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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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宜珊说。
说完,我们都笑了。
唯一不同的是,我心里已经没有难过的感觉在了。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
我在开门的时候,发现门上的那个“阿尼的信袋”里,放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面写著:
『阿尼:
你不在的时候,房东来过了。他说打你的电话打不通,要我问你是不是要继续租下去。
原来,你只是要在这里住一年啊。
为什麼你没有告诉我呢?
我在我的部落格写了一些东西,我说过一定要给你看看的,下面是网址,你就自己连上去看一下吧。
如果你觉得写得不错,记得替我留言,说些鼓励的话喔!
小希』
我这时才真的有感觉,原来,我真的已经很久没出书了。
原来,在暮水街的一年,过得这麼快。
洗完澡之后,头发还是湿的。
我穿著长T恤,牛仔裤,把自己丢到沙发上,打开电视,转到电影台,然后开始发呆。
电影台又在播《X情人》了,梅格莱恩又骑著脚踏车准备单挑大卡车。
这时门铃响了,小希自己开了门进来,然后对著我说:『我要去买红豆汤加芋圆,你要吗?』
「好,麻烦红豆多一点。」我说。
『嗯……你在看什麼?』
「喔……是一部车祸片……」
『嗯……是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
说完,我们对望了一眼。
然后,我们都笑了。
红豆汤加芋圆很好吃,尤其是小希买的。梅格莱恩还是被撞飞了,没办法跟已经放弃天使身份的尼可拉斯凯吉在一起。
没办法,那是电影,是已经拍完的电影,不会有其他的结局,他们就是不能在一起。
如果人生就像电影,那麼谁跟谁能在一起,是不是也都照著剧本来呢?
如果是,那剧本是谁写的?剧本里的角色会不会再被撞飞?剧本里的天使会不会掉眼泪?
其实我想这个有点多余,因为人生的下一秒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麼事,就像梅格莱恩不知道自己会被大卡车撞死一样。所以人生跟电影的相同点,大概只有「生命的未来不可预测吧。」
小希在她的部落格上面写了很多文章,从我地震陪她到天亮那天开始,一直到最近。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她的部落格,有些文章我看得哈哈大笑,有些则是让我差点掉眼泪。
她为部落格取了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叫做「傻孩子过日子」。
而她最近的一篇文章,属名是「给阿尼」。我看了有点惊讶,也有点紧张,我手握著滑鼠,有点颤抖的点了下去………
铐……,要输入密码……
就在我为此有点翻白眼的时候,密码输入栏下面有一行字,写著「提示:你搬来的那一天」,然后我抬头看著天花板想半天,完全想不起来到底是哪天。
然后我想到租屋合约上面有写,於是我翻箱倒柜,找了半天,就在我以为合约不见的时候,结果发现它就在放我的电脑旁边。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十一日」。
我照著上面的日期念了一遍,然后输入960313……
结果是错的。
「会不会要西元?」我心里这麼想,然后输入20080313……
结果还是错的。
「20080313也不对?为什麼………?」然后我发现我输入的年份错误,所以我又重新输入20070313……
铐………,还是错的。
「是不是不需要年份?」我边怀疑边输入0313………
终於对了………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阿尼,你知道吗?我要设定密码的时候,想了很久很久,都想不起来你搬来的时候到底是哪天。后来我从自己收集的一大叠发票中,找了一年前左右的7…11的发票,看见一张买了两瓶可乐的,上面写著2007…03…1320:37。我想起了那是买给你的两瓶可乐,那是垃圾车来的时间。
那是你出现的那一天。
然后时间不知不觉地走了,遇见你的时候是春天,然后夏天到了,就在我还在感叹还没到垦丁去跟夏天的太阳说哈罗的时候,秋天突然就来了,然后发现日落的一天比一天快,却一天比一天还要晚天亮,台北已经进入了冬天。
现在,又快要春天了,我们当了邻居,就快要满一年了。
一年的时间,到底是多长呢?有没有长到让人忘记些什麼?还是只短到让人记不得什麼?
我不敢说我能记得跟你相处的每一天,但是我敢说,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我载你到车站去搭车那天,你问我,我身上的香水味是什麼,我说,那叫做想念。
但其实它不叫想念,它叫做「离别」。
看著你所乘坐的客运缓缓地离开我的视线,我突然发现「离别」也能叫做「想念」……
因为离别会让人更想念。
房东跟我说你只要租一年那天,我觉得我身上的香水味变了。因为再过没多久,你就要离开暮水街。
阿尼,一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占了多少份量?
而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又能占多少份量?
如果小希能活到六十岁,那麼一年对小希来说,只是占了六十分之一。
而阿尼在小希的生命里出现了一年,也只占了六十分之一吗?
