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科幻 电子书 > 时间之轮i-世界之眼 >

第63节

时间之轮i-世界之眼-第63节

小说: 时间之轮i-世界之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这只黯者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根本无暇猜想,因为它已经开始朝着他们三人走来,缓慢却致命,如同一只盯上猎物的猎食动物。行人如突然遇到急事般纷纷走避,连看也不敢看。广场很快就空了。 
    那漆黑的斗篷把岚定在原地。他试图召唤虚空,但此刻就像在迷雾中瞎摸一般困难。黯者那隐藏在兜帽下的注视直刺入他的身体,把他的骨髓寸寸冻结。 
    “不要看它的脸,”索姆低声说道,声音发抖沙哑,就像是一点一点地挤出来似的,“见鬼了,不要看它的脸!” 
    岚几乎是呻吟着把视线扯开,这就像把吸附在脸上的水蛭撕走一般痛苦——然而,即使他盯着广场上的石头,他仍能看到迷惧灵正在靠近,就像一只戏弄老鼠的猫,在咬死它之前尽情享受看着它徒劳挣扎的乐趣。黯者跟他们的距离已经缩短了一半。“我们就站在这里等它吗?”他咕哝道,“我们得逃……逃走。”但是,他无法挪动自己的双脚。 
    
    马特终于把红宝石匕首拿了出来,抖着手握着,牙齿紧咬嘴唇,面容因恐惧而扭曲。 
    “心里要想……”索姆咽了咽口水,嘶哑地继续道,“心里要想着你一定能逃脱,听到吗,小子?”他开始自言自语,岚只能听到“欧文”这个词。突然,索姆怒道:“我一开始就不该跟你们这些小子搅到一起的。真是不该。”他一抖肩膀,把用补丁斗篷打的包袱卸下塞到岚的手中。“给我好好照看这些。我说跑的时候,你们俩立刻就跑,不要停,一直跑到卡安琅去。去找女王的祝福。这是一家旅店的名字。你记好了,万一……你给我记住就是。” 
    
    “我不明白。”岚问道。迷惧灵离他们不到二十步了。他的双脚如灌铅般沉重。 
    “你记住就是!”索姆厉声吼道,“女王的祝福。现在,快跑!” 
    他伸出双手在他们两人肩上各推了一把,岚在这一推之下迈开了脚步,跟马特一起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 
    “快跑!”索姆也长长地咆哮着一跃而起,却不是跟在他俩后面,而是冲向了迷惧灵。双手挥舞着如同在舞台上表演一般,匕首随之出现。岚停住了,但是马特拉着他继续往前冲。 
    黯者大出意料,从容不迫的脚步变成蹒跚躲避,手向腰间的黑色邪剑伸去,可是吟游诗人的长脚飞快地迈过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迷惧灵来得及把剑完全拔出之前已经撞了上去,一起滚倒在地。广场上剩下的几人立刻逃得精光。 
    “快跑!”广场的空中闪耀起刺目的蓝光,索姆开始惨叫,但是他仍然勉强挤出一个词来,“快跑!” 
    岚照做了,吟游诗人的叫声在身后追赶着他。 
    他把索姆的包袱紧紧抱在胸前,拼近全力逃跑。恐惧如同波浪一般,浪尖随着岚和马特的奔跑从广场迅速扩展至全镇。他们经过商店,店老板立刻抛弃店外的货物,关上店名。窗户后惊恐的脸孔一闪而过。那些在广场附近亲眼看到的人在街上惊惶乱跑,互相碰撞,被撞倒在地的人若是没能及时爬起,立刻被别人踩在脚下。白桥镇乱得像个翻倒的蚁窝。 
    
    岚和马特向着城门跑去时,岚忽然想起索姆说过他的个子太高,他也不慢下脚步,只是边跑边尽量缩起肩膀。负责看门的两个看门人,戴着铁盔,穿着粗劣红外套配着白色领子,外罩一件盔甲,握着手里的长戟,担心地朝镇里张望,无心照看那些包着黑铁皮的粗厚木门。其中一人瞥了瞥岚和马特,也没有在意,因为他们俩只不过是正在往镇外逃去的许多人之一。镇民纷纷涌出城去,男人喘着大气拉着妻子,女人流着眼泪抱着婴儿拖着号哭的孩子,脸色苍白的工匠们身上还穿着工作围裙,手里还拿着工具。 
    
