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牌 (单文档版)-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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媸蹈械娜宋铮蔷褪鞘背3鱿衷谟笆忧拐狡锏拇嫒宋铮⑻崾贝透锹方巧炝烁隽呈欤夯程亍ざ蚱铡⒍辔鳌せ衾⒉计妗たㄎ鞯伲ɑ程亍ざ蚱眨╓yatt Earp,1848—1929)、多西·霍利代(Doc Holliday,1851… 1887),二人均为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传奇警长,他们的故事成为许多美国西部片和电视剧的创作题材。布奇·卡西蒂(Butch Cassidy ,1866…1911 )是同一时期美国西部的铁路抢匪,好莱坞一九六九年拍摄了以他为主人公的《布奇·卡西蒂与桑丹斯·基德》一片,由
大明星保罗·纽曼主演,翌年获奥斯卡四项大奖),而他就是这些人物中的一个。
接下来他眼里的图像便清晰了,他意识到这疯子在做什么:他拿了警察的枪,插在自己腰上。他还一本正经地穿西装打领带,这模样按说相当滑稽可笑,可是搁在他身上不知怎么并不让人觉得可笑。
“开手铐的钥匙在柜台上,等警察醒来,他们会给你打开的。”
他拿过钱包,令人难以置信地找出四张二十元的票子,搁在玻璃柜台上,然后把钱包塞回衣兜。
“这是买弹药的,”罗兰说。“我把你那支枪里的子弹卸了。等离开你这儿,我得扔掉那些子弹。我想,枪里找不到子弹,这儿也找不到钱包,他们很难定你的罪。”
胖子强尼哽咽了。他一生中像这样的遭遇也真是难得碰上。
“离这儿最近的——”一个停顿。“——最近的药店在什么地方?”
胖子强尼突然明白过来了——或者以为自己明白了——这前前后后的每一桩事儿。这家伙是个吃药的主儿。这就是答案了。怪不得他那么古怪。也许正亢奋着呢。
“街角有一家,走过去半个街区,门牌是第四十九号。”
“如果你撒谎,我回来打穿你的头。”
“我没撒谎!”胖子强尼喊着,“我在上帝的父亲面前发誓!我在所有的圣徒面前发誓!我在我母亲的——”
然而,门晃动了几下合上了。胖子强尼呆呆地站了一会儿,不敢相信疯子已经走了。
随后他费力地绕着柜台走到门口。转过身,用手摸索着,在找门锁。他折腾了好一阵才摸到,总算把门锁上。
这时候,他身体才慢慢瘫软下来,坐在那儿喘着粗气,呻吟着,向上帝和所有的圣徒、天使发誓,一旦这两头猪醒来,打开他的手铐,他下午就去圣安东尼大教堂,他要去忏悔,要去悔罪,要去参加团契活动。
胖子强尼·霍尔顿要去和上帝在一起。
刚才真是他妈的太悬了。
11
下沉的太阳像弧扇似的挂在西边海面上。明亮的光线变得逼仄刺眼,直刺埃蒂的双眸。长时间对着这般强光会使你的视网膜永久性地灼伤。这是你在学校里学到的许多有趣的知识之一,从那儿学到的东西能帮你谋得一个职位,比如兼职的酒吧侍者,或是养成一种有趣的癖好,当一个搜寻和采购街头毒品的全职混混。
埃蒂不眨眼地注视着阳光。他觉得视网膜灼不灼伤已无关紧要。
他不再乞求他身后那个女巫似的女人了。首先,这没用。第二,乞求只能降低他的人格。他一直过着人格低下的生活;他发觉自己在生命余下的几分钟里再也不想贬低自己了。几分钟是他现在仅剩的时间。他所有的一切只是在阳光消逝之前还有意义,到了天黑以后,那些大螯虾就要出来了。
他也不再期望奥黛塔在最后一刻归来的奇迹出现,正如他也不再指望黛塔能明白如果他死了,她就得永远呆在这个世界里,只能束手待毙。十分钟之前他还相信黛塔只是虚张声势地吓唬他;现在他可看明白了。
不管怎么样,还是比每一下勒进一英寸要好些,他想。然而,夜复一夜目睹那些令人憎厌的大螯虾,他真不能相信这会是真的。他祈告自己死前可别发出尖叫。虽说知道这不可能,他还是想试试。
“它们马上就要爬到你身上了,白鬼子!”黛塔嘶喊道。“从现在开始,每分钟都有可能!来吃它们最美味的一顿晚餐!”
