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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化蝶 作者:柳长街(晋江2012-08-16完结)-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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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王思远绘画时的表情,让他感觉不到墙的存在。
  王思远的画作,虽然画技尚显稚拙,但是,画中的意境,却是他穷尽一生都不可能达到的。
  在绘画方面,他的儿子,是一个十年甚至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身为一个父亲,王俊元应该骄傲;身为一个画师,王俊元应该庆幸。
  可是,作为王俊元自己,他却不受自己意志控制的嫉妒。
  
  不论在道德上,还是在人性上,王俊元都不是一个理想的人,岂止不理想,甚至他的很多行为,说是离经叛道都是好听,准确形容的话,自私、懦弱、放荡、任性大多都是贬义词。
  可是这个被用很多贬义词形容却绝对没有人说是诽谤的男人,被天朝最好的女子,放在心里二十五年,即使离合,即使知道他可能有了另外的心上人,却仍是对他念念不忘,甚至不惜一再放弃自己的底线,“利用”孩子来接近他。
  这个人到底有哪好?
  除了一张历经风霜雨雪依然精致英俊的面皮,一张会哄人开心的嘴,一副无论用尽多少心力都捂不热羁不住的流水心肠,无论文治、武功,或者修养、品行,这个男人,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地方。
  幼年时,他曾经展露过天才,但他三十四年的人生,也不过印证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样一个真理。
  天朝多得是优秀的男子心甘情愿拜倒在陈丽雅的裙裾之下,那些敢于追求陈丽雅的男子,每一个都比王俊元优秀不止十倍,甚至,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
  可是,陈丽雅拒绝了那么多人的追求下嫁给了王俊元,在他被逐出家门之后,应王家二老的请求,委曲求全的依然住在王家,即使她的官职已经足够她独自立府,她依然借口孩子年幼,需人照顾而继续住在王家。
  即使,陈丽雅心里明白,王家的二老和两个长兄,多多少少在仕途上利用了她。
  到底为什么?
  真要让陈丽雅说,她此刻怕也说不出来,年轻时还可以说是为了童年的美好记忆,在经历了王俊元的离家出走和背叛之后,就算别人不告诉她,陈丽雅也在心中明白,王俊元真实的样子,并不如她一直以来留在心中的形象美好,他有太多的缺点,有些,根本就是她一直以来都不屑一顾,甚至不能容忍的。
  可是,当那些缺点存在于王俊元身上时,她会下意识的为他辩护,甚至从心里觉得,就算有那么多缺点,也没有关系,那样反而更生动可爱。
  可爱,是的,不管王俊元这些年做了什么,在陈丽雅的眼里,心中,他都是可爱的。
  遇到王俊元,陈丽雅自幼自满的理智便会不听使唤,她傲人的判断力也会失了作用,她只知道,她想要靠近他,即使什么都不做,即使只是待在他身边,她也觉得愉快。
  陈丽雅感觉不到王俊元不动声色的回避和疏离吗?陈丽雅看不明白王俊元对她,除了歉疚还是歉疚吗?
