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狂欢节-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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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复
自 序
一九七三年,为了中文资讯,我兼程由巴西回台。当时曾想用写作来维持生活,以便专心从事中文电脑的研究,便将在巴西的这段亲身经历,写成了小说。不料事与愿违,这本书(原名《巴西狂欢节的迷惘》)出版后销路不佳,续集《东尼!东尼!》更连出版者都找不到。后来我只好从事房地产工作,赚了些钱,才得以了结中文电脑的心愿。
一九九四年,我隐居都兰山下,再回头已是五分之一世纪,两手依然空空,但却心中坦然。在这一年中,由于时报出版社老友郝明义的支持,我先后出版了《老子止笑谭》、《易经明道录》以及《智慧之旅》的《寒冬》、《初春》两集。目前手中正在准备的,除了中文电脑软体外,还有《易理探微》、《智慧学九论》等一系列的债务。
偶然间,我再翻阅《东尼!东尼!》,发现自己的心路历程,对于目前的工作,有着相当大的意义。但是那书中行文不畅,论理不清,结构松散。再一看《巴西狂欢节的迷惘》,更是惨不忍睹,于是兴起了重写的念头。
我在书中所谴责的性泛滥,经过几十年的潜伏期后,终于给人类带来了爱滋病。然而除了工商界趁机推销保险套外,人类似乎并没有得到教训。至于一向以美国马首是瞻的我们,不仅物欲满足蔚为风尚,自由放纵更是时髦,连爱滋病都成为岛上娇客。
瘟疫可怕,在于人没有免疫的能力,性泛滥、物欲猖獗亦然。人类因为尚有警觉心,未曾绝灭于瘟疫。我也希望能藉着写作,唤醒世人的注意,以免遭到这一波的灾祸。
我先放下一切工作,把两本书的结构及文字,从头到尾改写了一遍。这还不说,我们正在准备人文电脑系统,这次改写,正好用来作「小说改编成剧本」的资料分析对象。下一步再跟多媒体结合起来。届时,作家在编写小说之时,就有电影剧本的同步产生,甚至于利用多媒体工具,立刻可以将之拍成电影。
这不是科幻小说,也不是梦想,而是活生生的事实。根据我个人的认知,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到来,在这个时代中,人已经不是进化的主流,但是,人会生活得很「自在」。在「资讯时空」里,人有绝对的自由,利用各种资讯工具,来美化自己的生活。
这个时代的到来,也非任何人的喜恶所能决定,早在大自然设计人性的那一刹,就固化在时间的流程中了。乐观的人,可以西眺晚霞,赞叹那灿烂的美景。悲观者,也能婉惜于白日之骤逝,黑夜已然到来。不论悲观也好,乐观也好,今天去了还有明天,今年去了还有明年,就算今生去了,总还有来生吧!这么多去去来来,来来去去,值得关心的只有一件事:在这趟人生中,你、我倒底又有什么收获呢?
我写的书,一向由沈红莲作最后修饰,本书与《东尼!东尼》自不例外。然而,这次我们却为了各人的原则争得面红耳赤,后来不得不以妥协终场。
我的脑筋动得快,思绪经常在变,一看到过去的文章就忍不住要改,每每改得面目全非,原意尽失。我深知自己的毛病,加上写书不过希望对别人有所帮助,故写完就立刻出版。沈红莲是科班出身,文学造诣高,她不论做什么事,都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她认为要帮助人就要彻底,既然是写书,就该多花些时间,写得尽善尽美。