这不是什么吓唬,奥黛塔不可能回来了……枪侠也是。最后的痛楚也是最为刻骨铭心的痛楚。他相信,在他和枪侠一同徜徉海滩的这段日子里,他们两人已经成了——搭档,或者是兄弟——他也曾确信,罗兰至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来救他。
但是罗兰没来。
也许他不想来,这有可能。也许他来不了。也许他挂了,被药店里一个保安杀死了——狗屎,真是笑话,世上最后一个枪侠让一个超烂的警察给杀了——或者是让出租车给碾死了。也许他一死门就不见了。也许这就是她不玩虚的原因,因为没什么虚的可玩了。
“从现在起每一分钟都有可能!”黛塔在那儿尖声叫嚣,埃蒂不再担心自己的虹膜什么的,因为那最后的亮光消失了,四下余晖寥落。
他凝视着海浪,残阳映在海面的昏黄景象已从眼前慢慢消退,他等着第一批大螯虾从海浪里扶摇而现,跌跌撞撞地爬出来。
12
埃蒂转过脸去躲避那第一只,但已经晚了。他的脸让一只爪子撕下一块肉,爆裂的左眼球飞溅出来,白森森的骨茬显露在暮色中,怪物闪烁其词地甩出问话,大坏女人哈哈大笑……
停止,罗兰对自己喝令道。这样的想像比孤立无援更糟;这是心神大乱的缘故。没必要这般胡思乱想。还有时间。
此时此刻——即与前述同一时间。残阳还滞留在罗兰的世界里,罗兰甩着杰克·莫特的身躯一路而去,胳膊悠悠地摆动着,走到这条街第四十九号时,这双猎杀者的眼睛就锁定了那个写有“药”字的招牌,他这样发愣地盯着招牌,以至路人见状都转身避开。下坠的光线完全碰到海天交接之处尚有十五分钟光景。万一埃蒂撞上了厄运,也还没到时间。
然而,枪侠并不完全了解那边的实际状况;他只知道那边已经过了这儿的时间,这儿太阳还当空照射,倘若按这个世界的时间行事,后果有可能会是致命的……尤其是对埃蒂来说,他将在难以想像的恐惧中死去,而他脑子里却一直在猜测不停。
他总有回头看一眼的冲动,想看见那边,这冲动几乎难以抑制。
但他还是不敢去看。他知道只能不看。
柯特严厉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控制你能够控制的,嫩小子。让别的事儿都闪过去好了,如果你非得照这念头做,一上去你就得开火。
没错。
却也难。
非常难,有时候就是很难。
如果不是心急火燎地要把这个世界的事儿尽快了却,离开这狗屎地方,他应该能注意到人家为什么都在瞪眼瞧他,且有意躲开身子,可是这当儿即使他明白了也不能怎么样。他根据“莫特百科全书”,朝蓝色招牌那儿大步流星地走去,去取他的躯体需要的凯——福莱克斯。虽说两边的衣兜都满满当当地塞着东西,莫特的衣摆还是一甩一甩地朝后翻卷着。缠绕在臀部的枪带整个儿暴露出来了。
他不像那枪带原来的主人那样把它佩挂得整整齐齐,他以自己的方式佩挂枪带,交错地啷当悬挂在臀部下方。
在四十九街的店员、小贩看来,这人一如胖子强尼眼里所见:整个儿一个亡命之徒。
罗兰到了凯茨的药店,走进去。
13
枪侠在自己的时代里见识过那些魔术师、巫师和炼金术士。他们中间有狡黠的江湖骗子,也有白痴一类冒牌货,说来那些人的愚蠢比他们自己能够承认的程度还过分(这个世界从来不缺蠢人,所以蠢人都能存活;事实上大多数蠢人还活得挺欢),只有少数那么几个能够主持人们悄言私语的醮事——召唤魔鬼和亡灵,他们能用符咒杀人,也能用某种神妙的药水给人治病。这些人里边的一个——枪侠相信他自己就是魔鬼——那会儿人模人样地装扮起来,自称弗莱格。
他跟此人只有过一面邂逅,那是在他的世界临近终结之际,骚乱和最后的冲突已经到来。有两个年轻人紧随其后,他们看去神情绝望,一脸肃然,一个叫丹尼斯,一个叫托玛斯。他们三人携手共赴的日子只是枪侠生命中迷茫而狂乱的一个片断,但他永远不会忘记,弗莱格就在他眼皮底下把那个冒犯自己的年轻人变成一条狂吠的狗。他记得非常清楚。随后那黑衣人就登场了。
接下来是马藤。
在他父亲离去时马藤诱惑了他的母亲,马藤本欲将罗兰投畀死境的折磨,结果却养成了他初出江湖的男子气。马藤,他想,在他到达黑暗塔之前……或就在那时,他们还将不期而遇。
