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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偷袭珍珠港前365天-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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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如果日本在日美谈判中遭到失败的话,那么全体日本国民也许会以武士道精神大干一场,决一雌雄。”
  四日,在皇宫内召开了陆海军军事参议官联席会议,就《帝国国策施行要点》中有关国防用兵的条文征求意见。条文如下:
  帝国为打开目前之危局,自存自卫。建设大东亚新秩序,现决心对美、英、荷开战;发动武装进攻之时间定于十二月初。象这样的军事参议官联席会议,自明治三十六年①创设军事参议院制度以来,是首次根据天皇的旨意而召开的一次破例的会议。
  ① 1903 年。——译者
  起初,天皇提出召开统帅部、内阁主要成员和军事参议官联席会议,想听听直言不讳的意见。但东条首相考虑到召开负责人和非负责人的会议恐怕会引起混乱,作为一个替代方案,便采取统帅部两位总长联名上奏的形式,召开陆海军军事参议官联席会议。
  出席这次会议的,政府方面有东条陆相和岛田海相;统帅部方面有参谋总长杉山和军令部总长水野;陆军方面的参议官有闲院宫、朝香宫、东久迩宫、寺内寿一、西尾寿造、山田乙三、土肥原贤二、塚义男等将领;海军方面的参议官有伏见宫、百武源吾、加藤隆义、及川古志郎、盐泽幸一、吉田善吾、日比野正治等海军将领。
  会议在天皇陛下面前举行,从上午十时开到下午二时,由闲院宫元帅当会议主席。
  军令部总长永野和参谋总长杉山先后分别就陆海军的统帅问题和作战事宜作了说明。接着,参议官们向统帅部和政府方面提出疑问,并由统帅部和政府方面作了解答,随后由与会的军事参议官作出决议奉吝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提出之《帝国国策施行要点》中有关国防用兵之条文是适当的。”
  “魔术情报”纷至沓来
  日本政府怀着一种抓住一线希望的心情,急忙派遣前驻德大使来栖三郎前往华盛顿,要他在外交技术上协助野村大使开展工作。
  十一月五日,来栖在他的外务书记官结城司郎次的陪同下,清晨四时搭乘横须贺线从东京开出的头班电气火车赶到横滨,从那里乘坐海军飞机飞抵台湾高雄郊外的冈山机场。接着再转赴香港,搭乘香港到旧全山的定期快速班机飞往美国。
  野村大使早在八月四日拍出的电报中就向东京提出了这一要求。他在电报中说:
  “希政府速派一名通晓国内外形势之外交前辈(例如来栖大使)暂来美国协助本大使处理工作,未知此举是否与政府之方针有何抵触之处。本大使工作己处于难以开展之地步,希政府研究后速派人前来。”
  但是,来栖并没有带来什么新的建议。虽然这位海军将领出身的野村大使在外交技术上尚有不足之处,但他的为人诚实坦率还是得到了罗斯福、赫尔的信任和高度评价。因此,倘若再有来栖这样一位老练的外交官前来协助野村工作,那说不定会发现一条使日美谈判引向达成协议的意外之途径,而这就是决定派遣来栖前往美国所抱的一线希望。
  这一天,从上午十时半起,在皇宫的一问房间里召开了御前会议。
  东条首相对所以提出《帝国国策施行要点》作了说明,接着,东乡外相、铃木企划院总裁、贺屋藏相、杉山参谋总长和永野军令部总长等人分别就有关外交、国力、财政、作战方面的问题加以说明。
  随后,有关方面对枢密院议长原嘉道的质疑作了回答。时至今日,天皇也只好顺从大家的意见了。在这次御前会议上,没有发生任何争论就通过了十一月一日联络会议决定的原来方案,所以会议在下午三时十五分便结束了。
  赫尔国务卿密切注视着东条内阁的政策,他断定:东条年阁在对待日美谈判的态度上有点焦急情绪。
  赫尔认为:近卫也曾要美国方面尽快接受他的主张,但近卫的目的之一是想通过签订日美间的协定来延长其执政时间;而东条却急于求成,与近卫的情况不一样。
  就是说,赫尔相信,倘若日美不能达成协议,东条就会准备采取行动(即指战争)。赫尔注意起东条内阁,是在东条内阁成立没几天,赫尔就收到一份东乡外相于十月二十一日拍发给野村大使的第六九八号电报的破译文本(美国方面是在华盛顿时间二十三日破译的)。在这份破译的电报中,有这样一段话:
