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 >

第4节

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第4节

小说: 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此以后,五叔和妾关系勿好了,当然另找新欢。    
    七叔昇颐从政,曾任国民政府苏浙皖统税局长,这是与孔祥熙关系密切之故,因为孔夫人曾是五姑母的家庭教师。他办的大陆运输公司曾为抗日战争运送物资出过力,他办的烟草公司生产的“华福”牌香烟很有名。他还是个足球迷,是上海东华足球队的董事,为足球队提供足球场,就设在盛家老公馆内。    
    七叔也娶了一妓,皮肤极白,艺名“白牡丹”。大约前妻北方人皮肤黑粗,故特选之。她性情温和,但有一个习惯,每天要洗头、吹风。她并不烫发,但她的发色却显黄,乃美中不足。    
    吸烟、娶妾是那个时代的风气,我家可以讲像传染病一样的盛行。叔叔们还自我解嘲说:“我们风流不下流。”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妓院里也花样多,靠了一班财主捧场,来了个选“大总统”、“副总统”,我见到过三个人的照片。大总统叫“花国大总统”,她嫁了一个陶姓人士作了夫人,她人很好,和二姊熟。后来她家办了一个殡仪馆,以前不是火葬的,先在殡仪馆入殓,故生意极忙。


第二部分第8节 大哥带我吃西餐

    有个哈同花园,主人犹太人哈同,娶了个中国广东女人罗嘉陵,我二姊和姑母都认识。这位太太,身子胖,穿西装戴帽子(西方古典式帽子上有花),她的汽车照会是1号,大约是汽车才进口,第一辆就是她买的。后有一个有权有势者想买下“1号”车牌,当局答:除非旧车换新车时可调换。哈同太太为保持1号的荣誉,车用破了仍不肯调换。传说我家隔壁邵府邵友濂家,汽车是400号。而邵府的门牌号为静安寺路400号。但洵美曾告诉我,在剑桥学历表中,他填的住址是静安寺路124号。不知此传说根据何在。    
    还有个“麦边花园”,后改名为“大华饭店”,听说洋人麦边将地卖脱了。“大华饭店”是西餐馆,中间是舞池,地板亮极了,灯光灿烂,西乐队演奏。舞池中有穿着中、西式鲜艳服装的男女翩翩起舞。午间有外国人一男一女表演现代舞。他们的身子结实,穿了如肉色的紧身衣,灯光照下如裸体。女的一忽儿坐在男的肩上,一忽儿站在男的腿上,动作迅速,拖来拉去做着各种姿势。    
    有时大哥带我和二妾同去吃西菜。吃西菜用刀叉,盘子的右边放刀,左边放叉,还有一只汤匙亦放在右边刀旁边。吃汤用汤匙,必须从里往外舀。还有一把小匙,是吃咖啡时舀糖用或吃冰淇淋用的,吃蛋糕另有短叉。我习惯右手拿筷子夹菜,用刀叉还要学习呢!    
    西崽送上来的第一道菜盆子里放着一只长脚银杯,里面是番茄蚝肉,鲜鲜的。以后是汤、一道主菜、几道盆菜、咖啡、点心加冰淇淋。    
    大哥汽车开得极好,我经常同去看电影,爱普尔电影院离白渡桥不远。    
    大哥又搬回到娶嫂嫂的老房子里来了,这是大娘同意的,进进出出的都由她支配。伙食是分开的。两间房正好两个妾各得其一。隔房有个大客厅。大房子有人住,灯光照出来便增加了生气。一天晚上灯火通明,原来那个替妾治疗的护士也来玩,所以我去轧闹猛,叉麻将三缺一,叫我去凑一脚,我就学,但太烦,先要算,再要翻,多少钱一底,算一共要付多少钱给别人,我输的日子多,好在不会到一元。哥哥经常出去赌,如果连输两天,奶娘就在他出门时焚纸箔了。哥哥这样新派,竟信神弄鬼呢!    
    哥哥喜欢穿外国巡捕三件套的黑制服,参加了租界“特别巡捕”他并不在乎工资。上海有不少人参加,骑了机器脚踏车,车子声音轰鸣,车速又快,大约以此为神气,耀武扬威的不觉耻!


