孩的内衣裤,也看到小女孩穿的小棉裤,衣服在风中劈啪作响,我多想念这种生气蓬勃的声音啊。在微风拍打衣物的声音中,鬼魂无穷无尽的呼唤逐渐销声匿迹。    
    啊,湿衣服的声音!劈劈啪啪、扑扑塌塌,厚重的双人床床单湿湿地垂吊在晾衣绳上,水滴沿着床单滴滴答答地流下来,这个声音总令我想起童年往事。我以前经常躺在滴水的衣物下,伸出舌头来接水,我和琳茜还假装滴水的衣服是交通标志,不是她追我,就是我追她,两个人在刚洗好的衣服之间大玩捉迷藏。妈妈总是再三警告我们:手上沾了花生酱不要抹在床单上。有时她发现爸爸的衬衫上沾了一块柠檬糖果的印子,我们难免被训一顿。窗外的衣服是真的,衣服的肥皂味也是真的,此时此刻,回忆与想象同时涌上心头,我已分辨不出真假。    
    那天离开我家客厅之后,我坐上了火车,脑海中始终只出现一幅画面:    
    “扶稳喔。”爸爸说,我扶着装有小船的玻璃瓶,爸爸小心翼翼地烧掉升起桅杆的细绳,小船随即在蓝色的海面上起航。我静待爸爸完成这项重要的任务,在这个紧要时刻,我知道瓶中的世界完完全全操之在我。


第三部分一双紧紧地勒住脖子的手

    露丝的爸爸在电话里提到落水洞时,露丝正待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她一面把长长的黑色电话线绕在手腕和臂膀上,一面简短回答“是”、“不是”,以表示她在听爸爸说话。房东老太太喜欢偷听,因此,露丝不喜欢在电话里多说什么。她打算过一会儿再到街上打对方付费的电话,告诉家人她准备回去看看。    
    她早就想好,在建筑商把落水洞封起来之前,她一定要再回去看一次。她对落水洞之类的地方有着不为人知的喜爱,但正如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曾在停车场看到我的鬼魂一样,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对落水洞的喜爱。她在纽约看到太多酒徒为了引人注意,或是免费得到一杯酒,在众人面前大谈家人和伤心往事。她绝不会这么做,她觉得一个人的私事不应该成为众人说东道西的消遣,她把心事一五一十地记在日记里,写到她的诗里。每当想找个人倾吐心事的冲动袭来时,她就轻声警告自己:“藏在心里,藏在心里。”为了转移思绪,她总是跑到街上漫步,她徒步走过纽约市的大街小巷,脑中只有故乡的玉米地和她父亲检视古董的神情。纽约市成了冥思的最佳场所,不管她的脚步声在大街小巷上发出多大声音,这个大都会在她心中几乎激不起任何涟漪。    
    现在她看起来已不像高中时代那样阴阳怪气,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你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有如跳跃的兔子一般机灵,很多人看了会相当不自在。她脸上时常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好像等着什么人到来,或是留心防备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她的整个躯体似乎总在前倾着询问什么,她上班的小酒馆经常有人说她的头发或是双手很漂亮,偶尔她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有些客人还会赞美她的双腿,但从来没有人提到她的眼神。    
    她总是随便套上黑色紧身裤、黑色短衬衫、黑色靴子和黑色的T恤,她上班、休闲都穿同一套衣服,衣服上早已布满污渍。污渍只在阳光下特别明显,露丝本来不知道,有一次她到一家露天咖啡屋,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休息,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这才发现裙子上都是伏特加或威士忌的污渍。酒精的污点似乎让裙子显得更黑,露丝觉得很有趣,特别在日记里提上一笔:“酒精改变了布料,就像酒精影响人一样。”    
    她习惯一出门先到露天咖啡座喝杯咖啡,路旁的台阶上坐了几个乌克兰女人,每个人腿上都抱着一只小狗,露丝喜欢假装和这些吉娃娃、博美狗说话,这些充满敌意的狗个子虽小,但每次走过它们旁边,它们总是叫得惊天动地。    
    喝完咖啡之后,她不停地在城市中漫步,经常走到两腿发酸。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看看怎么走才不会因为过往车辆而停步。她从不因任何人而放慢脚步,有时一群纽约大学的学生或是拿着洗衣篮的老妇人与她擦身而过。人来人往,她只感觉行人像风一样飘过她的身旁,面目却是一样模糊。她经常想象自己走过之后,会有人从后面看她,但她也知道其实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除了她的同事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住哪里,也没有人等候她回家。这是一种清白无辜的隐姓埋名。    
    她不知道塞谬尔向我妹妹求婚了,惟一和她保持联络的同学只有雷,除非雷告诉她,否则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在学校里她已经听说我妈出走了,这件事在学校再度引发各种谣言,她看着我妹妹应付得很辛苦,她们偶尔会在走廊上碰面,她只好在不增加琳茜困扰的前提下,找机会说几句话为琳茜打气。露丝知道同学们觉得她是怪人,她记得琳茜在天才生夏令营对她说的话,那天晚上就像做梦一样,梦中所有该死的规矩全部松绑,她们才得以畅所欲言。    
    雷和其他人不同,对她而言,他们的亲吻与爱抚就像玻璃柜里的宝贝一样,她非常珍惜这些回忆。每次回家探望父母,她总会见到他,一想到要去落水洞,她也马上想到邀他一起去。她想他应该会欣然答应,他平常课业压力相当大,有机会探险一下也不错。他经常讲观摩治疗的过程给露丝听,如果她走运的话,说不定这次他会讲得更仔细一点。雷的描述让露丝有身历其境之感,她不但了解他说的话,更能体会他的感受。或许他不知道他的话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但他确实唤起了她内心所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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