  “日本方面认为在申述意见和明确立场方面已经使尽一切手段。就日本而言,除要求美国政府重新研究它的见解以外,再没有比这更积极的手段可以采取的了。。。因此,希贵大使或若杉公使抓住适当机会,间接地让美国知道:日本在上述问题的讨论上已不能花费更多的时间了。”
  好象是要证实赫尔的判断似的,日本政府在十一月二日至五日这几天内连续拍发给野村大使几份很长的电报,这就更使他清楚地认识到今后同美国政府进行交涉是何等重要。这些电报还告知野村大使,对美新方案的原文不管在你收到之前还是收到之后,都是一个“最后方案”;如果美国政府对此拒绝接受,那就“除了战争别无他法”了。
  东乡外相在拍发给野村大使的官方电报中还带有一系列有关谈判的训令。十一月二日至五日的电报就是这样。美国方面通过“魔术的透镜”获悉了这方面的全部内容。因此,赫尔国务卿清楚地判断山东条内阁的焦急心情正在与日俱增。下面是十一月二日至五日的电报内容摘录:
  十一月二日发出的电报(十一月三日破译)
  。。新内阁成立以来,政府同大本营连日召开了会议。我们审议了改善日美关系的根本方针,期望在五日上午的会议上作出决定。届时将把讨论结果立即通知贵大使,这也许是我国政府为改善(日美两国)外交关系而作的最后努力。局势非常严重。如果重开谈判,形势迫切要求迅速达成协议。现在,希只限于贵大使知道此事。
  十一月四日发出的电报(十一月四日破译)
  。。帝国的内外形势十分紧迫,己不容许拖延时间了。。。我们再三讨论结果,现在拟再继续谈判一次,但这是我们最后的努力。我们向对方提出的这个方案无论在形式上或实际上都是最终的方案。。。如果根据该方案也不能迅速取得一致意见,那么遗憾的是,会谈将显然不得不决裂;而两国关系随之就势必面临破裂的局面。因此我们认为,这次交涉的成功与否,将会对日本帝国的命运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它确实关系到帝国的安危。。。现在,我们还是要本着尽量友好的精神进行最后的交涉。
  十一月五日发出的电报(十一月五日破译)
  关于《甲案》,希促使美国方面尽可能在短时期内接受下来。。。如果美国对《甲案》提出许多反对意见,确实不可能达成协议的话,那么我们打算提出《乙案》,这是一个绝对的最后方案了。。。这也是帝国政府的最后措施。形势非常紧迫,事态极其严重,绝对不容许拖延时间。。
  东乡之所以连续给野村大使拍发上述电报,主要是因为《帝国国策施行要点(第二稿)》已在十一月五日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决定下来了。帝国国策施行要点一、帝国为打开目前之危局,自存自卫,建设大东亚
  新秩序,现决心对美、英、荷开战,并采取下列措施:(一)发动武装进攻之时间定于十二月初,陆海军应完成作战准备:(二)对美谈判按附件规定之要点进行①; (三)力求加强与德、意两国之合作,(四)在发动武装进攻前,与泰国密切建立军事联系。二、对美谈判若在十二月一日凌晨零时以前获得成功,即停止发动武装进攻。
  ① 指《甲案》和《乙案》。——原注
  凡是能接到“魔术情报”的美国政府和军界的首脑人物,包括罗斯福总统在内,都怀着紧张的心情从头至尾地把来自东京的电报看了一遍。他们事先就已经知道了日本的“最后方案”内容。这是因为美国方面截获并破译了日本政府于十一月四日通过电报拍发给野村的《甲案》和《乙案》,以及对这两个方案所作的说明。
  不仅是方案内容,连有些电报内容都被美方破译而获悉了,诸如“希望不要给美方造成这一方案是最后通牒的印象”、“由于种种原因,有关签署这个协定的一切准备工作务必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全部完成”、“只限于贵大使知道此事”等等。因此,虽然时间非常紧迫,事态极其严重,但美国方面却通过“魔术情报”早已对此形势了如指掌。
  发布《大海令第一号》
  这个《帝国国策施行要点》还不是开战决定,因为它规定,如果外交谈判达成协议的话,则停止战争。然而,虽说有这么一个条件,但事实上是下了开战决心的。御前会议一结束,杉山和永野两位总长就分别向天皇呈递了下列陆海军作战计划,并在得到天皇批准之后,他们相继发布了准备作战的命令。因为在决定开战时必须作好进攻敌人的态势,所以非得雷厉风行不可。
