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与我-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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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援军』。」
我觉得有点头昏。这不该是我的世界。但想到罗斯…又只感到伤悲而已。
「待霄,我不想一生都困在这儿,我原本想当个植物学家。」他眼神正经起来,
「但我对这个城市已经有了感情。」
他看着我,我却只能摇头。「…别闹。我不会是千万分之一。」
「够资格的灵媒通常是横越死亡,怜悯死者的人,而且多半是女人。」他说。
「…所以你喜欢沾着屍臭味的女人。」我恍然大悟,「你不是把妹而已,你在物
色下一个倒楣鬼…」
他肯定而含笑的看着我,慢慢的点头,「待霄,你和神明很有缘份。你要不要考
虑一下?其实祂们都还满风趣的,可以教你很多东西…连天主驻台办事处那边的
都愿意帮忙,甚至教你圣水配方唷~☆」
我张大了嘴,真不敢相信我会倒楣到这种地步。追我的男人不是指望我的嫁妆,
就是指望我的血,更有个指望我当下任倒楣鬼的混帐道士。
「…不,谢了。请你把这机会让给其他人…我相信有大把宫庙或通灵人巴不得有
这种天命…」
「噗,你觉得我可以指望那些追求名利或渴望当超人的家伙?」他笑出来,「好
啦,逗逗你的。」他的视线从我的眼睛滑到下巴,「你的血族…帮你接下来了。
他愿意为你…成为这个倒楣鬼。」
…罗斯?!你说让一个血族来维护一个人类城市的安静?这跟请狮子来看守羊群
有什麽两样?
「你是他的辔头。」胡常月在我耳边低语,「但我希望…你成为我的辔头。」
「你跟人说话一定要这麽近吗?」我离他往外跨了三步,「别闹了,胡常月。」
「你怕你的血族对我不利?我不怕。」他露出坏笑。
盯着他,我叹了口气。「胡常月,我已经够糟糕了。我们的伤口都相同,同样失
去无法挽回的人生,没办法和活人建立正常的关系。这就是我们为什麽都悲悯死
者。」我揉了揉眉间,「两个创伤後症候群的患者…这是最惨的组合。」
他的脸孔整个发白,所有的表情都失去了。
不管是什麽人种,人类,就是人类。我们有很多相异处,但也有更多相同的地方
。我知道濒临疯狂的感觉,没有理智的暴力。那不是…时间可以衡量,也没有任
何数量可以计算。
原本安稳平凡的每一天,突然断了线,瞬间掉入地狱,不知道有没有尽头。
即使脱离了那种地狱,但会为了每个转角处屏住呼吸…不知道命运的猛兽会不会
突然扑过来,回到恶梦般的过去。
这不是男人女人、大人小孩的问题。我们,就是心灵脆弱的人类,就这样。
胡常月慢慢的笑了起来,走过来对我低语,「我真爱你们这些与死亡为伍的女人
…特别通透清醒。」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
说说当然容易。我自嘲。但我也不够清醒。真的,不够清醒…足以弥补过去所有
的阴影。
但,又怎样?就是这样挣扎还能走下去,才像人类嘛。
不过我对罗斯好一些了。我知道他自尊心很重,他是软硬不吃的血族,大不了大
干一番吧,绝对不会对谁低头,就算是东方的诸神只。
但他为我低头,只是不想我去接什麽天命,假公济私的替我守护整个城市。我承
认女人都有该死的英雄主义,这是我遇到罗斯以来,我觉得他最酷的时候。
如果没让我发现真相的话。
有回我半睡半醒的窝在他怀里,他的食慾和性慾都获得双重满足了,正一遍遍的
轻抚我的长发,正是心灵最放松的时候。
「月老酒到底是什麽?」我昏昏欲睡的问。
「喔,那是东方的神秘哪。」他满足的低声,「我还跟城隍谈了半天条件他才勉
强答应。以後就算你跟我隔三四重大海,我也感应得到你了。因为我们一起喝了
半杯酒,有条什麽红绳子的绑住我们。」
…等等,等等。
「你不是为了我才答应城隍?」我在他怀里抬头。
「那家伙超老奸的啦。他说一定能够打动你,反正东方人都畏神,什麽抬头有神
