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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无爱非欢 作者:梦真(晋江vip2012-07-09完结)-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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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去换身符合她身份的衣服便好了。”
  安茹暗咬着银牙称是,瞟了非欢一眼厉声道:“耳朵聋了吗?还不快回去换身衣服。”
  李如歌是知道安茹的性子的,猜她必会惩罚非欢,便索性得个不计较的美名不去亲手处置非欢。
  非欢还在担心玲珑落是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闻言便恍恍惚惚地点了头步履匆匆地离去。因为走得太过匆忙,她才走出举行寿宴的园子便结结实实地撞上了一个男子。非欢一个激灵,回过神来便忙连声道歉。
  却见那男子错愕一笑,扶起了非欢的头,温和地道:“撞疼你了吧?”说着他便揉了揉她的头,眸中暖意融融。
  非欢闻声不由一怔,羽睫缓缓扬起看向面前的男子。她这才发现,他刚刚撞上的人正是此时应该端坐在九龙朝阳座上的李泽轩。
  她的心跳更快,一时之间只觉口舌笨拙,不知该说什么好。李泽轩见了不由轻挑唇角,俊美中带了一丝风流韵致:“怎么,吓到你了吗?果然还是个小孩子啊。”
  非欢咬了咬唇,犹豫着开了口道:“王爷,墨辞……墨辞知错了。”
  李泽轩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失笑道:“我就那么可怕吗?不过你要记得,以后在王府里不要走得这么急了。要是撞上了别人,你恐怕就很难脱身了。”
  非欢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道:“墨辞知道了,多谢王爷赐教。”
  李泽轩“嗯”了一声,忽然向非欢伸出手去,将她的脸捧了起来细细打量。他左右瞧了瞧,才作恍然状:“哦?你是上次在悦兮亭的那个孩子啊。原来你叫墨辞。”
  非欢柔然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李泽轩缓缓松开了她,温声开口:“悦兮亭是我特意差人给如歌盖的亭子,平日里除了打扫的人是不允许靠近那里的,所以她上次才会那么生气。其实如歌这孩子心眼很单纯,你不要介意。”
  悦兮亭,难道是取自“心悦君兮君不知”吗?非欢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好像在神游太虚一般。
  李泽轩见了她的模样,嘴角笑意便更深:“这次呢,又是忙着做什么?”
  非欢已经意识到李泽轩是出来透气的,所以才会有功夫在这里和她闲扯。她却不敢有一丝懈怠,清声答道:“是郡主让墨辞回去换一套衣服。”
  李泽轩闻言颇不以为然地轻轻挑起了眉毛,借着身高优势毫不费力地抓起了非欢的双肩。他将她原地旋转了一圈,有些奇怪地道:“换什么衣服?这样挺好看的。”
  好看,可不就是因为好看才让她换的吗?非欢有些无力地道:“可是郡主说,这不符合奴婢的身份。”
  李泽轩微微耸肩,毫不在意地轻笑道:“难道美丽也是一种错吗?”
  非欢听了这话,不知为何心里好像抹了蜜一般甜,一种窃喜似的喜悦偷偷地在她胸间荡漾开来。
  就好像有满口蛀牙的小孩子偷吃了糖一般,明知道自己不该如此,却仍是不计后果地去做了。
  非欢蹲下身去行礼,身姿秀丽:“多谢王爷。不过今日,墨辞已经很知足了。”说罢她又补了一礼,便匆匆去了。
  一连走出了好远,非欢才回头看向李泽轩。他已经转过身去,因此她只能看到他俊逸的背影。非欢这才咧嘴笑开,带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
  李泽轩,你知道吗?让你在我最好的年华看到我的美丽,我已经心满意足。
  即使你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谁。即使你已经寻找到了你的挚爱。尽管如此,我也真的已经非常满足了。
  她仰首看向明晃晃的骄阳,无一丝云朵装扮的蓝天正以它最初的姿态面向着世人。
  天幕并不是一味的纯蓝。这边浅蓝,那边莲青,水墨画一般柔和。
