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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冰煌雪舞-重生之修正人生-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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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孙丽醒悟的点着头,薛芷若继续说,‘其实,那些已经成名的艺人,意味着他们的风格已经基本成形,也就是说可塑性已经大大降低;在国内那些成名的人确实红极一时,可是我们把眼光放远一些,在国际上呢?也许他们什么都不是。也许他们还有潜力可挖掘,可是要他们适应国际市场,改变自己的风格,那可就很难了。’   
孙丽恍然地点了点头。‘所以我们从现开始就要把眼光放长远一些,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   
薛芷若笑着点了点头。‘就是这个意思。只有更高的目标,才会做出比更高的成就。而且说句实话,国内的那些歌星大多数属于偶像明星,本身对音乐地造诣并不高,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杨总监也是因为明白我地意思,所以才会把要求定地那么高。’   
孙丽微微红了红脸,‘对不起薛总。我太无知了。’   
薛芷若微笑着说,‘小丽,你很聪明,只是还太年青,社会阅历太少了点。有问题就问这是好事,每个人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最怕的就是明明不懂。却要装着什么都懂的样子。这样才是最无知的。’   
‘谢谢薛总。’   
薛芷若点了点头,‘好好干小丽。总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了不起的成就。’   
能听到自己最崇拜的人地鼓励,孙丽的脸兴奋的有些发红。   
薛芷若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小丽,你们只在国内的几所大的艺术学院内招人吗?有没有在其它地方看过?其实很多时候,金子并不在它该在的地方,不过既然是金子,总会有发光地时候。’   
‘这个……’小丽对自己地工作失误有些难以面对,支支唔唔地不知道该怎么说。   
薛芷若笑了笑,‘别紧张,我之前没跟你们说清楚,是我的失误。’   
孙丽轻了口气,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急急地翻起手上的资料。   
‘薛总,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我们在苏州的时候发现一个高中生,能歌善舞,能力很出众,在一次全国性的高中歌唱比赛中,她还以自编自唱的歌曲获得了一等奖。’   
‘哦?还有这样的人?全国性的高中歌唱比赛啊?怎么没听说过?’薛芷若也一下子来了兴趣。   
‘虽然是全国性的,毕竟只是高中级别的比赛,并不出名,媒体报道的也不多,所以不知道也正常。也正因为如此,再加上她还是个高中生,所以并没有引起我们太多的关注。’孙丽边说边翻着手中的资料,好像这信息并没有引起重视,所以相关资料不知道放在了哪个角落里。   
显然,薛芷若对‘她’能自编自唱的歌曲很感觉兴趣,随口问道:‘她拿到一等奖的歌曲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啊找到了,资料上写的是《千年缘》。’   
薛芷若一听到‘千年缘’三个字,整个人一下子就愣住了。一种久违了的,快被遗忘的记忆一下就涌上了薛芷若的心头。   
孙丽这时候才在一大堆的资料中,把相关的资料信息抽了出来,刚要拿给薛芷若,定眼一看,只见薛芷若呆呆的望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连叫了两声,才把薛芷若叫过神来。   
‘薛总,你没事吧?’   
‘没有。’薛芷若定了定神,从孙丽手中接过资料。   
‘喏,就是这个女孩子,长得还真漂亮。’孙丽指了指贴在上面的彩色照片。   
确实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儿,虽然只是半身的寸照,但仍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她有一头很漂亮的柔顺长发;大大的眼睛活灵活现,透着几分坚毅;她的嘴唇微微的向上翘,既显得几分俏皮,又有几分倔强。   
薛芷若的眼神中,仿佛又看见了当年那个可爱俏皮的小女孩。薛芷若的视线微微向旁边移动,看见了资料上姓名一栏。   
白纸黑字上面,写着分外显眼的两个字:霍静。   
激情青春章 第一百五十九章 清华之旅(四)   
薛芷若看到霍静的半身寸照的时候,颇有一点‘命运这是一种无法名言的感觉。   
如果当年不是我教会了霍静一首《千年缘》,如果我不是突然想组个乐队,如果薛芷若没想过要进军娱乐界……太多的如果了,仿佛冥冥之中有一条线,指引着我们的再次相会。   
薛芷若出神了片刻后,定了定神,对站在身边的孙丽说,‘小丽,这个霍静你想方设法把她给签下来,嗯……杨总监那里我会跟他说说。’   
孙丽点了点头,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个似乎有点不像是薛芷若的办事风格。薛芷若一向是谋定而后动,不做没把握的事;可是这一次为什么这么冒进?就算霍静真的拿过全国高中歌唱大赛的一等奖,就算她真的有些真材实学,可是年龄毕竟太小,而且也不见得就是公司想要的人。   
薛芷若似乎看穿了孙丽的心思,笑着说,‘你件事你就别想那么多,照着去办就行了。嗯……还有这件事要保密,特别是不要跟林枫说。’   
孙丽更加疑惑了:为什么还要保密?这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还有,为什么要特别指定不要林枫知道?   