明的。有了你就等於有我,何必答应我什麽条件,对你不公平。」罗斯得意洋洋
的说,「是我答应再加十个人类高手维护平安,保证滴水不漏…我还得威胁他哩
,他才勉强同意的…」
原来,我被卖掉了。但我不能对城隍爷发脾气,对吗?追根究底,通通都是这个
白痴血族的错。
他说得对,东方人普遍畏神,所以我们这儿少有连续杀人犯。我也是东方人嘛,
我很清楚。
「罗斯,」我异常冷静的问,「你喜欢金木桩,还是银木桩?或者是复古的纯木
桩?明天我就去准备。」
「………」
之六 战争女神的遥远呼吸
不知道为什麽,罗斯越来越引发我的暴力因子。
我真的有好好的检讨过,也常常忏悔。我想我是不是从施暴者成为加暴者,这真
不是我愿意的,完全不可原谅。
但我不知道为什麽,明明知道罗斯是白痴,但我就是会理智断线。
「其实我还满爱看你抓狂的样子。」罗斯涎着脸从背後抱住我,上下其手,「你
抓狂的时候…好看很多,连整型都可以免了。」
请相信我,我真的竭尽全力忍下来了…几乎。若不是罗斯缠着我问为什麽全身僵
硬又发抖,是不是很渴望他巴啦巴啦的,我真的会强忍下来。
我一定是失去理智了,才转身会抬起膝盖攻击这只种马(血族和人类男人都一样
)的弱点,他也因此放开我,跪成Orz的形状,并且换他发抖。
只不过我是气得发抖,他是痛得发抖。
我真的试过了。也非常羞愧的承认,人类真的有残暴的天性。但因为还没嫁给他
,所以我还可以安慰自己不是家暴。
为了这个理由,我永远不会嫁给他,真是好消息。
总之,胡常月离开之後,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如我预期的有所改变。罗斯照样的耍
白目,我照样下午上班,照料每个到我手上的逝者。我依旧九点多上床…大约十
一点多能够睡觉。但我知道睡着以後,罗斯会出门。
等我早上睁开眼睛,会看到他亢奋的躺在我旁边,虎牙伸在唇外,却不是情慾或
食慾,而是一种凶残的天性被满足。
之前接位典礼的时候,那些血族长老不是来颁个典礼而已。他们清除了大多数的
叛军,剩下的大约还二三十个逃脱者,罗斯的任务就是彻底歼灭。
我相信他入夜就是去狩猎了,只不过对象不是软弱的人类,而是勉强可以扛几下
的吸血鬼叛军。
我们住在台北,但有回让我发现他的大衣上都是南部沙滩才有的贝壳沙。
别跟我说他搭高铁。
但我不会去问,既然他不想说。真的所有的问题都还存在,他心底还有着兰留下
来的伤痕,他依旧会怀疑我背叛的可能性。所以他避免谈到这些,嘻嘻哈哈的混
过去,我知道。
他不晓得吸血鬼有个需要密码的中立性的讨论区,而本地吸血鬼根本没瞒我什麽
,我也有密码。我要说,吸血鬼做出来的网页翻译比google要强悍许多。
所以我知道,血族和吸血鬼叛军的战火从来没有平息,战争的硝烟躲避着人类的
耳目,轰轰烈烈的开打。叛军占着人数上的优势,血族则有强大的政经背景和训
练有素的佣兵。
我们在最边陲的地带,但还是隐隐约约得到战争的消息。就好像地平线那端有着
一小角的乌云,还可以看得到闪电和遥远模糊的雷声,即使所在地晴空万里,但
也只有这里。
也是在这个讨论区,我看到兰的资料和照片。她等於是叛军中的圣女贞德。
兰的确很漂亮。我终於知道罗斯为什麽很爱把我化妆成埃及艳后…因为兰就是那
种五官轮廓很深的东方人,优雅修长,像是美丽的埃及猫。
杏型大眼,浓密细长的眉,鼻梁秀挺,小巧的下巴,完美的黄金比例。可能是出
生入死的关系,她有着纤细却矫健的身材,看比例大约是二十四寸左右的腰,穠
纤合度。
除了我们都是人类女人,一样黑发黑眼,都有不太美好的回忆,她跟我,云泥之
别。
我完全明白罗斯为什麽会老要我去整型了。但我真觉得他换一个比较快,何必跟
天生自然争个你死我活。
真讨厌这样。问题都在,但我们还是在一起分不开。他疑神疑鬼,我也满心郁闷
,干嘛这样互相折磨。
但他用脸轻轻摩挲我的肩膀,嗅闻我的头发那种有些失神的恍惚平静时,我就会
忘记这些永远无解的问题,整个心满满的,又软又酸。
他不肯走,我跑不掉。我们只能小心翼翼的躲着地雷区(应该是只有我啦),祈
