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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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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离开那个屋子之后就想起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的对话。

    想起那坛醉生梦死。

    叫小全子给我弄来几瓶酒,是我进宫前最喜爱的百花青梅酒。很奇怪,当初司马哥哥老是带去怡春园里给我的百花青梅酒就是出自宫里的酒。而且是很少人知道的,算是稀少的品种,要不是特意让小全子注意,估计也找不到。喝着喝着便想起电影里无名剑客的话:你知道喝酒跟喝水的分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控制不了自己。

    越喝越暖么?为什么我却觉得身心日渐疲惫不堪。

    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云淡风轻地说: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就像我现在,已经渐渐开始遗忘自己不属于这里,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自己不能,不能爱上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而事实上,我爱了,莫名其妙地爱上了,连我自己没有察觉,直到现在,借着那个属于醉生梦死的幻觉,我承认了自己的懦弱和逃避。我不敢承认,直到现在我依然在幻想某一天我能再次回去,回到我熟识的世界,回来我的家人,还有那个我一直喜欢了整整9年的人身边。

    把自己灌得烂醉,渐渐竟眼前一片模糊,脑袋昏昏沉沉的,看着云影担忧的脸,我——

    明明身体已经软了下来,可是为什么闭上眼神智却渐渐又开始在梦境里一片清澄,真是奇怪的极端,可是我知道自己又在回忆离开那个奇怪屋子的时候,

    我记得我突兀地问了句:不知李公子可知道木晚烟木才女?

    他脸色一白,身体竟突然摇晃了一下,我不免有些不忍。

    良久,他惨然一笑,道:“姑娘想必知道木姑娘,故而定知道当年李某的一时年少轻狂,借此讽刺李某不自量力吗?”

    听他一言,我顿时后悔不因一时意气揭他人伤疤。随即,不由惭愧道:“对不起。”

    他淡然摇摇头,再看他的眼神,早已冷静下来,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慌乱和一闪而过的痛楚。不过脸色依然苍白。

    他长叹一声,自嘲一笑,“姑娘不用这样。当年确实是李某不自量力,才会败在木姑娘之才下,我自己寻的苦果,便要自己承担。”

    我自刚才就一瞬不瞬地望着他,自然不会错过他说到晚烟的时候眼眸时飞逝而过的希冀和痛楚,还有迷茫。难道,难道他当年挑衅不成,却从此爱上才貌双全的木大才女?

    越想越觉得可能,他既然心无怨念,却甘愿隐居消失藏在这里,定是心里有了不该有的念头,却因为败在心爱女子的手上,没有胆量述说,只好逃避。

    我小心翼翼地试探:“李公子何不像木姑娘一样远走天涯,游历成学。在这孤老终生,也太浪费这一生了。公子的大好青春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如果再如此下去,真是荒废此生了。”

    他茫然地望着前方,轻轻道:“一开始的时候是没有胆量,心胸无法豁达,待一切全都知根知节,豁然开朗的时候,却又身不由己了。”

    “木姑娘确实是特别的,一代风华,才貌双绝。”我和他并排站着,叹道。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怎么,因为我的相貌,还是不相信我说的。

    “几年前,我听说有个叫安锦的少年让她心甘情愿地认输了。”他突然又转过来突兀地看着我,“你听说过吧?”

    我被他吓得一怔,良久,讪笑道:“那是人家谬传的,那个叫安锦的哪有这么厉害。是木才女太谦虚了。总之,你不要相信就对了。”我笑了。唉……早知道我盗用人家千古诗人的诗能造成这样的结果,我就不跟着司马哥哥去闯关了。不过,不去,又无法遇到旦呓姐姐了。

    “你认识他吗?你确定非名也会谦虚地让他吗?”

    “那不是我们今天说的重点,”我打断他的猜测,“你确定你不去找她吗?”

