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限2010.03小鬼跑错边 瑟洛凡,骆晨晨-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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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灵
唉~~他真的粉哀怨呢!
就算他长得一表人才、聪明绝顶、家财万贯又有三小路用?
老天爷竟坏心的嫉妒他这举世无双、超级霹雳无敌的英才,
让他背负了一生都改变不了的极大耻辱,成为一个「没种」的男人!
害他每天都只能望着人家家的孩子流口水……
只是,在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里,
他竟然发现一个跟他长得很神似,有着灰蓝色眼眸和淡金色头发的小孩?!
哇哈哈哈~~一定是老天爷良心发现,派送子鸟送个小天使来给他了……
* * *
虽然她长了一张娃娃脸,身材特别矮小,但她该长大的也都长大了啊!
为什幺那些没带眼睛出门的家伙,老是拿她当「小妹妹」看待,
还笑她长得太「畸形」,目中无她的打赌下注赌她是不是真的处女?!
哼哼!为了摆脱这个「本世纪最后一个处女」的大笑柄,
她决定要去干一件轰轰烈烈的大条代志──
在她的「没人路过」的处女地留下男人「到此一游」的证据!!
不过,首先她得用最新科技偷偷的偷一个「种」……
…
楔子
当他第一眼见到那个瘦瘦高高的男孩时,就觉得有点眼熟,所以,他不自觉地多看了那个男孩两眼,而后突然发现,那个男孩居然跟他有点像,当然,并不是真的有多相似,只是有某些地方满像的而已,但是……
如果那是我的孩子该有多好?他还是忍不住要这么想。
虽然那个男孩子顶着一头七彩鸡窝似的毛发,后面还绑了一支短短的马尾,简直就像是彩色鸡毛掸子般,还有那一身邋里邋遢的T恤牛仔裤,嘴里的口香糖咬个不停,甚至……老天!那小鬼居然戴了一副银圈耳环!
天哪!有没有搞错,他才几岁啊?顶多十岁吧!他父母是怎么管教他的?居然放任他把自己搞成这样?
那要是他的儿子,他绝对会先把那个小鬼抓来剃光头,再把那身烂布和那副耳环丢进大西洋里,然后好好的管教那小鬼一下,让那小鬼了解什么叫规矩,什么叫教养!
可是……他不觉轻叹,那小鬼不是他的儿子,甚至连他的亲戚也不是,就算他想尝一下被叛逆的儿女气昏头的机会也没有,他早已觉悟,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做父亲的希望了,也不想再浪费力气去尝试了!
然而,不由自主的,他还是抽回刚踏进轿车里的腿,挥挥手让伯恩等他,然后,慢慢踱到篮球场边公园提供的椅子坐了下来。
自从了解到他不太可能有孩子之后,他就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这个习惯,一看到小孩子从刚出生的婴儿,到十岁之内皆可…他就会忍不住停下来看看他们。老实说,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实在有点可笑,也很无聊,但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
或者,他该听伯恩的劝告,去领养个孩子算了!
默默地望着那只小孔雀学其它男孩一样脱下T恤绑在腰间,涔涔的汗水滴在瘦削却结实的上身闪闪发亮,小孔雀甩去满头大汗后,动作灵活地切入球伴中抢来篮球,随即翻身跳投。
帅耶!好漂亮的篮板球!
当他正在赞叹不已时,伯恩也悄悄地来到他身边坐下,同样的,伯恩只看了一眼,便和身边的人有相同的发现,并微感诧异地脱口道:「咦?瑟洛凡,那只七彩小孔雀长得跟你有点像喔!」
他又不是瞎子,不用人家提醒他也知道,没看到他不只是停下来看看而已,而是干脆坐下来了吗?瑟洛凡不耐烦地想着。
「可惜他的头发不是淡金色的,而是……」伯恩倏地顿住,继而有点尴尬地哈哈两声。「我想,没有人的头发会跟孔雀一样是天生五颜六彩的吧?不过,他的眼睛……唔!太远了看不清楚……」他喃喃自语地道:「可就算跟你一样是灰蓝色的又如何?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吧?」刚说完,他就立刻被狠狠地瞪了一眼。
这个他更不需要人家来提醒!瑟洛凡又警告性地多瞪了伯恩一眼。他不需要再有人来提醒他,他是个「没种」的男人了!
