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蝶 作者:柳长街(晋江2012-08-16完结)-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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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一,这个名字,早就被埋葬在了林茧心底深处。当年,在她花光所有的银票被赶出客栈走投无路之际,是陈传一毫无所求的收留了她;可是,也是陈传一的母亲把她卖到了妓院。她不想恨他,所以,干脆就把他给忘了。
他曾经为她赎身吗?七十八两六钱十二个铜板,在如今的林茧看来,甚至不足一道菜的价钱,可是,那是陈传一的全部积蓄以及他卖掉包子铺的钱吧?
那个人,曾经那样不惜一切想要为他赎身吗?在她留书说是跟亲戚离开之后,他从哪里知道她被卖到万花楼了呢?
正月初四,他不是应该在家守着他的家人吗?
“您知道陈传一现在在哪儿吗?”十九年了,陈传一肯定已经成亲生子,说不定连孙子都有了。就算他什么都没有,林茧也不可能为了答谢他对她以身相许。只是,对于他曾经的收留,和愿意付出一切为她赎身的心意,她无论如何,都要去道谢。
“果然,比起怨恨我,你关心的只是陈传一的所在吗?我刻意用‘陈姓后生’来称呼他,以为你走就把他忘了呢。”丽娘说着,从袖间拿出一个荷包,“这是他十四年前留下的地址,说是哪一天你离开万花楼的时候,愿意找他,就去。不过,他在七年前已经成亲了,现在儿子都会招呼客人了。说不定,他认为你已经死了。你还要去见他吗?”
“您跟我说这些,不是想让我去见他吗?您要安心回乡养老,我也好放心踏上进京的路呀。”林茧说着,双手接过丽娘手中的荷包。
走到门口,林茧突然回身,对仍坐在窗前的丽娘道:“能借我一套衣服吗?”
丽娘指了指雕刻着牡丹花的红木衣柜道:“你十年前的衣服,如果没有虫蛀,你身材也没有走样的话,全部带走也没关系。反正,过了今日,这个房间也要迎进新的姑娘了。”
林茧挑了一套流云红色的真丝夏装,当年束身而做的衣服,如今穿来,不管是胸前,还要腰间,都有些晃荡。
面对丽娘的取笑,林茧只能附和的回道:“是啊,在万花楼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光阴啊。”
这句无心的感慨,却换来了丽娘的眼泪一把。
上好妆,跟丽娘拥抱告别之后,林茧走出万花楼。本来想要雇一辆马车的她,却发现,荷包里面的地址,居然就是这条街的街尾。
穿着比夕阳还要艳丽的盛装,走在这条烟花巷,林茧此刻唯一庆幸的,也只是天色未晚。否则,真的被人搭讪,她就只能怪自己自找麻烦了。
为什么穿着当年的衣服去见陈传一呢?陈凌雁为她准备的衣服,不是更能让陈传一放心?而且,陈传一已经成亲,她穿成这样,摆明是破坏人家家庭吗?
可是,陈凌雁准备的衣服是适合贵族小姐的衣服,却不是适合林茧的衣服;林茧一生中最积极、最傲然的时光,就是在万花楼身为红牡丹的那段时光。
她想让陈传一看到自己最自信的样子,同时,虽然知道陈传一曾经拿自己的一切为她赎身,她也没有办法忘记是他的母亲把她卖到了万花楼,小小的恶作剧一下,也算是对当年的报复了。
穿过几百米长的萧索街道,林茧走到街尾转角,在热闹喧嚣的人声中,仿佛踏入了另一个世界的她,在荷包中写好的门牌之前,看到了“林氏糕点”的招牌。
虽然招牌是“林氏糕点”,实际上,这间五十坪大小的店面,却是点心、菜肴、粥食、酒茶什么都卖的铺子,可以外带,也可以入内就食。
