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万风-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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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可昏聩的皇帝终是软弱,为了不让金人更加愤怒——竟然又将李伯纪逐出京师,远谪夔州,还扣了一个帽子,“专主战议,丧师费财”。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是夔州——白帝城里,并不是洋溢着诗仙曾经的“朝辞白帝彩云间”。
大宋国土,一日可得不可得还?
随后,金风细雨楼得到消息——金人派出好手十三名,一路上追踪李伯纪,欲杀之而后快。
若是——李伯纪一死,大宋更加没有像样的将才,大宋便是真真岌岌可危。
得到这个消息时的戚少商与顾惜朝,迅速赶往奉节。
那时的王小石正在汴梁,带领着京师的武林同道,与官兵和百姓共同抗敌。
而当时的压力,并不只来自于金人的入侵。
那时的方应看终于再也藏不住狼子野心——与金勾结,窝里反,给大宋倒戈一击。
几乎是致命的。
王小石几乎崩溃——虽然他自始至终防备着他。
他的挽留剑出鞘的时刻,方应看却收起了血河神剑——“我现在,还不要和你斗。”
“为什么。”王小石沉重的目光几乎让方应看应付不了。
“等这天下——全都落到我手里,等这江湖,全都在我掌握之时——我们再来决一胜负。”
说了这番话的方应看露出了孩子气般的笑容——“我要你的对手,只剩下我一个。”
与此同时的戚少商与顾惜朝正与金人的十三个好手决斗——李伯纪不能死。
大宋的英雄——他不能死。
逆水寒与九万风的合壁——向八千里神州路要人。
杀外侮,留忠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一刻,你,或者我,皆为侠者。
五十六 九万风的风
他们杀红了眼——十三个金贼,拿命来吧。
顾惜朝第一次知道,其实乘九万风上青云,不若痛快杀敌,染血沙场。
当年剑染族人血,今朝搏杀外侮敌。
那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横刀立马——“只要我活一天,这贼人,我就要杀!”
可他却不知道,那时的他们都不知道,最终的最终——
却终是个,回首意茫茫,呜咽不胜愁。
这个末世,没有“好风”,可以送我上青云。
即便九万风可以飞扬男儿义气——又怎知故土已为胡虏所践踏。
那一战,顾惜朝吐了血,金人的剑上有毒,七个人一剑皆刺向戚少商——顾惜朝奋身前跃,就替他挨了一剑。
其实自始至终在保护戚少商的,永远都是顾惜朝。
那一战的戚少商将十三个金贼杀的死无全尸——于是怀抱着顾惜朝有些冰凉其实一直都不怎么热的身体的戚少商觉得冷的彻骨。
是不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就变的毫无自己了。
李伯纪终是到了夔州,他望着拼死保护他的两个男子——只深深的鞠了一躬。
日后第三次被复用的时候——他常常想起那两个他甚至不知道名字的男子。
青衫的那个,唇色苍白,很安静的伏在白衣的那个的背上,眼睑低垂,睫毛长的像夏日的飞花拂柳。
三起三落,浮沉于战场和朝堂的三朝老臣,永不能忘记他们和他道别时的安心感——他知道,救他,不只救的是他李伯纪,还是整个大宋的脊梁。
他说,“公子……”
那位青衫风流,怎么看都像是个书生的公子,淡淡的展颜,“李大人,请放心,在下……还死不了。”
他望着他们离开的身影,觉得两袖清风——这是安然的心绪。
就在这一年年底,赵桓不顾汴梁抗战的所有百姓的呼声,正式向金人投降。
第二年春,皇上与太上皇,以及皇族的三千多人,被金人掳走,搜刮了整个皇宫的宝贝。立宰相张邦昌为傀儡皇帝。
整个汴梁城,哀鸿遍野。
这便是“靖康之耻”。
那一年的金风细雨楼拼尽了自己的力气——王小石不仅寂寞,而且憔悴。
到底,到底是灭亡了——他用尽力气想要保护的一些东西,终是失去了。
可是,他没有死。
没有死,还活着。
活着,就总是好的。
翌年五月,康王赵构在南京称帝——偏安南方一隅,苟且过日。
那一年之后的方应看,几乎将整个中原的武林控制了起来——死的死,伤的伤,叛的叛,逃的逃,人心不稳,只想活命。
而唯一收服不了的,就是金风细雨楼。
经过此一劫,金风细雨楼迁至临安,六分半堂的势力已掌握了北域的大部分。
战争仍然在继续,江湖也依然是江湖。
生死在轮回,总有些骨气却不灭。
建炎三年的时候,在前往边关的路上,两驾并驱。
一个白衣,落拓却潇洒无双。
一个青衫,书生意气风流。
路过一个茶棚时,白衣侠客体贴的对青衫书生说,“下马休息一下吧。”
青衫书生的唇色还是有些苍白,但是气色已好的很多。
他慢慢的下了马,与白衣男子一起进入茶棚。
小二热情的奉了茶,这边外茶肆里,各路人马到真不少。
白衣青衫只听很多人在说,“那金风细雨楼的王楼主,与那六分半堂的方应看——不,现在已是金国元帅,竟然定于五月初五端午之时,在汴梁三合楼一战。”
这正是这一年的五月初三,还有两日即到了决战的时间——大概,无论怎样,也赶不及了。
白衣男子有些落寞的叹了口气——“敢问各位大侠,这决战是不死不休么?”
