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解密北京大案 作者:丁一鹤 >

第42节

解密北京大案 作者:丁一鹤-第42节

小说: 解密北京大案 作者:丁一鹤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关于张博士称“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甚至要委托我向吴主编‘意思意思’……”的内容,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向法庭出具证明称,“因为张博士和吴主编关系很熟,我就对张博士说:‘我想请吴主编和红门画廊的艺术家们坐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此后我和张博士再没谈论过此事,我也没有让张博士给吴主编‘意思意思’”。 

        焦点二:博士下跪,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是2005年3月1日晚上,张博士在小饭店下跪并写下“悔过书”前后,吴主编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采用胁迫的手段胁迫原告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涉嫌暴力威胁。张博士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被告吴主编在公开信中的描述:他逼迫原告下跪和写所谓的“悔过书”,并对其过程进行详细描述,把所谓的“悔过书”加载在他的文章中供人观赏,在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告是在怎样的淫威和恐吓下完成上述过程。首先表现在被告对原告的语言恫吓上,如被告的怒吼“你给我跪下”等。其次武力威胁如“老子抠了你的狗眼”等。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不受非法侵犯,而在我国下跪和写悔过书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侮辱行为,作为一名男子汉在正常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给人下跪的,能够把人逼到下跪写悔过书的地步,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多么恶劣,再把过程细节写在文章中进行广泛散发,所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和对原告心理的伤害是多么深重。 

      第一章博士下跪(4) 
        被告吴主编否认自己有过暴力威胁的举动,并认为“原告是因内心愧疚要想向被告表示歉意而下跪的”。吴主编在《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的批注中称“你老婆可以作证,她可以说明我不是‘气势汹汹地’来到你家,要你‘摊牌’并‘胁迫’你,你老婆怎么还不报警啊?她有什么理由害怕到不敢报警?” 

        关于吴主编“在小饭店要啤酒,大口大口地喝着,并摔杯子砸瓶子”的情况,吴主编称,“啤酒是要了,那是向饭店借块地方的借口,但是不是‘几瓶’,是两瓶。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那么好的酒量。而且我没有‘摔杯子砸瓶子’,可以打电话向饭店老板求证”。 

        关于张博士称吴主编辱骂、侮辱、威胁、恐吓的情况。吴主编称,“我并没有‘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我连一根指头都没有碰,况且,在场的还有餐馆的服务员和数位吃客,他怎么就一声求救都没喊啊?这个餐馆是在张博士家的楼下,并不是在我家的楼下。即使所有的细节都像他说的那样,我‘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了,但是,在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的情况下,他当众下跪……”关于这个情节,饭馆老板的文字证明称,“3月1日晚9点左右,吴主编等3人来到餐厅,喝了3瓶啤酒。在我所见到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有暴力事件”。 

        焦点三:电子邮件,是否涉嫌人身攻击? 
        法庭争论的焦点是在网上公开的电子邮件中,原告张博士称,“吴主编在美术界和互联网站上发表上述辱骂文章,这样的侵权范围涵盖面异常广泛,体现出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侵权影响是非常严重的。被告的侵权行为清楚、目的明确,所撰写的文章极尽辱骂、贬低、诋毁原告名誉的词汇,逼迫原告下跪、写悔过书,并在原告的师长、学校、朋友圈及传播范围极广的互联网进行广泛散播,致使原告名誉权严重受损,社会形象降低”。 

        被告吴主编在反诉意见中称,被反诉人将文章首先于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大肆散发,并把反诉人此前写的《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也一并作为该电子邮件的“附件”随信发送,并声称“没有看到吴先生到处散播的信的朋友,可与我联系,我再发给你们”。3月22日,被反诉人通过网络进一步公开诽谤反诉人,在“绿土地”论坛又发表了无端捏造事实,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的文章《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3月24日,该文章又在“东方视觉”等网站相继出现,被反诉人的这种行为,使文章在社会上迅速传播,给反诉人在美术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反诉人和反诉人工作的网站的名誉、声誉、信誉受到严重损害。 

        以上法庭上争论的3个焦点,在诉讼和反诉之间,诉讼双方各执一词,都希望法院都够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法官在主持调解时,也没有成功。但是,庭审3个月之后的8月18日,双方几乎同时从法院撤诉。 

        2005年8月2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上,张博士说:“庭审之后,我自己作了长时间的反思,我想吴主编也在反思这件事情。其实案件的结果,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双输。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已经达到了我维权的部分目的。加上我们两人都在一个领域工作,继续闹下去也没有必要。更重要的是,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周,我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的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也使我对生命有了更多的感悟,生命短暂,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何必把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陷入到一场无谓的官司中呢,所以我向法院提出撤诉。等安静下来,我希望能够和吴主编坐下来,好好谈谈。” 

        而吴主编在电话上也表达了与张博士几乎同样的看法,他说:“首先,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我根本没有时间纠缠在官司中;其次是开庭那天我才知道张博士的母亲去世了,没有比丧母之痛更令人悲伤了,从人之常情的角度不能雪上加霜,我觉得这场官司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再就是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和炒作,以及网上一些很糟糕的评论,对我们双方都不好,即使在法庭上要个最终的说法,一样是双输的结果,所以我选择了撤诉。” 

        在电话采访中,张博士和吴主编都心平气和。其实,他们都明白,这场官司真的由法院作出输赢的判决,对他们双方都是输。也许,撤诉是他们能够选择的最好的一种了结恩怨的方式。 

