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全本)-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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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这样走了?”小懿的眼睛里面全是失望。
姆拉克公爵的眼神里也全是失望,说:“是啊。这样优秀的一个年轻人,我也很想把他留下来的。但是他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
在旁边的克莉斯想象着刚才她姐姐的故事,悠然神往,感叹:“一个人独自在全大陆最危险的沼泽里穿行,还和一只兽人作战,救下了一个女孩子……这真是和吟游诗人嘴里的故事一样。他一定是很英俊,有一头遮住半边眼睛的长发……对了,说不定还是哪一个小国家的王子呢。”说得自己都好象有点莫名地兴奋了,。
“他说了什么吗?”小懿问,眼神里全是失望后的期盼。
姆拉克公爵的眼中全是一个慈父所应该有的温柔,包容和理解,回答:“他叫你好好养伤,以后最好不要再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了。以后有机会他会回来看你的。”
“这个年轻人报告的情况非常有用。但是这是一件军事机密,不能够对其他人透露,否则就会让他的辛苦白费。所以你一定不能对其他人泄露他给你说的每一句话,也不要对别人说你在沼泽里遇见的事情。”公爵加重了语气,放慢了声音;比语重心长还心长语重。“你一定要记住,不能够让他的心血白费,知道吗?”
第一篇 卷入 第九章 找到了
十天前,魔法学院开始研究一项治疗法术,每天都要用不少的人体器官。这种有渎于死者的研究不怎么好放在白天,容易被大多数的学员知晓,所以都在晚上进行。于是每天入夜时分阿萨都会拉上一车尸体和器官,从城西送进王都中央的魔法学院。
这几天晚上的行程也让他很开了眼界。身处王都两个月了,他从来就没在晚上出去过。他以为每个地方的夜晚都和故乡一样,寂静无声,偶尔几声鸡鸣狗吠。如果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外出就一定要带上火把灯笼,以防一脚踩进水田粪坑,或者是摔个鼻青脸肿爬不起来,等到第二天白天才被人抬回去。
照亮王都夜晚的不是天上的月亮,而是无数的街边的灯火。酒馆的灯火和喧闹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穿着耀眼的女子站在路边热情地招呼过往行人,醉鬼歪歪扭扭地走过,不时冲进小巷一阵呕吐。豪华的马车疾驰,停在豪宅前,走下或者接上几个贵族男女。
这里夜晚的人仿佛全都有用不完的精力,花不完的金钱。歌舞,酒,美食,宴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刺激,高兴,好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不惜把所有的生命都在今晚换取一丁点疯狂的快意。阿萨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
不过他也不想去探究。即便是每天都在这同样的街道上行走,他也感觉和这里完全格格不入,好象踏进一个由未知的生物所统治的奇怪世界。这里的人也尽量忽视他的存在,即便偶尔有醉鬼拦住他,想找点麻烦,一旦看见他的那张脸,也立刻连滚带爬的跑开。
每天他从魔法学院回去得都很迟。他要等着研究结束,记下第二天要用的器官和肢体。
公爵府的位置就在离魔法学院不远的地方。每天晚上他都会经过那里。
小懿回来已经半个月了。但是通缉仍然在通缉,王都护卫队的搜捕已经成为了一件例行公事。
是她没有向父亲解释吗?还是她也觉得我该死?她知道她的伤其实是我害她的?难道我就这样一辈子做个通缉犯?这段时间阿萨过得很郁闷。
昨天晚上的研究进行得很久,直到凌晨时分才完毕。阿萨拿上清单,拖着空车,走在空荡荡的街上。整个王都只有魔法学院周围的地段是安静的。那些人再怎么疯,也不敢疯到教会头上来。
离公爵府还有段距离的地方,他看见两辆豪华的马车,穿着华丽的五男一女站在马车外面,传来吵闹声。
这本是王都夜晚的常见景象,阿萨也全没在意,继续在黑暗中自己走着。直到接近了,借着马车的火光,他才认出了那个女子。
那是在护送小懿的车队里见过的,在克劳维斯旁边,同样是笑意盈盈的眼睛,轻而薄的嘴唇,和小懿差不多的相貌,大概是她妹妹。
现在她妹妹穿着一套华贵得有些夸张的衣服,头发挽的花样比衣服更夸张,正和几个看衣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年轻男子争辩。说着说着,她似乎就要往公爵府走,小辫子拉住了她的手,好象在求她,她转身继续大声说了几句,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了小辫子的脸上。小辫子被激怒了,两人对打起来。
这也是王都夜晚的常见的场景,贵族的青年男女都总爱莫名其妙地打起来,大概是精力无处发泄。这也算他们生活中一个惯有的特征。阿萨仍然是自顾自的走在街边的阴影中。
小辫子似乎很恼怒,下手颇重,她也全不像她姐姐,竟然被几拳打在头上就倒了下去。旁边几个男子把她扶住,小辫子似乎是这几个男子里面的首领,命令他们把她抬上车去,几个男子有些犹豫,小辫子大声呵斥起来。
阿萨已经走到了他们的街对面,听得很清楚,小辫子说:“怕什么?我现在把她上了,难道公爵还能把我吃了?闹出去他也没脸,最后还不是只有把这贱货嫁给我?”
