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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怒剑狂花-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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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
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
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己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
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
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
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
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
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
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
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
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羔?”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
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
还记得我。”
  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
  “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
  “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
  “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
  “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
  “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
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己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
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
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
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
  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
  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
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晴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
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
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
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
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
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
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
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
“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
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己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
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
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
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
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
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
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
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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