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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指匠情挑-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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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立不安。五点一到,我又打发威廉英克尔去接站——他又一个人回来。这时,我必须陪我舅舅用晚餐了。当查尔斯给我倒酒时,我问道,“有史密斯小姐的消息吗?”——却被我舅舅听到我低声发问,他挥手命查尔斯退下。 
  “莫德,你宁肯跟下人说话,也不肯跟我说话?”他说道。理查德走后,他变得暴躁易怒。 
  餐后,他挑了一本有些许体罚内容的书让我诵读:四平八稳地诵读那些酷虐文字,倒令我头脑冷静下来。可当我上楼,回到那寒冷寂静的房间时,我又忐忑不安起来;在玛格丽特给我更衣,服侍我上床之后,我又起身,走来走去——一下到壁炉前,一下到门后,一下站到窗边,眺望马车的灯光。终于我看到了。那灯火在雾中朦胧嬴弱,随车马行进,在树林里跳动闪烁,如警示信号一般,忽明忽暗——更似余烬残光,而非指路明灯。 
  我望着那灯火,手捂住心口。那灯火一点点地近了——慢吞吞地,变弱,隐没——这时,我看到灯火之后,马匹,马车,威廉,还有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将马车驶入宅子后院,我跑进阿格尼斯的房间——如今是苏珊的房间——站在窗边;终于看到她了。 
  她抬起头,望着马厩,还有大钟。威廉从座位上跳下来,扶她落地。她抓着帽子,帽子包着脸。她身穿暗色衣裳,看上去似乎身形瘦小。 
  然而,她是实实在在的。那个计划也是实实在在的。——刹那间,我感受到那计划的狰狞,不由得颤抖起来。 
  此时夜色已深,不宜接待她。随不能立即见到她,我仍会等待,然后我得躺下,倾听她的脚步声和喃喃自语,我眼睛盯着那扇矗立在我和她之间的门——那区区一两寸厚的硬邦邦的门板! 
  我曾起身走到门边,耳朵贴在门上;可什么动静也没听到。 
  次日一早,玛格丽特为我穿衣,她帮我拽带子的时候,我说道,“我相信史密斯小姐已经到了。你见到她了吗?玛格丽特?” 
  “是的,小姐。” 
  “你觉得她会做吗?” 
  “做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甩甩头。“举止好象很低贱,”她说道。“说去过六七趟法国,不过我也不清楚去过哪儿。她跟英克尔先生说得有鼻子有眼儿呢。” 
  “不错,我们要善待她。她从伦敦来,这儿对她来说,也许有点冷清无趣。” 
  她没接话。 
  “你让斯黛尔太太吃过早饭就马上带她来见我。”   
 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夜,时睡时醒,心中压抑着她人在近旁而形象未明的念想。我必须马上见到她,在去舅舅书房之前,否则我怕我会病倒。最后,大约七点半光景,我听得走廊上响起一串陌生的脚步声,那声音来自仆人通道;随即是斯黛尔太太的低语:“到了,就这儿。” 
  门上响起叩门声。我该如何是好?我站在壁炉旁。我招呼她的声音,听上去会否有些怪异?她是否屏住了呼吸?我知道我是;然后我自觉脸上变了颜色,我强自抑住涌起的血色。门开了。斯黛尔太太先进来,有一瞬的犹疑,她出现在我面前:苏珊——是苏珊。史密斯——茶壶面孔——轻信的女孩,她将自我处得到我的一切,然后赋予我自由新生。 
  比期望来得更强烈的,是失望。我还以为她外貌与我相似,我还以为她也美丽动人:可她是个瘦小,嬴弱,脏兮兮的小人物,发色如同尘色。她下巴尖尖,眼眸褐色,比我的颜色深沉。她眼神时而过分憨直,时而狡猾灵动:她看了我一眼,探究的目光一扫,我的长袍,手套,鞋子,袜子上的每条花边都尽收眼底。 
  然后她眨眨眼——我猜是记起了她得到的训示——向我草草地行了个屈膝礼。我敢说她对这个屈膝礼颇感满足。她对我也颇感满意。她觉得我是个傻瓜。这想法令我不爽,而我本不该为此烦恼。我想,你到布莱尔来,来毁灭我。我上前,拉起她的手。你就不脸红吗?不颤抖吗?眼神不闪躲吗?而她迎着我的目光,她的手指——那指甲被啃过——冰冷僵硬,在我手中沉稳异常。 
  斯黛尔太太在旁观望。她的表情很坦白,仿佛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姑娘,我觉得给你用,她绰绰有余呢。” 
  “你不必待在这儿,斯黛尔太太。”我说道。然后,待她转身欲离去:“不过我知道,你会善待史密斯小姐的。”我又望着苏姗。“你也许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跟你一样。我很小就来到布莱尔——很小,根本没人喜欢我。从那时起,斯黛尔太太就无微不至照料我,让我了解母爱为何物,她待我好得难以言表。” 
