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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迷失男女-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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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好吧,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我绝对想不到你会对亲兄弟做这样的事情,但我确信你有你的理由。他一定跟你说了一箩筐的故事。”

  “菲利普,你最好从头慢慢说。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什么了?你想不到我对你做什么事情?”

  “他、到底、对你说了什么了?究竟说了什么该死的坏话?难道我每天晚上都乱发脾气揍他吗?难道我是所谓的心理学上的虐待狂?”

  “你是在说马克吗?”

  “天啊,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倒想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关于马克的事情?要是我儿子刚好和你在一起,蒂姆,我让你现在就让我和他说话。不,我不是命令你,我是在请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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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2(5)     

  “我的上帝啊,菲利普,马克离家出走了吗?发生了什么事儿?”

  “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儿子离开了已经有整整三天了,就是这个事儿!所以他要是和你、还有你那些该死的马戏团演员待在格兰德大街,该死的,我现在就给你下跪。让他接电话。你该做什么就赶紧做,好不好?”

  虽然花费了不少口舌,但我终于让他相信了马克并没有藏在我的工作室里,并且,我和失踪事件毫无瓜葛。于是,我感到我们平静了,惊呆了,也为难了。

  “为什么你之前不给我打电话?”

  “因为我没有想过他可能会跑去纽约找你,直到一个钟头前这个想法才冒出来。”

  从某种角度看,我和菲利普就这样变得孤零零地在这个世上。我们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没有表兄姐妹,也没有堂兄姐妹,没有祖父母,没有叔伯姨姑,也没有在世的父母。

  我问他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到他。

  “你是不是有一个好朋友叫做汤姆?帕斯莫?我想让你和他谈谈——让他帮帮我。”

  汤姆?帕斯莫,我敢以祖孙后代的幸福发誓,他是我在米尔港的老朋友之一,解决罪犯行为,以此谋生,倒不是说他特别缺钱,他就好像夏洛克?福尔摩斯或是尼禄?伍尔富,是个私家侦探,只不过他是现实中的人物,不活在小说里。他的生父也从事这种职业。他破获了一个又一个城市里的大案,主要通过查阅所有能找到的资料和文件,找寻每一个人和其他人之间的线索细节,而这恰是别人所忽视的,有些人物关联只能被天才发现。汤姆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办案技巧、乃至行头。据我所知,汤姆?帕斯莫是全世界最优秀的私人侦探,但他只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案件。在一九九四年,他曾帮我解开一个可怕的难题,后来我和合作伙伴把这段经历写成了一部小说。

  我告诉菲利普我会以一切办法尽快赶回米尔港,也告知他,我会尽我所能说服汤姆考虑接下这个案子,查清孩子失踪的真相。

  “考虑?仅仅是让他考虑一下?”

  “多数情况下,汤姆只可能这样做。考虑事情。”

  “好吧,就算为了我,把事情告诉这家伙,行吗?”

  “我当然会。”我答道。我不想对菲利普解释汤姆?帕斯莫办事的方式,菲利普生活得像一个老派学者,对每一个早上七点不起床、半夜还不睡觉的人都起疑心。汤姆通常是在凌晨四点关掉阅读灯,一般来说都在下午两点之后起床。汤姆喜欢纯麦芽威士忌,这也是绝对不能告诉菲利普的,他曾严格控制老爸的酒量,不惜变成一个心胸狭窄、卫道士一般的禁酒主义者。

  我订好票之后,又等了一个小时,才给汤姆打电话。他从答录机里听到是我的声音,便一把抓起了电话。我描述了所发生的事情,汤姆问我是不是希望他去查一下,看看资料,也许他会有所发现。“看看资料”是他最常用的办法,因为他基本上足不出户,只是从报纸、公共网络咨询、以及一切能看到的数据中演绎推理奇迹。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他变成一个危险份子,一个专家,可以通过电脑网络进入限制普通公民进入的网站。

  汤姆说过,你不会知道开始工作后的几个小时内会找到什么,但是如果一、两天之内马克还没有出现,他和我应该可以合力完成一些搜索。同时,他也会“四处侦察”一下。不过,他希望我知道——尽管他很不想说——考虑到每一种可能性,也许我侄子的确落入了恶魔杀人狂之手,那家伙已经诱拐并杀死了两个男孩,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小镇。

  “我无法去想这件事情,我弟弟也做不到。”我这样说。(可我不久就会知道,关于后半句话,我错了。)

  四十五分钟后,汤姆给我来了电话,告知我一个骇人听闻的新闻。我怎能想到,我那刚刚死去的弟妹竟然和米尔港第一个连环杀人狂有关联?