对不起,我的算术很差。
因为我算出来的答案,是永远。
我说过,我一定会让你看看我写的文章,而且你答应过我,一定会告诉我写得好不好。
我写得好吗?阿尼。
如果我写得很好,你是不是愿意留下来?是不是愿意继续留在暮水街?
那天我们在餐厅里吃饭,我们聊到了诗,聊到了情感。我说要为你那天说的那些话取一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就叫作《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好吗?
是时候该说再见,就是时候接受离别。
只是………说再见的当下,那个人在你生命中的份量,会不会改变?
阿尼,答案是会的。
因为那份量只会变得更重,而不会变轻。
*嗯,就叫做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
九十公里时速的球道很多人要打,我排队排到有点抓狂。然后旁边的一百公里、一百一十公里、一百二十公里、一百三十公里也都一样,至少都排了五个人以上。
一枚代币二十一颗球,每一颗球之间间隔六秒,就有一百二十六秒,也就是一个人要打两分多钟,五个人就要打十几分钟,光是站在那边看,身体就冷掉了,进去打肯定打不好。
我是说我啦,如果是棒球高手,就算身体冷,只要一投币,随便打都比我好。
一百四十公里的球道,只有一个高手在使用。我看著他一次又一次把球打得又高又远,那击球的声音更是吓人。
他走出球道之后看著我,问我说「你要打吗?」
「我在等那边的。」我指著九十公里的球道说。
「放轻松,让身体去感觉球来的速度,然后提早挥棒,你也能打到一百四十公里的球。」他说。
「我有打过,但是打不到,顶多擦棒。」
「有擦棒就是好的开始,那表示你有这样的反应。把当时擦棒的感觉记下来,那就是你跟上速度的反应,只要习惯这个反应,就能打到球。你现在进去,试著提早一些些挥棒,一定打得出去。」他说。
然后他替我开了门,示意我进去试试。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拿著代币走进去投入机器,然后很紧张地拿起球棒,发球机开始运转……
我想起小希。
『阿尼最厉害了,两百公里都打得到。』小希说。
「铐!你这个是唬烂,不是谎话。」
我记得小希笑到弯腰。
『你要连续击中五球以上,而且都要飞出去才算打到。』她说。
「如果我打到了,我能要求奖励吗?」
『什麼奖励?』
「例如小希爱的拥抱之类的。」
『还敢要奖励?你先打到再说。』
我想起小希推著我进打击区,然后站在外面替我加油。
一百四十公里真的很快,快到眼睛才刚看见球,它就已经到了。
那位高手先生站在打击区外告诉我该注意什麼,他说我太僵硬,他说我太想去碰球,他说我挥棒不自然,他要我别太用力,让身体自然去反应那个速度。
然后我击中了。
球飞得又高又远,直直地往最高最角落的网子飞去,「对!漂亮!就是这样!」那位高手先生说。
但我只感觉到手一阵酸麻痛。
下一球我又击中了。
球还是飞得又高又远,直直地往最高最角落的网子飞去,「对!你抓到了!再来一个!」他鼓励著我说。
下一球再击中,再下一球,再下一球………
我突然有点想哭的冲动,因为我连续打中了五球,小希却不在我后面了。
小希说,如果我觉得她的文章写得好,我愿不愿意留下来?愿不愿意留在暮水街?
那天晚上,我没有在她的部落格里留言,一个字都没有。
但是我却彻底地失眠,外面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撒进我的屋子里,电脑没关,风扇的声音低鸣。
隔天,我打电话给如玉,跟她说我要在两千零八年十一月出一本书,她用一种我好像吃错药的语气问我:『你怎麼了?阿尼?你没事吧?你生病了吗?』
「没有,我很好。」我说。
『你从来没自动说过要在什麼时候出书的,为什麼突然间………』
「因为我想写啊。」
『那你要写什麼?』
「写一部小说,我要用最少的人物,写一部好看的小说。」
『那书名呢?』
「就叫《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
『暮……暮什麼街?』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我重复了一次。
『哪个暮?什麼几月几号?………』如玉继续问著,而我却想著另一件事。
我记得我跟宜珊聊过,『你能写一封一万字的情书吗?』宜珊问过这个问题。
「如果我很爱她的话,一万字只是普通字数而已。」我说。
如果《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是给小希的情书,那麼我能写几万字呢?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是在挂了如玉的电话之后,打电话给房东,然后告诉他,我会再去汇钱给他。
「为什麼要汇钱给我?」房东问。
「因为我要继续租啊。」
「你不是只要租一年吗?」
「我想………」我停顿了一会儿,「一年的时间,大概不够我写一本书吧。」我说。
*小希,能当你的邻居,我很荣幸。*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