  我微笑着说出这番话。其实,折腾我舅舅的管家,对我而言,实在太过稀松平常。我想要的是苏珊;斯黛尔太太抽搐一下,脸色一变,退下了。我拉着她的手,带她到了壁炉边。她跟着我,坐下来。 
  她温暖而轻快。我碰到她的胳膊。她胳膊跟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更结实。我闻到她气息中的啤酒味,她说话,声音跟我梦到的完全不同,语音轻盈跳跃,颇有些粗鲁;虽然她尽力使声音柔美。她给我讲述旅途种种,从伦敦来时火车上的种种——当她提到那个字眼,伦敦,她似乎对此颇有感触。我猜她是不习惯直呼其名,不习惯将其当作向往之地或思念之乡。象她这么一个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的姑娘,都能生活在伦敦,而我却在布莱尔苦熬,这个想法对于我,既是个问题,又是种折磨;不过其中也有少许安慰——因为,如果她能在伦敦讨生活,那以我的天赋才能,不是更会如鱼得水吗? 
  跟她交代职责时,我如是告诉自己。我再次看到她眼睛盯着我的长袍和鞋子,看到那目光中流露出的怜悯和不屑,我觉得自己脸红了。 
  我说道,“你前一位主人定然是位美丽时髦的太太吧?我猜想,假使她见到我,要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定。不过,如果我语气中有一丝酸涩,她也毫无察觉。相反,她说道,“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一位心地非常非常好的女士。另外,她总是讲,衣冠楚楚不值一文;看人终究要看衣冠下面的内心。”她看上去对此坚信不疑——对她的想象坚信不疑——如此单纯,毫不虚伪——我静坐片刻,于沉默中注视着她。这时,我又拉起她的手。“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我说道。她笑了,面露谦逊。她手在我手中动了动。“爱丽丝小姐一直这么说,小姐。”她说道。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什么事。她抽回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那信折着,蜡封封好的,地址以做作的女式字体写就;当然,那是理查德的信。我犹豫着,接过信——站起来,走到一旁,远远避开她的目光,打开信封。 
  没有抬头!信里说;——我想你知道我。这就是那个能令我们发横财的姑娘——那个初入江湖的小蟊贼,此前我找借口试探过她的功夫,也已令她听命于我。写到这儿,她正看着我呢,噢,她的无知可真是天公作美。我想此时此刻,她正盯着你吧。她运气比我好,享受此中乐趣前,我还得再待他娘的两个星期。——看完烧掉,好吗? 
我原以为我跟他一样冷静镇定。我不是的,我不是的,我感受到她的注视——跟他说的一样——渐渐恐慌起来。我拿着信立在原地,随即意识到我站的太久了。如果她看过那信——!我折起信纸,一折,再折,又折——折到不能再折。我尚不知她不会读写,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当我听闻此事,我笑起来,心中大石落地。不过我还不太相信她。“不识字?”我说道。“一个字母也不认得?一个词也不认得?”——于是我递给她一本书。 
  她并不想接那本书;等她拿到书,打开封面,翻了一页,牢牢瞪着一篇文章——可她看文章的方式完全错了,难以言状的紧张,错误的方式,那种微妙感觉是装不出的。最后,她满面通红。 
  我把书拿回来。“我很抱歉,”我说道。但其实,我并不觉得抱歉,我只觉惊奇。 
  不识字!这于我而言,似乎是一种神奇的缺陷——就好象烈士或圣徒失却了痛觉。 
  八点的钟声响起,召唤我去舅舅的书房。走到门边,我踌躇一下。毕竟,我应该为理查德做出些羞红了脸的表示;我说了我该说的话,她的表情,正如计划中那样,忽然闪过一丝狡黠,随即又变得坦然。她告诉我他是多么地好。她说着他的好话——再一次地——她仿佛相信她说的那些话是真的。或许她确实那么想。或许她出身的地方,衡量善恶另有一套标准。我感到裙子口袋中那叠起的信纸的边边角角,那是他经她之手传送给我的信。 
  她独自待在我房间里时都会做些什么?我也说不出,不过我想象着她手指抚过我的丝质长裙,她试穿我的鞋子,试戴我的手套,试佩我的腰带。也许她已计划周详,等那些东西归她所有,该派什么用场:这个领针她要留着,她可以把上面的宝石剥下来卖掉,我父亲的那个金项圈,她可以送给她的小相好…… 
  “你有点心烦意乱,莫德。”我舅舅说道。“也许,你并不情愿为我尽这举手之劳,也许你希望我当初能把你留在疯人院。恕我直言:我本以为带你来这儿,能为你提供些许便利,不过也许,你心中更愿置身于疯人院,而非书籍中?嗯?” 
