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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窥视者 作者:格利耶-第7节

小说: 窥视者 作者:格利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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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他的期待相反,她说话的态度很自然,没有一点腼腆的样子。苦艾酒并不贵。他把三个银币和七个铜币排成长长的一行放在柜台上,然后再加上一个崭新的半克朗银币:

  “这是给你的。”

  “谢谢,先生。”她把钱全部收下,不分青红皂白全都扫进钱柜里。

  “老板娘在吗?”马弟雅思问。

  “她在楼上,先生。”年轻姑娘回答。

  店主人的身影又在内室的门框上出现,恰好在同一个地方——不是在两扇门的中间,而是靠在右边的门框上——仿佛他自从初次出现以来没有动过似的。他脸上的表情也没有改变:深不可测,粗暴,像蜡制似的。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敌意,或者忧虑——或者仅仅是心不在焉——这要根据观察者喜欢从哪一方面解释;你也完全有权利说他怀着最阴险的意图。女招待弯下身去整理柜台下面干净的酒杯。玻璃门外,海水的反光在阳光下闪耀。

  “多好的天气!”马弟雅思说。

  他弯下腰,用左手拿起小箱子。他想赶快走出咖啡店。如果没有人回答他,他就不会再坚持,而是要走了。

  “这位先生想看罗宾太太。”这时候年轻姑娘用平静的声音说。港口的海水一半背着阳光,闪耀得叫人睁不开眼睛。马弟雅思用右手搭起凉棚。

  “有什么事?”店主人问。

  马弟雅思转过身来。店主人是一个十分高大的汉子,魁梧得惊人——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巨人。他给人一种坚强有力的印象,由于他动也不动,而且仿佛很难挪动身体,使这种印象更加强烈。

  “这位是罗宾先生。”年轻的姑娘介绍说。

  马弟雅思点了点头,加上一个亲切的微笑。这一次,咖啡店主人给他回了礼,可是动作几乎令人难以觉察。他的年龄大概和马弟雅思相仿。

  “我从前也认识一个姓罗宾的人,”马弟雅思说,“那时我还是一个孩子,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接着他就开始叙述一些做小学生时的回忆,这种回忆用在岛上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合适。“罗宾,”他又说,“他是一个大个子!让,我想这是他的名字,让·罗宾……”

  “我的一个堂兄弟。”店主人点着头说,“他的个子不怎么大……反正他已经死了。”

  “不会吧?”

  “他三十六岁就死了。”

  “不可能吧!”马弟雅思惊叫起来,突然充满了哀愁。他对这位想像中的罗宾的友谊显著地增加了,因为他尽管胡说八道下去,可再也不会有碰上罗宾来对证的危险了。他顺便说出了自己的姓,而且试图引诱对方说话,这样对方就会放心了。“他怎样死的,这位可怜的老朋友?”

  “您是为了这件事要看我的老婆吗?”那个真正的罗宾问,他的困惑的表情可能不是装出来的。

  马弟雅思请他放心。他这次来访的目的不是为了这件事。他是推销手表的,他恰好有十分漂亮的女式手表出售,像罗宾太太这种识货的人,一定会感到兴趣的。

  罗宾先生稍微挪动了一下手臂——自从他出现以后这是他的第一个真正的动作——以表示他不受这种恭维的迷惑。推销员作了一个会心的微笑,可惜没有得到什么反应。水手们围坐的那张桌子上,一个坐在受骗情夫左边的红脸汉子,一再拖长尾者地说:“是呀!”——显然没有什么理由,因为谁也没有对他说什么。马弟雅思赶紧说明他也有一批男用手表,物美价廉,不怕同行竞争。他本该不再等待就打开小箱子,把货物给周围的人鉴赏,详细介绍货色的优点,可是卖酒柜台大高了,不容许他这样做,他得有充分的行动自由才能这样做,而利用堂座的桌子又迫使他把背对着那位唯一有希望的顾客——店主人。不过他终于选择了后面这种不太满意的办法,开始吹嘘他的货色——他站得过分偏在一边,不可能有希望说服任何人。女招待把空杯子洗干净,抹干,放好以后,拿起一块抹布,在他刚才喝酒的地方,揩拭柜台的包锌台面。他旁边的那三个水手又开始了一场新的争论,也是没头没尾地开始的,说话同样很少、很慢,也不在乎争论有没有进展,有没有结论。这一次他们争论的是关于一批运到大陆去的蜘蛛蟹(他们称这种蟹为“流浪汉”),他们对出卖的办法有不同意见——好像是因为他们和经常来往的那个鱼商有分歧。也可能他们意见都一致,可是对采取的决定不十分满意。为了结束这场争论,最年长的那个——他面对着其余两个伙伴——宣称轮到他请客喝酒了。于是年轻姑娘又拿起那瓶红酒,走出柜台,细步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捧着酒瓶。