  暖暖的风拂过,好像响在耳边的恋人的蜜语,丝丝痒痒,让人不由得轻笑出声。
  非欢这才意识到,她喜欢上了一个人。这种不可预知的情感,既让她觉得好奇,又让她感到欣喜。好像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是自己一个人了。



  第十三回(一)

  转眼便已至盛夏。非欢整日里无所事事,既无聊又担惊受怕,偶尔还会感到沮丧。
  无聊的是每天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怕的是司徒沅意已经知道了她和冥兮楼的关系,眼下只是按兵不动;沮丧的是,她一想起司徒沅意的步伐便会臆测她的武功究竟有多高,从而对比出自己是多么弱小。
  而自从那次寿宴之后,她也再没有机会见到李泽轩。
  犹豫了好些日子,非欢才下定了决心离开祺王府。再在这里呆下去也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她这样安慰自己,以驱逐那些不舍的念头。
  于是在一个炎炎夏日里,祺王府没声没息地失踪了一个小丫头。除了迎阡,没有一个人会关心起她的死活。
  祺王府的人们,这世间的人们,仍旧各自忙碌着,不曾为她的离去滞留丝毫。
  非欢回到蔷薇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揭下了脸上的面具,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而等她从浴桶里出来,便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的事了。
  她是天还没亮的时候溜出王府的,回到京郊用了一个时辰,洗澡用了两个时辰,转眼便也就到了中午。
  非欢摸了摸空空的肚子,拾起了柴火到后院的小厨房中生火做饭。她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却有一种自得其乐的满足。或许是因为不用再过低人一等的生活了吧。
  说实话,非欢的厨艺只属于中等,但这一顿她吃了很多,没有剩下一粒米。
  洗过盘子后,酒足饭饱的非欢便软倒在了床上。顿时,她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就是换床单。
  于是非欢强打着精神站了起来换了新的床单被褥,又将换下的布单都洗了,才算暂时闲了下来。
  几乎是在沾到枕头的那一瞬间,非欢便沉沉地睡着了。这几个月来她实在太累,每日悬着一颗心做着她从没有想象过经历过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的少女来说还是太过勉强了。
  这一睡便是整整一下午,待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晚霞已从半开的纸窗中溜了进来,柔和地映照在她的脸上。
  非欢狠狠伸了个懒腰,摇了摇手臂正要起身,冷不丁发现自己床前竟然坐着一个人。
  她心里一慌,大脑正一片空白的时候,却见那人直愣愣地扑了过来,将她严严实实地压在了床上。
  非欢仔细一看,这人不是墨殇是谁?悬着的一颗心便稳稳放了下来。她伸出手捏着墨殇粉嫩的小脸,柔和地笑道:“丫头,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的?”
  墨殇松了手上的力度侧身躺在非欢身旁,冲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笑道:“心有灵犀嘛。”
  非欢宠溺地一笑,也不再问,只是随手轻轻抚弄着墨殇的长发。她知道墨殇必然是有事要和她说的,否则也不会来得这样巧。
  果然不多时,墨殇便率先打破了沉默:“二姐姐,其实我这次来……是爹让我来找姐姐的。”
  非欢闻言不由一愣,显然是没想到会是林海荣叫墨殇来找她的。但很快非欢便恢复了平静,有些生硬地应道:“嗯……怎么,有什么事吗?”
  墨殇将头靠在非欢怀里,忐忐忑忑地道:“呃……的确是一件挺重要的事情。虽说二姐姐这么多年来都是在府外居住的,但是户籍一直都在,所以今年内务府选秀,也提了二姐姐的名字入册。”
  非欢恍然,她倒是忘记了贵族小姐还需要选秀这一说了。按照祖制,选秀本应是三年一次的,因老皇帝已年迈无心充实后宫,便改成了五年一选。
  许是因为采选隔得时候久,林海荣也忘记了这茬,否则还不早早就将她消了户籍的?只怕是现在再改来不及了,也不舍得花那么些银子替非欢求个免选,所以才会让墨殇来寻她的吧?