第二部分第9节 订婚时约法三章

    我十六岁那年,姊姊为我在一个教会女学校报名上初中一年级,是住读生。哪知大娘不准,说我身体勿好,住读会不习惯。她比较喜欢我,其实是害了我。她让妹妹去了。学校的地址很远,近郊区了。校长是个外国女人,校中清净,讲话低声,草地也不准人走,纪律也好。    
    我每星期去看妹妹或接她回家,我和她的同学们有好多都相熟。以后我结婚时的四位女傧相,就是她的四个同学。    
    我和妹妹读过一年多英文,是一个姓姚的女老师在家里教的,所以认识一些英文初级本。妹妹上学,我成了孤单一人,日里仍有中文女老师教读半天,很少外出,空闲就在房中结毛线;那时流行长阔式的围巾,我也结。大娘的两个女儿,我的大姊二姊,在文化和针线上都不过问,可见太宠惯了,游手好闲。    
    过了两年,我十八岁了,家长就要想到女儿的婚姻,在这件事上大娘不可能明白地告诉我。有几个做媒的被拒绝,结果允许了我与四姑母的大儿子订婚。大娘用半新式、半自由的方式,先让我和洵美在四姑母家碰头。    
    洵美和我是姑表姊弟,订婚没有办订婚仪式,但照老式规矩要担个小盘,放几样首饰和衣服、喜糕之类送来。    
    洵美给我的印象是个聪明的人。文字好,人长得并不俊,长脸,身材矮了些。家里人说他七岁就能对出他外公盛杏荪的对子。    
    那时他已定好出国留学日期了,时间很紧。我的大姊二姊和四姑母很亲,一半是麻将台上的赌友关系。大娘叫她们陪我上四姑母家。那天我穿的是绿色绸面花边旗袍,出门时外披皮里斗篷。    
    他们家是六个儿子一个女儿,名字云字排行。云龙、云鹏、云骏、云麒、云麟、云骧加上女儿云芝。云芝和云骏是龙凤胎。    
    原先我以为他们年龄比我大,故称他们为大表哥、二表哥。其实,洵美比我小一岁。云芝比我小四岁,她和我很好,所以我去了当然在她房中。谈话时间不多,洵美追求我,从名字上就知道了。因我名佩玉,他就将原名“云龙”改为“洵美”。意取《诗经·郑风》中《有女同车》“佩玉锵锵,洵美且都”之句。    
    他给过我一封信,两个人的心里都很苦,才得碰头,便要分离。既订了给他,以后我便成他家的人了。    
    要家庭好,就首先要丈夫好。我便向洵美提出了条件:不可另有女人(玩女人);不可吸烟;不可赌钱。他这时是很诚心的,答应能办得到。凡是一个人在一心要拿到这样东西的时光,是会山盟海誓的。我呢,当然是守他回来。    
    我为什么提出这三件事呢,因为我的家里和他的家里危害性最大的就是这些,我心中反对的也是这些。    
    因为四姑母家境差,一家这许多人靠祖上留下的产业生活,夫妻三个(一个是姑父的妾)吸烟又好赌,赌又大多是输的,故家产败落。    
    四姑母又瘦又小,但脾气极好,我只知她好,却没有顾到那个洵美的嗣母,她才是我的婆婆,以后跟她生活,这才是重要的。    
    邵友濂长子邵颐的原配夫人是李鸿章之嗣女李氏。她是李鸿章疼爱的小弟李昭庆的三女,昭庆英年早逝,鸿章视她为己出。她嫁后得一女名畹香。李氏也早亡,邵颐续娶北京史氏,无出。邵颐又中年去世,邵友濂念长媳史氏守节无后,故命邵颐弟邵恒的长子(即邵洵美)承继大房为史氏子。但史氏精神有病,忽然会昏过去。史氏是个古典派女子,立得正,坐也正,难得开颜一笑。邵友濂给她牯岭路毓林里房屋几幢,她以房租为生,洵美出国留学的钱,也是她拿出来的,兑换外汇着实花了不少钱。    
    这位嗣母和丈夫(即嗣父邵颐)的表妹交情极好,情谊深不愿分离,常同居。这表妹洵美呼她二姑母,长脸,小方额,直鼻子,戴副厚玻璃眼镜,小眼睛,北方口音学苏州话,手中常拿着水烟筒。    
    这表妹生一子一女,女儿胖,近视眼,厚厚的玻璃眼镜。嗣母本想将此女嫁给洵美,但她太不美,嗣母也觉得说勿出口。而娶我,她心中又不愿意。    
    表妹这个女儿念头很多,明明自己要好看,要剪短头发,怕娘不准,就编出个故事,说隔墙爬进一个男人,用剪刀剪去了她的头发。贼不偷东西要辫子,有这样便宜的吗?他们居然会信。    
    我的哥哥和叔叔们不赞成我的亲事,说洵美是滑头,四姑母夫妇又太糊涂,到他家不会称心的。但几个姑母和姊姊都赞成。    
    我家亲戚朋友中认我是惟一的美人,大家都关心我。我讲:“不管是他的滑头还是他的家庭,关键在于我。”那时我自以为本领大,能掌握的,并且想想四姑母的家也可弄好。这是稚子不畏虎了。