  大海令第一号兹奉敕命令山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一、帝国决定为自存自卫计,预期于十二月上旬对美、英、荷开战,并决定作好各项作战准备;二、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应进行所需之作战准备;三、有关具体事项,听候军令部总长指示。
  军令部总长永野修身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大海指第一号兹指示山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一、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为干十二月上旬对美、英、荷三国开战,应及时将作战所需之部队进入作战开始前的待命地区;二、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应对美、英、荷军队出其不意之进攻严加戒备;三、除作战所需之特殊侦察外,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应秘密进行各项作战
  准备!四、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应责成第四舰队按其防御计划及时开始在南洋群岛一带敷设水雷;五、于作战进行时应遵循之作战方针与陆海军中央协定另见附件;六、关于海陆军协同作战问题,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应与有关陆军指挥官达成协议;七、作战初期,各舰队之基地大致规定如下:横须贺港:第四、第五与第六舰队;吴港:第一、第二舰队,第一航空舰队与联合舰队之直属部队;佐世保港:第三舰队、南遣舰队与第十一航空舰队。
  军令部总长永野修身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致南方军总司令等人之命令大陆令第五五六号兹奉敕传达并命令南方军总司令官(伯爵)寺内寿一阁下: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烟俊六阁下:防卫总司令官山田乙三阁下:台湾军司令官安藤利吉阁下:一、大本营准备攻占南方重要地区。二、南方军总司令官应将主力部队集中于印度支那、中国南部、台湾、西南诸岛和南洋群岛方面,协同海军准备攻占南方重要地区。有关进攻作战事宜另行命令。
  三、南方军总司令官应接过第二十五军司令官之当前任务,加强对中国之封锁。四、南方军总司令官在遭到美、英、荷军队或其中某一国军队攻击时,为自卫起见,可用所在部队予以迎击之,在处理上述事态时尽力于就地解决。五、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防卫总司令官与台湾军司令官均应协助作好第二项之作战准备。六、有关具体事项,听候参谋总长指示。
  参谋总长杉山元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根据旧宪法的规定,天皇拥有统帅权,因此《大海令》就意味着是对海军发布的“天皇命令”,同样,《大陆令》则意味着是对陆军发布的“天皇命令”。《大海令》中的最后一项是说“有关具体事项,听候军令部总长指示。”因此军令部总长根据这一规定下达的指示就是《大海指》。
  十一月七日,野村大使向赫尔国务卿提交《甲案》,并根据东京的训令对该案作了说明。如前所述,赫尔早已获悉《甲案》内容和指示野村的那份说明要点的训令。但是,野村大使在向东京汇报这大会谈情况的电报中却说:
  “在提出《甲案》时,赫尔非常仔细地看了这个方案”。其实,赫尔之所以这样“仔细地看”,也许是想鉴别一下“魔术情报”和“原件”是否有出入。
  十一月八日那天的白宫
  十一月六日,联合舰队司令部的干部登上了由中央特派的专机,从停泊在佐泊湾的“长门号”旗舰飞往东京。七日,他们聚集在海军省第一会议室对联合舰队的作战命令作了最后的审定。
  会后,又拍电报请来了各部队的参谋,并于八日这一天向他们面交了《联合舰队机密作战命令第一号》(十一月五)日签发)和《联合舰队机密作战命令第二号》(十一月七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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