林茧一进铺子,就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仿佛没有感觉到众人热切的视线一般,林茧挑了靠门的一个角落就坐,招呼伙计道:“来一屉梅菜包子,一大杯冰镇酸梅汤。”
伙计记好点餐之后,仍然站在林茧身前道:“姑娘还有别的吩咐吗?莲蓉糕,是今日特推的糕点,也是我们老板的拿手之作。”
习惯了口福居训练有素的伙计,对于这种过分推销的伙计,林茧微微觑眉道:“不用了,就刚才点的就好,我赶时间,麻烦快一点。”
包子很快就上来了,伙计还体贴的上了蘸料,林茧拿筷子夹了包子,放在唇边轻轻吹了吹了,大厅里也响起一片呼气声,林茧咬了一口包子,因为太烫,忍不住抽气,大厅里也随着响起一阵抽气声。
林茧咀嚼着包子发现,这种久违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注目的感觉,其实并不让人讨厌;尽管那些注目并非全然善意。
花了两柱香的时间慢条斯理地吃完一屉包子,林茧拍了拍微鼓的小腹,口中含着酸梅汤的吸管,招呼伙计结账。
不出她的意料,在账目结算好之后,伙计红着脸弯腰凑在她身前,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家老板请请姑娘到二二楼雅间。”
林茧把椅子往后滑了半尺,起身道:“有劳小二哥带路。”
穿过楼道,走到最里面一间的房门前,推开房门,出现在林茧眼前的,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肚子圆滚滚的凸出的高大结实的中年大叔。
与林茧记忆中略显单薄的憨直青年,简直判若两人。
“是陈老板吧?您好,我是林茧,从丽娘那里听说了这里的地址。无论如何都想来跟您道一声谢,若是有所打扰,还望见谅。”林茧愉快地说着社交辞令,笑得弯弯的双眼,却是注视着陈传一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
虽然做好了准备,但是,被那双胖胖的长满茧子的大手握住的时候,林茧还是浑身一颤。她身边接触的人,无论男女,各个都长得美得让她自卑,害她对这种在一般人眼里只是普通的人,莫名的就是看着不舒服了。明明感激的心情,和重逢的雀跃都是真实的。
“是小茧吗?真的是小茧吗?在十一年前,你不是已经没骗俺?你真的是小茧吗?”由于太过激动,陈传一眼泪、鼻涕一起流出来,呼吸急促的,让人忍不住想到,他是不是很快就要窒息。
“啊,疼疼陈大哥,你冷静一些。我是林茧,活生生的林茧,但是,你再这样捏下去,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因为胳膊被捏断而疼死,嘶”其实也没有那么疼的难以忍受,不过,依着她的记忆,说到这种程度足以让陈传一手足无措放开她就是。
果然,陈传一放开林茧,挠着稀疏的头发,不好意思地道:“对对不起,俺俺就是太高兴了。小茧,你没事吧?”
林茧双手搓着胳膊道:“差一点儿就断了,不过,毕竟是差一点儿,所以,现在还好好的长着,没事。
突然出现在陈大哥面前,吓到你,我才要抱歉。
这个,还给你。陈大哥成亲了吧?这个,夫人用不合适,将来留给小姐或孙小姐用吧。”林茧说着,拿出荷包,递给陈传一。当年她留下的那一双蝴蝶结,果然,还是不应该属于她。
陈传一怔怔的接过荷包道:“对对不起,因为当年误信传言,以为小茧虽然不能辜负娘子,可是,我想如果小茧要留下来的话,娘子为人大度,跟她说清楚,她一定会接受小茧的。”
“谢谢你,陈大哥,穿成这样让你误会了。四年前,我就离开了欢场。现在在朋友的帮助下,在京城开了一间食坊。这次回锦州,是给故人扫墓的。
去看丽娘,才听说了当年的事,无论如何都想来道谢,也想让你看看我活得很好,想请你不用再为我的事挂心了。”
“活得很好吗?小茧这些年吃了很多苦吧?