第二部分第10节 洵美定情物是诗

    洵美在出国前,征得我的同意,合拍了一张照片,作为正式订婚。我亲自结了一件白毛线背心送他。为此他立即写了一首诗,并将诗发表在《申报》上。    
    白绒线马甲    
    白绒线马甲呵!    
    她底浓情的代表品,    
    一丝丝条纹,    
    多染着她底香汗;    
    含着她底爱意;    
    吸着她底精神。    
    我心底换来的罢?    
    白绒线马甲呵!    
    她为你,    
    费了多少思想;    
    耗了多少时日;    
    受了多少恐慌。    
    嘻,为的是你么?    
    白绒线马甲呵!    
    我将你穿在身上,    
    我身负重任了!    
    我欠了无上的债了!    
    我“心窝”里添了无数的助燃品了!    
    这是我永久……诚实……希望的酬报呵!    
    白绒线马甲呵!    
    你身价万倍万万倍了!    
    你得我终身的宠幸了!    
    你将做我惟一的长伴了!    
    白绒线马甲呵!    
    你须将你的本色,    
    代表她底呵!    
    十二,十二,五洵美    
    这是洵美给我的定情物,也是他的誓言,这张六十年前已经发黄了的《申报》剪报,已陪伴我到今天。    
    时光很快地过去,洵美就要动身走了。讲定三年回来结婚,两个人就分开了,我回家,他准备上船。我也没流泪,两个人很高兴的,并不觉得三年的时光长。大约是年龄小的缘故,我十九岁,他十八岁。


第三部分第11节 五月爱的讴歌者

    邵家共两房,洵美是二房邵恒的长子。大房伯伯邵颐早死,前妻是李鸿章的嗣女,生一女嫁安徽蒯家蒯光典之子蒯景西;后妻继室史氏无出,故立二房长子为嗣子,她这一房的产业尚留,洵美留英的钱就是靠收房租拿利息而来的。天不从人愿,毓林里的房子突然被大火烧光了,成一堆瓦砾。每月没有了这份收入,只好叫洵美回国。洵美祖母柴太夫人年已六十多岁,他们为了要抱曾孙子,所以也叫洵美回来成亲。这下苦了洵美,仅差一年没有得到剑桥的毕业证书。    
    五月廿日,洵美决定乘邮轮返国,此时心情复杂,兴奋的是将见到我,见到嗣母、生母和祖母;懊恼的是学业没有完成,要告别老师和在英国、法国结识的诸多好友。    
    赴欧洲时,作为一个青年留学生沿途给我送来了一张张异国风情的明信片,加上简短亲切的思念语。离欧返国时,作为一个青年诗人,漂泊在地中海、红海、中国海和印度洋上,他写下了许多首诗歌,讴歌五月,讴歌大海,讴歌爱情,讴歌二十一岁的青春岁月,讴歌他所崇拜的莎茀和史文朋,回来后他就集成一本诗集《天堂与五月》送给我。这是厚厚的一叠有一百五十多页的“明信片”,扉页印着“送佩玉”三个大字。这是专为我印的。    
    我记忆犹新的是他深深思念我的小诗:    
    啊,淡绿的天色将夜,    
    明月复来晒情人的眼泪,    
    玉姊吓我将归来了,    
    归来将你底美交还给你。    
    还有一首是写他青春抱负,雏鸟欲飞的《十四行诗》:    
    生命之树底稀少的叶子,    
    被时光摘去二十一片了。    
    躲藏在枝间巢中的小鸟,    
    还没试用他天赐的羽翼。    
    有几首佳诗是献给他最崇拜的两个人:古希腊女诗人莎茀和近代英国诗人史文朋。洵美喜欢莎茀,是因为他在意大利拿波里上岸,在博物馆里见到一张壁画的残片,他惊异于莎茀的神丽,后来辗转觅到了一部她的全诗的英译,又从她的诗格里得到启示,便怀抱了个创造新诗格的痴望。当时他写了不少诗,就是借用了“莎茀格”。    
    洵美崇拜史文朋,因为史的容貌和性情很像他自己,更重要的是这位英国诗人最崇拜的也是莎茀。他在《给史文朋》的诗中写道:“你是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