    “她?!你说谁?!”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看着他,直直望进他的眼底,看他是不是在装,可是,我猜错了。他这傻子,眼睛里什么暧昧情愫都没有,我猜在这个时代,迂腐的书生人物,往往连自己的感情都分不清楚。书本上又没教过我这些。如果我问他,我估计他肯定很无辜地这样告诉我。

    原来,他自己都还没察觉这份感情呢。

    我有些同情地看着他,走之前不忘了然地拍拍他的肩,道:“总之,失败是成功之母。坚强点,不要因为一次失败就彻底败了。记住一句话:从那跌倒了,就从哪里爬起来。”说完对他嫣然一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的暗示更强了吧,就差没直接说,你在木晚烟那里跌倒的,你去找到她,找回你失去的自尊,在她身上爬起来。哈哈。只希望他有一天能想通了,那样,这世间又多了一对金童玉女,一世良缘了。

    一个黑影在隐藏在角落里,静静地望着不远处那个喝醉酒在耍酒疯的家伙,竟然在院子里拿着一把扫把不成体统地狂扭她的小蛮腰,嘴里不知道唱着什么,歌不像歌,话不像话的,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脑子里装着些什么,边叫边跳,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衣服被她边跳边脱得只剩最后一件白色的亵衣了。更离谱的是,明明已经醉得站都站不稳了,还在那跳来跳去,扭来扭去,真担心她再把最后一件薄衣脱下来。

    这个鬼丫头,总是这么古灵精怪。想起以前的事,不由轻轻一笑。

    身体左摇右晃,一阵天旋地转,一直拿着扫把鬼叫的人儿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得满地爪牙,砸成肉饼了。

    站在不远处的云影眼看小姐突然要摔到,可是一时却无法接住她,正懊恼惊讶地尖叫一声“小姐”的时候,突然一个白影从远处的阴影中快速一闪过来,恰好接住要和大地亲密接触的小姐。

    “桑师父。”云影看清人影,原来是消失已久的桑秦师父。好险好险。云影拍着胸口压惊。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桑秦抱住下滑的人儿,心疼地皱眉,怀中人儿却一点意识都没有,全然没有惊险过后的诧异,依然酒态安详,最后竟在他的怀里沉沉地睡着了,还不忘无意识地嘤咛几声。

    看着在怀中安心睡着,与她完全相似的面容,桑秦情不自禁在她额上印下一吻,自喃道:“然然,然然……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32章:论曹操

    第32章:论曹操

    换上一贯的白色夜行衣(真是不怕死的人,黑夜里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简直在找死嘛),花了很长时间易容,最后叫小全子守门,云影跑去我房里睡,以防什么我未知的意外发生,在皇宫里我可不想有任何意外,一点小小的意外可能要用很大的代价来弥补,现在的我,还无法承担这些。

    一路施展轻功来到君锦山庄。好久不见小七,还真有点想念他肥嘟嘟的脸,又白又光滑,在上面掐几把肯定很爽。可是因为害怕吓到他,所以一直不敢付诸行动。

    “少爷,你回来了。”小七惊喜万分地看着安锦。

    少年浅浅一笑,“嗯。辛苦你了,小七。”

    “那是小七该做的。”

    “君锦一切都还好吧。”

    “是。自从少爷找了那些人在暗中保护后,全国的生意就很少被人惊扰了。盈利一直在加升高。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小七一贯低垂的眼突然变得锐利起来,安锦看到了,欣慰一笑,这才是闻名全国的朱雀王呀。

    “什么事?”少年的面色微寒,让一贯冷静的小七变得严肃起来的事必定不会是小事。

    “近半年来江湖上一股势力突然从隐秘处浮现出来,而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就是少爷。现在江湖上对‘锦少’之事,传得沸沸扬扬,都在猜测锦少是何人。当年少爷在怡春园闯关之事再被提起,‘双煞’之名在世间早已传扬。”

    少年面无表情,继续道:“说下去。”

    “是。这股势力,是已经流传几十年的历史的‘暗门’。因为牵连到少爷的关系,所以小七‘特意’去调查过。这个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沉于底处。不过,让小七奇怪的是,暗门很少会在江湖上活动,可是那些活动的时机,都奇异般的和江湖上的一些动乱和大事件有关。他们的出现,会维持江湖上的平衡,以常人根本不会注意到的手段。所以虽然他一直存在,可是被很多人都忽略了。最近他的活动只为了两件事。一为寻找少爷的下落。二为抵制的势力。”

    少年的脸仿佛隐在层层薄雾间,小七竟看不清他的面容,他淡淡地望了麦七一眼,道:“我知道了。”

    麦七被他语气中波澜不惊有些担忧,不免提醒道:“少爷,您要小心。”

    “嗯。对了小七,你的母亲接过来了吗?”

