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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民主的细节-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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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最高法院判决关塔那摩在押犯确系日内瓦协议的保护范围,同时还判决,政府不能另设行政军事委员会来审判犯人,审判必须通过常规法庭或者军事法庭,再次限制了行政力量对司法力量的干涉。
  其实,即使是布什政府,也从来没有公开提倡过“虐俘”。要知道最早开始启动调查阿布监狱虐俘行为的,是军方自己,而不是来自外界的压力。对某些温和的“刑讯逼供”,布什政府可能曾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后来,随着各种社会压力的增强,他们不得不一再站出来表态反对“虐俘”。事实上,布什政府也的确有为难之处。一方面要从准恐怖分子嘴里“榨”
  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还要对他们“和颜悦色”。如果另一次 911 发生,需要负责的可不是《纽约时报》或者“人权观察”,而是美国政府。可能令某些官员想不通的是,对卡塔米这样的“准恐怖分子”大声放音乐都被指责为“虐俘”,与此同时,某些伊斯兰极端组织正在砍下象博格这样无辜美国人的头颅。
  然而,正如麦克凯所说:“我们是比我们的敌人更好的人”。文明社会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这个标准下,阿布监狱的 17 个虐俘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有两个美国士兵,甚至被判处了 10 年和 3 年的徒刑。美国驻伊的总指挥官桑切斯也称,是阿布监狱丑闻导致他“被迫退休”。与此同时,关塔那摩的囚犯正在一批批地被释放,就是卡塔米,据国防部的最新消息说,由于他曾经经受的“虐待”,美国很可能无法起诉他。甚至相反,一些被释放的关塔那摩囚犯,开始反过来寻求起诉美国政府中的相关人员。
  固然,关塔那摩的阴影仍然没有完全清除,美国社会仍然在为“敌人的权利”进一步斗争。然而,已有的这些斗争至少表明,关塔那摩那 700 来个人的痛苦并没有白白承受。他们的痛苦,已经被美国社会转化为强化其人权保障机制的信号,以防止更多这样的痛苦。泱泱大国的运转,政府不可荩 /》 ??不出错,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承认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个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约。同样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否容忍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践踏人权――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权,而且是“敌人”的人权――归根结底,人权是人类的权利,不仅仅属于“我们”或者“他们”。
  民主现实主义翻开报纸,又是一则伊拉克的坏消息:巴格达发生汽车炸弹袭击事件,46 人死亡,104 人受伤……某种意义上,这种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天天都能读到的新闻叫什么新闻?哪天打开报纸没有发现伊拉克的死人消息,那才是新闻呢。
  伊拉克到底怎么了?地球人都在思考。
  查尔斯?克劳桑莫,美国一个保守派政治评论家,曾经这样反击那些反伊战的人:自由派老说多边国际行动更道德,我就奇怪了,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告诉我们,解放两千五百万被压迫的人这件事不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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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且不论美国打伊拉克是不是的确为了“解放”被压迫的伊拉克人――对于许多“天真”地这样地认为的人,恐怕会有类似的困惑:别人好心好意去解放你,你咋就不从呢?
  问题是,好的东西,就可以强加于人么?伊拉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难题,而且是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一个病人拒绝吃药,你可以出于道义劝他,甚至强行灌药,但是灌药的过程中把这人打得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来得的病还重,这还合乎道义吗?
  2004年,克劳桑莫提出一个概念:民主现实主义。其核心主张就是美国应该公开实行“单边政治”,主动出击传播民主制度,而不是扭扭捏捏寻找什么“国际共识”。与其浪费时间去寻找并不存在的共识,他说,不如大刀阔斧地单干“扁兔崽子”(antison of bitch policy)。
  然而,就是右翼政治学家福山,都批评这个“民主现实主义”的政治主张“奇怪地脱离现实”。
  归根结底,不同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不同。克劳桑莫看到的是那些“流氓国家”的流氓行径,而福山看到的――以及我们现在每天翻报纸看到的――是伊拉克一天又死了多少多少人。
  06 年 12 月 6 号,美国众议院任命的“伊拉克研究小组”发布了他们的研究报告,提出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方案”。其核心主张无非是两条:第一,美军不能无限期地留在伊拉克,美国政府应该给伊拉克政府施加压力,让他们自己加紧解决宗教种族冲突,否则美军就应该在2008 年开始撤军;第二,建立中东地区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尤其应当把伊朗和叙利亚拉进谈判桌,进行地区对话。
  派系团结加地区对话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主张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假定对方――伊拉克也好,伊朗叙利亚也好――是一个理性的、统一的、既有对话意愿又有相应行动能力的实体。
  不幸的是,不理性、不统一、缺乏对话意愿更缺乏行动能力,恰恰是中东方面的“现实”。伊拉克已经被宗教派系斗争折腾得遍体鳞伤,至于伊朗,看美国出丑本来就不亦乐乎,人家有什么兴趣跟你真心实意地对话?