一个大汉点点头,“两位看来是不问世事多年,这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争斗多年,劳民伤财,王楼主不忍兄弟们受牵连,提出与方应看决一死战,不死不休。”
另一个大汉点头附和,“这方应看勾结金贼,背叛国家,王楼主一定会将他斩于剑下,为咱们出这一口恶气!”
青衫男子轻轻捧起茶来,喝了一口,“你想明白了么?”
白衣男子笑笑,“大概, 他为的,就是这一战吧。”
孰胜孰负——五月初五那一日,待见分晓。
“我想……”青衫男子皱眉,“他可能并不知道,即便他不去证明,小石头,也早已将他当作了对手。”
白衣男子微微扬眉,“或许吧——只不过,他们终是要有一战的。”
此时,五月的边关飞起了一种不知名的花絮——纷纷扬扬,像雪片一般。
这里是苍凉而敞阔的边外,没有京城里的层层重楼飞檐。
青衫男子忽然说,“也不知那年住过的楼子,还完整的挺立着没。”
一时两人无话,待喝完了几盏茶后,便要起身,赶往边关深处。
出茶棚时,正看到一个武将打扮的人撩起帘子进来。
白衣青衫不禁都在心中叫了一声好。
真真是好一派威武英雄气概。
白衣男子忽然觉得,此人就像那大鹏鸟一般,是要上九天乘万风的。
忽然就一阵的豪迈之感。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自己还算不负这一生吧。
也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也曾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只想的是,与自己身边的这个人一起,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他望了身边的青衫男子,知道他也很想认识这个万世难有的人物。
他忽然就拱了拱手,“敢问兄弟姓名?”
那个威武男子亦拱手还礼,“在下岳飞,岳鹏举。”
——————————————完——————————————
后记的记:
一个月,还不加其中五天的出差时间,12万字,我写完了……
那么多年同人圈子里混过来,写了很多文,却没有一个超过4万字的。
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长篇。
当然,稍后会有九万风的很多餐后菜陆续送上。若是还有兴趣的话——各位再慢慢看。
因为第一次驾驭长篇,不好之处我自是明白的,但是我唯一敢说的,就是,我在很用心的写,很有爱的写。
其实写文是个蛮私人的事情,至少我从不会因为外界的看法而改变自己的初衷,所以,不会有H,不会有服务大众的戏码等等等等。
而且,武侠圈子里,同人圈子里,确实也争不出个你黑我白——所以,写自己爱的文,无愧于自己的心,就是一种幸福。
所以,看完了文的筒子们,若是喜欢,并且有时间的话,就别霸王了,说说你的感想吧,尤其是那个名叫小米的死爆米花,你这次若是再霸王,我就咬死你!
若是有意见,也请尽管提——但是,请温和/平和/温柔的提。
因为这是我的嫁妆文,谁也不想结婚结的很火药味吧?
我的要求不算过分吧……
还有一个呢,就是,正文里有很多写的看似很匆忙的甚至是几笔带过的地方——有的是疏漏,有的是故意的,微末呢?
哈哈,因为,九万风保守估计,最少有9个外传。
我会将我在正文里疏漏的和故意埋下伏笔的地方,在外传里慢慢补充完整(我是不是很8厚道……)
总之,我是和这文耗上了——路漫漫其修远兮,筒子们你们慎重入坑啊。
这是我人生第一个长篇,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爱,因为自己想写的文,我承认这里的小顾确实有些理想化——但是,我就是要他在我的故事里成长,并且得到幸福。
若是不赞同我这个设定的亲,恕我无法改正——这是我这文的中心思想,我所有的文字都是为了这个设定来写。
听到有亲跟我说,我的文这是一篇蛮适合疗伤的文,看过虐文后会来看我的文找到安慰。
其实,平平淡淡也是一种美好。
我也曾设计了又设计,设计出一些坎坷不平——是的,故事那样会更好看,更曲折,更荡人心弦,但是——到了笔下,就实在不愿写了。
因为,大概是不忍心——真的不想再多起是非,不想让他们分离或者怎样怎样。
所以我觉得九万风是个蛮私人的东西——喜欢的,大概都是与我比较喜好相同的朋友。
其实俺的心真的很软的……他们都叫我小善良……(咳咳)
总之,谢谢一直追文的筒子,WD的回贴质量很强大,真的很能给人动力,尤其是夕照同学,你每贴都回的那么长,甚得我心让我感动的泪花四飙……
谨以此文的完结,送给我的DEAR GIRL佩紫,虽然她现在去了北京有事未必看的到,但是,我仍然要对她说,能在网络上认识你,是我的幸福。
因特网存在多久,我就喜欢你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