她是对的,无奈我们要做的事堆积如山,数十年来,一直在与时间赛跑。这两本书,完全是临时起意,原本只打算用半个月改完,但在沈红莲的坚持下,前后改了三次,花了两个月。两个月!对一个余日不多的人来说,实在太奢侈了。
朱邦复 序于都兰山下 1994,8,3
(一)
一九七二年二月中旬,狂欢节的热潮激在沙尔瓦多市(Salvador巴伊亚州Bahia的省会)的每一个角落。由于市政府当局与工商界密切配合,再加上年来的观光宣传,这座巴西最早的古都,早就点缀得美仑美奂,洋溢着一片欢愉的气氛。
早在二月初,来自欧美各国的豪华邮轮,就已川流不息地驶进外港。入境随俗的观光客,不论男女老少,都在身上涂了古铜色的橄榄油,换上花色鲜艳的恤衫,脚踏拖鞋,打扮成不伦不类的「巴伊亚人」(Bahiano)。当地的儿童,有的为了推销些土产,有的纯粹出于好奇,总是成群结队、前呼后拥地穿梭在古老的街巷中,追逐这些假巴伊亚人。
近几十年来,欧美各地大都披上了现代化的罩袍。大都市人口集中,楼房耸立,空气及河水污染得昏浊不堪。于是便有一些怀旧或爱好大自然的人,络绎不绝地前来巴西探古寻幽。每逢狂欢佳节,更有数十万欧美游客拥入,把巴西人的狂欢推上罕见的高潮。
然而时代的传染病,连巴西这个正在开发中的国家,也不能免疫。南部各州工商业飞跃的进步,宁静美丽的乐土,已由里约热内卢(Rio de Janeiro)不断地向北迁移。纵贯高速公路上,大小汽车连接成一条咆哮的火龙,一波接一波地,将游客由全国各地,集体送到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北方古城来。
沙市新兴起的旅馆业,平日就已供不应求,这时各类房间早被订约一空。有亲戚朋友的还可设法挤一挤,只苦了那些临时来看热闹,事先没有准备的人。狂欢节还没有开始,街头就出现了不少高级游民。有车的,还能在车上蛇卷而眠,没有车的人,只好一家大小露天而宿了。
好在巴伊亚的天气,就彷佛是为了狂欢节而设计的。据说几十年来,一到狂欢节,白天天气再热,绝不会超过摄氏三十度。到了夜晚,却也不会低于二十度,巴伊亚人并且会向你保证:绝不下雨!有人说,神灵也来巴伊亚渡狂欢节,让人人都有一个湛蓝的穹顶,一床翠绿的毯子,把大地装饰成温馨的家园。
五年前,我正就读于此地的国立巴伊亚大学音乐学院,专修理论作曲。记得那年的狂欢节,男女同学成群结队,每个人都喝得半醉半醒,脸上涂着油彩,身上糊着稀泥,东倒西歪地在街头横冲直闯。
那时的我,已经到了而立之年,说什么都不能再扮演老天真。虽然心中跃跃欲试,但混在年轻的孩子群中,怎么都骗不了自己。远赴他乡异国,无非是追求人生的理想,对巴西人而言,三十岁的人,早已是子女成群,我能不难为情吗?
那时我的女朋友艾洛伊莎就读于医学院,又在音乐院专修钢琴。她一再劝我与大伙同乐,我却顽固得不可救药,她说:「喝杯酒怎样?你总不忍心扫大家的兴吧?」
我因患过胃溃疡,谈酒色变,更是不能从命。同学们都很生气,最后她说:「听我的话,胃病最好多喝牛乳,来点”豹子乳”怎么样?」(巴西的歇后语,其意为:与豹为友──无好结果。)
我一向敢于向新鲜事物挑战,闻言大感好奇,心想我从来没有喝过豹奶,这一定是狂欢节特制的饮料,因之欣然同意。艾洛伊莎叫了两杯,豹子乳看上去浓浓稠稠,色泽润白。我凑近杯口,闻了一闻,有点牛奶味,又有椰子味,还略带酒香。她拿起一杯,碰碰我的杯子,挑战似的,仰着头一干而尽。我不甘示弱,也如法炮制,一杯下肚,顿时感到肚里热如火,原来那竟是最强烈的甘蔗酒。
于是,狂欢节揭幕了,我搂着艾洛伊莎,热力直透脚心,浑身是劲。心里却非常明白,分明是在透支自己的体能。但是,明天呢?有谁见过?