伯恩却不痛不痒地耸耸肩。「去领养个孩子吧!瑟洛凡,我知道你一直很希望能有个自己的孩子,但是,既然这已经是不可能的愿望了,那就从你那些亲戚里找个孩子来领养吧!」
好吧!既然伯恩可以不理会他的卫生眼,那他也可以不理会伯恩的噪音吧?瑟洛凡暗忖着撇开眼,开始专心地数起那只七彩小孔雀身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来了。
「就哈廉吧!瑟洛凡,他跟你是最近的血亲了,我认为……」
伯恩倏地噤声,因为瑟洛凡那双灰蓝色的眼珠子不晓得瞧见了什么,竟然猛一下凸得差点掉出来了,配合着他脸上太过震惊的错愕神情,还真是有点滑稽,也有些恐怖呢!
「怎么了?」赶紧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伯恩喃喃道:「光天化日之下看到鬼了吗……老天!」他蓦地倒抽了一口气,险些被自己的话给噎死了,而且,他的表情比瑟洛凡的还要精采,几乎比看到他老婆和别人上床还要惊诧和不知所措。「怎……怎么……怎么会……那个……那个……怎么可能?」
几个男孩们不知道为了什么,突然停下来比手画脚地大声讨论着什么,而正对着他们的恰巧是那只小孔雀。在那副仿佛被水浇过般湿淋淋的胸膛上,就在原本一无所有的正心口部位,随着激烈的运动过后,竟然翱然地飞出了一只血红色的翔鹰!
「血鹰!」伯恩不可思议地低喃。「他……他怎么会有血鹰?」
瑟洛凡没有回答他,他正忙着不敢置信地瞪着眼睛。
「难道……难道是你家族里哪位勇猛的血亲在这儿胡乱撒下的种?」伯恩如呓语般地自语,「也不对啊!」一说完,他立刻又否决了自己的话。「你们家族里不是每一代只出一只血鹰吗?而且……而且必定是长子的长子才会出现的呀!也就是说,要是你没有子嗣的话,血鹰将会就此断绝了,不是吗?」
瑟洛凡还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依旧直着眼紧盯在那只小血鹰身上。
「不会是……」伯恩咕哝着把怀疑的视线瞄过来。「你曾经在这儿玩过……好、好,抱歉、抱歉,」忙躲开那两道凶恶的目光,顺便举起双手投降。「算我没说过、算我没说过!可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
瑟洛凡的双眉紧攒片刻后
「去查清楚!」
他眯起眼看着那只小孔雀拿T恤当浴巾擦拭着满头、满身的大汗,而后将那件又湿又臭的T恤又套回身上了。
「没查清楚以前,我们不回英国!」
第一章
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
初夏的六月里,天空的云很美,屋前的草坪也很鲜嫩,在这片被茂密翠绿的森林所围绕的社区里,常有兔子、松鼠及长得像洗熊的动物光临造访,小鬼们很喜欢追着它们,把它们赶到森林去。有时,在社区附近的路上,也会看到鹿及天生长得一副狡猾模样的狐狸。
特别是夏天的晚上,森林及草地上便会出现许多萤火虫,好象圣诞树上的led(比灯泡小)一闪一闪的。若是把纱窗纱门打开,它们还会飞进来屋里来,陪我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夏天。
不过,这会儿不是晚上,所以看不到半只萤火虫,现在是早上十点,大部分的大人们都去上班了,而小鬼们也都被校车送到学校去,除了老人、家庭主妇和未届学龄的幼儿之外,应该是看不到其它人的,但是……
「咻」一下!远远的从社区街道那头,突然狂飙过来一辆脚踏车,并在某栋独栋房舍前「嘎」一声地紧急煞车,任由脚踏车倒在草地上,像冲锋敢死队的小骑士般,一跳下车就往屋里冲。
「晨晨!晨晨!我赚到了!我赚到了!」
他一路大吼大叫着闯进屋里,再飙向书房,就在书房门口,他差点迎面撞上一个女孩子,一个胡乱在耳后扎了两支短短的小辫子,看起来顶多像是高中刚毕业才考上大学的女孩子,两颗脑袋一样地色彩缤纷,身上的衣饰装扮也同样前卫,只不过,她比男孩子多戴了一副耳环而已。
「换嘴!」骆晨晨不耐烦地敲敲骆伟翔的额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就算我们是美国籍,可还是中国血统,在家里就得给我乖乖的讲国语,出门再去ㄉ‘ㄚ你的英文,OK?」