    “是。少爷的恩德,小七永生不忘。”

    “我替她老人家准备的院子搬进去了吗?”

    “是。家母就住在贤德轩。”

    “嗯。那我就放心了。暗门之事我会注意的,小七只要保护好这个家就行了。”少年突然转过身来定定地望着麦七,道:“小七只要在这等着我回来的那天就好。今晚夜深,我不便和伯母请安,替我像她道好。”

    “是。少爷。”

    “我走了。有事我会通知你的。”

    说完重新蒙上面纱,瞬间消失在高高的石墙之上。只剩麦七一个人愣在原地,怔怔地望着他离去时那一个白色飘逸的身影,还有远处挂在天空的那轮清冷的明月。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沈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曹操的诗。公子好雅兴。”我专心泡茶,淡淡道。

    “谢姑娘似乎对此有研究。”他接过我递过去的茶微微啜了一口,叹道:“好茶。”

    不知道为什么,进宫后竟对茶道感了兴趣,渐渐开始有点样出来卖弄一下了。

    我也同饮,笑道:“不敢,只是幼时读过他的诗。”

    “觉得怎样?”

    “果然有一代英雄的气概。”

    他“霍”地转过头来看我,我似不察觉一般,依然低头专心泡茶。和他借过很多这个时代的史书看过,知道这个年代的人眼里,曹操是名副其实的一代奸雄。我此刻称赞,必然引起他的惊讶和不解。

    其实在政治和生存上,所用的手段是没有奸邪和正义之分的,更何况,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的责任。他有统一天下的决心和雄心,自然要为此付出代价,为此耍种种谋略。在我看来,这些手段在现代是不算什么的,每个站在最高地位上的人,都要有藐视天下的气概和勇气。

    在乱世中生存和称雄,必然要做他人之不做,想他人之不想。

    迎着他疑惑的目光,我依然低头淡淡道:“乱世英雄,世不乱了,英雄自然就没有了。更何况是敢于做天下之所违的英雄。他们不被世俗所羁束,只为心中的雄心壮志,只为自己的理想。只为看到统一天下的那天。这是值得敬佩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可是他毕竟尽最大力量努力过,不论成败,都是英雄。在生存的立场上,你们所为的道义和愚忠是不存在的。”

    他目光复杂地望着我,奇怪道:“你很特别,身为女子的你,很特别。”

    我笑了,不正经道:“公子,说我特别的,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良久,我收起笑颜,轻声道:“我做的一切只是不想失去自我而已,并没有你们所说的特别。我,不想变得不认识自己了。”

    “你说的话,我越来越听不懂了。”他疑惑道。

    “其实我自己都不懂。”我自嘲地瘪瘪嘴。

    “对了,”我突然想起:“我俩都认识这么久了,老是公子姑娘的叫的,怪别扭的。这样吧,以后你叫我尾萤,我叫你李久。”自那次仓促认识之后,我就经常跑来和他借书看,起初他不肯,觉得一个姑娘家尽借些兵书史书谋略的类型,是不合礼数的。可是和我在争吵中讨论了几次学问之后,他就渐渐无话可说的。虽说我不懂什么学问,可是光在现代那些一般人都知道的思想在这就是惊世骇俗的了。

    “嗯。”他不置可否。

    正在这想强迫他叫几声来听听的时候,一个小太监似的人物突然走进来,恭恭敬敬地和他说:“主子,小爷来了。”

    “嗯。请他进来吧。”我看着李久瞬间从和我谈话时一派轻松的面容变得严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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