    岚边跑边模糊地想,应该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究竟往哪个方向跑了的。索姆,噢,光明救我,索姆。 
    身边,马特踉跄了几步。两个人一路狂奔,直到所有跟他们一起逃出的镇民都落在身后,直到镇子和白桥被远远甩在后面。 
    终于,岚跪倒在地,大口吸着气,喉咙像被撕裂一般疼痛。身后的路一直延伸,消失在光秃秃的树林后,空无一人。 
    “起来。起来。”马特喘着气催促道,脸上又是汗又是灰,也快要撑不住了。“我们得继续走。” 
    “索姆,”岚念道,抱紧了怀中索姆的斗篷包袱,里面的乐曲盒硬邦邦的,“索姆。” 
    “他死了。你看见了,也听见了。光明啊,岚,他死了!” 
    “你也说伊文娜,茉莱娜,还有大家,都死了。如果他们都死了,为什么迷惧灵还在找他们?你说?” 
    马特也跪倒在他身边的尘土上:“好吧。也许他们还活着。但是索姆——你亲眼看到了!见鬼,岚,我们也可能会死啊。” 
    岚缓缓点头。身后的路还是空的。他心中期待着——希望着——索姆会出现,大步走过来,吹着胡子告诉他们,“你们真是件大麻烦。”卡安琅,女王的祝福。他挣扎着站起来,把索姆的包袱甩到背上跟自己的毛毯卷背在一起。马特抬头看着他,眯着眼,带着警惕。 
    “我们走吧。”岚说道,开始向着卡安琅走去。马特喃喃自语了几句,才跟上来。 
    两人低着头默默走路,风吹过,卷起漫天尘土。岚时不时就回头张望,可是,身后的路,总是空的。 
 
第二十七章 避风所  
    (2006…03…04 by Niniya Dong) 
    珀林跟随徒洒安人的车队慢悠悠地往东南移动,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游民的行进从容不迫,根本不着急。他们从来就不曾着急过。每天,五彩的旅行马车直到太阳高挂才出发,如果恰好遇到合适的营地,即使下午才刚过了一半,他们也会停下来扎营。他们养的巨獒跟在马车旁边轻松地小跑着,很多时候连小孩子也是这样,他们毫不费力就能跟上马车的速度。任何关于多走几步路、或者走快一点的建议都只能换来大笑,或者一句“啊,你忍心让那些可怜的马儿工作得那么辛苦吗?” 
    
    令他意外的是,伊莱迩也不着急。他是不肯坐马车的,宁愿走路,有时候还会在队伍前面帮忙开路——可他就是不提离开的事,也从来不催促他们。 
     
这个一身皮毛的大胡子怪人跟温和的徒洒安人如此不同,不论他在哪辆马车旁,都十分显眼。即使他远在营地的另一边,也能一眼认出他来。这不全是因为衣着的关系。伊莱迩的一举一动都带着狼的慵懒,他的皮衣皮帽只不过是加重了这种气质而已。他的身上如同火焰散发热量一般自然地散发着一种危险的气息,和游民形成鲜明对比。徒洒安人不论老少,都是一天到晚开开心心,他们的举止中没有任何危险,只有欢乐。孩子为了享受奔跑的乐趣,自然很喜欢互相追逐游戏。但是在徒洒安人之中,就连老人也是脚步轻盈庄重,却又像踩着多彩的舞步。每一个人,不论何时,不论站或者走,不论营地里是否有音乐,似乎都随时准备起舞。至于音乐,营地里没有音乐的情况是非常罕有的。不论扎营还是上路,几乎一天到晚,马车之间都有提琴和笛子、洋琴和筝鼓和谐地奏着乐曲。快乐的曲子,愉悦的曲子,欢笑的曲子,忧伤的曲子,只要营地里有人是醒着的,通常就会有音乐。 
    
    不论伊莱迩走过哪辆马车,都会得到友好的点头和微笑,不论他停在哪个营火旁,都会受到愉快的招呼。但是,珀林知道,这些开放的、微笑的脸,只是游民在外人面前的礼貌,隐藏在这张脸底下的,是对未能完全驯服的野鹿的戒备。笑容的背后,深藏着对艾蒙村两人是否会造成威胁的担心,随着日子的过去,这种担心只是减弱了少许。对于伊莱迩,他们的戒心更深,就像夏日空气中散发的热气一般,而且,这种戒心从未减弱。他们在他的背后时常常公开地看着他,似乎疑惑他究竟想怎样。当他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本来时刻准备起舞的双脚似乎也时刻准备逃跑。 
    