  “是谁?”我问。

  “这个小可爱叫约瑟夫?卡林德。”

  这个名字似乎很耳熟,但我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

  “卡林德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零年成为了公共资讯的一部分,那时候你正在撒马尔罕①、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干着坏事。”

  其实他完全清楚我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零年在哪里。“是曼谷。到了一九八零年我几乎就不再干什么坏事了。卡林德究竟干了什么?”

  约瑟夫?卡林德,一个出色的木匠,一开始是闯入女人们的房间,强暴她们。在三起强暴事件之后,他开始让十四岁的儿子跟着他。没过多久,他认为在他和儿子强暴了女人之后应该谨慎小心地杀人灭口。又过了几个月,他变得更疯魔了。在他倒数第三次作案中,听从了神旨的说服,他杀死了自己的儿子,砍掉他的头,并把无头尸体四肢摊开,放在他们共同奸杀的女尸旁边。上帝对他的忠实臣服很满意,作为感谢,神的声音更雄壮响起,宣布从此之后,卑贱谦逊的约瑟夫?卡林德、人父和人夫、了不起的木匠,伟大的耶和华最宠爱的子民,将负起重任——彻底消灭全世界所有的女性,或是至少,在警方干预这些恐怖案件之前,消灭所有他能弄到手的女人。一九七九年,卡林德终于被捕了。一九八零年,他接受审讯,审判结果是因疯狂而无罪,被送往州南部医院的精神病罪犯分部。三年之后,被同一个医院里的病友扼死,那个人打心眼里反对卡林德的所作所为,于是希望能用羔羊的血清洗他的罪过,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把他送到他所臣服的神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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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2(6)     

  ①撒马尔罕,苏联乌兹别克东部城市。

  “这个发育过头的疯子和南希?安德西有关联?”

  “他们是堂兄妹。”汤姆在电话里说道。

  “我猜想我弟弟在葬礼后说的一些话终于找到原因了。”我说。

  “你能想出一个让你侄子消失的理由吗?”

  “是啊,我当然可以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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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3(1)     

  蒂姆看到了《晨报》上南希的讣告,也看到了酒店窗户外的马克,所以,没过多久他就坐上租来的城镇牌汽车,选择了一条怪异的路线开往菲利普家。就算有一些回头路,从普福尔茨海姆酒店驱车到苏必利尔街也只需要二十分钟,最多二十五分钟。如果他选择上高速公路,那么行程又会缩短起码五分钟,但是因为他已经有将近五年没有回过家乡了,蒂姆还是决定从市中心往北,然后向西开上主干道,一直走,直到开上六车道的日尔曼大街,然后斜刺向南,便能看到谢尔曼公园,谢尔曼林荫大道,还有伯利区所有保留在他童年印象中的蛛网一般的街巷。他当然知道弟弟住在哪里。菲利普曾推测,即便经过一段经济发达,这个地区也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因此才搬回了他和蒂姆小时候曾住过的老街区。菲利普全家搬回来之后,他的猜测逐渐得到了证实,随着物价上涨,苏必利尔街、密歇根街、汤森街、奥厄街、还有四十五大街上的住户生活费用几乎是他童年时代的四倍。包括菲利普不太重视的其它方面,都随着收入水准的提高而改变了。

  蒂姆沿着主干道开,没费多少功夫就到了宽敞的日尔曼大道,穿过了一片商业中心,还有不少小旅店和三层写字楼。每一处、每一景都比以前的米尔港更干净、更明亮、更繁华,蒂姆并不觉得意外,前几次回老家的印象已经让他有了心理准备。远在一个街区之外,他就看到了伯利区的指示牌,很快就进入了这片住宅区。标志性的四层公寓建筑一字排开,都有奶油色的砖墙立面,楼前都有一条狭小的水泥走道,穿过门前绿地笔直通到街面上,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条领带。