当年的事,是俺娘一时糊涂,她在临走之前,还在自责,嘱咐俺一定要为你赎身,只是,俺太无能了,这么多年,都没能为你赎身。
这里有一千两银票,是俺这些年攒下来的,小茧你收下,就当是俺为俺娘向你谢罪了吧。俺不求你原谅她,只是,她人都没了,你别为了她让自己不开心了。
俺一直都在这里,以后,你觉得在京城过得不好,想要回来了,有俺一口饭,绝不会让小茧喝粥的。”陈传一说着,双膝一软,竟是跪在林茧身前。
林茧接过陈传一手中的银票,放在桌子上,用茶壶压住道:“陈大哥,当年要不是你的一个包子,我说不定早就饿死了。
陈大娘是为了陈家的香火着想,才不想你跟来历不明的我在一起。她只是让人把我卖到了万花楼,而没有让人把我沉河,我已经很感激她了。
这些银子,是你多年的积蓄,你好好收着吧。大嫂和公子还要过日子。
如果陈大哥真的觉得有愧于我,就做一屉跟当年一样的包子让我带走吧。刚刚我点的包子,总觉得不太像陈大哥的味道。”
最后,林茧拎着一屉包子离开“林氏糕点”,在出门的时候,正好迎上了去学堂接儿子回来的陈夫人,含笑施礼过后,迎来了对方一抹严厉的瞪视,林茧回了露齿一笑,往楼上雅间的方向挥了挥手,招呼马车,离开了那家点心铺子。
说完全不恨陈大娘,确实是违心的,但是,如果没有陈大娘,她不会遇到林筝,不会遇到陈凌雁,不会有机会拜周晋为师,不会有现在的人生。
青楼十数载,是她抹不掉的过去,但是,并非全然耻辱苦涩;而且,正是因为有了过去的她,才有现在的她。
☆、第六章
林茧在掌灯时分回到陈凌雁在锦州的别院,拿出了陈凌雁曾经给她的玉佩,才让门房相信她就是上午跟陈凌雁一起从大门走出的林姑娘,而让她进门。
林茧拎着食盒到餐厅时,陈凌雁、白逍都已经坐在餐桌前,林茧放下食盒,低头道歉道:“真的很对不起,虽然白将军吩咐了要在晚餐前赶回来,但是,我因为临时去看望一位故人,就在外面用过晚餐了。让两位空等,真的很抱歉。”
林茧起身时,跟所有的丫鬟小厮一样,两人一脸讶然地看着林茧。
林茧掩面轻笑道:“不会因为换了件衣服就认不出来了吧?那还真是失礼了。”林茧说着,拿出陈凌雁的玉佩递出去道:“这个,是是阁主的东西,您应该认识吧?我是今天早晨从这里走出去的林茧,从今而后,就要穿着这样的衣服,画着这样的妆容生活下去了。如果您觉得看着不舒服的话,我现在离开就是。”
林茧说着,上前两步,把玉佩放到了餐桌上。
陈凌雁拦住林茧的去路道:“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穿上你不喜欢穿的衣服,画上你不喜欢的妆容,这样离开,你想去哪?
回凌霄阁吗?还是去万花楼?
跟我做,就那样让你难以接受吗?宁肯跟不认识的人,也不愿意跟我吗?
我不让你走,你是我的,是林筝送到我身边的,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哪儿都不让你去。”
“师父,师父,您冷静些,林姑娘喘不过气来了。”挥退下人的白逍,花了很大的力气,把林茧从陈凌雁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咳咳咳白将军咳咳能让我跟阁主呃单独谈谈吗?”
在白逍离开之后,林茧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口饮下道:“我讨厌的,不是艳丽的衣服,是被人指指点点的感觉;我讨厌的,也不是漂亮的妆容,是回忆起化妆之后做过的那些事的感觉。
可是,这套衣服,让我成为了万花楼的花魁娘子,让我可以花钱为林筝请很好的大夫,让我可以在林筝身后,把他的身体停在万花楼的冰窖两个月,在梅雨结束之后,在万花楼的后院火化,让我可以和万花楼的姑娘们一起,在节日的白天,到锦州城的大街上游玩。
穿上这套衣服出现在人前的我,总是微笑而自信的,从来没有躲躲闪闪、束手束脚过。
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赎身的我,也从来没有认为妓\女是耻辱,我的身体作为商品任人玩弄,可是,在营业时间之外,我依然过自己的日常生活,做自己喜欢吃的点心,养自己喜欢看的花和鱼,在远离世人言论和目光的万花楼的后院,跟林筝相依为命,是当年的我,最大的愿望。
林筝走后,虽然伤心,这个愿望,却不曾改变过。
当一个人深处黑夜中的时候,既不会感到夜的黑暗,也不会感到其中的自己的丑恶、羞耻;可是,一旦生活在了阳光下,所有不堪的一面都被照得无所遁形,所有刻意忽视的羞耻心、自卑感都显现出来,成了束缚自己手脚的锁链、枷锁。
但是,为什么身在黑夜中的我能够自信的笑,离开了黑夜的我,却要躲躲闪闪呢?
自由自在的走在阳光下,那样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我得到了,为什么不是珍惜,而是逃避呢?
我不想再逃避了,从黑夜中习来的东西,并不都是坏的;从黑夜中养成的习性,也并不都是可耻的。
我想接受这样的自己。
可是,我没有自信让您接受这样的我。您想看到的,是干干净净的我吧?可是,那样干净而畏缩的我,只能生活在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