不管这是不是常见的场景,也不能不管了。阿萨突然大声喊:“你们把她放下,我去公爵府叫人了。”一般来说,这种人是做贼心虚,吓吓他们就会逃之夭夭了。
但是这几个很明显并不是可以一般来说的人,而且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做贼,心自然不虚。小辫子怒气冲冲正义凛然地吼了一声:“是谁?”车上的马夫用火把晃了一下,说:“好象是城西那个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阿萨现在已经是名人了,不管是哪个身份。
小辫子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向阿萨招着手说:“你不要怕,过来,我给你说……”走得近了,阿萨刚闻到一股酒气,小辫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向他胸口猛刺过来,吼道:“我叫你去叫人。”
刀刺到一半,小辫子就感觉到手腕一紧,一扭,手似乎就没有了。一股毕生没有经历过的尖锐的痛把一声惨叫从心底一下顶到了喉咙口,但是喉结上适时的一下闷痛又把这惨叫撞了回去。最终他只能从鼻子间发出一声类似于猪被憋死前的哼哼,然后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第一下扭断手腕纯粹是条件反射,第二下用掌沿切在喉咙上却是不得已的了。相比这几个家伙,他还更心虚,更怕被公爵府的人发觉。
其他几个男子见状就要想过来帮忙,却被两辆马车上的车夫喝住了:“你们不是对手,别过去。”两个车夫从腰间抽出长剑,一起冲了过来。
阿萨一看两个车夫抽剑持剑的姿势,就知道不会只是普通的车夫而已。躲上两剑,瘸子就不能装了,背也不敢驼了,全力的腾挪闪避。这两个居然是相当厉害的剑士,大概是小辫子的保镖之类。
终于找了个机会,阿萨连滚带爬地险险从两人的包围中突出,扯下身上的斗篷朝近的一个剑士扔去。
剑士顺手一剑就把斗篷削成两片。果然是很有经验的战士,没有躲闪退让。这种占了优势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紧逼对手,不让其有喘息调整的机会。
切开斗篷之后,剑士就看到了眼前的一团红光。他还没明白这是什么东西,火球就在他的鼻梁上爆开了。
这只是初学者的小火球,威力并不大,只是大约相当于几只特大号的爆竹绑在一起,绝不会把头炸破,最多只是把鼻梁骨炸得稀烂而已。
碰的一声。剑士脸上爆起的一蓬火花在黑暗里看起来非常的漂亮,剑士也一个漂亮的后仰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阿萨拣起地上的半片斗篷朝另一个剑士劈头扔了过去。同时手一扬,一挥,口中用咒语的声调大声吟念。实际上那是一句他故乡矮人们骂娘的土话。以他的水平根本无法连续使用魔法。
剑士急忙低头,矮身,向后一个干净利落的翻滚。刚一起来,就发现那半片斗篷已经跟着飞到了自己面前,其中的一处突然飞快地凸了起来,撞上在自己的下巴上。然后他很清楚地听到那里传来清脆的骨头碎裂声,一声惨叫,倒地。
居然这样就把两个剑士放倒了,阿萨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么久没有活动筋骨,身手没有丝毫的迟钝。
他朝马车走了过去,当火光能够照清他的脸时,几个青年大叫一声:“妖怪啊。”四散逃去。
“哇呀。”一声尖叫,女孩突然从马车里跳了出来,逃向公爵府。原来她并没有被打晕,一直在看着。
怕有人听见声音过来,阿萨慌忙拣起地上的斗篷,拉起空车,逃进黑暗中。
第二天清晨,公爵府。
克莉斯完全一反往日睡到午后的习惯,居然早早地就起来了,和父亲一起在餐厅吃早饭。
她几乎没睡得着,整个晚上都在回忆那一段离奇经历中翻来覆去,那经历比酒精更刺激。
