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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可爱的骨头-第28节

小说: 可爱的骨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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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去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嗨,见鬼,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之后,爸爸才开始担心,他忽然想到:我们该让外婆睡哪里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在哪个房间。


第三部分所有可怕的细节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谬尔经常在社区中散步或者待在霍尔的修车厂,她从不涉足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大门口,客人一问怎么回事,他马上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臂肘。    
    到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车店的塞谬尔说声再见,在湿冷的冬雪中,霍尔带着琳茜走进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又显得来者不善,警察从一开始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更是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十五岁的女孩神情专注,怒气冲冲,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瘦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双眼虽有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硬。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室外的木头连椅上等候,屋子另一头有样东西,吸引了琳茜的视线。那是一条围巾,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很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只有唇膏才显得出这种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时,她总是神情自满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随之紧绷。    
    “什么事?”    
    “你看到那条红色的围巾吗?”    
    “看到了。”    
    “你能不能把它拿给我?”    
    霍尔转过头看着她,琳茜对他说:“我觉得那是我妈妈的围巾。”    
    霍尔走过去拿围巾,赖恩从琳茜身后走进来,他拍拍琳茜的肩膀,忽然看到霍尔走向他的桌子。一时之间,琳茜和费奈蒙警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    
    “我妈的围巾为什么在你这里?”    
    赖恩张口结舌地说:“八成是哪天她留在我车上的。”    
    琳茜站起来面向他,她眼神犀利,心里已朝最坏的方面想,“她在你车里干吗?”    
    “嗨,霍尔。”赖恩说。    
    霍尔手里拿着围巾,琳茜一把把围巾抢过来,越说越生气:“你为什么有我妈妈的围巾?”    
    虽然赖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茜表情变化的是霍尔。琳茜脸上像彩虹一样浮现出各种色泽,我妹妹上代数课时总是最先算出得数,上英语课时则常向同学们解释双关语,她的反应很快,这个时候也是如此。霍尔把手搭在琳茜的肩膀上,推推她说:“我们该走了。”    
    回到修车厂后,琳茜边哭边向塞谬尔述说这件她难以相信的事情。    
         
    小弟满七岁时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们姐弟以前总说要一起盖城堡,但爸爸却始终鼓不起勇气帮小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想起他曾和失踪的哈维先生一起搭帐篷。这样的回忆太让他心痛了。    
    哈维先生的房子搬进了一户人家,新住户家里有五个女儿。乔治·哈维潜逃后的那个春天,他们在后院盖了一个游泳池,女孩们的笑声经常飘进爸爸的书房。后院中洋溢着活蹦乱跳的小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    
    爸爸听在耳里,痛在心里。时值一九七六年春天,妈妈已经离家多时,他关上书房的窗户,即使在最闷热的夜晚也不开,惟有如此,他才听不到邻家女孩的笑声。他看着小儿子孤单地在茂密的树丛里自言自语。巴克利从车库里搬来几个空陶罐,角落里早被人遗忘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过来,凡是能当城墙的东西都被他搬到后院。琳茜、塞谬尔和霍尔还帮他从大门口车道边搬来两块大石头,塞谬尔没想到巴克利找得到这么大的石块,他看着石块问:“你打算怎么盖屋顶?”    
    巴克利一脸疑惑地看着塞谬尔,霍尔暗想修车厂里有哪些东西能派上用场,他忽然想到车行后面的墙边有两片铁皮。    
    就这样,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顶。一个燠热的夜里,爸爸从书房往外看,却看不到儿子的踪影。巴克利躲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拖进来,然后在陶罐前竖上一张大纸板,纸板很高,几乎碰到铁皮屋顶,城堡里的光线,勉强可以看书,霍尔还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喷漆在一边的木板门上喷出了“禁止入内”几个大字。    
    小弟大多待在里面看《复仇者》和《未知者》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那个狼人,狼人有一身全宇宙最坚强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一夜就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梦想我会从屋子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谬尔多在外面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着一丝忧伤。现在周围每件事情都沾上了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小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头到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杖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受到伤害,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之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坚强的超人,童稚之心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小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喔,长大了会一直是这副德性的。”


第三部分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有一天,二年级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他走进地洞里,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出来。完了。”    
    爸爸成天心情沮丧,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这故事贴在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到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小弟年纪虽小,却知道他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对故事的评价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人物一样含糊其词。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进床垫下面,这里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经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查看一个大型保险箱,保险箱里放了在哈维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间找到的动物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细,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里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可口可乐空罐,空罐上验出两枚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随处都有的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空罐上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心中再无疑问:杰克·沙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稀薄的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帮哈维先生卖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着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各种证据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大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逐一检视一大沓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但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了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盖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地翻了过来,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但我却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    
    他竭尽心思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但却徒劳无功;他试着爱我的母亲,结果也是同样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因为自己的犹豫,所以凶手才会从他手里脱逃。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因为他和我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他曾经参与,却无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等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现在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等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些事情却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头,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子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之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面的一家酒厂在招人,工作靠劳力,条件不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性爱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没有结果,她甚至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启程前往加州,沿途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第三部分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奇怪表情

    行行复行行,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租了一个房间,从外面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那人曾说,他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装酒的大桶里的霉菌,他仰卧在地,拿着刀子刮掉酒桶内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稠性像肝脏,下班之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    
    她从塑料杯里啜饮香槟,看着自己在镜中的影像。她强迫自己一定要看。    
    她记得有年除夕夜,她和爸爸、我、琳茜、巴克利一起坐在客厅里,那是我们全家人第一次熬夜守岁。她让巴克利白天先睡,这样小弟才能得到足够的睡眠。    
    巴克利睡到天黑才起床,他觉得这个晚上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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