      第二章打工妹杀人之后(1) 
        2005年2月,全国多家重要媒体纷纷报道了打工妹吴金艳杀人后被判无罪的消息。此后,吴金艳仗义相救的大姑姐(未婚夫的姐姐)尹秋月逃回家乡拒绝出庭作证,未婚夫也抛弃了在看守所中的吴金艳与他人订婚。正当爱情旁落之后回到家乡的吴金艳陷入被视作“灾星”受到别人冷眼的窘境和痛苦之时,一位英俊帅气的好小伙对她说:“我要陪你一起听《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我要爱你一辈子,非你不娶。”23岁的吴金艳历经多次波折之后,让这个叫刘宝玉的好小伙吹吹打打迎进了洞房。 

        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 
        打工妹吴金艳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到北京打工,却一刀捅死了一个男人,她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判无罪而名动京城,更没有想到自己的义举在家乡却遭受非议导致爱情旁落亲人担忧。 

        吴金艳出生在内蒙古左阿鲁科尔沁旗。20岁时,出落得花儿一般的吴金艳和邻村青年尹春生,在村边他们经常走过的那片杨树林里一吻订终身,这对甜蜜的恋人计划在2003年秋天结婚,美满的婚姻幸福的生活似乎唾手可得。 

        2003年2月,吴金艳想进城打工挣点钱结婚,给自己置办一点嫁妆。尹春生也同意让她出来挣钱,但又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便让她到北京投奔在某山庄打工的姐姐尹秋月。经尹秋月介绍,吴金艳生平第一次离开家乡远赴首都北京,成为某山庄服务员。 

        在打工的员工中,有两个北京当地青年,一个叫孙铁柱,一个叫李光军,他们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细心的吴金艳发现,孙铁柱经常对未来的大姑姐尹秋月大献殷勤,而尹秋月对孙铁柱却总是不冷不热。2003年8月,李光军和孙铁柱因占山庄便宜被老板开除。他们怀疑是尹秋月向老板告密。9月9日深夜,李光军和孙铁柱等人酒后来到尹秋月和吴金艳居住的女工宿舍,掀开尹秋月的被子,撕扯着她的睡衣。孙铁柱把尹秋月压在床上,她的睡衣和胸罩被撕开,战战兢兢的尹秋月躲在床角泪如泉涌,不住求饶。 

        见大姑姐受辱,吴金艳连忙出面劝阻,却被孙铁柱打倒在地,并被扯开睡衣露出胸部。之后又被孙铁柱飞起一脚把她踢倒在床头柜旁。在极度的恐惧中,她仍然不忘挺身挡住意欲侵害尹秋月的孙铁柱,她顺手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果刀,胡乱比画着阻止扑过来的孙铁柱。这时,李光军抄起一把重约一斤的铁锁向吴金艳身上砸来,慌乱中,吴金艳闭上眼举刀向李光军刺去,正中李光军左胸,李光军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吴金艳连忙报警,她被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无助的吴金艳在心理上备受折磨,每天都在惊恐中度日。回想起和未婚夫相爱4年的那些甜蜜,想起4年前的那个晚上未婚夫的第一个吻,她非常希望未婚夫能来看看她。吴金艳在看守所里翻看了法律书籍,她想,如果法院按照正当防卫认定,就判不了那么些年,她蹲几年大牢后还可以回家去。她还年轻,还可以跟未婚夫结婚。他们曾经海誓山盟过,未婚夫一定会等她回家的,那时他们一定会结婚。在看守所的时侯,吴金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平常生活的自由和幸福。 

        2003年10月15日,吴金艳被逮捕。2004年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给吴金艳的母亲去信,让她为女儿聘请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时,家里人这才知道女儿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经被关了好几个月了。 

        吴金艳在北京杀人的情况在家乡引起轩然大波,此时,村里也开始流传着各种风言风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吴金艳在北京当坐台小姐图财害命。流言飞语让吴家的人抬不起头来,整天被异样的眼光质询着。 

        更让人伤心的是,吴金艳挺身而出仗义相救的大姑姐尹秋月在出事后立即悄悄回到了家乡,她不但没有告知吴金艳的父母在北京发生的事情,而且匆匆忙忙地嫁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北京法院一直没有寻找到她的消息,后来,法院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尹秋月,希望她能够出庭为吴金艳作有利的证明,但是尹秋月却拒绝了法院的要求,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证词。这一切吴金艳都被蒙在鼓里。 

        春节之后,吴金艳的母亲借钱来到北京,内蒙古金利律师事务所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辩护。在法庭上,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作了无罪辩护。2004年7月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金艳无罪。 

        这个无罪判决不仅仅让吴金艳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强烈反响,“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当庭释放的义举被到处传送着,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关注的明星人物。但案件判决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2004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维持原判、吴金艳无罪释放”的裁定书后,吴金艳激动得泪如雨下。 

        被判无罪后,吴金艳深深地给审判长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法院。当天,她就匆匆跟着母亲回到了科尔沁草原,那里还有等着她回去完婚的未婚夫尹春生。 
        爱情旁落,情感路上再遇挫折 
        尽管北京法院给了吴金艳一个公正的判决,尽管京城媒体和百姓给予吴金艳很高的评价,尽管有很多单位希望吴金艳到他们那里工作甚至许以高薪,但吴金艳还是离开了北京这个伤心之地。年迈的双亲因为自己这次拔刀相助见义勇为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要回家跟自己未婚夫尹春生完婚,然后照顾父母。尽管她无辜坐了10个月牢,但在一个弱小的农村女孩子的世界里,她觉得自己能得到最后的清白,是她最大的安慰。她只希望回老家跟未婚夫尹春生结婚生子,平平安安过一生。 

      第二章打工妹杀人之后(2) 
        在经历了10个月噩梦般的日子后,从北京回家的路上,吴金艳在回内蒙古的长途汽车上,被一首陌生的歌曲迷住了,那是刀郎的《情人》。她一遍一遍哼唱着这首歌,仿佛刀郎是为自己写的歌; 

        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 
        用你那火火的嘴唇 
        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