尽管那只被打的眼睛还是淤青的,却还是完全不能影响她高涨激动的情绪,眉飞色舞地向父亲讲述昨晚的离奇经历:“爸爸你是知道的,那两个保镖可是身手一流的,可是在那个人的手下就像小孩子一样。那个人手一挥,居然还是魔法啊,他还会用魔法哎,一下就把人都炸飞了。”她身体一挺,夸张地模仿出那个剑士倒下的姿势。
姆拉克公爵微皱着眉头。他一直都很反感女儿和那一帮纨绔子弟在一起,无所事事胡作非为不说,这次还差点弄出事情来。只是他现在也不可能分出身来自己教育女儿,只有偶尔有机会就苦口婆心地说教一下,但是女儿这个年纪,特别是这个性格,很明显不是用道理能够说通的。
克莉斯手舞足蹈地比划着:“然后那个人上去只一拳,另外一个家伙就躺下了。只一拳啊,上次那家伙帮我们去揍人的时候挨了好几刀,也都还没什么事呢。”
“可是等那个人一走过来,我们看清楚他的脸,其他几个人马上就吓跑了,我也吓了一跳,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自己跑回来了。因为那个人实在是太丑了,好丑哦。”克莉斯的情绪随着说出这几个‘丑’字落进低谷,失望的摇头。很遗憾是这个很丑的人把她救下来,而不是一个穿着金甲,有一头长发的俊逸小生。
姆拉克公爵吞下一块面包,端起一杯牛奶。还是必须让女儿出去锻炼一番,见一见外面的世界,尝一尝人生的酸甜苦辣才行。毕竟只有去体验了,人才会真正的长大。
“这个很丑的人真的是很奇怪呢。姐姐刚回来的时候就是他趴在姐姐车上想探头去看姐姐,那时候他还是个瘸子,背也驼着。昨天晚上突然就不瘸了,挺直了背人也还挺高的,可惜就是太丑了。”
‘卡’的一声,杯子在姆拉克公爵手中粉碎。
公爵缓缓转过来盯着克莉斯,问:“你说什么?那个人在你姐姐回来的时候怎么?”
克莉斯从父亲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神色,突然觉得害怕起来。小声说:“那个人去爬姐姐的马车,姐夫还差点杀了他。”
“他当时为什么没动手?”公爵的声音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知道。听很多人说,那个丑八怪是城西一个叫山德鲁老头的助手。昨天晚上我也听他们那样说。”
姆拉克公爵起身,说:“去陪着你姐姐,我出去一会。”
克莉斯很小心地问:“等一下姐姐的医生就要来了,您还去哪儿?”
姆拉克公爵抹了抹嘴,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餐厅,丢下一句:“我要亲自去感谢一下这位救下我女儿的英雄。”
第一篇 卷入 第十章 没死
山德鲁推开女尸,从下面抽出一张垫尸体的大布,抖了几下上面的灰尘丢给阿萨,说:“这件衣服怎么也值你再干半年吧。”
接过手一看,这是一件很旧的斗篷。“半年?你不去当强盗实在是全大陆强盗界的损失。”阿萨摇摇头。看看这张又厚,又臭,又重,还全是灰尘的布。上面全是凝固了不知有多久,已经和布的质料融为一体的血迹和其他什么液体的痕迹。
山德鲁眼睛一鼓,说:“这可是我年轻时收集的宝贝,很有纪念意义的。”
大屋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很有节奏的三下敲门声,显示出敲门者的修养和气度。不轻不重的音调,刚好能够让里面的人听到,又丝毫没有惊扰的味道。是即使是再敏感,心情再不好的主人,也绝对不会对这样的拜访觉得唐突。
能走到这里来,就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而对着满屋的尸体,还有一个摆弄尸体的老头和一个帮着摆弄尸体的残废,谁会像拜访一位高雅的隐士般,彬彬有礼地用这么有风度的方式敲门?
山德鲁也想看看这有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