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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似爱而非 定稿版-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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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把视线从医院的照片上移开,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那时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是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相较而言,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普普通通的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我从小到大就没有父亲,于是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总裁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不正常的是他离了婚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的把戏,反而从一开始就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于是我突然有了钱,有了公司,有了个哥哥。
  如此一来,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则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我哪可能去害洛予辰,我捧他还来不及呢。他当时已经和夏明修在一起了,跟我的关系也疏远起来。他不是会因为我成了总裁就会来和我拉关系为自己的前途求我的人,但意外的是他来求我了。
  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夏明修甚至不是非洛予辰就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惊讶,好像早就知道我爱他,此次前来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我说:“十年,你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饭,喝我泡的茶煮的牛奶,每天要亲我一次,不准随便跟别人乱跑,晚上十二点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可以准你开着台灯浪费电。”
  我其实只是说了过瘾的,说的只是我想象中的人生,我没有想到洛予辰可以为夏明修牺牲到这种地步。
  结果他说:“好。”
  连个犹豫和踌躇都没有,就好像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吃寿司吧他说好一样轻松而不经意。
  我虽然非常沮丧,总算还是像中了一百万一样幸运地得到了我想要的。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如果不是我逼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也不会开始变得死气沈沈。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该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07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沈,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不愧是聪明人,问的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刻意冷淡地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这算默认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很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夏明修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比这些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08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薄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恒用不着了。”
  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的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脱离社会,他冷酷暴躁的对象也只是我而已。
  这不,在夏明修面前,他尚且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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