  美国政治学家杰克?施奈德近年来写了两本书:《从投票到暴力》和《选上去打》。这两本书针对的,恰恰是冷战结束以后这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在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与种族宗教冲突激化并驾齐驱。苏联民主化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绵。南斯拉夫民主化以后,各种族打得让人眼花缭乱。布隆迪 1993 年刚实现第一次和平选举,第二年就发生了图西族和胡图族的种族仇杀。施奈德承认,正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的,“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在他看来,90 年代之后激增的种族民族冲突恰恰是民主化本身的结果:为了赢得选票,无数政客不惜煽动本来不存在或者较微弱的种族仇恨。换句话说,民主化“制造”了派系冲突。
  说种族民族冲突完全是“民主化进程”制造的,当然不公平,事实上,专制者同样会“制造”
  种族宗教矛盾。比如布隆迪,在民主化之前两个种族本来就相互砍杀。但是,说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却不无道理。如果说民主化的“西方文化条件”已经在现实面前不攻自破――毕竟,不少儒教文化国家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民主转型。民主化的经济条件也令人生疑――美国从英国殖民者手里夺得政权实行雏形的选举时,人均 GDP 恐怕比现在许多专制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民主化的“国家认同条件”却一次次地得到历史地印证:一个社会里如果没有基本一致的“国家认同”,民主化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新问题。
  如果说专制时代还可能一个“大流氓”镇住无数“小流氓”,民主化过程中则有可能出现“群氓乱舞”。
  这当然不是说,一个多民族专制国家就别指望民主化了,事实上,即使根据施奈德的统计,和平实现民主化的多种族国家比血流成河地渡到民主的国家要更多。但是伊拉克这样的例子又的确告诉我们,在一个种族裂痕很深的社会,民主化有一个“社会准备”的问题:如果没有强大的公共领域在意识形态上与政治煽动家相抗衡,如果没有一定的民权运动作为民主化的基础,如果没有种族调和甚至同化的政策相配合,民主化很可能被煽动成多数对少数的暴政甚至内战。毕竟,真正的民主化,不仅仅是政治体制的变化,而且是政治文化、社会形态的转型。在崇扬民主价值的同时,对民主化进程中的陷阱保持警觉,才是真正的“民主现实主义”。今天伊拉克的乱象,恰恰是“民主理想主义”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就是给人灌药,也不能把人给灌得一命呜呼。
  美国大选贵不贵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随着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落幕,美国总统大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每次到这个时候,总有一个声音冒出来:选举太贵了,花太多钱了,就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而已。
  美国总统选举的确贵。1996 年总统大选花了 4。8 亿美元,2000 年 6。5 亿,2004 年则超过 10 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今年大选,到 7 月底花费就已经超过 10 亿了,这个无底洞还在延伸之中。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一方面,若是把选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但 10 亿美元占 2004 年美国 GDP 的十万分之八,用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似乎又不算太多。
  一个朋友跟我聊起过:“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我们这有个有钱人,选举时给当地官员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处处给他好处……”我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 2000 美元,这点钱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 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的四分之一。不过,随着 1972 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 1000 美元(2002年调整为 2000,随通胀而浮动,2008 年为 2300 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集体捐款也有了限额。
  当然选举的不平等影响不可能彻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 2300 美元的捐款限额,有钱人可能顶着 2300 美元捐,而且可以发动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穷人要么捐不起,要么只能捐个几十上百的;另一方面,虽然对捐款数目有了限制,但有钱人或组织往往通过做议题广告“曲线”影响选举,这就是所谓的“软钱”。虽然 2002 年《两党选举改革法案》旨在消除软钱的影响,但孙悟空七十二变,软钱正想方设法变成“更软的钱”。
  那么何不干脆取消私人筹款、直接使用公款竞选呢?公款竞选透明,防止无度花钱,还能避免富人和穷人的不对称影响力,听来似乎是最佳选择。事实上,像澳大利亚、西班牙、墨西哥和很多苏东国家都主要依赖公款竞选。
  美国不是没有公款竞选制度,只不过它是一个“自愿选项”,即,候选人可以选择使用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总额限制(今年大选是 8400 万);也可以选择自己“化缘”,坏处是没有底线保证,好处是不存在总额限制。今年,“本来支持公款竞选”的奥巴马决定放弃公款,而麦凯恩决定使用公款。两人选择不同并不奇怪:根据麦凯恩在本党初选中的筹款记录,他自己筹款也就筹到 8400 万左右——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去千辛万苦地求爷爷告奶奶呢?而奥巴马简直就是竞选筹款的“神奇小子”,筹款能力是麦凯恩的两倍——既然可以筹那么多钱,何必戴上 8400 万的紧箍呢?
  说奥巴马筹款神奇,不仅在于他的筹钱总额,更在于他的筹款大多来自于中小选民。拿2008 年 6 月的筹款记录来说,其总额中有 65%来自于小于 200 美元的小额捐款,而麦凯恩只有 33%。可以说,奥巴马的大多支持者们真的是省吃俭用来支持他。真的粉丝,敢于直面惨淡的钱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竞选代表了民主选举的真义: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人,在给民主竞选提供动力。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 200 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65%,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
  的愿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竞选资金没有必要全盘公款化,因为筹款本来就是个动员过程,能带动普通民众去参与、去思考、去影响这场选举。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来的 20 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公民责任的意识。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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