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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一万封信-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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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自命不凡的研究医治攻克艾滋病的“神药”,并称此药对治疗艾滋病有奇效。    
    与以往医骗子不同,有些人是国家职工,他会利用文笔,利用关系,嘴里高喊“只为救人,不为赚钱”等官话,比无业游民、游医、庸医等诈骗艾滋病病病人的伎俩更“优秀”、更“高明”。    
    骗子们到处写信、登广告、上网、打电话、托关系,不择手段地查找艾滋病病人,进行骗诈。作者在四年内曾接到8000多位群众来信,其中10%是医骗子来的,还有少数是病人受骗后来的控诉信。    
    非医务人员赠药是否为了艾滋病病人    
    再看这一例:    
    我叫某某,是某某省某某市人,中医爱好者。长期致力于中医治疗“艾滋病”的研究。令人欣慰的是,我的中药制剂“艾可克”取得了初步成功,取得了明显疗效。我得到见效的消息后,我相信,中药攻克“艾滋病”上是时间问题,中药在治疗艾滋病方面可以有所作为。病例永是明证。在全世界医学家对此病束手无策的时候,取得如此效果实在有些“石破天惊”。    
    患者李某,女,56岁,宋某之妻,上蔡县芦岗乡程老村人,3个月前发病,持续性消瘦,高烧,肺部感染已卧床不起。9月22日得药在10月8日(我在山东)得到消息。该患者肺部感染得到明显控制,咳喘消失,身体变胖,并能下地秋收干活。    
    我觉得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成果。我也在进行研究和推广中遇到了困难,尽管我的赠药受到了欢迎,在文楼,村民告诉我不要进村,村里有工作组,防止外人包括记者。当时,我只带了三服药便围了几十个人索要。我想,如果叫工作组知道了,我不知结果会如何。我想再去文楼送药,实际情况我心有余悸,我希望得到您的帮助。以便使这药为“艾滋病”患者解除痛苦。    
    再赴上蔡(估计在11月份左右)我希望等到的帮助使我能够顺利的医药到患者手中,另外我希望引起媒体的关注,使治疗艾滋病中遇到的障碍予以清除。    
    某某丈夫因艾滋病死去,家中一贫如洗,好心人救助他几百元,不到一周就被骗子们骗走了,为了买骗子的“神药”,家中能卖成钱的东西都卖了,结果呢?很快死亡了。家中四壁空空,连火化费也拿不出来,只得用高粱秆捆缠上尸体,夜里偷偷地埋入坟茔。    
    无独有偶,程某和妻子张某都害了艾滋病,他们有三个孩子,为了活命他们到处求医。程某为了给妻子治病,能借的钱全借了,能要的钱都要了,能卖钱的东西全都卖了,三个孩子因无钱交学费,都辍学了。我曾给过他4次钱,共1050元。他拿着大把的钱找骗子买药酒、药丸吃。骗子没能治好她的病,2002年元月20日张某死了。    
    是年3月30日程某带着他8岁的女儿明明来到了作者家里,他形态消瘦,已出现了恶液质,程第一句话对我说:“高老师,他妈走了快百天啦。我也很快走了,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明明,才8岁,请你给他找个吃饭的地方,她饿不死,我在阴间也放心了,”程哭着说。正巧,我有个中学同学苏老师在场,苏的女儿40多岁,无生育能力,苏愿将孩子领到苏家。第二天程临走时说:“我把明明带回去,到她妈坟前烧个纸,给她说一声,我把明明再送回郑州来,同时带来她的户口。”苏老师当即送他路费,并租车送他到郑州汽车南站。