  墨殇见她沉默,心里不免有些担忧,一双水眸直勾勾地看着非欢,小心翼翼地开口道:“爹的意思是,希望二姐姐能回府住几日,也好应付了宫里派来的人。不过,二姐姐若是不愿意……也总是有法子的。毕竟林家也算是四大家族之一,求个免选还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儿。所以二姐姐不必有负担,自己拿主意就好了。”
  事实上林海荣却并不是这么说的。他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墨殇,若非欢愿意进宫选秀自然是最好,如果不愿意或者长得太丑丢了林家的人,便报上二小姐暴病身亡,免得麻烦。
  墨殇为此还和林海荣闹了脾气,但她知道父亲是不会因为她而改变的,便只暗暗下了决心,若非欢不愿意选秀,便自掏腰包替非欢求个免选。
  非欢心中有数,故略略思索了一会儿便道:“我愿意。”
  她见墨殇惊疑不定的样子,便补充道:“我是说,我愿意进宫去试一试,左右呆在蔷薇苑里也是无事可做,不如给自己的未来找个出路。”
  墨殇咬着红唇,握了非欢的手道:“二姐姐你可想好了,若是进了宫,被指给谁可都是说不好的,一旦……”
  非欢知她担心,便摇了摇头打断了墨殇的话:“我自然是想好了。别说我可能初选就落选,就算最后到了殿选的时候,也不见得就不能自己做主。”
  墨殇听了这话,便猜出非欢心中是有了人选了的,只是不知她在宫中有何门路。
  这批秀女大选,因为没有皇后,皇帝便指派后宫之首诚贵妃操持。但因诚妃性格太过软弱,身子又不是特别硬朗,便又命了淑妃从旁佐之。但事实上诚贵妃的主意不多,大部分的事情便还是由淑妃来决定了。
  淑妃名为沈霓裳,也是位出身于四大家族的小姐。算起来她还是墨殇娘亲和湮若父亲的姑姑。只不过墨殇和她不算熟悉罢了,毕竟墨殇不是姓沈。
  事实上,墨殇和湮若的关系不仅仅只是贵族小姐间的手帕交那么简单。墨殇的母亲沈昳,乃是沈家上一辈的七小姐,是和湮若的父亲同父异母的亲兄妹。她们之间有这样一层血亲,也难免会亲近些。
  暮色渐显,残余的日光有气无力地洒在雪白的纸窗上。京郊的小屋静谧非常,但此刻墨殇的心中却乱成了一团麻。
  她想非欢这样有信心,难道是已经见过淑妃了?那么就是说,她已经知道沈渝兮的真正身份了……?
  墨殇不敢再想下去,只觉得喉咙里堵了什么重物似的说不出话来。静默了好一会儿,她才起了身取来一个堇色的包袱放在床上,边打开边道:“这是一套衣服,二姐姐回府的那日可以换上。还有一些首饰,采选的时候应该用得着。”
  非欢并不与墨殇客气,点了点头便收下了。
  天色已晚,墨殇不好多留,又和非欢说了几句闲话她便告了辞离开了。
  非欢送她到门口,见墨殇的身影渐渐消融在夕阳中了,正欲回屋的时候,却忽见邻居家的小男孩刘晟一脸慌张地向蔷薇苑跑来。
  非欢见了是他,嘴角便挂上了熙和的笑容,走上前几步扶住了刘晟,替他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婉声开口道:“晟儿。这是怎么了,跑得这么急?”
  刘晟只是紧紧握着非欢的小臂,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却是说不出一个字来,显然是刚才跑得太快,体力已经透支。
  非欢见他神情急切便已觉得不对,此时忽然闻到一阵浓重的血腥味,便下意识地往臂上看去,只见那莲青色的袖摆已经被染红了一大片。
  她以为是刘晟受了伤,便忙执起他的手去查看伤势,却不见有伤口,原来只是沾了别人的血。
  她正疑惑,忽听刘晟颤声道:“娘……娘亲被人……”他只说了这几个字便再也说不下去,倒也难为他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遇到了这么大的事还没有被吓哭:“我下了学堂回来,就发现娘……娘浑身是血,仰面躺在地上。我叫她,她,她也不理……”
  这附近没有大夫,也难怪刘晟会找到这里来。非欢听他这么说就已经明白了个大概,便忙进屋拿了药箱赶往刘大娘家去了。



  第十三回(二)

  非欢因为着急,便用胳膊将刘晟往胳肢窝一夹,一阵风似的赶到了刘大娘家。刘晟本是不知道非欢会武功的,此时却也顾不得惊讶了。
  非欢急急忙忙地跪坐在了刘大娘身边,仔细查看了她的伤势,不由得暗暗心惊。
  这是明显的暗杀,杀手是在刘大娘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在背后刺了她一剑的。而且凶手还挑断了她的手筋脚筋,手法极其狠毒。
  按照常理来说,杀手取了目标的性命后就该收手了的,如今却这么做的原因,莫不是刘大娘也是个会武功的人?
  因为突然察觉到了刘大娘的脉搏,非欢不由得手指微动。
  原来她还活着。非欢虽然感到一阵意外的惊喜,却也知道刘大娘是活不了多久了的,否则杀手也
  不会那么放心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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