「 OK、OK!」骆伟翔更不耐烦了。「在家讲国语,出门再ㄉ‘ㄚ英文,行了吧?」
「行了!」晨晨满意地搔搔骆伟翔的头发。「好,你刚刚在叫什么来着?」
忘了先前的不耐烦,骆伟翔立刻又跩起来了。「这个月的份我已经赚到了!」
「不会吧?你这小鬼真的又赚到了?」晨晨怀疑地斜眼睨着骆伟翔。「先搞清楚,是赚来的,还是骗来的、A来的、ㄎ一ㄤ来的?」
骆伟翔得意地咧出雪白的牙齿。「当然是正大光明的赚到的罗!嘿嘿,怎么样?该认输了吧?」
晨晨眯了眯眼,「想都别想!」她狠狠地说:「这个月才过去一半,我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说着,她就转回书房里,嘴里却不清不楚地嘟囔着,「Shit,早知道会把自己搞得这么难看,当初就该送他上学去了!」
没错,刚满十岁的骆伟翔从来没有上过学,不过,他并不是拒绝教育,而是拒绝学校。
摒弃传统学校教育的课程,代之以引导学习的方式来因应骆伟翔的才能与性向,晨晨针对骆伟翔的个性与兴趣,选择最恰当的课程与教材,在最恰当的时机引导骆伟翔达成学习目的,并鼓励他发掘未知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这种教育方式正是美国儿童教育界近来蓬勃发展的一项运动在家上学。
这种运动又常被称为「拒绝学校」或「废除学校」、「折衷学校」、「有机学校」等等,启蒙者是已故的作家兼教师约翰·赫特,他批评主流教育,曾说:「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儿童的学习是独立的,而非集体的。」因此,他鼓吹「拒绝学校」与「废除学校」。
根据俄勒冈州赛仑的「全国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统计,全美约有一百卅万到一百五十万学龄儿童在家上学,约占所有五千三百万学龄儿童的3%。而且,登记有案的在家上学儿童每年增加7%到15%,远高于入学儿童的增加率。
虽然在家上学的孩子拿不到传统的文凭,但研究显示,他们在学业测验上的表现绝对不会输给传统学校的学生,甚至更为聪明优秀,而且,比传统学生有更大的百分比能够顺利进入明星大学。
一向厌恶传统教育的晨晨自然很赞同让太过活泼外向,甚至有点奸诈狡猾的骆伟翔在家上学,免得他到学校去欺负同学惹麻烦。事实也证明,她的决定没有错,骆伟翔从五岁起,就开始自己决定,并安排自己的一切,晨晨不过是提供他所需要的教材,并且在有需要时从旁协助他解决疑问而已。
可惜他一直没有展露出一丝半毫晨晨所期待的音乐天分,却在商业方面拥有令人不敢置信的直觉与野兽般的掠夺本能。
从他五岁那年,无意中提醒超商老板如何才能拉回被新超商抢走的客人,而后获得每天可以到超商免费吃两支雪糕的代价之后,他就明白,自己脑袋里的想法可以为自己赚取需要的东西。
接着,以这个森林社区为基础,他开始到处积极地去推销自己的脑袋,虽然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想要推销自己的意念实在是相当可笑,而且令人怀疑,但是,出人意料之外的,他竟然成功了。
因为,他不但有颗聪明的脑袋和无穷无尽的鬼点子,还有一流的口才。
然后,他用自己赚来的钱买了一辆飙风踏车脚,开始向社区外「拓展业务」。直到如今,别看他才十岁而已,早在几个月前,他就开始和晨晨竞争,看谁赚的钱比较多了。
天哪!这还真不是普通的没面子耶!
在毕业的同侪之中,她已经算是高所得者了,却没想到,才十岁的小鬼就想爬到她头上跳脚飙胜利舞了!而且,他还不时的提醒她,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她曾经一时兴起的和他打赌,哪天要是他的收入真的高过她的话,这个家就轮到他来发号施令了!
呜呜……是不是在不久的将来,就该轮到她去丢垃圾、割草坪、清洗浴室马桶,还有饭后清理和洗碗了?
晨晨靠在窗前郁卒地叹了一口气,可不到两秒之后,她又扬起了一抹狡诈的微笑。
或许她应该先和他「谈判」一下,然后给他设下一些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