程到家后呕吐、腹泻,第二天因病重已不会说话了。2002年4月10日,程少气无力地打来电话说:“我这几天好一些,待能走路了,我把明明送给苏奶奶,请告诉她(指苏老师)不要别人的小孩,要明明!”5月14日程死去了,他身后留下万余元的债务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他们的钱花光了,被骗子骗走了,这种例子太多了,实在无法一一列举。吃得脑满肠肥的骗子们,您在艾滋病病人中诈取财物,你不觉得惭愧、羞耻吗?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11 “假洋人”的来信

    为什么20多年来世界上仍未能攻克艾滋病?其原因是艾滋病来源于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病毒有它的特性:艾滋病病毒一旦进入人体,就寄生于T4淋巴细胞内最核心的部位,并与细胞核的遗传物质DNA整合为一体,它随免疫细胞DNA复制而复制。病毒的繁殖和复制使免疫细胞遭到破坏和毁灭,并释放出更多的病毒。新增殖的病毒再感染更多的细胞。就这样,病毒一代一代地复制、繁殖,免疫细胞不断死亡。人体没有能力使其分开,更没有力量杀灭它,艾滋病就成为一种“病入基因”的痼疾,至今还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更无有效药物可以治愈。    
    另外,艾滋病症状众多而又复杂,加上人们对该病缺乏认识,故容易与一般疾病混淆。如发烧、咳嗽、胸闷容易误诊为“气管炎”、“肺炎”、“肺结核”;厌食、恶心、腹泻容易误诊为“胃肠炎”;口腔病变,如口腔黏膜溃疡、白斑容易误诊为“一般口腔炎”;皮肤发生机会性感染,如蜂窝组织炎、溃疡、疱疹容易误诊为皮炎、疮疡。早期症状时好时坏,容易被人们误认为治愈了或者是又害了其他疾病。    
    止某某的来信    
    今有来自国外华人的来信,自称国外有中医已治好了七八个艾滋病带毒者和艾滋病病人,并附有一张资料:    
    国外有一位中医师,经过多年钻研,配制出一套控制、治疗艾滋病病毒与艾滋病的中草药胶囊,只要不是发展到并发(症)期,诸如因肾衰竭而只脚腿浮肿、眼睛瞎了、满口白疮等,都有康复的可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康复的几率更高,一般上六个月内(有些甚至在三个月内)就见效,而费用相对低廉。其实,患者在服了这位中医师的中草药胶囊的三几天后,便可感受到身体的改善变化,诸如开胃、能入睡、夜间不怕冷等等,不一而足。他前前后后已经治好了七八个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男女患者,帮他们重新走上健康之路,他们如今都过着正常生活。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个月的药费大约是二三百元(指当地货币)。    
    由于该国是个崇尚西医的国家,这位中医师只能私底下给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患者治病。倘若您不认为我是“痴人说梦”,恳请来信联系,共商大计,使产品规范化,批量生产,造福艾滋病患者。资料介绍摘录    
    至于他们所采用的中药共多少种和包括那些中药?程医生表示这是商业秘密,不便公开,不过,他透露,某医生主要是以清热解毒的药材替某女士解毒,包括有夏枯草、金英花、北芪、淮山、土伏伶等;而他本身所配的补药则包括有八珍、石斛等等。    
    据他们透露,艾滋病患者大约只需吃七至八剂药便可达到控制病情的效果,主要须视病人的体质和免疫率而决定吃多少剂药。    
    七八剂药的诊疗费大概为六千元以上,问某医生,收费为何会这么昂贵?    