虽然有很多不解,可是孙丽还是点了点头,决定照着指示去做。毕竟上位者的很多想法,不是她能想通的。   
‘还有什么事没有?’   
‘大体上就这么多。’   
‘那你下去办你的事吧。’薛芷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正要舒展一下身体,忽然只觉一阵炫晕袭来。眼前的景物一下子变得黑暗,虽然只是短短地一瞬间,可是薛芷若还是身体摇晃了一下,差点就这么摔倒在地上。   
一切来得太突然。孙丽只来得急一声惊叫,‘薛总!’当她全然不顾的扶住薛芷若的时候。薛芷若的那阵炫晕感早就过去。眼前地景物也重新回复光明。   
‘薛总,你没事吧?’孙丽很急切的问道。   
薛芷若揉了揉太阳穴,‘嗯,我没事,可能是刚才坐得太久了。’   
孙丽扶着薛芷若复又坐到沙发上,孙丽仔细了看了看薛芷若地气色,只见薛芷若地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眼睛里也透着疲倦。   
孙丽心疼的说,‘薛总,你最近跑东跑西的,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再说,你现在的身体……’孙丽不由得把眼睛望向了薛芷若的小腹。   
薛芷若顺着孙丽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小腹。然后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在了自己的小腹上,脸上露出了神圣的光辉。‘谢谢你关心。’   
‘这个……要不要叫林枫来陪陪你?’小丽很小心的说。   
‘小枫难得来一次北京,叫他多陪陪芙蓉吧。我的事就不要告诉小枫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薛总,你怎么能这样!’孙丽有些来气了,‘你可是他的妻子,他倒好,一来到北京看也不看你一下,就知道和别地女人玩,没见过他这么大胆花心地!薛总,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任着他花心啊?’   
薛芷若微笑地看着为自己的事而发怒地孙丽,孙丽是她一手赔养出来的,虽然跟着自己的时间不长,可是感情却很深厚。   
薛芷若的事孙丽也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的,可是又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我和薛芷若已经结婚,却不知道我除了薛芷若还有别的女人;见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还以为我花心——额……这确实也叫花心……不管怎么说,不知道其中错踪复杂关系的孙丽,确实非常生气,为薛芷若不值。   
等到孙丽发泄完了,薛芷若才笑着说,‘好啦小丽,有些事你不懂的,这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是不懂,可是我心里就是气这没心没肺,年龄这么小就这么花心了,再过几年还得了?薛总,我真为你不值。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嫁给这条白眼狼。’   
薛芷若有些好笑的看着孙丽,她知道孙丽是为她不平,可是有很多事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以薛芷若只好打断了孙丽的愤怒。   
‘小丽,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孙丽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现在可不是她发脾气的时候,只好悻悻说,‘哦,那好,薛总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孙丽正要出门的时候,薛芷若叫住了她,‘小丽,小枫的事你不要对别人讲,很多事不是你想像那样的。’   
孙丽虽然很不明白薛芷若为什么那样护着我,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正在长城上搂着王芙蓉,看着壮丽河山的我,忽然感到一阵恶寒,不由自主的打了一阵哆嗦。   
‘你没事吧?’王芙蓉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疑惑的问道。   
‘忽然背皮有点发麻……该不会是有人在恶毒的诅咒我吧?’   
‘那怎么可能嘛,这又不是玄幻小说。’   
‘嗯……也对。’   
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长城那古老的石头,感觉着那历经着沧桑的岁月。只有亲身站立在长城之上,才会真正明白‘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当我站在这用石头筑成的巨龙上面,看着下面那壮丽的山河,心里涌出一股无尽的豪气——那是一种骄傲,一种身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的骄傲。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让人忍不住想高声呐喊,呐喊着那沉睡在血液中的记忆。   
那一刻,我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   
仿佛听到了那来自天际的叹惜,声音由低到高,慢慢呤唱起来。   
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地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地青年名叫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地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地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地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地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地,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地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artll,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   
当我高声吟唱完这首诗篇,早已经是热泪盈眶。也许在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身为炎黄子孙的血性,所以每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都有一种欲哭的冲动。   
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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