  马弟雅思走到店主人身边,让店主人仔细看看一组手表(每只价值二百五十克朗的那一种,是男式手表,表面玻璃上还有一个护表盖),他发现店主人的眼光离开硬纸板,转到女招待倒着酒的那张桌子上。她侧着脑袋,倾斜脖子和肩膀,仔细注意酒杯里酒的高度。她的黑袍子的领口在背后开得很低。她的向上挽起的头发使颈背显露出来。

  既然没有人注意他,马弟雅思准备把硬纸板再放进小精子里去。那个红脸的水手抬起眼睛向他望了一眼,很快地向他作了一个表示合作的鬼脸,同时拍了拍邻座伙伴的手肘:

  “喂,你,小路易,你想不想买一只手表?嗯(眨了眨眼睛)?买一只送给雅克莲吧?”

  作为回答,年轻人只从西缝里吹了两下口哨,很短的两下。女招待突然扭着腰肢直起身子。在闪电似的一刹那间,马弟雅思瞥见了她的眼珠和有黑色光芒的眼膜。她以脚跟为轴,转了一下身子,像个木偶一样,然后拿着酒瓶走回柜台后面,恢复了她的像玩具娃娃那样缓慢和柔弱的步法。他起初认为她这种步伐是由于笨拙——他的猜测大概是错了。

  他又拿起一组女式手表转到店主人这边;这一组手表是所谓“新奇式”手表。

  “这些手表给罗宾太太最合适;她一定会喜欢的!第一只是二百七十五克朗的。这一只是三百四十九克朗的,有一只古式表壳。像这样的机件不论在哪一家钟表店起码要卖五百克朗。至于表带,我是把它当作赠品来奉送的!您瞧这个:真正是一个珠宝!”

  他的热情都落了空。他的伪装的愉快心情,刚刚表现出来就自动消失了。周围的气氛过于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下去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人在听他。

  可是也没有人明确地表示拒绝。也许他们要让他一直讲到天黑,所以他们不时漫不经心地对他的手表望上一眼,偶然也回答他一两句话,以阻止他离开。他还是马上离开的好,举行一次拒绝仪式到底是不必要的。

  “如果您愿意的话,”店主人终于说,“您可以到楼上去。她是不会买的,可是这样也可以使她散散心。”

  马弟雅思以为那个文夫会陪他上楼,他早已打算提出一个借口来溜走了,可是他马上明白事实上不是那么一回事,店主人是在详细指点他怎样走法才能找到老板娘;据他说,他的妻子正在料理家务或者在厨房里煮饭,这使人觉得奇怪,既是这样,为什么她还需要散散心。不管怎样,马弟雅思决定接受这个最后的尝试,他希望离开这个板着面孔的巨人以后,能恢复他的说服人的才能。到目前为止,他不断地有一种对着空虚说话的感觉——这种空虚是怀有最大的敌意的,他的话一说出来就被这空虚吞没了。

  他扣上小箱子,向里屋走去。店主人没有叫他走那道开在卖酒柜台后面的门,却叫他走放弹球机那个角落的另一扇门。

  推门进去以后,他发觉自己站在一个相当不清洁的穿堂里,光线只从一个小玻璃门透进来,相当昏暗,因为小玻璃门通向里院,而里院本身也是又深又昏暗的。四周的墙以前是漆成一色的储黄色,现在已经脏了,剥落了,损伤了,有些地方有了裂缝。地板和楼梯虽然明显地有经常洗擦和践踏的痕迹,但是却蒙上了一层黑色的泥垢。屋角里堆着各种物品:装着空瓶的木箱,大型的硬纸盒(纸皮已经隆起,形成波浪形状),一架洗衣机,一些破烂的家具碎片。可以看得出,这些东西是按照一定的方法排列的,并不是陆陆续续乱七八糟堆在那里的。此外,所有的东西也并不是脏得令人讨厌,实际上一切都显得十分平常,比较触目的只是地板没有打蜡(这其实也是很平常的),墙壁也需要重新漆过而已。至于这里的一片静寂,比起每一分钟都侵袭着咖啡店大厅的那种半静寂的紧张气氛,那是好受得多,也合理得多了。