    另一方面,伊莱迩当然也对他们的叶之路非常的不适应。每次他跟徒洒安人在一起时,总是歪着嘴角。表情不像是迁就,当然也不是轻蔑,只是他恨不得能躲到别处而已。可是,每次珀林提出离开时,伊莱迩都用抚慰的语气说,再休息几天吧。 
    “你们在遇到我之前吃了不少苦头,”伊莱迩这样说道。珀林也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提起了,也许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吧,“而且,你们未来的日子将更加难过,有半兽人和类人的追赶,有艾塞达依朋友。”他口里塞满了依拉的干苹果派,边嚼边朝珀林笑笑。即使他在笑,那双金黄的眼眸仍然敏锐,甚至可能比不笑的时候更甚。那是猎人的眼睛,极少露出笑意。他懒懒地躺在乐恩的营火旁,如常地拒绝坐在当凳子用的圆木上,“见鬼,别忙着把自己交到艾塞达依手里啊。” 
    
    “如果被黯者找到我们怎么办?如果我们一直在这里等,又怎么能阻止它们?三匹狼挡不住它们的,游民连保护自己都不会,更帮不上忙。半兽人会屠杀他们,那将是我们的错。反正我们迟早要离开他们,不如早些走吧。” 
    “我有某种感觉,它叫我等待。再过几天吧。” 
    “某种感觉!” 
    “放松点,伙计。你得学会随遇而安,该跑就跑,该打就打,该歇就歇。” 
    “你到底在说什么,某种感觉?” 
    “吃点派吧。依拉虽然不喜欢我,不过每次我来时,她都拿美食招待我。跟这些人在一起时,总会有好吃的。” 
    “到底是什么感觉?”珀林追问,“如果你知道些什么,又不告诉我们……” 
    伊莱迩皱眉看着手里的半个派,然后,放下它拍拍双手。“某种感觉,”他终于耸耸肩,似乎自己也不是十分明白,“某种感觉告诉我,必须等,这很重要。再过几天吧。我不会经常有这种感觉,但是我的经验告诉我,应该相信它。它曾经救过我的命。这一次的感觉不知为何有所不同,然而,它很重要,这一点很清楚。如果你要继续走,你走吧。我不走。” 
    
    他肯说的就是这些,不论珀林再问多少次,他也不再多说。他躺着,跟乐恩聊天,吃东西,用帽子遮挡眼睛小睡,不肯再讨论离开的事。某种感觉告诉他要等,告诉他这很重要。当离去的时刻到来时,他自然会知道。吃点派吧,伙计。别瞎紧张。吃点炖菜吧。放松。 
    珀林却无法放松。夜里,他在七彩马车之间徘徊,担心这,担心那。除了他,所有人都看不到任何需要担心的理由。徒洒安人在营火旁唱歌跳舞,煮食,吃各种水果、坚果、浆果和蔬菜——他们不吃肉,忙无数家务杂事,似乎完全不关心外面的世界。孩子们到处跑,到处玩,在马车之间捉迷藏,爬上营地周围的树木,跟狗儿在地上打滚大笑。每一个人都完全不关心世界。 
    
    看着他们,他更渴望离开。在我们把追杀者引到他们中间之前离开。他们这样招待我们,我们却以危险回报他们的善意。他们有理由心情愉快,没有人在追赶他们。但是我们…… 
    至于伊文娜,他几乎没有机会跟她说话,她要么跟依拉两个人把头凑在一起密密谈天,摆明男人莫近,要么就跟阿然跳舞,随着乐声转个不停。徒洒安人用笛子、提琴和皮鼓奏出来自世界各地的乐曲,用高昂的带着颤音的嗓子唱出自己的歌曲。他们的歌曲不论节奏快慢,声调都是又高又尖。他们会唱很多曲子,其中有一些在双河也很流行,只是在他们这里通常会有另一个名字。比如,双河的《三个牧羊女》,被巧手族称为《漂亮舞女》,他们还说,双河的《北方来风》有些地方叫《大雨滂沱》,另一些地方叫《贝林大撤退》。珀林想也不想就问起《巧手族偷了我的锅子》这首歌,他们全都笑翻在地,他们知道这首歌,在这里,歌名是《投翎》。 
    
    听到他们的歌曲,自然而然就会想跳舞,他很理解这点。在艾蒙村的时候,他并不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舞者,但是,巧手族的歌曲牵动着他的双脚,使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跳得这么久、这么好过。就像催眠一般,它们令他的血液随着鼓声跳动。 
    就在跟着游民出发后的第二天晚上,珀林头一次见到他们的女子随着慢歌起舞。当时,营火轻燃,夜幕低垂,手指在皮鼓上敲出柔缓节奏。起先,只有一个皮鼓,然后,一个接一个,整个营地的皮鼓都敲起同样缓慢绵长的节奏。夜幕之下,一片寂静,只有鼓声。一个穿着红裙、头发上装点着串串珠子的女孩摇摆着走到火光中,解下围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