以上回述只是想说明这样一点,基于他对魔术和魔术师的认识,他眼前的凯茨药店竞与他想像中的迥然不同。
他还以为那是一个燃着蜡烛的阴暗房间,苦涩的烟味四处弥漫,那些坛坛罐罐里边装着叫不上名目的药粉和膏剂,或是春药什么的,上面覆盖着厚厚的尘垢和百年蛛网。他还以为会看见一个身披斗篷的汉子,没准又是杀机重重的凶险之辈。他透过透明的玻璃橱窗瞧见里面有人在走动,就像在商店里闲逛似的,想来他们只是一种魔幻布景。
可那些人不是魔幻道具。
所以,枪侠走进门一开始只是呆呆地站在那儿,一时间惊诧不已,然后带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还有点惊喜交加呢。他置身于这样一个世界,每走一步都有一种新鲜玩意儿足以让他目瞪口呆,这个世界里车子能在空中飞行,纸张和沙子一样便宜。不过在他看来,最新奇的就是这些人了,相比之下其他所有的奇观都不在话下:在这儿,这神奇之地,他只看见呆板的面孔和拖沓的身子。
这儿足有上千只瓶子,里面都是药剂,都是春药,但“莫特百科全书”把这些定义为冒牌医生的药剂。譬如,这儿有一种药膏说是可以治疗脱发,但没准一点用处也没有;还有一种号称能不留痕迹地消除手背和手臂上的斑点,也是扯淡。这儿有些药物号称能治疗什么,其实那压根儿就不需要治疗:比如让你肠道蠕动起来或是让它别太起劲,把你的牙齿弄得更白,头发弄得更黑,还有什么能使你呼出的气息更好闻些,好像你不往嘴里塞些桤木松鼠嚼片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似的。这地方没有什么魔术,只有一大堆琐琐碎碎的破烂儿——虽说也有阿斯丁,也有一些看上去似乎还能治个小病小灾的东西。可是看到大部分玩意儿都如此之烂,罗兰已让这地方弄得六神无主。
看上去这儿向人们承诺的法术,似乎只是一种悦人的氛围,而不是什么有魔力的药剂,这就是奇迹消失之后的奇迹吗?
然而,在他进而查询“莫特百科”之后,却发现这地方并非如他表面所见。真正的药剂被安全地放置在看不见的地方。你若要得到那类药物,首先须得到男巫的许可。在这个世界里,男巫被称作衣生(罗兰误把dctor (医生)这个词当作了docktor,这里按谐音译作“衣生”),他们把神奇的配方写在一张纸上,这张纸“莫特百科”称做处方,枪侠不认识这个词。他估计还需作进一步查询才能明白,但也不必麻烦了。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快速查询过“莫特百科”后,他知道能在这家店里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他沿着过道走向一处高柜台,上面写着“处方药”几个字。
14
这家开设在第四十九街上的凯茨药店是老凯茨在一九二七年创办的,除了卖药,还兼营冷饮生意(还有各色小零小碎的男女用品),现在是他那独生子继承这份家业,看来也将一辈子打理这摊子。虽说他才四十六岁,看着却颇显老迈之相。凯茨是个秃头,皮肤发黄,身子虚弱。他知道人家都说他像是一具活死尸,却没人知道个中原委。
这会儿雷斯邦太太在电话那头大叫大嚷,如果他还不把该死的处方药马上给她送去,她就要控告他,马上,就是立刻。
你想怎么样,太太?我把这蓝色的巴比妥盐液体倒进电话里?
他真要这么做,她至少会帮帮忙闭上那张嘴。她没准会把话筒侧过来举在嘴上哇哇大叫。
这念头让他诡秘地一笑,露出一口黄牙。
“你不明白,雷斯邦太太,”他听她叫嚷了一分钟——足足一分钟——时间就显示在他那块二手表上——打断了她的话。他本想像以往那样冲她喊一通:别朝我嚷嚷,你这傻屄!跟你的医生叫嚷去吧!是他给你下的套!行啦。该死的江湖医生开出这种处方就像是吹泡泡糖,当他们决定停止给她用药时,谁来承受这泡屎?外科医生?噢,不!是他!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这声音在他听来像是一只愤怒的黄蜂在罐子里嗡嗡乱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