  可是,面对自己爱着的人,陈丽雅心甘情愿的做起了瞎子、聋子。
  只要能够再一次得到自己的爱人,她甚至不再计较手段和尊严。




☆、第十五章

  相较于王俊元的“合家齐乐”,林茧的状况,显然并不是那么有喜感。
  王俊元约好了她在寒食这一天去城郊踏青,因为约得并不是她一人,还包括若云、陈准,甚至珠婶和忠伯,林茧虽是有心推拒,但又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
  或者说,林茧以“大家”为借口,正好抑制住了她对王俊元的前妻和孩子,尤其是那个天真可爱的男孩儿的负罪感。
  寒食这一天不能动火,林茧便在前夜结束了酒楼的生意之后,拖着疲累的身子,到厨房准备踏青时带的点心、食物。
  足足准备了十八道点心,如果不是若云提醒她过了子时,林茧可能还要准备更多。
  沐浴过后,林茧在床上翻来覆去,丑时末近卯时了才睡下。
  辰时刚到,林茧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这天,若云特地在林茧的腰间系了一个香囊,浓浓的桃花香,林茧如今仍然穿着孝衣,配上这个香囊,颇有一些不伦不类。可是,若云却阻止了她要解下香囊的动作,指了指她自己,又指了指在庭院汲水的珠婶,神色中含着春天的气息。
  匆匆吃了几个点心充饥,收拾停当,把点心酒水分类放到食盒里放进车厢,拿上野餐用的防水毡布,几人兴致勃勃地准备出门。
  敲门声响起,忠伯前去应门,站在门外的,却不是晚了半个时辰的王俊元,而是一位二十岁上下的宫装女子。
  女子出示了一块金灿灿的金牌,没有什么表情的开口道:“我家主人邀请贵府的林姑娘前去做客。”
  忠伯当然没有看清楚那在眼前一闪而过的金牌,可是,从女子居高临下的态度,和她身后两顶精致的轿子,忠伯多少也猜出了女子的身份。
  林茧甚至连换衣服的时间都没有,就被“请”上了轿子。
  生平第一次坐轿子,尽管轿夫各个矫健稳重,林茧还是在轻微的颠簸中感到一阵反胃。
  林茧打开了窗帘,却不敢睁开眼睛看外面的风景,倒也不是因为害怕,只是,映在摇晃的视线中的风景,让人更加的眩晕。
  睡眠不足的林茧,在这种轻微的眩晕感中,居然打了一个盹儿,到她醒来时,宫装女子正站在轿帘外睨着因为轿子前倾,差点儿跌出轿子,一身狼狈的她。
  绕过比端王府更多的假山回廊,石桥、□之后,林茧被带到了一个与元宵节在西山上看过的结构相似的凉亭前。
  不同于当日的是,凉亭中只坐了一人,那人身后,站着一个被帽子遮住半边脸的侍者。
  林茧如当日一样,在凉亭前的石阶上行礼,不同于元宵节那日,凉亭中的人仿佛未听到她的声音一般,兀自翻阅着类似奏章的卷轴,足足让林茧跪了两柱香的时间,才开口让她起身。
  这一次,林茧起身时虽然双膝发麻,倒也撑住了身子站稳了脚跟。
  那人让林茧在下首落座,对身后的侍者点了点头,侍者便把那人一直翻阅的卷轴,递到了林茧面前。
  林茧在只听得见鸟儿鸣啼的静默中翻开卷轴,当卷轴上的文字一排排的映入眼帘时,林茧与其说是惶恐,不如说是觉得可笑。
  皇家的人,手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一个喜欢装模作样;一个居然喜欢恐吓?!
  林茧放下手中的卷轴,抬眸看向坐在她上首的帝王。
  一阵让人窒息的静默之后,皇帝挑眉,率先开口道:“下个月,宫中有一批御厨告老还乡,尚宫局会在《晨报》上刊登宫中招聘新的御厨的消息。”
  “为什么?”即使是不拿那个卷轴威胁她,皇帝一声令下,身为皇帝治下的一介布衣,她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
  “朕近来山珍海味吃腻了,想吃些来自民间的菜肴,比如,端王生辰宴上的菜色。”为什么?如果能说出口,身为一国之君,姜鸿又何必绕这么大的弯子?
  “草民会去应聘,只是,皇上能否告知何时会厌倦民间菜肴,草民想对家人有所交代。”这句话,其实是问也白问的,踏进了皇宫,随便一个不大不小的失误,她的性命,可能就交代在这里了,还谈什么归期?
  “尚宫局那里的规矩,新聘的宫人,试用期为半年,如果通过半年试用期,视本人意愿可签订三年、五年、十年不等的聘用协议。只要不做出违反协议的事,尚宫局不会随意解聘宫人。”姜鸿想通过这句话暗示林茧,她是出于自己的意志自愿应聘御厨的。
  “多谢皇上解惑,不知皇上还有什么吩咐?”
  “朕不希望自己吃进口里的膳食,有胭脂香粉的气味。”姜鸿说完,摆了摆手,那个不知道何时不见的宫装女子出现在了林茧身侧。
  林茧对着皇帝的背影施礼,咬着下唇跟在宫装女子身后离开皇宫。
  走到宫门口,宫装女子对林茧微微点头,便转身走回皇宫。
  林茧在两个守卫的目送下,一步一步走出宫门前的大道。
  饶是早就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走到转角之处,林茧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把皇帝的宗族祖宗问候了个遍。
  这TM什么世道?她只不过想安安分分过自己的日子,招谁惹谁了,居然被揭起二十年前的伤疤,还以此对她加以威胁?