    他说:因为,我们有采用到一些珍贵的药材,如上等人参和高丽参等,这个价钱其实是很值得的,比较起进医院接受治疗,可谓是便宜了许多。    
    以上来信的介绍你们会相信吗?从艾滋病特点上来看,它病程长,病情时轻时重。感染上艾滋病病毒,一般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急性期,又称为“窗口期”,其症状在2~3周时间里自然消失。接着进入第二阶段,此期被称为“无症状期”,这个时期最长,占整个病程的80%左右,此期的病人称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表面上看来还很健康,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只是体内的免疫系统与艾滋病病毒正在作斗争。当感染者体内的免疫细胞已无法与艾滋病病毒抗衡时,就进入了感染的最后阶段,称为“症状期”此时病人称为“艾滋病病人”多数人在半年至一年半内死亡。    
    另外传入人体内艾滋病病毒的多少、个人健康之差异,生活营养条件的好坏,是否对症医治等,决定了病人存活时间的长短。据文献报道,艾滋病病人从感染到死亡,一般2~20年不等。    
    任何对症治疗的药物都可使艾滋病病人的情况得到一时的改善;但并不等于艾滋病病人已经痊愈。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12 奇特的官司

    作者遭遇的这场奇特的官司,判决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被告在其传单中所引事例均系泛指,并未直接指明原告李德敏之名,原告是对号入座,被告在主观上无侵权故意或过失,传单中也未有贬损原告名誉的内容,其行为不具备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原告亦无证据证明其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的相关事实,原告所诉侵权事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德敏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0元,由原告负担。    
    坚持到底    
    高奶奶:    
    您好!……    
    电视播出您和其他艾滋病病人的照片以及您被推上被告席的事情,至于那些让您和他合作的骗人的东西,就甭回信了太费纸张,现在社会怎么还有这么没人味的人,哎!    
    祝身体健康、坚持到底。    
    此致    
    敬礼    
    一个中学生    
    2003年10月19日    
    赞叹您的勇气    
    奶奶:    
    您好!    
    ……我很佩服您,因为您不为名,不为利,花了那么多钱的经历去做这项工作。我想如果让我一时兴起地去做,我也许还行,但要像您这样坚持不懈,我是不行的,正因为我做不到,我很佩服您。    
    ……我(在电视上)看到您还和许多艾滋病病人接触过甚至是会有许多病人都会到您的家中。我想我是不行的,虽然我知道握手、拥抱等行为是不传染的,但要让我像您那样,我还真的是没有那样的勇气呢。    
    我还看到您正在和一个人打官司,说您影射的那些贪污艾滋病病人财力的人就是他。我看了以后很气愤,因为他还有脸去告您?我想无论他是出于新闻炒作还是什么样的目的,都是恬不知耻的具体表现。您不必和他一般见识,虽然我在电视上没有看到官司的输赢,但我却知道他输定了,因为公理在您的手里吗(嘛)。    
    虽(说)真话,我以前对河南人印象不怎么好,因为有句话:“千万不要相信河南人。”不过这次我对河南人的印象改观了不少,因为您就是一个很好的河南人嘛!    
    ……    
    一个大学生    
    2003年11月12日    
    这场奇特的官司,主要是原告对号入座。请看诸位律师的评说。    
    李洪涛律师说:    
    公民拥有批评权。艾滋病是一个世界性的医学难题,从艾滋病的发现至今20多年,世界上还没有研制出治愈艾滋病的有效药物。然而,在一些地摊小报的广告中,人们不时可以看到自吹能够治愈艾滋病的宣传。    
    本案中,被告高耀洁近几年收到的8000多封信中,有十分之一是打着能够治愈艾滋病的旗号的人给她写的。作为一名老医务工作者,高耀洁根据来信判定:“艾滋病病人陷入孤独无助的境地,这些骗子利用病人求助无门的心理,大吹特吹能够治愈艾滋病。艾滋病病人已经够可怜了,这些骗子还要骗艾滋病病人的钱!”正是基于这样的同情,高耀洁在自己编印的《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小册子中写了一篇《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的文章,在该文中,高耀洁没有点名地批评了一些非医务工作者自制“神药”治愈艾滋病的情况。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高耀洁是一名医学教授,又是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的知名人士,揭露伪科学、维护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她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她批评一些江湖游医骗人钱财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亢卫国律师说:    
    本案中,原告李德敏是对号入座,自认为被告高耀洁的宣传材料中有对其嘲讽挖苦攻击性言辞,侵害其名誉权。    
    所谓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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