参加狂欢节的人,身边总要准备一些整人的道具,如爽身粉、香水、纸屑等。等到正式上场的时候,人们根本闹红了眼,手上抓到什么便是什么,反正再香的香水,在那臭汗淋漓之际,也没有办法欣赏了。
我们几个同学在爽身粉中掺了胡椒,香水里混了果汁,一面跳着、叫着,不时的往别人身上喷□,但结果多半是倒在自己身上,或钻进自己的鼻子里。大家不停的笑着、闹着,过剩的精力,幻化成一团迷雾。愈是兴奋,愈是麻木,笑累了便再灌些酒,等酒力发作了,更有如在腾云驾雾般。
汗水夹着尘垢,日光混着灯光,音乐与喧哗早已纠缠得难分难解,我的肢体与大脑也完全失去了联络。三天下来,我只记得清醒后,已经是曲终人散,全身虚脱地躺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才勉强挣扎着到学校去。
五年的时间不算长,我并没有衰老很多,可是,也不算很短,我的心境、生活、前途、希望,全都彻底改变了。上次离开巴西,是因为临时接到父亲病危的电报,我是独子,不得不兼程返台。以当时的条件,以及对人生的一些执着,我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再回来,所以我必须放弃音乐,狠着心肠把艾洛伊莎抛到脑后。
因此,当我离开时,没有向任何人道别,也没有留下片言只字。我自以为很潇洒,把自己当成不沾人气的浮云,走了,走得干干净净的。
而今再回到巴伊亚,纯粹是不得已,也是偶然,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走时固不曾在心上留下一片影子,回来了,心里却怀着无尽的懊恼。
这次会再来巴西,是为了一个自己并不十分了解的理想,满以为这样做,会给这个痛苦的世界,提供一些新的机会和方向。
一九六八年,国内有一个私人组成的技术团体,在巴西驻华大使缪勒先生的推荐下,获得巴西北部亚马逊流域马诺良(Maranhao)州州政府的邀请,到当地考察了几个月,并签定了一个垦殖的计划。
虽然这个计划有巴西政府东北开发局(SUDENE)的背书,可以在巴西政府所徵收的各种所得税中,募集一千万美元的资金。但是,开始时仍需一笔开办经费,还需要大批的技术人员参予工作。
考察团留下了一部分人员,继续在巴西工作。几位负责人则返回台湾,一面措筹款项,一面召兵买马。
那时台湾的客观环境相当艰困,岛内还没解严,由于该计划涉及大量的移民,有违反攻大陆的国策,因此不能公开进行。一九七零年中,其中一位负责人找到我,我对计划很有兴趣,便邀约了十几位好友,准备投资移民。
一九七一年二月,我奉派来巴,到马诺良州的圣路易市,与原来驻留巴西的人员,一同协商组织公司。
不幸,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想,而各人的理想间往往只有冲突,而无交集。再加上国际局势变化太快,刚好遇上美国与中共开始解冻,巴西也决定与台湾断交。更不幸的是我们的后台──缪勒大使,在当年六月赴香港渡假的旅行中,飞机坠入了台湾海峡。
苦撑了些时,巴西的同事对我心怀疑虑,而台湾的股东也认为我力有未逮。熬到八月,我被解职。在穷途末路之下,只得黯然回到当年悄悄离去的沙市。
挥别了那分原不属于自己的洒脱,戴上了麻木落寞、无法卸却的面具,沙市的狂欢节还是一样的欢乐,我却在茫茫中丧失了自己。
老马是我多年的好友,在沙市经商成功,他坚留我小聚,羞愧加上懊恼,除了他那里之外,我还有哪里可以去呢?
吴先生是老马新朋友,他在市区中经营一家中国餐馆,平时门可罗雀,一忙起来,却经常是前头顾不到后头。正好,我还没有拿定主意何去何从,每天无所事事,便答应在他店里忙碌时,充当一下「打手」,好在不论跑堂或是大厨,我也都能应付裕如。
(二)
六年前,艾洛伊莎刚刚考入医学院,便参加了我们的合唱团。她美得令我目眩,尤其是侧影完美无疵,身材则娇小玲珑,兼有西方人的轮廓及东方人的匀婷。我最喜欢为她速写,并曾为她在校廊开过小小画展。
正因为她太美,太衷情欢笑,对我这个天涯游子而言,根本是在云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及的一抹霞彩。因此,当父亲病重召我回台时,在一个秋风扫过第一片落叶的清晨,我自以为非常明智地,掸开了行李上堆积的尘垢,再度踏上征程。
白云苍狗,世事变化无常,此刻,艾洛伊莎又出现在我面前。她推着娃娃车,里面坐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一副标准家庭主妇的模样。她第一句话就告诉我,她嫁给了钢琴教授罗伯特,那个经常被我们取笑的小丑。
为什么鲜花不能永远长在枝头,任我们讴歌膜拜呢?为什么她要在我人生绝望的当儿,让我最后一个梦幻也破灭无踪?
她红着眼睛,声音有点颤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