  林茧心情不好,也没想到家里人正在担心,没有雇车,就那样穿过了整个京城,走回了家里。
  回到家里,林茧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陈准带到了前院三楼最东边的雅间。
  陈凌雁递给林茧一杯茶,笑得眯起眼睛道:“宫中的景致如何?”
  林茧喝下一整杯茶,抹掉唇角的茶梗,有些讪讪地道:“您怎么有时间过来?”
  “我在家里等不到你,自然就只能到这里来找你。我说过让你有事去找我的吧?被端王缠住,元宵节在西山见到皇上,甚至今日被秘密召进皇宫,如果我不来,你是不是打算所有的事都自己处理?”陈凌雁的声音,听不出怒气,甚至带着笑声的颤音,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凌厉的盯着林茧,宛如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一般,恨恨地盯着她。
  “十年前从端王手中救下我,三年前允许我脱籍,还把陈准放到我身边保护我的安危,就算是为了林筝,您做得也已经足够,我既然自己选择了来到京城,所有的遭遇,就该自己面对才是。”对于陈凌雁是林筝爱人这件事,林茧至今,都没有办法过得了自己内心那道坎。不管理智上如何说服自己,林筝有自己的世界,林筝有权保有自己的隐私,林筝有比她更重要的人并不奇怪,想到林筝至死,都守着他的爱情,甚至走了之后,还要留一半骨灰在梅树下守着虚渺的爱情,林茧心中还是难以发泄的委屈、愤懑。
  “如你所言,我已经为你做了这么多。现在眼睁睁看着你犯傻,把自己置于险境,我以前所做的那些,不都白费了?
  我对你好,确实不是因为你自身。可是,你一开始没有拒绝,现在再来拒绝,不显得矫情吗?”
  若说委屈、愤懑,这世界上又有谁比被爱人误会、拒绝,至死都不肯见他一面的陈凌雁更深、更沉?
  得到了林筝最后全部关怀和温暖的林茧,居然还敢跟他摆脸色?!
  “您如果真的关心我,当初就不该让我踏进京城。或者,至少,您该告诉我,当年的那个黄公子,不是普通的黄姓公子,而是皇家公子。”
  “你想躲到小镇过完下半生,我没拦着你;你想进京,难道不是有了相当的觉悟吗?至于端王,你能想象,那个天上地下,除了他的皇兄,把任何人都不看在眼中的端王,会记得一个年少轻狂时邂逅的青楼女子吗?
  倒是你,既然端王向你表明了身份,你感觉到了威胁,为什么不向我求助?
  或者你还想跟端王续续隔了十年之久的情意吗?
  你不说清楚,我不可能知道你在想什么,也没有心情猜你想要什么。
  我答应了林筝要保护你,看着你获得幸福,但是,如果你自己一直活在过去的束缚里,不愿意信赖任何人,就算是天神下凡,也不可能让你得到幸福。
  而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对外面的世界先入为主、自以为是,连追求幸福的勇气都没有,却又偷偷摸摸做着幸福生活模仿的人。
  如果不是看着你马上要把自己推向悬崖,你以为我愿意管你吗?”
  “幸福?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是跟林筝一起生活在万花楼的时候。知道林筝生病之后,我请了我能请到的最好的大夫,还向神祈求用我二十年的生命换给他十年。可是,林筝还是走了。
  林筝走了,这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生死,再没有一个人在乎我过得好不好。
  我的生命中,除了客人便是楼里互相竞争的姑娘们,还有丽娘。我这辈子最高的归宿,就是在丽娘身后成为万花楼的鸨母。
  可是,丽娘却畏惧客人的权势把我卖给了客人。我想到了业界忌讳的转籍,但也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最后挣扎而已。
  如果当初不是正好由您出面,我大概会自杀吧。
  其实,自杀,对我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只是,我答应了林筝要好好活下去,即使是一个人,也要健康、长寿。
  从在万花楼开始,我就在做对普通人的生活的模仿,出太阳的天气,一定会晒被子;不管多累,绝对会把自己洗干净再入睡;每一个节日,都会放在心里,开始偷偷的,后来成为花魁之后,明目张胆的庆祝。
  可是,从我在万花楼的那间黑屋子里醒来的那一刻,或者,确切地说,等我从丽娘口中得知接客之前需要五百两赎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过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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