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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往事何堪哀-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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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而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至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罢?”在这里,胡适指着蒋介石的鼻子,要求他早日甘当“民主政治”方面的小学生。《知难,行亦不易》,更是对孙中山“行易知难说”的系统批驳。《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则是胡适站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立场上,对国民党“反动思想”的严厉清算。胡适认为,国民党执政后,在几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都背叛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因而是一种“反动”。文章一开头,就引述了国民党的中宣部长叶楚伧歌颂传统文化、宣称“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之类的话,然后指出:“我们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不能不宣告叶部长在思想上是一个反动分子,他所代表的思想是反动的思想。”接着,从“文学革命”、“思想自由”、“文化问题”三个方面,论证了国民党的“反动”,并且说:“我们要明白指出国民党里有许多思想在我们新文化运动者眼里是很反动的。如果国民党的青年人们不能自觉地纠正这种反动思想,那么,国民党将来只能渐渐变成一个反时代的集团,决不能作时代的领导者,决不能担负建立中国新文化的责任。国民党的忠实同志如果不愿意自居反动之名,应该做点真实不反动的事业来给我们看看。”胡适在为国民党确立了几条改革目标后说:“如果这几件最低限度的改革还不能做到,那么,我的骨头烧成灰,将来总有人会替国民党上‘反动’的谥号的。” 
  不久,“人权运动”中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出版,胡适所作的序言中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胡适对国民党的反抗,不仅表现为言论,也体现在行动上。其时,在胡适任校长的中国公学内,不挂国民党党旗,不举行“总理纪念周”活动,这更是对国民党极力推行的一党专政的抗拒。 
  面对胡适等人的“挑战”,国民党方面立即行动起来,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江苏、南京等省市的党部一哄而上,群情激愤地要求“严惩竖儒胡适”、“查办丧行文人胡适”、“缉办无聊文人胡适”,后由教育部发出“训令”,对胡适予以警告。与此同时,国民党方面开动宣传机器,对胡适进行大规模的围剿,各种谩骂、攻击的文字充斥上海的《民国日报》、南京的《中央日报》等报刊。这些批胡文章的一个中心论点是认为胡适的言行已确凿无疑地构成了“反党罪”。在批胡运动中,国民党要人潘公展亲自督战,后又将这些文章汇编成《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一辑出版,潘公展为此书题签书名,并且预告还要出版第二辑。批判胡适的文章结集出版,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我们知道,大陆五十年代的批胡文章,曾汇编成八大辑,由三联书店以《胡适思想批判》为名陆续出版,其他一些出版社也出版了类似的批判文集。与大陆批判胡适运动几乎同时,台湾也开展了清算胡适“思想毒素”的运动,蒋经国所控制的“国防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对胡适发动了总攻击。倘有人将1929年出版的《评胡适反党义近著》、1955~1956年出版的《胡适思想批判》和1957年印发的《向毒素思想总攻击》进行比较,一定饶有趣味。1955年6月,新文艺出版社曾出版过由中国作协上海分会编辑的《胡风文艺思想批判》。批判自己的文章被结集出版,现代中国文化人中获此“殊荣”者,除了这二胡,我想不起还有谁。而从国共两方面都受到以此种方式表示的重视者,似乎只有一个胡适,仅此一点,也可见出胡适在现代中国的“分量”。   
  二胡的“反党”(3)   
  胡适对国民党的种种批评、抨击,目的就是要把国民党从封建帮会式的政党改造成现代英美式的民主政党,这是要让国民党脱胎换骨、改魂易心,是要从根基上改变国民党的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说胡适是反国民党的,也并没有错。而另一个“胡”——胡风的“反党”罪名,可就是天大的冤枉了。胡适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感情和态度,与胡风对毛泽东和共产党的感情和态度,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对蒋介石和国民党,胡适是俯瞰,是教训,是“恨铁不成钢”的希望和失望。而胡风对毛泽东和共产党,是仰视,是膜拜,是近乎无条件的信奉,是“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追随。他仅仅是在一些具体的文艺问题上与主流观念有所龃龌,而且,他始终坚信,这种龃龌只是发生在他与其时掌管文权的周扬等人之间,是周扬等人误解和歪曲了“党的文艺方针”和“毛主席文艺思想”,而更准确地理解了“党的文艺方针”和“毛主席文艺思想”的,是他胡风。 
  除了声望、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外,胡适与胡风之间还有着太多的不同。在1949以前的文化界,胡适是自由主义群体的主帅,胡风则是左翼阵营的中坚。可以说,那时就是相互敌对的。对胡适所倡导的英美式的自由民主,包括鲁迅在内的左翼文化人士,其实从未真正弄明白过。而在被认为“左得出奇”的胡风眼里,胡适等自由主义者,不过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帮忙”或“帮闲”。有趣的是,在自己被视为与胡适同类的不久之前,胡风还在起劲地批判胡适。1954年10月31日,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中国作协主席团召开联席会议,批判《文艺报》在《红楼梦》研究问题上“压制小人物”的错误,胡风在会上做了积极的发言:“胡风首先批评《文艺报》向资产阶级投降,具体的讲‘是向反动的胡适派思想投降’,胡风点出朱光潜的例子,认为朱光潜过去是‘胡适派的旗帜之一’,‘一成不变地为蒋介石服务’。对这样的人,《文艺报》却妥协、投降。”(见李辉《文坛悲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宣告成立,胡风就以无比的真诚写了长达数千行的政治抒情诗《时间开始了》,对毛泽东极尽歌颂之能事。