祷这种日子可以长久一点。
我不敢想未来,因为我对男人非常了解,所以特别的悲观。
我们葬仪社来了一个新的化妆师。
我的健康状况还是不怎麽好,无法做全职,另一个正职化妆师做到脾气暴躁,而
口碑这种事情又特别诡异,我们葬仪社的生意越来越好,老板考虑要改组成什麽
生後服务公司了。
总之,经过我和化妆师照顾过的逝者家人非常满意,口耳相传,但已经远远超过
我们的工作负荷,老板终於决定请一个新的化妆师。
她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失去了声音。尤其是男人。
所谓的美感,尤其是美丽的脸庞,都遵守一个黄金比例的规律。在我开始帮忙化
妆的开始,我们那个心眼有点小的化妆师美君,就先扔了一张黄金比例的图给我
,花了两天讲解。
但完全遵守这个比例的美人很少,我们这个新的化妆师却彻底遵守了。更妙的是
,她只有单边酒涡,所以笑起来暂时性的破坏整体平衡。但就是这个微妙的特点
,让她显得活生生,而不是雕像似的冰冷。
她叫做邵芳兰。这个非常菜市场的名字,却因为她类似蕙心兰的香气而显得名符
其实。
而且她是个真正的人类女人。她有些小心机,所以对我很亲热。她想快速融入工
作场合,但美君本能的讨厌她,所以她想拉我成一阵线。她很会利用自己美貌的
优势,却非常严厉的画出一道无法超越的防线,所以男人只能远观,享受她友善
而甜美的笑容,却无法越雷池一步。
很会做人又聪明的美女。但观察她和其他男人的互动,我想,她大概花过极大精
力才达到这种美貌。但这不关我的事情,甚至我有些敬佩这种决心。
只是我办不到而已。坦白说,就算我没有蟹足肿的困扰,我也不想在脸孔花费多
余的金钱。假设我无法工作後还可以活二十年,最少我需要四百万渡过老年生活
,而且因为币值贬值数字可能更高。虽然我有一点遗产,但很难说有什麽天灾人
祸…只要有个疯子炸垮了纽约的那片房地产,我马上一文不值。
我不会动用罗斯的钱,我的生活,还是我自己要负责的。
但我佩服这种不顾一切,充满决心的女人。不够美貌?削骨见血也要达到自己目
标,而不是自怨自艾,太强悍了。
而且她做得很成功,从里到外都符合美女的标准。甚至罗斯都被她强烈吸引,有
回来接我下班时,目瞪口呆的看着她,虎牙微微的露出来。
我猜,芳兰也非常震惊於罗斯的容貌。用旁人的眼光来看,罗斯的确是非常的棒
。他有一八七,肌肉像是希腊雕像的阿波罗。但他的轮廓比较像是北欧人,充满
了力与美。
他不仅仅只有外貌的美,还精力充沛,意志坚定。天底下大约只有我会嫌弃他的
毛茸茸,我想。
这对俊男美女相望,视线几乎要激起火花。
那天回家,罗斯热情到几乎炸膛,但我没说什麽就是了。只是之後罗斯就藉口要
送我去上班,宁可忍受让他厌恶到极点的阳光(即使是冬阳),送我去葬仪社,
然後鬼混到接我下班。
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实在是我也不晓得该用什麽立场干涉。芳兰完全符合罗斯的
标准…她不是观赏性美女,拥有不死军团的身材。她刻意让自己比标准多个几公
斤,这只让她显得更性感。
甚至她还满聪明的--任何丑过的女人都有大把时间读书--而且她缺乏天生美
女那种无聊的公主病,显得谦和而理性。
罗斯不就喜欢这样的吗?看起来她对罗斯也非常感兴趣。
我以为我可以理智的静观其变,但在楼梯间撞见他们正在拥吻,我还是觉得像是
什麽东西刺穿了我的心脏…我猜我知道木桩钉下去的感觉了。
呃…我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不过我悄悄的早退,回去把我自己的行李提出来
。大概是我早就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而且我的衣服也不多。很快的,我整理好
行李,叫了计程车,暂时搬到旅馆去住,并且将我的钥匙从门下塞进去。
我知道罗斯和我之间有血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