  
  











  一条狭窄的走廊转向右边,大概是通到后门直达街道的。还有两条楼梯,一样地狭窄,叫人很难理解为什么要有两条,因为它们看起来不像是通到不同的耳房里去的。

  马弟雅思想走第一条楼梯,就是他从大厅里一走进来就出现在他面前的那条;在一定程度上,两条楼梯都符合这个条件,可是又都不完全符合。他迟疑了几秒钟,终于选择了离他较远的那条,因为另一条显然是凹进去的。他上了一层楼。就像店主人事先告诉他的那样,他看见了两扇门——其中一扇门是没有把手的。

  第二扇门没有关上,仅仅虚掩着。他敲了敲门,不敢过分用力,他怕把门敲开,因为他觉得,只要轻轻一推,那门就会开的。

  他等着。楼梯口上光线不够,使他看不清楚这扇门是否也仿照木头的纹理油漆的,或者那上面漆的是眼镜,眼睛,铁环,或是像卷成8字形绳子的那种螺旋状。

  他用他的粗大戒指再敲了一下。正如他所担心的那样,门自动地开了。他发觉这扇门也仅仅是通到另一个穿堂。他又等了一下,然后走了进去,因为他不知道该敲什么地方了。现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三扇门。

  当中的一扇门是敞开的。望进去,里面并不像店主人所说的那样是一间厨房,而是一间宽阔的卧房。这间卧房和马弟雅思记忆中的某个地方很相像,这使马弟雅思大为惊异,可是他又不能确切地说出到底在哪里见过这地方。卧房的中间是空荡荡的,使人一眼就看见地板上铺着的黑白瓷砖:白色的八角瓷砖像盆子那么大小,有四条边由直线连接起来,使得中间有四组数目相等的黑色小方块。这时候马弟雅思想起了岛上有一个老习惯:人们总是在最好的房间里铺瓷砖而不铺地板——一般总是铺在饭厅或者客厅里,很少铺在卧室里。这间房间毫无疑问是间卧室:一张宽大而低矮的床占据了房间的一个角落,床的长边靠着墙,对着房门。床头右边有一张小桌垂直地贴着墙壁,桌上放着一盏台灯。再过来是一扇闭着的门,然后是一张梳妆台,台上镶着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床口有一块羊皮地毯供下床时踏脚用。房间里的这一角,只有这么一些东西。如果要沿着右边的墙壁再望远一点,就得要把头伸进房间才行。同样,房间左边的一半被半开半掩的房门遮住,站在穿堂里的马弟雅思着不见。

  地上的瓷砖十分清洁。瓷砖显然是新的,虽无光泽,却乎清洁白,纤尘不染。整个房间具有一种干净的、近乎美艳的外表(虽然有点古怪),和楼梯及穿堂的景象恰好相反。

  这房间有点古怪,并不完全是由于瓷砖的关系;瓷砖的颜色并不特别,铺在卧室里也容易解释:例如,由于整个套间有所改变,各个房间的用途也不得不调整。床、床头灯、那一小块长方形的羊皮地毯,装置着椭圆形镜子的梳妆台,都是十分普通的样式,墙上的糊壁纸也很普通,是一种印着五彩花束的奶油色彩纸。床上有一幅油画(或者仅仅是庸俗的复制品,用镜框镶着冒充名画家的真迹),画着一角卧房,其间陈设和眼前的房间完全相同:一张低矮的床,一盏床头灯,一块羊皮地毯。一个穿睡袍的小女孩跪在羊皮上,面对着床,低着脖子,合着手掌,正在祈祷。时间是在晚上。床头灯从四十五度的角度照射着小女孩的右肩和脖子。

  床头小桌上的灯亮着——现在已经是大白天,一定是忘记关了。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纱照进来,使马弟雅思一下子看不出床头灯亮着,可是那个圆锥形的灯罩却毫无疑问是内部的光线照亮的。灯下闪耀着一个蓝色长方形的小物件——大概是一盒香烟。

  房间里的一切都布置得齐齐整整,只有那张床恰恰相反,呈现出一种进行过挣扎的景象,否则就是正在更换床单。原来铺在床上的深红色床单给弄得凌乱不堪,它的一边从床沿上,一直拖到瓷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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