  “没有,先生。”我说道。 
  他停顿片刻,我以为他要回到书堆里,不料他却走过来。 
  “这事儿再简单不过了,招斯黛尔太太来,命她将你送回去。你确定,不愿我如此办理?——招呼威廉。英克尔和马车来?” 
  他一边说,一边凑过来端详我,眼镜片后的模糊眼神凶狠起来。这时他又停顿,脸上似笑非笑。“我正想知道,他们让你在病房里,如今你也明白那些事了?”他说道,声音变了。“他们会怎么待你呢?” 
  他一字一句说来,细细玩味着这个问题;仿佛玩味着舌头下面的饼干渣。我没作答,只是低垂着眼睛,直待他品味完自己的幽默。然后,他扭扭脖子,目光又落到满桌的纸堆上。 
  “好了,好了,《挥舞鞭子的货郎》,给我读读第二卷,标点符号都读出来;注意——页码是乱的。我会把顺序记下来。” 
  她来接我回房间时,我正读着这本书。她立在门口,望着满墙的书,还有漆过的窗户。她如我曾经那样,踯躅在那手指标记旁,那是我舅舅刻画在布莱尔的清白界限;然后——又如我曾经那样——不明就里的她没看到那手指,正欲跨过它。我得拦住她,我甚至比我舅舅更需将她拦在外面!——当他吃了一惊,大喝一声时,我脚步轻柔地走过去,一把拽住她。她感觉到我手指的触碰,退缩一下。 
  我说道,“别怕,苏珊。”我将地板上的黄铜手指指给她看。 
  我都忘了,当然,她可以看到这儿的一切事物,一切的一切,那对她不过是纸上墨迹而已。想到这,我又满心好奇——随即是某种恶意的嫉妒。我必须收回拽着她的那支手,我怕会掐到她。 
  待我们走回房间,我问她,怎么看待我舅舅?她以为他在编纂一本字典。 
  我们坐在一起吃午餐。我没胃口,将盘子递给她。我靠在椅子上,看她拇指划过瓷器边缘,艳羡的目光扫过铺在膝上的餐巾花边。她好似是个拍卖人,或者房产代理:拿起每样餐具,都仿佛在估算这件餐具的价值。她吃了三个鸡蛋,用调羹挖出来送到嘴里,吃的干净利落——不为蛋黄溢出而困扰,吞咽时也不为鸡蛋哽喉而费思量。她用手指擦拭嘴巴,舌头点过指节;然后再吞下去。 
  你来到布莱尔,我心想,来吞没我。 
 不过当然,我心甘情愿让她吞没我。我需要她这么做。而且,我似乎感觉到,我已经开始放开自己的生活了。我轻而易举地放开了它,好似燃烧的灯芯吐出黑烟,染黑了玻璃灯罩,又似蜘蛛吐出银丝,裹住挣扎的飞蛾。我想象着那银丝紧紧纠缠着她。她对此毫不知情。待她明白过来,也为时已晚,她将亲眼目睹那银丝将她包裹,将她改变,将她变成我。而现在,她只是疲倦,无所事事,空虚无聊:我带她到花园散步,她步履蹒跚地跟着;我们坐下来一起做针线,她又是打哈欠,又是揉眼睛,目光呆滞。她还啃指甲——看到我在看她,她马上停下不啃了,过一会儿又拽过一缕头发,放到嘴里嚼那发丝。 
  “你在想念伦敦。”我说道。 
  她回过神来。“伦敦?小姐?” 
  我点头。“那儿的女士,在一天中的这个时间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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