  又开了半哩路,他看到了标志有“谢尔曼”的车道,于是向左转。但那并不是谢尔曼公园或是谢尔曼林荫道,不过这条路总归能通向他要去的小区。谢尔曼车道却是死路一条,面前是市政档案所附属建筑的水泥墙。蒂姆倒车出来,又向左走,这一次走上了一条窄窄的小巷,名叫“谢尔曼支路”,支路的尽头便是谢尔曼公园的西南门,就是在这里,老爸曾带着小蒂姆和小菲利普去大大的浅水池、玩儿跷跷板、把秋千荡得飞上天,公园里还曾经有过小型动物园,有睡觉的老虎、大得吓人的大象。那个动物园早就没了。

  他绕着谢尔曼公园整整绕了一圈,也不能确定接下去该走哪一条路。第二圈绕到一半,他突然发现了“谢尔曼林荫道”的指示牌,一开上林荫道,左边的一派景象便将蒂姆带入了童年回忆,原来这里曾有一个“东方外婆戏院”,他对这里的记忆即强烈、也模糊,现在却成了一个官方批准的新教徒暂居地。

  但是,蒂姆进入这错综复杂的街巷后,却两次经过菲利普的家门而不入,因为他实在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找到了目的地。第一次,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大概不是这里吧?第二次则想,是这里吗?显然,这里无疑就是菲利普的家,由砖石和粗石混杂建成,斜面屋顶的角度让人感觉过于陡峭,门廊也很难看,仅仅比前门宽了一点点。纱窗门的木框上用螺丝固定了门牌,写着3324号。实在没有理由让蒂姆拖延了,他把车停在旁边的一条侧巷里,这辆车看起来有点过于炫耀,但确实非常舒适,接着走到了溽热的太阳下,走到了门前。这里有高大的榆树,枝叶伸展到了街道的上方;还有悬铃木,苍白斑驳的树干,干巴巴的叶子不密不疏地依附在枝条上。蒂姆走上了通往菲利普家的门道,他查看了手表:原本只需要二十五分钟的路途他竟然用了四十五分钟。

  蒂姆按响了门铃,铃声则从房子里很深的地方传来,接着是沉重的脚步声,一步、一步靠近了门口。透过黑色木门上端一条狭小的玻璃窗,一张脏乎乎的脸孔闪了一下,又闪开了,门朝里慢慢打开了。菲利普站在他面前,隔着灰色纱窗,满脸愁容。“你总算,决定露面了。”他说。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蒂姆说道,“你还好吗?菲利普。”

  菲利普仿佛在作一场慈善秀,退后一步,让蒂姆进屋。和上一次相见相比,蒂姆感到弟弟仿佛老了二十岁。稀疏的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额头发际粉灰色的边缘,颜色和脸上深深的皱纹一样。高鼻梁上架着无框眼镜的金属鼻架。高高隆起的啤酒肚上,一条深绛红色领带服帖地悬着,还别着一个银色的领带扣,再往上,便是廉价白衬衫的硬领子。他还是一贯如此,蒂姆想,尽力做好表面功夫,以便让人一眼便知他的身份:一个地道官僚机构中的中层管理人员。菲利普耗费了前半生的所有努力,为了得到类似副校长的头衔和工作,受人尊敬,令人无法反驳,单调乏味,直至彻底麻木,被排斥在经济轴盘之外,却有一定程度的权力,并且义无反顾地成为人们无穷无尽的抱怨的对象。

  “我还能走动,不用卧床休息,”菲利普回答,“你以为我还能怎样?该死的。”他走了几步,到了起居室外的小客厅,蒂姆跟在他身后。看起来,南希不会先作为一个话题出现了,至少,得等到菲利普的繁文缛节得到充分满足。

  “不好意思,是个蠢问题。”

  “不管怎样,我猜想,你能一路赶来就算是不错了。坐下吧,休息休息。当了纽约人,你大概还挺喜欢我们中西部著名的平静安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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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3(2)     

  接受了所有菲利普能献给他的感谢辞,蒂姆才走到起居室,径直走到沙发垫扶手椅旁坐了下来,这把椅子是自南希嫁进门后才出现在菲利普家里的。菲利普还站在客厅里,看蒂姆的眼神就好像一个酒店保安。菲利普还穿着灰色套装,对于这个季节来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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