人们不能设想这样的“颂圣诗”会出自胡适之手。作为“新诗老祖宗”,胡适若看到这样的诗,一定会觉得自己“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尽管遭到打压,胡适至死不改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批判态度。而受过残酷迫害的胡风,在重获自由后,仍然不断地表达着对毛泽东和共产党的无限信赖和崇拜。1980年3月,从四川回到北京后,胡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道:“我一直认为事情总要有个相当的结束,所以对释放并不感到意外。我一直相信,毛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不会乱打一个人,乱杀一个人的。这些年来,我一直是听天由命,天是中央,是党,命是事实。”(转引自戴光中《胡风传》)1980年11月15日,胡风在《文汇报》上发表了《向朋友们、读者们致意》一文,这是二十六年后首次亮相,胡风写道:“我想到了党,二十五年前,我曾写过这样的话:‘如果不是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我个人三十多年来是找不到安身立命之地的,一些牺牲的先烈和一直忠贞战斗着的同志们引导我、教导过我’这是我的肺腑之言,在这四分之一的世纪里,支撑我活下去的,就是对党的信念。我相信,党有这胸怀,也有这魄力,审慎而又全面地检视一切的历史事件,对任何人,即使像我这样一个渺小的普通劳动者,也定将给以公正的符合历史的评价。”其实,他至死也没有看到对他的“彻底平反”。 
  胡适与胡风的最根本区别,还在于一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一是传统型的文人。胡适虽也多多少少有着传统士子的气息,但基本上是一个具有现代人格的知识分子;胡风虽也多多少少具有现代意识,但基本上是一个传统型的文人,他的气节、他的情操,都是传统型的。胡风挚友贾植芳先生曾说:“胡风这个人有忠君思想,像晁错一样,认为皇帝是好的,只是小人多,想清君侧,这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他写三十万言书,实际上和过去传统上万言书差不多。应该从中国的文化来看这段历史。再说,我们的朋友中有的文艺思想也很左,不能容人。”(见李辉《文坛悲歌》)。 
  尽管胡适与胡风有着种种不同,但在大陆五十年代的“批胡”运动中,他们还是被一锅煮了。假反共产党的胡风被说成是真反,真反国民党的胡适被说成是假反,而他们都是国民党的“走狗”和爪牙,这也应了一句老话:“假作真是真亦假”。 
  2001年2月5日     
  瞿秋白的“名誉   
  瞿秋白的“名誉(1)   
  “向使当初身便死” 
  1931年4月24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顾顺章,在汉口被国民党逮捕。(1) 
  1931年6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总书记的向忠发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 
  1932年10月15日,中共首任领袖陈独秀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 
  1935年2月23日,中共第二任领袖瞿秋白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逮捕。 
  这四人中的前二人,顾顺章和向忠发,在被捕后立即叛变。这二人都是工人出身。正因为是工人出身,所以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里占据了要职。又正因为他们实际上是所谓“流氓无产者”,本就毫无政治信念和人格操守可言,于是在被捕后立即向国民党叛变。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生命重于泰山而名誉则轻如鸿毛。而这四人中的后二人,陈独秀和瞿秋白,是知识分子出身。如果是为着一己的名利,他们完全用不着去发动和投身革命。是超越一己名利的壮丽的理想、伟大的信念,使他们成为了职业革命家。既然本就是放弃了对个人生活舒适的追求而献身革命,既然在成为职业革命家的第一天起就时刻准备着为理想和信念而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就决不会因为贪生怕死而出卖理想和信念、而成为革命的叛徒。退一步说,即便在被敌人捕获时,原有的理想已动摇、原有的信念已轰毁,他们为着个人的名誉也不会出卖早已对自己“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组织和早已同床异梦的“同志”。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不但理想和信念远重于肉体生命,作为一个人、一个知识分子的名誉也比生命更重要。说得更直白些,即便他们精神上已然背叛了革命,即便他们在内心深处早已是革命的“叛徒”,他们仍然不会为求生而如顾顺章、向忠发一般现实地出卖革命。实际上,陈独秀在被捕前早被中共视为“非我族类”而开除其党籍,但国民党对他的劝降仍然无济于事。1938年8月,因胡适等人的奔走而减刑出狱时,报章发表的司法院呈文中有“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一类说法,陈独秀立即致函《申报》,为自己辩诬:“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以难堪之诬蔑也。”并希望新闻界勿“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2)在国民党的狱中因“深自悔悟”而减刑获释,在陈独秀这类人看来,便意味着“人格”的彻底沦丧;他一出狱便致函《申报》,与其说是在表明自己的理想依旧、信念未改,毋宁说是在表明自己的“人格”不可侮。换句话说,陈独秀之所以觉得这样的说法“难堪”,倒并不在于“深自悔悟”这几个字,而在于“深自悔悟”成为了减刑获释的理由。作为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知识分子,陈独秀这样的人如果真的“悔悟”了,是不会刻意隐藏自己的“悔悟”的。实际上,在蛰居江津的最后岁月里,陈独秀以一系列文字,如《资本主义在中国》、《说老实话》、《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给西流的信》、《给连根的信》、《给托洛斯基的信》、《我的根本意见》、《战后世界大势之轮廓》、《被压迫民族之前途》等,表达了对自己原有理想、信念的反思,表达了自己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的省悟。要说这是“深自悔悟”也没有什么不可。而这样的“悔悟”之所以并不令陈独秀觉得“难堪”,并不让陈独秀觉得人格受损,是因为在表达这样的“悔悟”前,陈独秀已宣布与一切政治力量断绝关系,已声明不再听命于任何人;是因为表达这样的悔悟已不会有丝毫被误解、被歪曲的可能。 
  应该说,陈独秀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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